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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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23-2-9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功能与制度框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u 一、市场简介 u 二、发展历程u 三、发展现状u 四、市场定位目目 录录u 五、市场特点u 六、市场功能u 七、主要制度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市场简介经营宗旨公司简介市场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市场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NEEQ)市场性质: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证监会监管下的全国性证券场外市场运营机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9月20日,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为公司股东单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市场功能,加强市场服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市场创新,保护投资者及其他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场外交易市场健康发展,促进民间投资和中小企业发展,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全国股转系统全国股转系统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发展历程发展历程中关村管委会深交所科技部证券业协会北京市政府老三板两网公司退市公司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发展历程发展历程天津市政府上海市政府湖北省政府中国证监会北京市政府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

3、架l首批2家公司世纪瑞尔、中科软正式挂牌2006.1.23l中国证监会宣布扩大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试点2012.8.3l国务院批准开展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工作2006.1.16l中国证监会与4地政府签署扩大试点合作备忘录签署暨首批企业挂牌仪式在京举行2012.9.72013.1.16l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发布l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揭牌运营2012.9.282013.1.31l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施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轫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轫中关村试点中关村试点扩大试点扩大试点l全国中小企业

4、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在国家工商总局登记注册2012.9.202012.2.8l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5 个通知、4 个细则、4 个暂行办法及 4 个指引发展历程发展历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沪深交易所 大型蓝筹企业交 易 所 市 场场外市场区域性场外市场全国性场外市场创 业 板中小板主板 深交所 中型稳定发展企业 深交所 科技成长型企业 其他中小微企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地方股权交易中心等市场定位市场定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证监会统一监管地方自行管理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20122012年相关财务数据(平均数)年

5、相关财务数据(平均数)单位:万元n 挂牌公司在平均总股本、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量化指标方面均与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有着明显区别,市场定位明确。n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已初步构建与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分级,成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市场定位市场定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截至2013年6月30日,共计244家企业挂牌新三板。其中已有7家挂牌企业转至中小板或创业板。定向发行发展现状发展现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定向发行发展现状发展现状注:2012年,挂牌公司平均营业收入为9476万元,同比增长16.97%;平均净利润为

6、830万元,同比增长9.38%;平均净资产为6189万元。89%的公司实现盈利,57%的公司净利润 同比增加。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截至2012年12月31日,累计融资次数52次,融资金额为22.87亿元,平均单次融资额4399.43万。挂牌企业发展现状发展现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挂牌企业发展现状发展现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挂牌公司特点挂牌公司特点 2012年末,挂牌公司平均股本2769万股,平均营业收入9476万元,平均净资产6189万元,平均净利润830万元。挂牌公司2012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长17,净利润同比增长9%7家挂牌公司成功在创业板或中小板上

7、市 “小而美小而美”规模不大 处于成长早期 有成熟的盈利模式 在某细分行业占据领导地位 具有较好的成长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指标指标衡量标准衡量标准指标值指标值对应公司简称对应公司简称对应公司代码对应公司代码营业收入最高(万元)212508.50中科软430002最低(万元)0.00环拓科技430079平均(万元)9476.24-净利润最高(万元)11123.83中科软430002最低(万元)-315.87指南针430011平均(万元)829.87-净资产最高(万元)70155.74现代农装430010最低(万元)346.03宇昂科技430179平均(万元)6188.98-成立至挂牌年限最长(年

8、)18.24欧泰克430195最短(年)2.88同辉佳视430090平均(年)8.14-股改至挂牌年限最长(年)11.70武大科技430143最短(年)0.13宣爱智能430196平均(年)1.24-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挂牌公司特点挂牌公司特点 掌握自主核心技术,且极其重视持续研发以保持技术领先优势。挂牌公司平均研发投入均占到营业收入的6.8%(创业板为5.41%)企业发展已经从依靠内源融资进入到需要募集社会资本的阶段,但单次资金需求并不大 集中于高科技产业或新兴业态,轻资产特征明显.挂牌公司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90以上的挂牌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专业人才创业,创业者或创业团

9、队往往都是本行业的专家,或是海归学者 股权集中度高。以2012年底200家挂牌公司为例,平均每家公司股东人数为22人 企业规范程度存在差异。家族企业,治理结构,财务规范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挂牌公司行业分布挂牌公司行业分布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沪深交易所风险包容度较高较低投资者门槛法人:500万元个人:300万元无投资者构成机构投资者为主机构、个人并重公司准入门槛无财务指标较高财务指标交易制度协议转让方式、竞争性传统做市商制度、集合竞价转让集中竞价融资制度定向发行股票、公司债、可转债或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允许公开发行市场特点市场特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

10、制度框架风险包容度高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高投资门槛、低准入门槛”的制度较高的投资者门槛:确保投资者具备足够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较低的挂牌准入门槛:不设财务门槛,包容中小企业的各类风险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准入制度不设财务指标,对企业经营及财务情况的客观描述不做实质性判断要求充分的信息披露,以供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除重大违法违规外,对过往问题只要进行规范并充分披露即可市场特点市场特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制度灵活、流程高效小额发行豁免、储架发行、小额快速按需融资制度定向增资、公司债、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多种融资工具无需辅导、无需排队、流程简单、速度快挂牌公司综合成本低挂牌费

11、用大大低于上市成本,由政府补贴采取电子化信息披露方式,降低信息披露成本不要求披露季报,半年报无需审计,合规成本低市场特点市场特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对地方政府的意义对地方政府的意义对园区企业的意义对投资者的意义对券商的意义对券商的意义作用影响 获得新的收入增长点;促进业务创新与融合;大幅提升客户服务深度与客户粘性。支持地方经济,解决“两多两难”;规范企业经营,便于政府监督管理;扶持地方企业,增加地方税收。促进规范治理;发现公司价值;增强融资能力;提升品牌信誉度。为价值投资提供平台;降低股权投资的风险和成本;成为机构投资者退出的新渠道;推动产品创新。市场功能市场功能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12、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提升形象规范治理价值发现股权流动股权激励并购重组直接融资间接融资提供股份公开转让平台,提高股权流动性。通过市场机制充分反映企业内在价值。提升企业形象和认知度,利于市场拓展。规范度和透明度提升,银行主动授信。实施股权激励,汇集优秀人才。借助资本市场发展壮大,从做加法到做乘法。通过改制辅导和持续督导,提高企业规范治理水平。通过定向发行高效便捷地进行股权和债券融资。市场功能市场功能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现行制度体系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现行制度体系 公司法公司法 证券法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全国中小企业

13、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理暂行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引第1 1号号信息披露信息披露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引第2 2号号申请文件申请文件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引第3 3号号章程必备条款章程必备条款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系统业务规则 配套通知、细则、及指引配套通知、细则、及指引(挂牌准入、交易结算、公司监管、融资、主办券商监管、投资者适当性)国家法律国家法律部门规章部门规章制度规则制度规则主要制度主要制度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主要制度主要制度非上市

14、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以下问题:明确以下问题:一、明确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范围与总体要求: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东累计超过200人或股票向社会公众公开转让。明确了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的公开转让应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二、明确了挂牌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转让的公开转让性质,是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三、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公司治理作出原则性规定,引导公司健全公司治理机制,突出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依法自治。四、在信息披露上实施分层监管,区别公开转让、定向发行的公司和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公司。在满足投资者信息需求

15、的前提下,降低信息披露成本,强化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和风险因素。五、建立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定向发行制度,明确豁免核准情形以及储架发行制度。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以下问题:明确以下问题:一、明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挂牌公司的法律地位;二、明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主要职能、组织架构、自律监管职责,明确公益优先;三、建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基本监管框架,在明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职责的同时,规定中国证监会依法实行统一监管;四、规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主要制度框架,为公司制定各项

16、业务规则、细 则提供了依据。明确挂牌、定向发行的审查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负责。主要制度主要制度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投资者准入公司监管交易制度不设财务指标: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允许存在未行权完毕的股权激励计划强调信息披露,不做实质性判断,交由市场和投资者自主判断取消地方政府确认函要求豁免做市商挂牌前受让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票的限售要求,豁免做市商挂牌前受让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票的限售要求,以解决做市

17、初始股票来源问题以解决做市初始股票来源问题允许挂牌同时进行进行定向增资允许挂牌同时进行进行定向增资股东人数超过200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证监会确认后可以申请挂牌主办券商制度定向发行主要制度主要制度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29一、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 1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1 1)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

18、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2 2)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3 3)公司法公司法修改(修改(20062006年年1 1月月1 1日)前设立的股份公司,须取得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日)前设立的股份公司,须取得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政府的批准文件。2 2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

19、应符合公司法公司法相关规定。相关规定。(1 1)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明确权属)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明确权属,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2 2)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3 3)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三)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20、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三)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主要制度主要制度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29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二、业务明确,

21、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一)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一)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息。(二)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二)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1 1公司业务如需主管部门审批,应取得相应的资质、许可或特许经营权等。公司业务如需主管部门审批,应取

22、得相应的资质、许可或特许经营权等。2 2公司业务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公司业务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三)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三)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持续经营下去。1 1公司业务在报告期内应有持续的营运记录,不应仅存在偶发性交易或事项。营运记录包括现金流量公司业务在报告期内应有持续的营运记录,不应仅存在偶发性交易或事项。营运记录包括现金流量、

23、营业收入、交易客户、研发费用支出等。、营业收入、交易客户、研发费用支出等。2 2公司应按照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披露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公司不存在的规定编制并披露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公司不存在中国注册会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师审计准则第13241324号号持续经营持续经营中列举的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事项,并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中列举的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事项,并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应全文披露审计报告正文以及董事会、

24、监事会和注财务报表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应全文披露审计报告正文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注册会计师对强调事项的详细说明,并披露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处理情况,说明该事项册会计师对强调事项的详细说明,并披露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处理情况,说明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是否重大、影响是否已经消除、违反公允性的事项是否已予纠正。对公司的影响是否重大、影响是否已经消除、违反公允性的事项是否已予纠正。3 3公司不存在依据公司不存在依据公司法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重整、和解或者破产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重整、和解或者破产申请。申请

25、。主要制度主要制度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29 第八条第八条 被审计单位在财务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被审计单位在财务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主要包括况主要包括:(一)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一)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二)无法偿还即将到期且难以展期的借款;(二)无法偿还即将到期且难以展期的借款;(三)无法继续履行重大借款合同中的有关条款;(三)无法继续履行重大借款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四)存在大额的逾期未缴税金;(四)存在大额的逾期未缴税金;(五)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五)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六)过度依赖短期借款筹资;(

26、六)过度依赖短期借款筹资;(七)无法获得供应商的正常商业信用;(七)无法获得供应商的正常商业信用;(八)难以获得开发必要新产品或进行必要投资所需资金;(八)难以获得开发必要新产品或进行必要投资所需资金;(九)资不抵债;(九)资不抵债;(十)营运资金出现负数;(十)营运资金出现负数;(十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十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十二)大股东长期占用巨额资金;(十二)大股东长期占用巨额资金;(十三)重要子公司无法持续经营且未进行处理;(十三)重要子公司无法持续经营且未进行处理;(十四)存在大量长期未作处理的不良资产;(十四)存在大量长期未作处理的不良资产;(

27、十五)存在因对外巨额担保等或有事项引发的或有负债。(十五)存在因对外巨额担保等或有事项引发的或有负债。主要制度主要制度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29 第九条第九条 被审计单位在经营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被审计单位在经营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主要包括:况主要包括:(一)关键管理人员离职且无人替代;(一)关键管理人员离职且无人替代;(二)主导产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主导产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三)失去主要市场、特许权或主要供应商;(三)失去主要市场、特许权或主要供应商;(四)人力资源或重要原材料短缺。(四)人力资源或

28、重要原材料短缺。第十条第十条 被审计单位在其他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被审计单位在其他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主要包括:况主要包括:(一)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一)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二)异常原因导致停工、停产;(二)异常原因导致停工、停产;(三)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的变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三)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的变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四)经营期限即将到期且无意继续经营;(四)经营期限即将到期且无意继续经营;(五)投资者未履行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五)投资者未履行协议、合

29、同、章程规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六)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遭受严重损失。(六)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遭受严重损失。主要制度主要制度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29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一)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以下简称(一)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以下简称“三会一层三会一层”)组成的公)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证明有效运行,保护股东权益。司治理架构,制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证明有效

30、运行,保护股东权益。1 1公司依法建立公司依法建立“三会一层三会一层”,并按照,并按照公司法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 3号号章程必备条款章程必备条款等规定建立公司治理制度。等规定建立公司治理制度。2 2公司公司“三会一层三会一层”应按照公司治理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在报告期内的有限公司阶段应遵守应按照公司治理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在报告期内的有限公司阶段应遵守公司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的相关规定。3 3公司董事会应对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进行讨论、评估。公司董事会应对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31、。(二)合法合规经营,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二)合法合规经营,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 1公司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指公司最近公司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指公司最近2424个月内因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适用重大违法违个月内因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适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的行政处罚。规情形的行政处罚。(1 1)行政处罚是指经济管理部门对涉及公司经营活动

32、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经济管理部门对涉及公司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2 2)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是指,凡被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给予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上行政处罚的行为,属于重大违法)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是指,凡被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给予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上行政处罚的行为,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但处罚机关依法认定不属于的除外;被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给予罚款的行为,除主办券商和律师能依法合理说明或处违规情形,但处罚机关依法认定不属于的除外;被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给予罚款的行为,除主办券商和律师能依法合理说明或处罚机关认定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外,都视

33、为重大违法违规情形。罚机关认定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外,都视为重大违法违规情形。(3 3)公司最近)公司最近2424个月内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个月内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2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法合规,最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法合规,最近2424个月内不存在涉及以下情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个月内不存在涉及以下情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受刑事处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受刑事处罚;(2 2)受到与公司规范经营相关的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界定参照前述规定;)受到与公司规

34、范经营相关的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界定参照前述规定;(3 3)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3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和遵守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和遵守公司法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不应存在最近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不应存在最近2424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三)公司报告期内不应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如有,应在(三)公司报告期内不应

35、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如有,应在申请挂牌前予以归还或规范。申请挂牌前予以归还或规范。(四)公司应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相关会计政策能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四)公司应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相关会计政策能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主要制度主要制度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29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一)股权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一)股权明晰,是指公

36、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1 1公司的股东不存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适宜担任股东的情形。公司的股东不存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适宜担任股东的情形。2 2 申请挂牌前存在国有股权转让的情形,应遵守国资管理规定。申请挂牌前存在国有股权转让的情形,应遵守国资管理规定。3 3 申请挂牌前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应遵守商务部门的规定。申请挂牌前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应遵守商务

37、部门的规定。(二)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是指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议、外部审批(如(二)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是指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议、外部审批(如有)程序,股票转让须符合限售的规定。有)程序,股票转让须符合限售的规定。1 1公司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下列情形:公司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下列情形:(1 1)最近)最近36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2 2)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36个月前,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但个月前,目前

38、仍处于持续状态,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实施前形成的股东超前形成的股东超200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确认的除外。人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确认的除外。2 2公司股票限售安排应符合公司股票限售安排应符合公司法公司法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有关规的有关规定。定。(三)在区域股权市场及其他交易市场进行权益转让的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的(三)在区域股权市场及其他交易市场进行权益转让的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的发行和转让等行为应合法合规。发行和转让等行为应合法合规。

39、(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发行和转让行为需符合本指引的规定。(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发行和转让行为需符合本指引的规定。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一)公司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一)公司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二)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二)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告。主要制度主要制度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挂牌与上市条件比较挂牌与上市

40、条件比较-主体资格及股本主体资格及股本1、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两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可以连续计算;2、挂牌前股本总额不低于500万元。新三板挂牌条件新三板挂牌条件创业板上市条件创业板上市条件1、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可以连续计算;2、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1、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可以连续计算;2、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3、上市前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主板上市条件主板上市条件主要制度主要制度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挂牌与上市条件比较挂牌与上市条件

41、比较-财务指标财务指标1、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2、无硬性财务指标要求。新三板挂牌条件新三板挂牌条件创业板上市条件创业板上市条件1、最近2年连续盈利,净利润累计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最近1年盈利且净利润500万元,最近1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最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30%;2、最近1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千万元且无未弥补亏损1、最近3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超3000万元;2、最近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5000万元;或最近3年营业收入累计超3亿元;3、最近1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20%;4、最近1期无未弥补亏损主板上市条件主板上市条件主要制度主要制度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

42、框架挂牌准入环节挂牌准入环节主要细则、指引主要细则、指引挂牌申请挂牌申请文件格式文件格式指引指引公开转让说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格式指引主办券商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尽职调查业务指引业务指引主办券商主办券商推荐挂牌推荐挂牌业务细则业务细则主要制度主要制度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共三章四十六条,内容如下:共三章四十六条,内容如下: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二章第二章 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开转让说明书 第一节第一节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业务公司业务 第三节第三节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 第四节第四节 公司财务公司财务

43、第五节第五节 有关声明有关声明 第六节第六节 附件附件第三章第三章 附则附则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解读解读主要制度主要制度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起草原则:起草原则:一、从投资者视角出发,突出信息披露的重点内容一、从投资者视角出发,突出信息披露的重点内容二、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特点,实行有效的信息披露要求二、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特点,实行有效的信息披露要求三、突出客观性事实披露,减少主观性信息三、突出客观性事实披露,减少主观性信息四、鼓励个性化、差异化信息披露四、鼓励个性化、差异化信息披露五、与五、与I

44、POIPO相比,大幅简化披露要求,降低公司信息披露成本相比,大幅简化披露要求,降低公司信息披露成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解读解读主要制度主要制度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主要制度主要制度公开转让说明书与招股说明书对比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主板创业板公开转让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总则总则总则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公司业务业务和技术业务和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董监高与核心技术人员董监高与核心技术人员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公司财务财务会计信息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业务发展目标未来发展与规划定向发行(如有)募集

45、资金运用募集资金运用股利分配政策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有关声明有关声明有关声明附件备查文件附件附则附则附则招股说明书摘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细则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细则一、项目小组人员构成项目小组人员构成:由主办券商内部人员组成,须取得证券执业资格,注册会计师、律师和行业分析师各一名。二、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资格:参与两个以上推荐挂牌项目且负责财务、法律或行业事项的尽调;或者有三年以上投行从业经历且具有主持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新股、可转债)的经历。三、尽职调查范围尽职调查范围:以形成有助于投资者作出决策的信息披露文件为目的,至少应包

46、括公开转让说明书和推荐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四、专业人士意见专业人士意见:项目小组对专业人士意见有疑义、或认为专业人士发表的意见所基于的工作不够充分的,项目小组应进行独立调查。五、不得担任项目内核成员的情形不得担任项目内核成员的情形:担任项目组成员,持股,任职,其他情形。六、内核会议表决内核会议表决:每次会议须七名以上内核机构成员出席,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指定注册会计师、律师和行业专家均为赞成票方为通过。七、持股限制持股限制:主办券商持申请挂牌公司股份7%以上或为其前五名股东;申请挂牌公司持主办券商股份7%以上或为其前五名股东;主办券商前十名股东中任何一名为申请挂牌公司前三名股东;八、持续督导持续

47、督导:主办券商应持续督导挂牌公司诚实守信、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主办券商应至少配备两名具有财务或法律专业知识的专职督导人员。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因特殊原因确需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应事前报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并说明合理理由。主要制度主要制度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签订推荐挂牌协议法律尽调财务尽调行业尽调内程序核尽调报告推荐报告推荐挂牌业务流程主要制度主要制度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受理申请审查材料反馈意见审查会议落实反馈意见出具文件申报材料主要制度主要制度办理登记挂牌*股票挂牌前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签署挂牌协股票挂牌前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签署挂牌协议,明确双

48、方的权利、义务和有关事项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有关事项*股票挂牌前与中证登签订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股票挂牌前与中证登签订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办理全部股票的集中登记及解限售办理全部股票的集中登记及解限售*股票挂牌前依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规定在股票挂牌前依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规定在披露公开转让说明书等文件披露公开转让说明书等文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全国股转系统公司挂牌审查与证监会核准衔接图主要制度主要制度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投资者准入公司监管交易制度主办券商制度挂牌准入主要制度主要制度非公办法非公办法所规范的定向发行情形:所规范的定向发行情形:向特定对象发行

49、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以及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特定对象包括以下机构或自然人:特定对象包括以下机构或自然人: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符合投适要求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除公司股东外的新增投资人合计不得超过35名。帮助融资方按其需求实行投资者定向匹配帮助融资方按其需求实行投资者定向匹配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主要制度主要制度u 小额快速小额快速按需按需融资制度融资制度u 小额发行豁免小额发行豁免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或者在12个月内发行股票累计融资额低于净资产20%的,豁免向证监会核

50、准豁免向证监会核准。u 储架发行储架发行 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首期发行,首期发行股份应当不少于总数量的50%;剩余股份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超过有效期未发行的,需重新经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每期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报证监会备案。u 挂牌时即可定向发行融资挂牌时即可定向发行融资u 为公司债、可转债及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融资工具预留了空间为公司债、可转债及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融资工具预留了空间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功能与制度框架丰富交易方式 保留协议转让方式 实施竞争性传统做市商制度 提供集合竞价转让服务最小交易单位调整为1000股放宽股票限售规定 取消了对定向发行新增股票的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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