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压力容器设计质量控制系统目录1、前言2、设计责任工程师的职责和任职的基本条件3、设计质量控制系统的建立4、设计管理制度的编写与实施5、设计质量控制系统质量记录表卡6、设计质量控制系统控制程序图7、设计责任工程师应掌握的相关法规和专业知识1、前言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 R1001-2008,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及其设计技术规定。1.1 质量体系文件 作为确保设计产品符合要求的一种手段,应编制质保手册质保手册。质保手册应明确引用质量体系程序,并概述质量体系文件的结构。1、前言编制符合实际要求且与规定的质量方针相一致的程序文件程序文件,具有有效实施质量控制及其形
2、成文件的程序。编制符合本企业管理及技术特点的规定和作业指导书、表格,表格应标准化、文件化,内容应能满足相应级别设计产品的质量控制要求。1、前言1.2 质量体系文件的结构1.2.1 第一层次是质量手册,是一个将许可准则转化为本组织机构的具体要求的纲领性文件。它是为组织机构管理层指挥和控制机构用的质量保证文件。质量手册是机构的质量体系作系统、具体而又纲领性地阐述,能反映出机构质量体系的总貌,手册内容要清晰、准确、全面、适用、易于理解,要求能覆盖许可条件的全面要求。1、前言 质量手册内容包括:a)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b)质量管理体系的结构和文件结构;c)质量管理要素和控制内容;d)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之
3、间的相互作用的表述。1、前言1.2.2 第二层次是程序文件,是为实施质量管理的文件,主要为职能部门使用。程序的定义是:“为进行某项活动或过程所规定的途径”。企业应编制符合实际要求且与其质量方针相一致的程序文件,程序文件应简明、易懂,其结构和内容包括:目的,为什么要开展这项活动(或过程);1、前言范围,开展此项活动(或过程)所涉及的方面;职责,由哪个部门实施此项程序,明确其职责权限;过程描述,列出活动(过程)顺序和细节,明确各环节的“输入-转化-输出”。5W1H(who,when,where,what,why,how)相关文件。相关表格。1、前言 在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过程中,要通过程序文件
4、的制定和实施,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直接和间接质量活动进行连续恰当的控制,以此手段保证质量管理体系能持续有效地运行,最终达到实现机构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目的。1、前言程序文件是质量手册的基础,是质量手册的支持性文件,是手册中原则性要求的展开与落实。因此,编写程序文件时,必须以手册为依据,要符合手册的规定与要求。程序文件应具有承上启下的功能,上承质量手册,下接作业文件,应能控制作业文件并把手册纲领性的规定具体落实到作业文件中去,从而为实现对产品安全质量有效控制创造条件。企业根据自己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程序,只要覆盖了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都是可以接受的。1、前言1.2.3 第三层次是作业指导书、管
5、理规定、制度和表卡,是指导活动更为详细的文件,是为第一线业务人员使用的。所谓作业指导书是用于指导某个具体过程、事物所形成的技术细节描述的可操作性文件。指导书要求制定得合理、详细、明了、可操作。内容包括:人(man)、机(machine)、料(material)、方法(method)、环境(environment)即4M1E的要求。1、前言1.2.4 各类质量记录等,是质量体系运行有效的证实文件。记录是文件的一种,是为完成的活动或达到的结果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设计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基本内容C1 质量保证手册C2 程序性文件(管理制度)(1)术语和缩写(2)适用范围(3)质量方针和目标(4)设
6、计质量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和质量保证体系要素、质量控制系统、控制环节、控制点以及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结构层次和相互关系的描述。质量体系结构组织机构及职责权限(3)各级设计人员岗位责任制文件和资料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10)设计文件档案(含电子文档)保管管理规定;(13)外来文件管理规定C4 设计技术、管理有关记录表、卡合同管理合同控制程序设计控制设计控制程序内部质量审核内部质量审核程序管理评审内部质量审核程序持续改进管理评审程序人员管理人员管理及培训控制程序(1)各级设计人员管理制度,(2)各级设计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执行设计许可规则(12)特种设备设计许可印章使用管理规定设计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
7、基本内容设计控制程序(4)设计条件编制与审核制度;(5)设计文件编制管理规定;(6)设计文件更改管理规定;(7)设计文件复用管理规定;(8)设计条件图(表)编写制度;(9)设计文件签署及标准化审查制度;C3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关的设计技术规定1、前言设计质量控制系统质量的第一步始于设计。是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设计质量,是保证压力容器产品质量的先决条件。2、设计责任工程师的职责和任职的基本条件2.1 职责2.1.1、在质量保证工程师领导下,建立健全设计质量控制系统,定期向质量保证工程师汇报工作。2.1.2、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负责制定设计质量控制系统方面的质量保证体系文
8、件,并符合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2.1.3、负责其实贯彻执行质量保证手册及程序文件中有关设计质量控制系统的规定,并负责监督和检查。正确处理质量和技术问题。2.1.4、组织设计质量控制系统贯彻、实施有关压力容器的现行法规、标准、技术规定。2、设计责任工程师的职责和任职的基本条件2.1.5、严格不合格品(项)的控制,建立和健全设计质量控制系统质量信息反馈处理管理,做好用户服务工作。2.1.6、定期组织设计工作质量分析、质量审核,参与厂长(经理)进行管理评审工作。2.1.7、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保证和支持设计质量控制系统各级人员的工作。2.1.8、负责组织对设计质
9、量控制系统各级人员开展技术业务培训和考核。2、设计责任工程师的职责和任职的基本条件2.2 基本条件设计责任工程师应由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负责人兼任。2.2.1、从事本专业工作,且具有较全面的压力容器专业知识。2.2.2、熟知并能正确运用有关规程、标准等技术规范,能组织、知道各级设计人员正确贯彻执行。2、设计责任工程师的职责和任职的基本条件2.2.3、熟知压力容器设计工作和国内外有关技术发展情况,具有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在关键技术问题上能做出正确判断。2.2.4、具有三年以上压力容器设计审核经历。2.2.5、具有高级技术职称。2.2.6、具有设计审批员资格证书。3、设计质量控制系统的建立遵循压力容器
10、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任命本单位压力容器设计各级设计人员,落实岗位职责和严格管理制度,实施设计责任工程师负责制,并接受质量保证工程师监督监察的体制,进而实施对设计质量控制的质量控制。3.1、设计质量控制系统的建立3.2、设计质量控制系统的控制环节和控制点3.3、设计质量控制系统的控制环节和控制点一览表3.1、设计质量控制系统的建3.1.1、设计人员岗位职责(7项)3.1.2、校对人员岗位职责(4项)3.1.3、审核人员岗位职责(4项)3.1.4、审定(批准)人员岗位职责(3项)3.1.5、建立切实可行的设计管理制度(设计单位应健全13项设计管理制度,这是设计单位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1、,它亦是设计质量控制系统得以建立的基本保证。)3.2、设计质量控制系统的控制环节和控制点3.2.1、设计许可类别、品种,相应级别的设计资格3.2.2、产品设计控制(7个控制点)设计输入、设计任务书、方案设计、产品设计、标准化审查、设计及质量评定、设计输出3.2.3、外来设计文件控制(3个控制点)合法性、有效性审核,符合性审核,工艺性审核3.2、设计质量控制系统的控制环节和控制点3.2.4、材料代用3.2.5、设计修改3.2.6、设计文件的复用3.2.7、设计文件管理(5个控制点)设计文件的签署、归档、发放、回收、作废。3.2.8、增加的控制环节(有规定时)设计验证,设计文件鉴定,产品型式试验3
12、.3、设计质量控制系统的控制环节和控制点一览表4、设计管理制度的编写与实施具体编写内容详见中国化工装备协会编制的压力容器设计管理制度。5、设计质量控制系统质量记录表卡5.1、设计校审记录5.2、设计质量评定卡5.3、设计任务书5.4、设计条件修改书5.5、设计文件签署表5.6、设计文件标准化审查记录表5.7、设计文件更改通知单5、设计质量控制系统质量记录表卡5.8、容器设计条件图5.9、换热器设计条件图5.10、塔器设计条件图5.11、搅拌容器设计条件图6、设计质量控制系统控制程序图7、设计责任工程师应掌握的相关法规和专业知识7.1、压力容器设计相关法规和标准7.2、相关专业知识关于关于固定式
13、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质检特函200989号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以下简称新容规)将于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1999年6月25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以下简称旧容规)中有关固定式压力容器的规定同时废止。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GB713-2008)标准已于2008年9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新容规和GB713标准,现就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做出如下规定:关于关于固定
14、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质检特函200989号号 一、新容规的过渡期考虑到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单位转换质量体系文件、人员培训及换证工作时间需要等实际问题,新容规的过渡时间定为2009年12月1日-2010年11月30日。在此期间,能够具备条件的要按照新容规执行;对于确有困难的,设计单位可以采用旧容规进行设计,制造单位按照设计图样的规定进行制造,但制造必须在过渡期内完成。新旧容规并行期间,在同一产品生产中不得混用。关于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质检特函200989号号 二
15、、压力容器类别划分2010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制造的压力容器以及在用压力容器,其类别不再重新划分,仍按原设计规定的类别进行监督管理;已经签订了制造合同的压力容器,可以继续执行合同,不考虑按新容规压力容器类别划分的变化以及由此产生的制造许可级别的变化。2010年12月1日后不允许采用旧容规制造压力容器。关于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质检特函200989号号 三、过渡期内有关规定的执行(一)行政许可工作。对于新容规1.4条新增加要求取得设计、制造许可的压力容器(包括1.4.1(3)、1.4.2、1.4.3条中的压力容器),相关设
16、计、制造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在我局制订新容规1.4条范围内压力容器生产单位的专项许可条件后申请取证。新容规1.4.2条和1.4.3条涉及的压力容器应当按照相应产品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制造。如无相应的产品标准,设计、制造单位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备案。关于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质检特函200989号号 鉴定评审机构实施生产单位鉴定评审时,对设计文件依据设计完成的时间确定所选用的规程进行评审,对试制产品依据制造合同签订的时间确定所选用的规程进行评审。由于新容规的规定引起许可级别升级
17、变化的,生产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造监检机构证明等材料报新级别发证机关。发证机关对仅生产单一产品的企业直接变更许可证书,否则应当按照升级许可要求重新进行鉴定评审,该工作应当于2010年11月30日前完成。关于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质检特函200989号号(二)引用标准的执行。在钢制压力容器(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JB4732-95)等新容规引用标准修订前,按照新容规进行的设计,设计温度在350以下的碳钢和400以下的低合金钢,可以按照新容规规定的安全系数,根据相应材料标准规定的力学性能,
18、由设计者计算材料的许用应力。同时,有关材料复验、焊接试件、无损检测、耐压试验、泄漏试验等内容均应当按照新容规的规定执行。关于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质检特函200989号号(三)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方法的应用。在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标准颁布之前,采用TOFD方法对压力容器进行无损检测的检验检测机构及制造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通过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锅容标委)的技术审查和标准备案后,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07402号)的要求开展工作。关于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质检特函200989号号(四)采用国际(境外)标准设计制造问题。采用国际(境外)标准设计压力容器,应当经过国家质检总局的同意,也可以按新容规的规定提供设计文件与本规程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申明。(五)境外材料的制造和使用。选用境外牌号的材料制造压力容器,按新容规2.9条的规定执行。制造境外牌号材料的企业应当按照新容规1.9条的规定通过技术评审,我局已委托锅容标委为评审单位,各单位可直接向锅容标委提出评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