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在开户时和为客户提供交易时,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和重新识别工作。2007年10月20日,A客户(刚满18岁)到某证券公司开立证券资金账户,次日通过银行转入1000万元款项进行申购新股,之后购买了少量证券。次年1月客户将900万元的款项划回银行帐户。q一、发现问题:1、经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开户资料未登记其职业信息,客户基本信息不全。2、该客户的年龄身份与交易金额和交易行为明显不符,没有及时关注,未进行重新识别客户。3、调阅交易信息,发现其交易均同过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非柜台方式进行,未按规定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受益人。n二、从案例中总结出的客户身份识别经验 1、业务人员应具有高度责任心,能够做到勤勉尽责,保证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应进行严格审查。2、业务人员应具有反洗钱的职业敏感度,业务办理过程中及时发现了客户的可疑信息。3、对可疑客户应采取进一步客户身份识别等措施。如:回访客户、要求客户补充其他身份资料、向公安、工商等部门核实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