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配套习题参考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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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套习题参考答案第一章1、思考题(1)请阐述个人/家庭风险管理流程。分为四个步骤: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理规划、实施监控和修订风险管理计划(2)请分析主要的个人/家庭风险管理工具及其运用。个人/家庭风险管理工具包括控制型和财务型风险管理工具,控制型工具包括风险回避、风险预防和风险抑制,财务型风险管理工具包括风险自留、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事实上,一般情况下,选择风险管理技术的原则是:对于损失幅度小的风险可以综合运用风险自留、损失预防、损失抑制技术;对于损失概率低而损失幅度大的风险可以综合运用财务型非保险转移风险、保险和损失预防、损失抑制技术;对于损失概率高且损失幅度大的风险则尽量实施风

2、险回避的技术。(3)请分析确定适当寿险保额的主要方法及其运用。确定寿险保额的主要方法包括生命价值法、收入置换法和家庭需求法。生命价值法主要适用于单身及高收入客户群体,收入置换法作为经验法则,由于简单易理解被大量采用,而家庭需求法适用于已婚客户,保费负担能力有限的家庭作为量身定制寿险保障的重要工具。2、计算题按生命价值法计算,李先生的寿险保额应需要(10-3)*(60-30)=210万3、实训题(1)从人身风险分析,姜女士为家庭唯一经济支柱,女儿15岁未成年,考虑到接受高等教育等需要,离其生活独立还有至少7年,因而首先姜女士需要充分的寿险保障,同时考虑到其销售工作性质,意外险保障也必须配需。姜女

3、士今年45岁,疾病风险已经上升,姜女士本身缴纳四金,享有社保,因而疾病保障的重点在大病保险。同时,姜女士预计55岁退休,因而也需进行退休规划,建立自己的补充养老保险计划。而对于15岁的女儿,由于是受抚养者,因而寿险保障可以不考虑,而考虑意外和疾病保险,养老保障也无需过早考虑。(2)姜女士的寿险保额分析:I、生命价值法姜女士预计工作年限为10年,年收入为0.5万*12月加上年终收入2万,总计8万,家庭年支出为0.2万*12加上年度性支出1.6万,总计4万,姜女士个人年支出按假设为家庭年支出30%,即为1.2万元,因而姜女士生命价值法计算出寿险保额应为(81.2)万*10年,共计68万。姜女士已购

4、买10万元寿险,还需增加58万保额。II、收入置换法:按双十法则,则姜女士需要的寿险保额为80万元III、家庭需求法首先,姜女士家庭实现各项目标的经济需要为:房贷20万元+教育费用8万元+应急基金2万元(4万/12*6)+到女儿22岁前女儿的生活费用(4万1.2万)*7年即19.6万,上述各项共计49.6万其次,家庭可用投资性资产为2万活期储蓄+10万定期存款+3万国债,共计15万元最后,可以得出姜女士的家庭需求法分析所应具备的寿险保额为49.615即34.6万元。姜女士已经有10万元终身寿险,可以考虑增加购买24.6万寿险保障。第二章1.思考题(1)请阐述人身保险的主要分类方法。按人身保险性

5、质分类,人身保险可分为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按保障范围分类,人身保险可以划分为人寿保险、年金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按投保方式分类,人身保险可以划分为个人人身保险、团体人身保险及联合人身保险。按保障的风险程度分类,人身保险可以划分为标准体保险和次健体保险。按人身保险的作用分类,人身保险可以划分为保障型人身保险、储蓄型人身保险和投资型人身保险。(2)请比较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的主要区别。主要在经营主体不同、法律依据不同、实施方式不同、保费负担不同、运行原则不同和保障水平不同各方面存在区别。(3)请阐述人身保险业在现代社会里发挥的主要作用。主要作用有:为个人和家庭提供经济保障和

6、投资理财渠道、有利于企业稳定经营、发展商业性人身保险可以大力支持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人身保险基金实现融资职能、促进经济发展。2.实训题(1)调查我国人身保险业中专业养老保险和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2)搜集资料分析世界寿险业发展的主要动态。答案省略第三章(原第四章)1.思考题(1)人身保险合同有哪些特点?人身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双务有偿合同、非要式合同、最大诚信合同、定额给付合同、附和合同和大多数为第三方利益所订立的合同。(2) 人身保险合同主要有哪些中介人?人身保险合同主要有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两类中介人。(3) 人身保险合同有哪些书面形式?主要有投保单、体检报告书、保险单、缴

7、费凭证或营业发票、保险凭证、暂保单和批单(4) 哪些原因会导致人身保险合同终止?人身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因解除而终止、因保险期限届满而终止、因被保险人的非保险事故而死亡终止和因完全履行而终止。 2.案例分析题(1)孙某夫妇每人投保了100万元人寿保险并缴纳了保费,11月3日,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并签发了正式保单,保单上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为11月3日零时。11月4日,孙某夫妇在外出途中发生车祸,当场死亡,保单受益人孙某夫妇的父母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认为,根据该公司投保规定,人身保险合同金额巨大的,应当报总公司批准并且必须经过体检后方可承保,孙某夫妇违反了保险公司关于投保方面的规定,因此该

8、保单并没有发生法律效力,保险公司据此做出了拒赔决定。孙某夫妇的父母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问题:1)孙某夫妇与保险公司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生效?2)该份保险合同是否因违反公司业务管理规定而无效?参考答案:从合同订立而言,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投保请求,保险人同意承保,合同成立。一般合同成立时生效。但人身保险合同可以约定附条件或附期限生效。从本案例来看,投保人提出投保请求,保险人做出了承诺,签发了保单,双方都是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合同成立,并且孙某缴纳了保费,保险人出具了保单,合同已生效。2)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确定保险公司的内部规定对投保人是否具有约束力。保险公司的

9、内部规定是公司用以指导业务、规范内部管理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比如核保规则、审批制度等,这些规定一般由保险公司的管理人员内部掌握,投保人一般不知晓。若保险公司的内部规定已在保险合同中明确体现或者已明确告知了投保人,则这些规定对投保人应当具有约束力。但是,如果这些规定并没有在保险合同中明确体现,也没有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明确告知投保人的,那么,这些规定对投保人应当不具有约束力。本案中关于巨额保险合同须经上级公司批准后才能发生效力以及必须体检后才能承保等规定,保险公司并未在合同中注明,也没有告知孙某夫妇。从法理上讲,以投保人完全不知道的内部规定来约束他是不公平的。发生了保险事故,可以援引内部规定以达到拒

10、赔,而保险期满时都没有发生保险事故,就不援引内部规定主张合同无效而收保费,显然对投保人不利。所以,本案中保险公司的内部规定对孙某夫妇不具有约束力,不能作为判定保险合同无效的依据,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2)2009年3月,姚某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了“鸿寿养老保险”,保单中受益人一栏为空白,保险金额为16万元。2009年5月,姚某与郑某结婚,郑某与前夫生有一子,三人共同生活。2012年2月,姚某在家中晾晒衣服时不慎失足坠楼死亡。事故发生后,其妻郑某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审核后决定给付16万元人身保险金。但在保险金的分配上发生了争执,姚某父亲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要求分取该笔人身保险金的二分之一

11、。而姚某的妻子郑某则提出,先分取该笔人身保险金的一半,,剩下的8万元再由其本人、其与前夫的儿子与姚某的父亲三人均分。问题:1)该份保单产生的保险金是否属于姚某夫妻的共同财产?2)如果保险金作为姚某个人遗产,则保险金应如何分配?参考答案: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从事经营活动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同时,我国婚姻法第18条又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等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发生继承的情况下

12、,应当先确定哪些财产是夫妻共有财产,哪些是一方财产。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各个继承人所应分取的遗产范围和各自份额。本案中,被保险人姚某投保的人身保险合同签订于其与郑某结婚之前,应属于婚前的投保行为,保险公司按该人身保险合同所应给付的人身保险金属姚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作为姚某与郑某的夫妻共同共有财产。郑某要求先分得这16万元保险金的一半的主张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在保险法上,基于受益权获得的人身保险金必然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特定身份关系直接相联。即当被保险人死亡的情况下,由人身保险合同产生的人身保险金一般应由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享有。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金作为个人遗产,由被保险人

13、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因此,本案中保险公司所给付的16万元人身保险金不能作为他们夫妻共有的财产,而应当作为被保险人姚某的个人遗产,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2)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郑某与前夫的儿子是否有受益权,要看郑某与前夫的儿子与被继承人(被保险人)姚某之间是否形成了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子关系。本案中,由于郑某与前夫的儿子与姚某共同生活,接受姚某对其的教育,因此形成抚养关系,从而存在相应的继承与被继承的关系,故其具备姚某的法定继承人的身份,有权参与保险金的分割。16万元保险金应由姚某父亲、郑某和郑某儿子均分。 3、实训题:准备投保单样本和某保险产品条款和费率表

14、,由同学以父母分别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模拟填写投保单,并完成投保单各项目内容。参考答案略。第四章(原第五章)1.思考题(1)什么是最大诚信原则?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我国保险法第5条对该原则做了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保持最大限度的诚意,双方都应恪守信用,互不欺骗和隐瞒。否则,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此为由宣布合同无效或不履行合同的约定义务或责任,甚至对因此而受到的损害可要求对方予以赔偿。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投保方的如实告知义务、遵守保证条款的义务、保险方的如实说明义务以及弃权与禁止反言规则

15、的限制。(2) 解释人身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合同必须遵循的原则,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我国保险法第12条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在人身保险中,由于人的身体和生命无价,一般情况下,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并没有量的限定。在个别情况下,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也可以计算和限定,比如债权人对债务人生命的保险利益可以确定为债务的金额加上利息及保险费。我国法律承认的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人员有以下几类:本人、配偶

16、、父母、子女、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同时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人身保险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3) 什么是不可争条款?为何要在人寿保险合同中规定不可争条款?不可争条款也称为不可抗辩条款,其基本内容通常是:自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起,超过一定时限(通常为1年或2年)之后,保险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等理由主张合同自始无效。不可争条款也用于保单失效后的复效,即对于申请复效的保单只有在复效两年后才可以成为不可抗辩的合同。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有关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职业等因素将影

17、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及相应费率,因此,根据最大诚信原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不得有任何隐瞒或欺骗,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由于人身保险合同的长期性,如果不加以时限限制,可能会造成保险人滥用此项权利,在合同订立多年以后,以此为理由要求解除合同,而这将使被保险人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并会造成更多的纠纷,因而各国在保险法规中对此确定了保险人的可抗辩期,逾期后,保险人将丧失抗辩权。但也有一些例外,如当投保人欠费时,或当被保险人在可抗辩期内死亡时,保险人在抗辩期满后仍有权解除合同。(4) 请分析若投保人不缴纳续期保费,对保单效力会有什么样的影响。我国保险法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

18、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2.案例分析题(1)2012年9月,陈先生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了一份寿险合同,约定陈先生为投保人和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出生1个月的女儿,保险金额为2万元。陈先生当即给付保险公司年保费1 600元。同年12月,陈先生带女儿去医院就诊,诊断为婴儿肝炎综合征,但在2013年1月3日出院时,又诊断为“先

19、天性胆道闭锁”,同年婴儿不幸去世,死亡推断书上确定死亡原因是“先天性胆道闭锁”。陈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在投保单上如实填写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为由予以拒绝。陈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保险金人民币2万元。问题:1) 请分析陈先生有无如实告知义务。参考答案:如实告知是投保人的一项义务,是指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或在合同生效期间,应如实向保险人做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但此案例中陈先生是位非医务人员和年轻的父亲,在没有医疗机构诊断的情况下,对女儿存在黄胆症状没有察觉属正常。在投保时因本身对女儿健康状况并未知晓任何不良状况,因而没有告知,但并未

20、违反如实告知义务。2) 保险公司能否拒绝给付保险金?(请根据现行保险法分析)参考答案:因陈先生并未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其与保险公司订立的寿险合同合法有效,陈先生女儿因疾病身故,符合寿险合同给付条件,因而应当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身故保险金。(2)小学生张某,男,11岁。2011年初参加了学生团体平安保险,保险期限为当年3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当年10月5日张某在家附近的一幢住宅楼施工工地玩耍,被突然从楼上掉下的一块木板砸在头上,当场气绝身亡。有人认为保险公司应先给付张某死亡保险金,然后向造成这起事故的施工单位索要与此等额的赔偿金。问题:1) 请问保险公司是否应对张某的死亡给付保险金?参考答案:意

21、外伤害保险的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意外伤害并在责任期限内发生死亡或伤残,根据本案例情况,张某因意外被施工工地木板砸中导致死亡,符合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付条件,保险公司应对张某的死亡给付保险金。2) 如果保险公司给付了保险金,能否向施工单位进行代位追偿?人身保险是定额给付合同,损害赔偿原则并不适用,代位追偿原则作为损害赔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也不适用,因为保险公司给付了保险金,也不能向施工单位进行代位追偿,向施工单位追偿的权利仍旧归属于张某的父母。(3)楚某有两个儿子,楚A已婚,楚B因残疾一直未婚。1996年11月10日,楚A从某保险公司了解到可以为自己的父母办理人寿保险,遂与楚某商议

22、,楚某考虑到楚B在自己死后难以维持生计,就指定楚B为受益人。次日,楚A到保险公司为其父办理了人寿保险,期限为5年,保额为1万元。1998年5月楚某因病住院,楚A未经楚某同意将保单交给邻居姜某做质押,借款5 000元。1998年7月,楚某医治无效死亡。姜某找楚A要求归还借款,楚A不还。姜某遂到保险公司要求给付保险金1万元。保险公司认为姜某不是受益人,无权领取保险金,同时通知楚B持保单来领取保险金。楚B向姜某索要保单,姜某以保单为质押物为由,拒绝归还,声称如要归还须用保险金归还借款。法院受理此案后通知楚A参加诉讼,楚A称1万元为遗产,要求继承一半份额。问题:1) 楚A有权出质该份保单吗?参考答案:

23、长期寿险保单具有现金价值,因而有有价证券功能,可以办理质押转让,同时由于现金价值是归属于投保人的权利,所以投保人楚A有权办理保单质押。2) 该保单出质是否有效?蒋某有权向保险公司请求支付保险金吗?投保人有权办理质押,但由于保单出质后质押权人有权享有保险金的申领权利,所以在死亡保险合同中,保单质押根据保险法规定,需要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在本案例中,因为保单质押没有经过楚某同意办理了转让,所以保单出质无效。蒋某无权向保险公司请求支付保险金。3) 楚A的要求是否合理?保险金到底该如何给付?楚A要求将保险金作为楚某的遗产,要求继承一半份额是不合理的。该份保单明确指定了楚B为受益人,保单签订和指定受益人手

24、续完备,因为楚B可以全额获得该份保单的保险金。 3、 实训题某公司于2015年6月20日签发给王某一张经其妻马某同意以其妻为被保险人的保额为20万元的终身寿险保单,当日王某签收保单,保单规定犹豫期为15日。该保单王某选择年交保费4500元,缴费期限20年。就该保单,请确定以下问题:(1) 犹豫期到期日?参考答案:根据题目条件,犹豫期到期日为7月5日。(2) 第二年缴费对应日?第二年缴费对应日为16年6月20日(3) 如果第二年王某未缴费,则宽限期截止日?如果未缴费,宽限期截止日为16年8月19日(4) 王某有权提出合同复效申请的时期?王某有权提出合同复效申请的时期为18年8月19日止(5) 该

25、合同如果未申请复效,则其合同效力终止日?如果未申请复效,合同效力终止日为18年8月19日 第五章 1.思考题参考答案(1)人寿保险的含义和特点是什么?人寿保险是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存或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人寿保险除了具有人身保险的一般特征外,特征一是承保风险的特殊性、二是保险期限的长期性、三是保险费计算的特殊性、四是长期性、五是投资性和储蓄性 (2)人寿保险的业务种类有哪些?一是按保险事故分为死亡保险、生存保险、两全保险二是按保险金给付方式分为一次性给付的人寿保险和分期给付的人寿保险三是按缴费方式不同分为趸缴保费的人寿保险和分期缴费的人寿保险四是按被保险人的数量分为个人人

26、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和联合人寿保险五是按保险单是否分红分为分红保险和不分红保险此外,按被保险人的危险程度不同,人寿保险可分为标准体保险和次标准体保险;按被保险人年龄不同可划分为少儿保险、成人保险以及老年人保险等。联系我国人寿保险业的发展现状,人寿保险业务还可以分为普通寿险、分红保险和投资衍生保险等。(3)年金保险的特点与业务有哪些?年金保险是生存保险的特殊形态,其现金价值随保险单年度的增加而增加,年金保险有积累期(或缴费期)和清偿期(或给付期)的规定,有的年金保险还有等待期规定。年金保险的分类一是年金保险按年金给付的期限可分为定期年金保险和终身年金保险。二是年金保险按年金给付是否有保证可分为有

27、保证年金保险和无保证年金保险。三是年金保险按年金给付开始期的不同可分为即期年金保险和延期年金保险。 (4)儿童保险的特点是什么?目前我国各人寿保险公司的儿童保险都提供哪些方面的保障?儿童保险是以未成年人作为被保险人,由其父母或扶养人作为投保人的人寿保险。少儿保险在开展之初是两全保险形式,但是,现在多数是终身寿险形式。目前我国各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子女保险大都是提供子女教育金、婚嫁金、养老金和意外伤害保障等多种保障。 (5)分析说明适合我国目前广大农村居民的人寿保险产品。我国目前适合农村开办的人身保险是小额人身保险。小额人身保险是一类面向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人身保险产品的总称,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

28、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是小额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小额保险保额被限定于1万5万元之间,保险期间在15年,主要针对低收入农民最迫切的疾病、死亡和残疾等特定风险提供的保险服务。对于居住地集中,或同属某个组织的客户,可采用团体方式承保。如果以个险方式承保,保险公司可以只向客户提供简单的保险凭证。凭证上包含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种类和保险名称、保险金额、保险期间、每期保费、交费期限、保险责任及除外责任、承保人地址和客户服务热线等必要信息。同时,将保险条款公开备置于保险公司营业场所、客户集中居住地或客户所属组织等地,方便客户随时查询。(6)对比现代人寿保险与传统

29、人寿保险,说明它们有哪些主要区别。一是主要功能不同二是保险金额的确定不同三是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不同四是透明度不同五是账户设置及管理不同六是风险责任的承担不同2.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参考答案分析:保险公司方面的理由是,周女士的保单还在观察期内,保险观察期又称保险等待期,或免责期。这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被保险人在这个时期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需承担赔偿责任。保险观察期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经济补偿的行为。观察期的设立,可以从源头上防止带病投保等骗保行为,避免产生逆选择,降低道德风险。根据周女士的情况,虽然不能获得补偿,但可以得到之前所缴的保险费,保险责任也

30、将同时终止。3.实训题参考答案一是传统人寿保险与分红保险比较二是分红保险比较与投资连结保险比较三是投资连结保险与万能寿险比较第六章 复习思考题参考答案1.思考题(1)意外伤害的含义和构成条件是什么?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伤害包含“意外”和“伤害”两个必要条件。目前,我国保险公司条款中通常对“意外伤害”的界定是:“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特点和分类是什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以意外

31、伤害而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一是费率厘定主要以损失率为依据二是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的三是季节性明显,灵活性较强四是保险期间与责任期限的不一致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保险对象不同可以分为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保险承保风险不同可以分为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和特种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实施方式不同可以分为法定意外伤害保险和自愿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保险期限不同可以分为长期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保险承保的责任不同可以分为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综合性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收入损失保险

32、(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人寿保险和人身伤害责任保险的区别有哪些?一是保险标的不同二是保障范围不同三是适用的赔偿原则和赔偿金额的确定方式不同四是合同主体不同 (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和给付方式是怎样规定的?1)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一般可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2)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被保险人在寻衅殴斗中所受的意外伤害、被保险人在酒醉、吸食(或注射)毒品(如海洛因、鸦片、大麻、吗啡等麻醉剂、兴奋剂、致幻剂)后发生的意外伤害、被保险人的自加伤害和自杀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的给付一是死亡保险金的给付数额是保险合同中规定的

33、为保险金额的100%。二是残疾保险金的给付数额由保险金额和残疾程度两个因素确定,其计算公式是:残疾保险金=保险金额残疾程度百分率2.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1)利用所学知识说明意外伤害的构成条件。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伤害包含“意外”和“伤害”两个必要条件。意外同时具备“外来”、“突然”、“非本意”三个条件; “伤害”由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事实三个要素构成,三者缺一不可。2)“气死人”是否属于意外伤害?根据上述原理判断,气死人不具备伤害的条件,不属于意外伤害。3)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意外伤害保险

34、金的给付责任?综上所述,保险公司不承担意外伤害保险金的给付责任。3.计算题 给付的保险金=(800-100)80%=560元4.实训题参考答案首先判断案件属性:这是一起食物中毒案例,此次食物中毒因个人体质弱引起的,应该属于疾病,不是意外事故。在意外险保单下,保险公司拒绝理赔。食物中毒符合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事件三个要素,属于意外事故。但是案例中王先生因细菌感染的食物中毒,也可能是因为个人体质关系所引起的肠胃等疾病,则不应是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范围,所以保险公司对于个体食物中毒的案件,一般都不予按照意外事故处理。一般情况下,对于集体食物中毒,保险公司会视个案而考虑按照意外伤害进行赔付,如上海某小

35、学300多名师生出现中毒症状,该校师生都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校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进行了保险理赔。第七章复习思考题参考答案1.思考题(1)简述健康保险的主要特点及业务分类。健康保险的主要特点:一是保险责任的特殊性、二是承保风险性质的特殊性、三是保险经营的特殊性、四是保险金给付条件的特殊性、五是管理方面的特殊性健康保险的分类:一是按照保障内容划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二是按照保险期限划分为长期健康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三是按照保险金给付方式划分为定额给付型保险、实报实销型保险与津贴给付型保险;四是按照组织性质划分为商业健康保险、社会健康保险、管理式医疗、自保计

36、划五是按续保方式划分为保证续保健康保险和非保证续保健康保险 (2)健康保险合同有哪些特殊条款?责任期限、观察期条款、免赔额条款、共保比例条款、给付限额条款、续保条款(3)疾病保险承保的“疾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一是内部原因的疾病;二是非先天性疾病;三是偶然性原因所致疾病(4)护理保险的主要承保内容是什么?护理保险主要是为满足被保险人在老年护理中心和其他一些康复机构,甚至是被保险人的家中因各种护理需要或者接受各类护理服务费用补偿而提供的保险保障。按照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所承担的护理费用划分,护理保险可以分为专门护理或家庭护理两大类:专门护理是指在康复机构由专业护理人员,如注册护士或有执照的护士

37、以及在他们指导下进行的护理;家庭护理是指在病人家中为病人提供的日常生活照顾,如洗澡、吃饭等。按照护理服务性质划分,护理服务可分为治疗性质护理服务和非治疗性质护理服务:前者有诊断、预防、康复等;后者有家庭护理、成人日常护理等。按服务时间划分,护理服务可分为全天候24小时特别护理和非全天一般性护理。(5)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的全残界定标准有哪几种?一种是以任何一种职业为基础的“绝对全残”。另一种残疾的定义是基于原职业,“原有职业”条款认为被保险人无法从事其正常职业的主要任务,即无法从事被保险人在失能开始前所从事的职业。对于全残定义还有其他几种方法:现时通用的全残概念、收入损失全残、推定全残等2.案例分

38、析题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原因一,投保人未如实告知;原因二,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原因三,没有超过抗辩期,不符合“不可抗辩条款“规定。3.实训题 (1)了解目前我国健康保险市场的需求情况。一方面,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险意识日益增强,对健康保障的需求日益高涨。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以及医疗费用的逐年上涨,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压力,激发了社会对健康保险的强烈需求,形成了我国健康保险巨大的市场容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4年在全国50个城市进行的保险需求调查显示,有49.9%的城市居民在3年内有意向购买商业保险,其中预期购买健康保险的比例达到7

39、6%,超过了养老保险等其他险种,在人身保险各类业务中居第一位。成为老百姓最需要的保险种类。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数据来看,目前我国商业医疗保险的市场潜力在2 500亿元以上,2010年商业医疗保险总的市场潜力为3 000多亿元。巨大的市场潜力,为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带来了广阔的空间(2)专业健康保险的主要险种有哪些?一是按照保障内容划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二是按照保险期限划分为长期健康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三是按照保险金给付方式划分为定额给付型保险、实报实销型保险与津贴给付型保险四是按照组织性质划分为商业健康保险、社会健康保险、管理式医疗、自保计划五是按续保方

40、式划分为保证续保健康保险和非保证续保健康保险(3)按照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四类,列举各人寿保险公司的主要产品,并做出比较。查看保险公司网站4.案例分析分析:保险公司拒赔合理。原因:人身保险中的医疗费用保险,目的在于填补被保险人为治疗疾病所产生的费用,应当适用损失补偿原则。本案中撞伤原告儿子的汽车驾驶员已经赔偿了原告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故原告所受损失已经获得赔偿,保险人不应再负赔偿责任,否则将使同一保险标的损失实际获得双重或者多于保险标的实际损失的补偿。本案启示:在保险实务中,关于医疗费用保险的赔偿诉讼案数量较多,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

41、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但在实务中,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中都规定医疗费用保险适用损失补偿原则。第八章 (原第九章)1.思考题(1)团体人身保险和个人人身保险相比有什么特点?主要特点有:团体保险的风险选择的对象是团体而非个人;使用团体保单;成本低而保障性高;团体保险计划具有灵活性;保费以经验费率为基础;服务管理专业化。(2) 为什么团体人身保险不要求提供可保证明?团体人身保险中如何防止逆选择?在保险实务中,投保团体人身保险一般不需要体检或提供其他可保证明,这是因为它采取了不同

42、于个人投保的风险选择与控制方法。为了保证团体人身保险的承保质量及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性,防止团体投保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逆选择倾向,团体人身保险对风险的控制与选择主要采取以下手段:投保的团体不得是以单纯购买保险为目的而临时组合而成的团体;投保团体保险的组织机构里的被保险人必须是能够参加正常工作的在职人员;对投保人数总量和占比进行限制;对保额的设定和选择进行限制。(3) 为什么说保险公司在经营企业年金方面具有核心优势?从国际上来看,保险公司在养老保险及企业年金市场中一直处于主力军的地位,这种地位的确立源于保险公司在经营企业年金方面的核心优势:第一,保险公司在企业年金计划的方案设计和产品销售上具有独到的

43、优势。第二,保险公司还可以通过建立金融集团,成立专门的养老金管理公司参与企业年金的管理。第三,在企业年金投资的管理上,保险公司在管理小型企业的年金资产方面占有一定的优势。 2.案例分析题(1)2012年8月,A大学与Y保险公司签订学生团体保险合同一份,投保险种包括学生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学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学生住院医疗保险三个险种,被保险人为该大学7 000余名在校学生,保险期限为1年。A大学与Y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时,Y保险公司未要求学校为参保学生进行保前体检,没有向每名参保的被保险人提供书面合同条款说明及询问其健康状况的询问单,也未要求A大学提供参加保险学生包括既往病史在内的健康告知状况明

44、细。A大学在投保人声明栏盖章,并向Y保险公司出具一份声明,称其已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投保单中投保人声明栏注明,告知声明书中填“”,即作为投保人“是”的答复,但该告知声明书的“被保险人健康告知栏”及“其他告知事项”的每一询问事项后的方框中均为空白,Y保险公司并未就告知栏中的事项对A大学一一提出询问。同年10月13日,该校学生王某突发疾病住院,经诊断为左小脑动静脉畸形,王某3年前有左小脑动静脉畸形手术史。王某住院治疗共支付医疗费合计36 000元。问题:1) 保险公司是否应支付保险金给王某?为什么?参考答案:保险公司应支付保险金给王某。A大学和学生作为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法的

45、规定,都应该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在投保过程中,保险公司并未针对学生逐一发放健康状况问询表提出询问,因而可以认为A大学免除了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而A大学作为投保人得到的告知声明书中的健康告知栏和其他告知事项栏内,A大学并未做填写,但保险公司未提出异议,也未就告知栏中事项一一提出询问,因而也可以认为保险公司放弃了要求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权利,因此保单签发后保险公司不得再次主张该项权利,该团体保险合同有效。现发生保险事故,而因为投保时保险公司未向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书面合同条款及做出说明,因此免责条款无效,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额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2) 如果你是保险公司的承保人员,对于学生团体保险中

46、存在的上述风险应如何防范?为防范上述风险,在投保订约过程中,如果要排除带病投保情况,需要发放特种疾病告知书,并提供合同免责条款说明文件,要求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如实告知并确认知晓免责情况和已如实告知,此时可以将带病投保和既存疾病除外不保。(2)某企业为其员工投保了保险金额为20万元的人身保险。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员工张某意外死亡。张某属因公死亡,其家属得到抚恤金1万元。该企业当初为其员工投保时,只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并没有指定受益人。由于张某家属较多,因此产生了如何进行保险金分配的问题。该企业也提出了因为其投保而应成为受益人的问题,并提出,既然张某家属已经得到了抚恤金,从保险公司得到的赔偿应当有一部分

47、是企业的。问题:该保险金应如何分配?张某单位的要求合理吗?为什么?参考答案:保险金在未指定受益人时,应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由张某的法定继承人均分保险金。而张某单位虽然是投保人,但投保人即使承担缴纳保费义务,也并不享有保险金的请求权,因而不能向保险公司请求获得保险金。张某单位已经对张某的工伤事故做出赔偿,但该赔偿是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保险公司也不得要求从张某的保险金中取得工伤赔偿的补偿,违背了法律规定和原则,保险金只能作为家属获得的合同利益。 3.实训题实训题一训练材料将全班分为若干组,向每组发放一套某家保险公司的团体保险产品。 训练要求针对该团体保险产品进行分组讨论,要求:(1)熟悉该保险公司主要的团体保险产品,包括产品名称及重要条款。(2)比较不同的团体保险产品,说出它们分别属于什么种类,找出特征并进行比较。(3)根据每种产品的条款和费率表,为具体的客户设计投保方案。实训题二训练材料 周先生和朋友一起开了家主要在各个生活社区设点出售直饮水的。公司现有员工10人,其中4名机修工人,其他的是销售及财务人员。周先生在保险公司的朋友叫他买点团体意外险,说机修人员及推销人员经常在外面,若买意外险后员工出事可以赔偿,发生医疗费用也可以理赔,会减轻小企业的负担。 训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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