1、刑刑 法法 学学(各论)主讲人:张明楷第第2020章章 罪刑各论概述罪刑各论概述第一节第一节 研究对象与意义研究对象与意义一、罪刑各论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意义一、罪刑各论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意义二、分则与总则的关系二、分则与总则的关系第二节第二节 刑法分则的体系刑法分则的体系一、概念一、概念二、特点二、特点 第三节第三节 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一、罪状一、罪状(一一)概念与种类概念与种类1.1.以描述内容为标准:基本以描述内容为标准:基本/加重、减轻加重、减轻2.2.以描述方式为标准以描述方式为标准:(1)(1)简单罪状简单罪状(2)(2)叙明罪状叙明罪状(3)(3)引证罪状引证罪状(4
2、)空白罪状空白罪状: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二二)罪状与构成要件的关系罪状与构成要件的关系1.1.基本罪状与构成要件的关系基本罪状与构成要件的关系2.2.加重加重.减轻罪状与构成要件的关系减轻罪状与构成要件的关系二、罪名二、罪名(一一)罪名的概念与功能罪名的概念与功能(二二)罪名的分类罪名的分类(三三)罪名的确定罪名的确定1.1.罪名数量的确定:罪名数量的确定:171171条规定了几个罪?条规定了几个罪?2.2.罪名名称的确定:如何称呼罪名名称的确定:如何称呼360360条的犯罪?条的犯罪?三、法定刑三、法定刑(一一)概念概念(二二)种类种类:1.1.绝对确定的法定刑:优点与
3、缺陷绝对确定的法定刑:优点与缺陷2.2.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3.3.相对确定的法定刑:优点与缺陷相对确定的法定刑:优点与缺陷4.4.浮动法定刑浮动法定刑(仅限于罚金刑仅限于罚金刑):优点:优点 (三三)法定刑与宣告刑、处断刑、执行刑法定刑与宣告刑、处断刑、执行刑第四节第四节 刑法分则的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刑法分则的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一、注意规定:一、注意规定:156.287156.287二、法律拟制:二、法律拟制:269269、267(2)267(2)三、区分意义与方法三、区分意义与方法第五节第五节 刑法分则的法条竞合刑法分则的法条竞合一、法条竞合的概念一、法条竞合的概念(一一
4、)定义定义(二二)表现形式表现形式(三三)与与想象竞合犯想象竞合犯的区别的区别二、适用原则二、适用原则(一一)学说学说(二二)本人立场本人立场1.不同法律文件之间的竞合应严格适用不同法律文件之间的竞合应严格适用的原则的原则2.2.同一法律文件内的竞合通常适用同一法律文件内的竞合通常适用的原则的原则,但例外可能适用但例外可能适用的原则的原则第第21章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一节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几个重要问题几个重要问题一、煽动与教唆的关系一、煽动与教唆的关系对象对象:特定与否:特定与否 内容内容:是否具体犯罪:是否具体犯罪形式形式:公然与否:公然
5、与否构成要件构成要件:是分则要件还是总则要件:是分则要件还是总则要件方法方法:可否为文字、图画、演说等以外方法:可否为文字、图画、演说等以外方法 问题:问题:煽动他人杀人的怎么办?煽动他人杀人的怎么办?二、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与共犯的关系二、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与共犯的关系 事前资助、事中资助与事后资助事前资助、事中资助与事后资助 何种情况成立共同犯罪?何种情况成立共同犯罪?应否考虑所资助的犯罪性质、法定刑?应否考虑所资助的犯罪性质、法定刑?三、叛逃罪中的三、叛逃罪中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如何认定?如何认定?叛逃本身有危害性质?叛逃本身有危害性质
6、?四、四、111条的犯罪如何认定?条的犯罪如何认定?是客观要件还是主观要件?是客观要件还是主观要件?的范围如何确定?的范围如何确定?包括哪些行为?包括哪些行为?第第22章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节第一节 概述概述一、特征一、特征(一一)何谓公共安全?不特定是什么含义?何谓公共安全?不特定是什么含义?(二二)是否需要行为人对危险的认识?是否需要行为人对危险的认识?二、问题二、问题:哪些是哪些是具体危险犯具体危险犯、哪些是、哪些是抽象危险犯抽象危险犯?第二节第二节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一、放火罪、失火罪一、放火罪、失火罪(一一)特征:什么叫特征:什么叫?
7、如何判断是否具有?如何判断是否具有公共危公共危险险?(二二)问题:问题:1.1.何时为放火罪的着手?何时为放火罪的着手?2.2.放火罪的既遂标志是什么?认定放火未遂的意放火罪的既遂标志是什么?认定放火未遂的意义何在?义何在?二、三、四、略二、三、四、略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一一)罪名的确定罪名的确定(二二)本罪的范围:本条的性质本罪的范围:本条的性质(三三)常见的常见的“其他方法其他方法”第三节第三节 破坏公用工具、设施的犯罪破坏公用工具、设施的犯罪一、破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一、破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一一)特征特征 大型
8、拖拉机、缆车、摩托车是否交通工具?大型拖拉机、缆车、摩托车是否交通工具?清华大学的电瓶车属于什么车?清华大学的电瓶车属于什么车?“正在使用正在使用”的实质含义?的实质含义?“破坏破坏”的实质含义?的实质含义?(二二)问题:劫持火车、电车的构成何罪?问题:劫持火车、电车的构成何罪?二二五:问题五:问题:(一一)交通设施的确定交通设施的确定 P547P547 (二二)正在使用的电力设备的确定正在使用的电力设备的确定 P548P548 (三三)易燃易爆设备的范围:输油管道易燃易爆设备的范围:输油管道(四四)如何理解如何理解124124条第条第2 2款?款?第四节第四节 实施恐怖、危险活动的犯罪实施恐
9、怖、危险活动的犯罪一、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一、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二、资助恐怖活动罪二、资助恐怖活动罪三、劫持航空器罪三、劫持航空器罪问题问题:四、劫持船只、汽车罪:四、劫持船只、汽车罪:五、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五、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第五节第五节 违反枪支等管理规定的犯罪违反枪支等管理规定的犯罪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弹药、爆炸物罪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范围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范围(尤其注意仿尤其注意仿 真手枪真手枪):抽象的危险犯抽象的危险犯 运输、储存的含义运输、储存的含义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
10、罪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对邮寄行为应如何处理?对邮寄行为应如何处理?运输是否包括运输出入境?运输是否包括运输出入境?三、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三、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其中有短缩的二行为犯其中有短缩的二行为犯四、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四、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罪问题:问题:是否要求认识到是枪支等?以盗窃财物为是否要求认识到是枪支等?以盗窃财物为目的,同时认识到可能是枪支的,怎么办?目的,同时认识到可能是枪支的,怎么办?是否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执勤警察是否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执勤警察的枪支夺下后扔入水沟的行为如何认定?的枪支夺下后扔入水沟
11、的行为如何认定?五、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五、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六、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六、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七、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七、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八、丢失枪支不报罪八、丢失枪支不报罪罪过形式:罪过形式:形形色色的学说及其缺陷形形色色的学说及其缺陷 或许荒谬的私见:客观的超过要素或许荒谬的私见:客观的超过要素九、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九、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问题:问题:与持有的关系与持有的关系 公共场所的确定公共场所的确定 公共交通工具的确定公共交通工具的确定 “危及公共安全危及
12、公共安全”的判断的判断第六节第六节 造成重大事故的犯罪造成重大事故的犯罪一、二、略一、二、略三、交通肇事罪三、交通肇事罪(一一)概念与特征概念与特征 (二二)司法解释的问题司法解释的问题(三三)刑事责任刑事责任问题:问题:1.1.客观方面:通说与司法解释的观点及其缺陷:客观方面:通说与司法解释的观点及其缺陷:认定困难、不公平认定困难、不公平 私见:私见:包含两次交通事故包含两次交通事故2.2.主观方面:通说与司法解释的问题主观方面:通说与司法解释的问题 没有故意的如何处理?没有故意的如何处理?有无对基本犯罪持过失,而对加重结果持故意有无对基本犯罪持过失,而对加重结果持故意的现象?的现象?私见:
13、私见:过失过失四、重大责任事故罪四、重大责任事故罪五、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五、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六、危险物品肇事罪六、危险物品肇事罪七、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七、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何谓何谓“安全事故安全事故”?豆腐渣工程在完工豆腐渣工程在完工后立即被发现的,是否属于安全事故?后立即被发现的,是否属于安全事故?八、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八、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九、消防责任事故罪九、消防责任事故罪第第2424章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一节第一节 概述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侵犯生命、健康的犯罪侵犯生命、健康的犯罪一、故意杀人罪一、故意杀人罪(一一)概念与特征概念与特征
14、1.1.法益:生命?生命权?法益:生命?生命权?2.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1)(1)对象:行为人以外的有生命的自然人对象:行为人以外的有生命的自然人 何谓出生?何谓出生?国外:国内:国外:国内:脑死亡的标准:脑死亡的标准:无反应性和感受性;无反应性和感受性;没有运动和自主呼吸;没有反射;脑电图平直没有运动和自主呼吸;没有反射;脑电图平直(哈哈佛标准佛标准)采用脑死亡标准的利与弊:采用脑死亡标准的利与弊:(2)(2)行为与结果:不能犯:司法考试案例行为与结果:不能犯:司法考试案例3.3.主体:已满主体:已满1414周岁即可。周岁即可。4.4.主观要件:故意主观要件:故意(二二)问题问题1.1
15、.相关条文的规定:相关条文的规定:注意规定注意规定OROR法律拟制法律拟制?2.2.以危险方法杀人案件的性质以危险方法杀人案件的性质(1)(1)通说及其理由与缺陷通说及其理由与缺陷(2)(2)私见及其理由:国际条约私见及其理由:国际条约3.3.安乐死:种类;条件;问题安乐死:种类;条件;问题4.4.自杀案件:自杀案件:问题:问题:5.5.大义灭亲案件大义灭亲案件(三三)刑事责任:刑事责任:二、过失致人死亡罪二、过失致人死亡罪 与其他犯罪的竞合关系与其他犯罪的竞合关系三、故意伤害罪三、故意伤害罪(一一)法益:法益:身体的不可侵犯性?身体的不可侵犯性?生理机能的健全与心理状态的健康?生理机能的健全
16、与心理状态的健康?人的生理机能与身体的完整性的关系?人的生理机能与身体的完整性的关系?(二二)对象:胎儿伤害如何处理?对象:胎儿伤害如何处理?(三三)伤害行为:与法益的关联:导致身体外貌变伤害行为:与法益的关联:导致身体外貌变化的是否伤害?化的是否伤害?(四四)结果:轻伤、重伤与伤害致死结果:轻伤、重伤与伤害致死 问题:问题:死亡者须是伤害对象:三种:死亡者须是伤害对象:三种:P684P684(五五)主体主体(六六)故意内容:故意内容:以暴行故意致人伤害的如何处理?以暴行故意致人伤害的如何处理?(七七)排除犯罪的事由排除犯罪的事由 治疗行为治疗行为阻却犯罪的条件阻却犯罪的条件 基于被害人承诺的
17、伤害:基于被害人承诺的伤害: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的观点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的观点(八八)既遂、未遂与不能犯既遂、未遂与不能犯 故意杀人的不能犯可能成立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的不能犯可能成立故意伤害罪(九九)共犯:共犯:1.1.故意伤害致死的共犯故意伤害致死的共犯 2.2.部分共同犯罪部分共同犯罪 3.3.同时伤害同时伤害(十十)罪数:罪数:连续伤害:连续伤害:同一法益说与同种法益说同一法益说与同种法益说(十一十一)与非罪的区别与非罪的区别(十二十二)与其他罪的区别与其他罪的区别1.1.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1)(1)理论观点:目的说、故意说、事实说理论观点:目的说、故意
18、说、事实说(2)(2)故意说与事实说的统一:日本判例故意说与事实说的统一:日本判例(3)(3)中止与犯意转化的关系。请看下例中止与犯意转化的关系。请看下例:2.2.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3.3.与包含伤害内容的其他犯罪的区别与包含伤害内容的其他犯罪的区别4.4.与可能造成伤害结果的其他犯罪的区别与可能造成伤害结果的其他犯罪的区别(十三十三)刑事责任:刑事责任:P688-690P688-690 四、过失致人重伤罪四、过失致人重伤罪第三节第三节 侵犯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侵犯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一、强奸罪一、强奸罪(一一)概念与种类概念与种类(二二)普通强奸的本质普通强
19、奸的本质 如何理解违背妇女意志?如何理解违背妇女意志?内容;客观前提;妇内容;客观前提;妇女的反抗;主观前提;事实上的违背?如何认定?女的反抗;主观前提;事实上的违背?如何认定?强奸罪的法益是什么?强奸罪的法益是什么?女权主义犯罪学对国外强奸罪立法的影响。女权主义犯罪学对国外强奸罪立法的影响。(三三)普通强奸的特征普通强奸的特征1.1.客观要件:客观要件:(1)(1)对象:认识错误?对象:认识错误?(2)(2)目的行为:概念的变化目的行为:概念的变化(3)(3)手段行为:暴力;胁迫;其他手段手段行为:暴力;胁迫;其他手段2.2.主体主体(1)(1)妇女:强奸罪是妇女:强奸罪是身份犯身份犯吗?吗
20、?(2)(2)丈夫:所谓丈夫:所谓婚内强奸婚内强奸,如何权衡得失?,如何权衡得失?3.3.主观要件:故意的内容主观要件:故意的内容/李本武案件李本武案件(四四)奸淫幼女奸淫幼女(非独立罪名非独立罪名)1.1.构成要件构成要件 2.2.既遂标准的疑问既遂标准的疑问 既遂标准对上例的影响?既遂标准对上例的影响?(五五)强奸罪的认定强奸罪的认定(六六)强奸罪的刑事责任强奸罪的刑事责任二二/三、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三、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一一)问题所在:问题所在:(二二)猥亵行为:猥亵行为:;(三三)犯罪主体:犯罪主体:妇女;丈夫妇女;丈夫(四四)内心倾向:内心倾向:;(五五
21、)结果加重:结果加重:(六六)公然猥亵:公然猥亵:第四节第四节 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一、非法拘禁罪一、非法拘禁罪(一一)法益:法益:身体活动自由;场所移动自由身体活动自由;场所移动自由(二二)对象:有身体活动自由的自然人对象:有身体活动自由的自然人:是可能的身体活动自由还是现实的身体活动是可能的身体活动自由还是现实的身体活动自由?自由?要求被害人认识到自由被剥夺要求被害人认识到自由被剥夺(三三)行为:行为:直接拘禁与间接拘禁;作为与不作为;直接拘禁与间接拘禁;作为与不作为;有形与无形;持续性与非法性有形与无形;持续性与非法性。(四四)故意:间接故意能否成立本罪故意:间接故意能否
22、成立本罪(五五)问题:问题:1.是否含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是否含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241条条3款款2.司法机关故意超期羁押的行为是否构成本罪?司法机关故意超期羁押的行为是否构成本罪?3.与其他犯罪的关系:在什么情况下实行数罪并罚?与其他犯罪的关系:在什么情况下实行数罪并罚?(六六)处罚处罚区分:区分:致人重伤、死亡致人重伤、死亡与与使用暴力致人重伤、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死亡死亡问题:问题: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轻伤的,是并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轻伤的,是并罚还是以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罚还是以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二、绑架罪二、绑架罪(一一)法益:法益:(二二)行为:行为:(三三)故意与目的:故意与目
23、的:故意内容,利用心理,主观目的故意内容,利用心理,主观目的(四四)问题:问题:1.偷盗婴幼儿作为人质的如何处理?偷盗婴幼儿作为人质的如何处理?2.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如何理解第如何理解第238条第条第3款?如何评价司法解释?款?如何评价司法解释?案例:案例:甲使用欺骗方法引诱乙甲使用欺骗方法引诱乙“赌博赌博”,使乙,使乙欠债,然后拘禁乙,迫使乙的家属还债?构成何欠债,然后拘禁乙,迫使乙的家属还债?构成何罪?罪?3.已满已满14周岁不满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绑架他人进而杀害的,周岁的人绑架他人进而杀害的,如何处理?如何处理?4.共犯问题:甲误以为乙绑架而帮助乙勒索财物;共犯问
24、题:甲误以为乙绑架而帮助乙勒索财物;帮助看护被绑架的婴儿帮助看护被绑架的婴儿(五五)案例:案例:1.甲甲(监狱长监狱长)与乙为堂兄弟,与乙为堂兄弟,A与乙与乙是好朋友,是好朋友,A征得乙的同意绑架了乙的儿子征得乙的同意绑架了乙的儿子B,并,并以以B作为人质要求甲释放某罪犯。作为人质要求甲释放某罪犯。2.A为了勒索甲的财物,将甲为了勒索甲的财物,将甲7岁的儿子乙骗至岁的儿子乙骗至某山上后立即杀害,然后声称已绑架了乙,让乙某山上后立即杀害,然后声称已绑架了乙,让乙交付交付10万元。万元。3.甲乙拘禁了,让给妻子打电话以钱赎甲乙拘禁了,让给妻子打电话以钱赎人,但没有说明自己被绑架,只是声称要钱。人,
25、但没有说明自己被绑架,只是声称要钱。甲乙是否构成绑架罪?甲乙是否构成绑架罪?4.甲乙绑架后,向的亲属勒索财物未得逞,甲乙绑架后,向的亲属勒索财物未得逞,便杀害了。事后,甲乙将真相告诉丙,丙唆使便杀害了。事后,甲乙将真相告诉丙,丙唆使甲乙继续勒索。甲乙继续勒索了甲乙继续勒索。甲乙继续勒索了100万。万。(六六)处罚处罚1.法定刑重的原因法定刑重的原因2.绑架杀人是结合犯还是结果加重犯?绑架杀人是结合犯还是结果加重犯?3.绑架致人死亡的范畴:绑架致人死亡的范畴:4.绑架是否一概吸收抢劫罪?绑架是否一概吸收抢劫罪?5.绑架致人伤害或者伤害致死的,如何处理?绑架致人伤害或者伤害致死的,如何处理?三、拐
26、卖妇女、儿童罪三、拐卖妇女、儿童罪(一一)行为行为(二二)主体:主体:15周岁的人拐卖妇女并实施强奸行为的,周岁的人拐卖妇女并实施强奸行为的,应如何处理?应如何处理?(三三)故意与目的故意与目的(四四)问题:问题:1.是否是否以违背妇女意志为前提以违背妇女意志为前提?2.出卖亲生子女出卖亲生子女的行为如何处理?的行为如何处理?(四四)处罚中的问题处罚中的问题四、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四、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一一)本罪是持续犯、状态犯还是即成犯?本罪是持续犯、状态犯还是即成犯?(二二)对方对方“放鸽子放鸽子”,收买人是否构成本罪?,收买人是否构成本罪?(三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强奸收买被
27、拐卖的妇女后强奸妇女,然后又将妇女,然后又将妇女出卖的,如何处理?妇女出卖的,如何处理?(四四)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实施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实施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其后又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其后又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如何处理?住地的,如何处理?(五五)疑难案例疑难案例:乙女向甲男提出假装将自己出卖给乙女向甲男提出假装将自己出卖给丁以获利,甲则真想将乙出卖便同意,乙让丙与丁以获利,甲则真想将乙出卖便同意,乙让丙与丁联系,丁收买乙,但甲未按事先约定救助乙。丁联系,丁收买乙,但甲未按事先约定救助乙。五、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五、聚众阻碍解
28、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问题:问题:如果聚众阻碍解救被拐骗但还没有出卖的如果聚众阻碍解救被拐骗但还没有出卖的妇女、儿童的,如何处理?妇女、儿童的,如何处理?六、强迫职工劳动罪六、强迫职工劳动罪七、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七、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修正案四修正案四)七、非法搜查罪七、非法搜查罪补充:补充:有搜查权的人超出法定搜查范围的,也可有搜查权的人超出法定搜查范围的,也可能成立本罪能成立本罪八、非法侵入住宅罪八、非法侵入住宅罪(一一)法益:住宅权说与安宁说法益:住宅权说与安宁说 为通奸经过一方同意而进入;为通奸经过一方同意而进入;以抢劫目的进入但经过了主人同意;以抢劫目的进入但经过了主人同意;
29、女儿不顾父母强烈反对,让男朋友进入其卧室的女儿不顾父母强烈反对,让男朋友进入其卧室的 (二二)侵入的含义:侵入的含义:将不退去解释在内是否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将不退去解释在内是否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三三)住宅的含义:住宅的含义:尚未入住的住宅是否包含在内?尚未入住的住宅是否包含在内?第五节第五节 侵犯名誉的犯罪侵犯名誉的犯罪一、侮辱罪一、侮辱罪(一一)法益:名誉的含义法益:名誉的含义(二二)侮辱的含义与要件:侮辱的含义与要件:(三三)与强制侮辱妇女罪的区别与强制侮辱妇女罪的区别二、诽谤罪二、诽谤罪判断是否判断是否“捏造捏造”的标准:必须含有某种程的标准:必须含有某种程度的具体内容度的具体内容第六
30、节第六节 侵犯民主权利的犯罪侵犯民主权利的犯罪一、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一、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三、侵犯通讯自由罪三、侵犯通讯自由罪名词解释:名词解释:信件、隐匿、毁弃、开拆信件、隐匿、毁弃、开拆四、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四、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问题:问题:是否需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否需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邮政工作人员教唆他人实施前罪的如何处理?邮政工作人员教唆他人实施前罪的如何处理?五、六、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五、六、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第七节第七节 妨害婚姻家庭权利的犯罪妨害婚姻家庭权利的犯罪一、暴力干涉婚姻
31、自由罪一、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二、重婚罪二、重婚罪(一一)构成要件构成要件(二二)与与的认定的认定(三三)没有没有的情况的情况三、破坏军婚罪三、破坏军婚罪;:注意规定、特别规定:注意规定、特别规定四、虐待罪四、虐待罪五、遗弃罪五、遗弃罪(一一)法例比较:法益;对象与主体;行为;遗弃致法例比较:法益;对象与主体;行为;遗弃致死伤。死伤。(二二)对象与主体对象与主体(三三)行为:扶养的含义;拒绝扶养的含义行为:扶养的含义;拒绝扶养的含义具体的危险犯?抽象的危险犯?具体的危险犯?抽象的危险犯?(四四)主观故意内容主观故意内容(五五)与与不作为不作为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故意杀人罪的区别:危险的急缓;依赖的
32、强弱;履行的易难危险的急缓;依赖的强弱;履行的易难(六六)被害人的承诺被害人的承诺(七七)遗弃致死伤的处理遗弃致死伤的处理六、拐骗儿童罪六、拐骗儿童罪问题问题:盗窃儿童、抢夺儿童、抢劫儿童的?盗窃儿童、抢夺儿童、抢劫儿童的?第八节第八节 侵犯其他权利的犯罪侵犯其他权利的犯罪一、诬告陷害罪一、诬告陷害罪(一一)法益与本罪的成立范围法益与本罪的成立范围(二二)行为:告发虚假的犯罪事实行为:告发虚假的犯罪事实 捏造的事实碰巧符合客观事实的如何处理?捏造的事实碰巧符合客观事实的如何处理?诬告单位犯罪的是否成立本罪?诬告单位犯罪的是否成立本罪?(三三)故意内容:故意内容:间接故意是否成立本罪?间接故意是
33、否成立本罪?“使他人受到刑事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追究”是何含义?是何含义?“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是否必须是唯一或主要是否必须是唯一或主要目的或动机?目的或动机?(四四)想象竞合想象竞合诬告他人犯抢劫罪,导致他人被判处死刑的,能诬告他人犯抢劫罪,导致他人被判处死刑的,能否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与诬告反坐联系否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与诬告反坐联系(五五)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既遂与未遂的区别二、刑讯逼供罪二、刑讯逼供罪(一一)构成要件构成要件(二二)特别规定的适用特别规定的适用三、暴力取证罪三、暴力取证罪 使用暴力逼取被害人陈述的是否成立本使用暴力逼取被害人陈述的是否成立本罪?罪?“证人证人”的
34、含义?特别规定的适用?的含义?特别规定的适用?四、虐待被监管人罪四、虐待被监管人罪五、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五、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六、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作品罪六、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作品罪七、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七、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第第2525章章 侵犯财产罪侵犯财产罪第一节第一节 概述概述一、概念与法益一、概念与法益问题:问题:盗窃自己所有的财物、窃回自己被盗的财盗窃自己所有的财物、窃回自己被盗的财物物 ;窃回自己的出借物;窃回自己的出借物(到期与不到期有无区别到期与不到期有无区别);抢劫赌场、盗窃违禁品、骗取赃物;使用胁迫手抢劫赌场、盗窃违禁品、骗取赃物;使用
35、胁迫手段行使权利;所有者以外的人窃取他人犯罪所得;段行使权利;所有者以外的人窃取他人犯罪所得;使用欺骗方法使对方免收卖淫的费用;等等。使用欺骗方法使对方免收卖淫的费用;等等。焦点:焦点:处罚范围的合理性;法治国的原理处罚范围的合理性;法治国的原理(一一)本权说、占有说、本权说、占有说、中间说中间说(二二)法律的法律的经济的财产说经济的财产说(三三)我国的学说及其缺陷:实践、理论我国的学说及其缺陷:实践、理论(四四)本人的观点及其理由本人的观点及其理由观点:观点:财产犯的法益首先是财产所有权及其财产犯的法益首先是财产所有权及其他本权,其次是需要通过法定程序恢复应有他本权,其次是需要通过法定程序恢
36、复应有状态的占有;但在相对于本权者的情况下,状态的占有;但在相对于本权者的情况下,如果这种占有没有与本权者相对抗的合理理如果这种占有没有与本权者相对抗的合理理由,相对于本权者恢复权利的行为而言,则由,相对于本权者恢复权利的行为而言,则不是财产犯的法益。不是财产犯的法益。理由:理由:侵犯侵犯“财产财产”罪的用语;财产关系的罪的用语;财产关系的复杂化;占有的重要地位;如何认识民法不复杂化;占有的重要地位;如何认识民法不保护而刑法保护;是否导致扩大处罚范围;保护而刑法保护;是否导致扩大处罚范围;对疑难问题的解决。对疑难问题的解决。二、构成要件二、构成要件(一一)客观要件客观要件1.1.行为:两种类型
37、行为:两种类型2.2.对象:财物对象:财物 问题:问题:处罚的必要性与用语的可能性性处罚的必要性与用语的可能性性(1)(1)是否仅限于是否仅限于?(2)(2)是否仅限于是否仅限于?(3)(3)是否仅限于是否仅限于?(4)(4)是否仅限于是否仅限于?(5)(5)是否包括是否包括?(6)(6)是否包括是否包括?如借条。?如借条。(7)(7)是否包括人的器官或是否包括人的器官或的某一部分?的某一部分?(8)(8)是否包括是否包括?(9)(9)是否包含是否包含?3.3.危害结果:损害的含义危害结果:损害的含义:不法原因给付;不法原因给付;采用欺骗手段使他人免除非法债务采用欺骗手段使他人免除非法债务诈骗
38、时打欠条诈骗时打欠条 提供相提供相当代价的,是否影响犯罪成立?当代价的,是否影响犯罪成立?就交付财产的用途、接受者进行欺就交付财产的用途、接受者进行欺骗的场合骗的场合(三三)主体主体问题:问题:事后抢劫的主体要件事后抢劫的主体要件(四四)主观要件主观要件1.1.两种故意内容两种故意内容2.2.取得罪是否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取得罪是否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1)(1)从客观方面的内容分析从客观方面的内容分析(2)(2)与毁坏财物罪的关系与毁坏财物罪的关系(3)(3)与盗用、骗用行为的区别与盗用、骗用行为的区别3.3.非法占有目的的含义非法占有目的的含义(1)(1):使盗用等行为排除在外:使盗用
39、等行为排除在外A.A.只有一时使用意思,但没有返还意思,具有使只有一时使用意思,但没有返还意思,具有使用后毁弃、放置的意思而窃取、骗取的;用后毁弃、放置的意思而窃取、骗取的;B.B.虽然具有返还的意思,但具有严重侵害他人利虽然具有返还的意思,但具有严重侵害他人利用可能性的意思的,盗窃司法考试指导用书之例;用可能性的意思的,盗窃司法考试指导用书之例;C.C.虽然具有返还意思,对利用可能性的侵害也不虽然具有返还意思,对利用可能性的侵害也不严重,但具有消耗财物中的价值的意思的。严重,但具有消耗财物中的价值的意思的。(2)(2)利用意思:将毁坏行为排除在外利用意思:将毁坏行为排除在外A.A.不限于遵从
40、财物的经济用途不限于遵从财物的经济用途:怪癖盗窃案;怪癖盗窃案;B.B.不限于遵从财物的本来用途不限于遵从财物的本来用途:盗窃衣柜用于取暖盗窃衣柜用于取暖C.C.除为了毁弃、隐匿以外,一般可肯定利用意思;除为了毁弃、隐匿以外,一般可肯定利用意思;以毁弃意思窃取外并不毁坏而是利用的怎么办?以毁弃意思窃取外并不毁坏而是利用的怎么办?毁坏他人邮票以便自己邮票升值的怎么办?毁坏他人邮票以便自己邮票升值的怎么办?三、侵犯财产罪的类型三、侵犯财产罪的类型对财物的犯罪与对财产性利益的犯罪对财物的犯罪与对财产性利益的犯罪取得罪与毁弃罪取得罪与毁弃罪 :转移占有与不转移占有:转移占有与不转移占有 转移占有的犯罪
41、:违反被害人意志转移转移占有的犯罪:违反被害人意志转移占有与基于被害人有瑕疵的意志而转移占有占有与基于被害人有瑕疵的意志而转移占有 :有非法占有目的与无非法占有:有非法占有目的与无非法占有目的目的第二节第二节 暴力、胁迫型财产犯罪暴力、胁迫型财产犯罪一、抢劫罪一、抢劫罪(一一)概念与特征概念与特征(普通抢劫普通抢劫)法益:法益:是否必须侵犯人身权利?是否必须侵犯人身权利?1.1.客观要件:客观要件:(1)(1)手段行为:暴力、胁迫、其他手段手段行为:暴力、胁迫、其他手段 注意注意:与强奸罪的手段行为存在重大差异。:与强奸罪的手段行为存在重大差异。(2)(2)目的行为:强取财物:类型,麻醉抢劫案
42、目的行为:强取财物:类型,麻醉抢劫案问题:问题:行为人以抢劫故意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被行为人以抢劫故意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被害人在逃跑过程中遗落钱包,行为人捡走的,是害人在逃跑过程中遗落钱包,行为人捡走的,是否强取财物?否强取财物?3.3.主体主体4.4.主观要件:直接故意?主观要件:直接故意?暴力、胁迫时必须有强取财物的故意暴力、胁迫时必须有强取财物的故意 非法占有目的;例外情形非法占有目的;例外情形(二二)事后抢劫:事后抢劫:269269条条1.1.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争议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争议2.2.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暴力胁迫对象暴力胁迫对象3.
43、3.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的认定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的认定(三三)认定认定1.1.罪与非罪的界限罪与非罪的界限2.2.抢劫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抢劫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1)(1)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2)(2)与绑架罪的界限与绑架罪的界限:案例案例/吸收问题吸收问题3.3.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四四)刑事责任:八种情形分析刑事责任:八种情形分析二、抢夺罪二、抢夺罪(一一)概念与特征概念与特征(二二)与抢劫罪的区别与抢劫罪的区别(三三)第二款的理解与认定第二款的理解与认定1.1.本款的性质本款的性质2.2.凶器的认定凶器的认定3.3.携带
44、的认定携带的认定三、聚众哄抢罪三、聚众哄抢罪四、敲诈勒索罪四、敲诈勒索罪(一一)基本结构基本结构(二二)客观要件:客观要件:“威胁威胁”的理解的理解(三三)与其他犯罪的区别与其他犯罪的区别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孙以为陈的理发店从事违法活动孙以为陈的理发店从事违法活动,意意图挟持陈的儿子曹杰向陈勒索钱财图挟持陈的儿子曹杰向陈勒索钱财.孙考虑难以将孙考虑难以将曹杰挟持走曹杰挟持走,便决定先杀死曹杰便决定先杀死曹杰.孙杀死曹杰后将孙杀死曹杰后将尸体隐匿尸体隐匿,次日晨次日晨7 7次打电话陈次打电话陈,要陈以要陈以2 2万赎人。万赎人。第三节第三节 窃取、骗取型财产犯罪窃取、骗取型财产犯罪一、盗窃罪一
45、、盗窃罪(一一)概念与特征概念与特征1.1.客观要件客观要件(1)(1)对象:对象:A.A.与与B.B.他人占有的财物:他人占有的财物:(A)(A)概说概说(4+5)(4+5);(B)(B)多人的占多人的占有与共同占有;有与共同占有;(C)(C)封缄物的占有;封缄物的占有;(D)(D)死者的占死者的占有有.(2)(2)行为:窃取的含义行为:窃取的含义:要求秘密窃取吗要求秘密窃取吗?(3)数额较大:数额较大:相对性相对性(司法解释的问题司法解释的问题).(4)多次盗窃:判断时需要综合考虑的因素多次盗窃:判断时需要综合考虑的因素:故意、故意、时间、数额、对象、方式时间、数额、对象、方式 2.主观要
46、件:故意、目的主观要件:故意、目的(二二)问题问题1.第第252条的认识条的认识2.与其他犯罪的区别:与其他犯罪的区别:P770 尤其是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区别尤其是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区别:3.数额的计算:赃物计算问题数额的计算:赃物计算问题4.着手的学说着手的学说5.既遂的标志既遂的标志(三三)刑事责任刑事责任二、诈骗罪二、诈骗罪(一一)基本构造基本构造1.欺骗行为欺骗行为:(1)实质实质(2)就过去事实就过去事实现实事实现实事实将来事实将来事实的欺骗的欺骗(3)就心理事实就心理事实规则的欺骗规则的欺骗(4)能否就价值进行欺骗能否就价值进行欺骗?(5)不作为的欺骗不作为的欺骗(6)欺骗的程度欺骗的
47、程度2.对方产生认识错误对方产生认识错误(1)对方的范围对方的范围:法人法人,机器机器,婴幼人婴幼人,精神病人精神病人(2)认识错误的内容认识错误的内容3.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1)处分财产的含义处分财产的含义:不要求有转移所有权的意思不要求有转移所有权的意思(2)处分意思的要否处分意思的要否?处分意思的内容处分意思的内容(3)处分行为的认定处分行为的认定4.行为人或第三者取得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取得财产5.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二二)特殊诈骗特殊诈骗:三角诈骗三角诈骗(诉讼诈骗诉讼诈骗)/赌博诈骗赌博诈骗(三三)与盗窃罪的关系:有无处分行为与盗窃罪的关系:有
48、无处分行为(四四)与敲诈勒索罪的关系与敲诈勒索罪的关系:竞合的情形竞合的情形(五五)与特殊诈骗罪的关系:信用卡案例与特殊诈骗罪的关系:信用卡案例第四节第四节 侵占、挪用型财产犯罪侵占、挪用型财产犯罪一、侵占罪一、侵占罪(一一)概说:两种类型概说:两种类型(二二)普通侵占普通侵占1.主体主体2.客观要件:客观要件:(1)代为保管:事实的占有与法律的占有代为保管:事实的占有与法律的占有(2)他人财物:他人财物:财物的所有权主体问题财物的所有权主体问题;不法原因不法原因给付物的问题给付物的问题(3)非法占为己有的性质:非法占为己有的性质:越权行为说越权行为说/取得行为说取得行为说(4)非法占为己有的
49、形式:非法占为己有的形式:法律处分与事实处分法律处分与事实处分(5)非法占为己有与拒不退还的关系?非法占为己有与拒不退还的关系?通说:通说:什么时间退还才不构成犯罪?什么时间退还才不构成犯罪?(6)数额较大数额较大3.主观要件:主观要件:将代为保管的财物毁弃的如何处理?将代为保管的财物毁弃的如何处理?4.与盗窃罪的区别:与盗窃罪的区别:谁占有?谁占有?5.与诈骗罪的关系:与诈骗罪的关系:以借为名的骗取行为以借为名的骗取行为6.案例案例:甲用自己的车为乙运柴油甲用自己的车为乙运柴油,乙每次都押车乙每次都押车;到到达目的地后达目的地后,从车里往油库放油从车里往油库放油;甲每次在油还没有甲每次在油还
50、没有放完时便提前关闸放完时便提前关闸,导致少部分油仍留在车里导致少部分油仍留在车里;甲长甲长期如此期如此,导致乙损失数十万导致乙损失数十万.问题问题:甲的行为是盗窃甲的行为是盗窃诈骗诈骗侵占侵占?焦点焦点:谁占有谁占有?乙有无处分意思乙有无处分意思?(三三)遗忘物、埋藏物侵占遗忘物、埋藏物侵占1.遗忘物的含义:与遗失物的关系遗忘物的含义:与遗失物的关系2.埋藏物的范围:应否限定谁所有?埋藏物的范围:应否限定谁所有?3.其他物如何认识:漂流物及其他脱离占有的物?其他物如何认识:漂流物及其他脱离占有的物?三、职务侵占罪三、职务侵占罪(一一)概念与特征概念与特征(二二)罪名与内容罪名与内容四、挪用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