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合同法教材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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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了解合同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理解合同的成立条件及合同效力的根本理论 掌握合同的形式及内容、合同的履行、合同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的根本原理能按照成立合同的条件草拟一份合同能应用合同法的根本原理确定合同的效力能处理合同实践中的履行、违约等问题第一节 合同及合同法概述一、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 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协议。一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合同的主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2合同是一种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 律行为。合同是双方或多方主体在平等自愿 的根底上相互或平行作出意思表示,且意思 表示一致。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

2、终止财产性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二合同的分类 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将合同区分为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交付标的物为标准,将合同区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根据法律是否设有一个特定名称为标准,将合同区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根据合同之间存在的主从关系角度观察,将合同区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实践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以下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参考答案 A B C 依据?合同法?第366条、第406条和第211条的规定,保管合同、委托合同和借款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互易

3、的本质,是两个买卖的结合,因此,它必然是有偿合同。有偿、无偿依照当事人的约定,这是合同自由的反映,对于互易合同,由于它的本质,无法约定为无偿的合同。以下哪些合同既属于双务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参考答案ACD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有对价的合同,因此,所有有偿合同都是双务合同。典型的双务合同,就是有对价的合同。2借贷合同有有偿和无偿两种。3租赁合同都是有对价的,因此,都是有偿的。4保管费包括保管本钱和利润,有保管费的合同依据?合同法?第366条为有偿合同。二、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法立法概况 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1999年 3 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4、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1999年10月 1 日起施行。该法分总那么、分那么、附那么 3 局部,共计 428条。?合同法?的公布 施行,标志着我国合同立法日臻成熟,也标志 着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建立取得了实质性的 进展。二合同法的原那么 合同法有四项原那么见图7-1。图7-1 合同法的原那么 第二节合同的成立一、合同的订立 一要约 1.要约的概念 要约是希望和 他人订立合同的意 思表示。发出要约 的人为要约人,接 受要约的人为受要 约人。一要约 一项有效要约,应具备的条件见图7-2。图7-2 有效要约的条件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

5、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1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果缺少某一主要条款如数量、价款,那么属于要约邀请。2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例 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购置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表述正确的选项是。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的

6、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参考答案】B 表7-1 要约生效的时间 一要约要约的送达方式 到达时间的确定 采取直接送达方式发出要约的 记载要约的文件交给受要约人时即为到达 采用普通邮寄送达的 受要约人收到要约文件或者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信箱的时间为到达时间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发出要约的 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的时间或者在未指定接收信息的系统情况下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作为要约的到达时间 一要约 3.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 受要约人之前或者

7、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以后,将该项 要约取消,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回和撤销见图7-3。图7-3 要约的撤回和撤销一要约4.要约的失效要约的失效是指要约丧失法律约束力,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p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明示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作了准备p要约失效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作出实质性变更

8、二承诺 1.承诺的概念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其效力体 现在,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二承诺 一项有效的承诺须具备的条件见图7-4。图7-4 有效承诺的条件二承诺2.承诺的效力我国合同法采取承诺到达生效的原那么,即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基于承诺一般情况下自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所以承诺在未生效之前当然可以撤回,但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乙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承诺?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购置货物的要约,乙公司经过 论证在承诺期限内对于要约中的内容全部承受,并将承 诺通知

9、以特快专递的方式交给甲公司,该信件由甲公司 的信件收发人员签收,但因该收发人员的工作疏忽,忘 记将信件交给甲公司的总经理A。乙公司在承诺书交给 甲公司签收后10日,按照要约中所定的发货日期向甲公 司发货。问:该合同是否已经成立?分析:该合同已经成立。因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 时生效,并不以要约人知悉承诺内容为要件。甲公司员工魏某在公司年会抽奖活动中中奖,依据活动规那么,公司资助中奖员工子女次年的教育费用,如员工离职,那么资助失效。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甲公司与魏某成立附条件赠与 B.甲公司与魏某成立附义务赠与 C.如魏某次年离职,甲公司无给付义务 D.如魏某次年未离职,甲公司在给付前可撤销资

10、助【参考答案】A C 孙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李某承租后与陈某签订了转租合同,孙某表示同意。但是,孙某在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已经把该房租给了王某并已交付。李某、陈某、王某均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B.陈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C.李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D.陈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参考答案】C 二、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一合同的内容 1.合同一般应具备的条款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合同的内容 2.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

11、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拟定一方往往利用自己所处的优势 地位,而损害向对方的权利,因此需要对格式条 款进展特殊的法律规制。我国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规制的表现:一是规定格式条款提供一方的一般义务。二是规定了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三是确立了格式条款的解释规那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大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格式条款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成心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无效。、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解释。表7-2 合同的形式二合同的形式 合同形式 含

12、义 备注 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种情况下,若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口头形式 指当事人只用语言不用文字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尤其是对即时清结的合同最为适合,但缺点是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其他形式 除了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外,其他的合同形式 如公证、鉴证、批准、登记等形式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如表7-2所示。表7-3 合同成立的时间 三、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合

13、同订立的方式 合同成立的时间 口头形式 承诺生效时,即承诺到达时为合同成立的时间 书面形式 数据电文形式 以承诺进入收件人系统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 普通书面形式 诺成合同:以签字或盖章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 实践合同:以交付标的物与签字、盖章二者时间在后者为准,来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 特别书面形式 要求签订合同确认书的,以确认书签订日期为合同成立日期 批准或登记形式以批准或登记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 合同的订立的过程 合同的成立并不是一个“要约承诺 的过程就可以实现的,往往需要经过“要约 再要约又要约承诺等阶段才 可能实现,即经过广泛的磋商及讨价还价。表7-4 合同成立的地点二合同成立的地点合同订

14、立的方式 合同成立的地点 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 有主营业地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 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 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表7-4所示。四、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即指缔约人因成心或过失违反违反先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害,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表现形式为损害赔偿,其赔偿的范围主要是遭受损失一方的信赖利益。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1 它是建立在民法老实信用、公平原那么根底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老

15、实信用、公平原那么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制止等义务。四、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四个 方面:缔约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违反先合同义务缔约当事人之相对方受 有损失。违反先合同义务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违反先合同义务一方当事人具有过错。张三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张三的饭店生意萧条,得知李四的饭店有一张制 作菜品的祖传秘方。于是,张三提出与李四合作,以 张三饭店所得利润的60%换取李四的祖传秘方。结果,张三在知悉李四秘方后,以合作条件尚不成熟为借口,拒绝了与李四的进一步合作商谈。问:李四可否追究张三的责任?法律根据何在?分析

16、:李四可以追究张三的责任,张三应该承担 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磋商过程中张三应根据老实信 用原那么的要求,承担对李四祖传秘方的保密义务,对 此加以违反者,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第三节合同的效力一、合同效力概述 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赋 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拘束当事人各方乃至第三人的 强制力。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效力不同见图7-6。图7-6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效力的不同 合同的效力与合同订立、合同成立的关系 合同的订立、成立与效力是三个不同的概念。合同的订立是一个达成合意的过程,如果最终合 意达成即为合同成立,但亦可能合同虽然经过订立的 过程而没有成立,此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应该主要

17、 是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加以调整,因此,合同成立 时强调结果。但同时合同成立只是代表当事人之间达 成合意的事实,合同法对其进展怎样的评价,就是合 同的效力问题。合同虽成立,但在效力上可能是有效 的、可撤销的、效力待定的、甚至是无效的。二、有效合同 一合同生效概述 合同生效是指成立了的合同依当事人意思表示 的内容而发生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 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合同生效一般应具备的要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 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一合同生效概述 有效合同,其效力主要表达在对内

18、与对 外两个方面见图7-7。图7-7 有效合同的效力表达二附条件、附期限生效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 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 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 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附期限的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一定的期 限作为合同效力发生或终止的条件的合同。附生效 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 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三、合同无效 一合同无效概述 合同无效是指当事人所缔结的合同因欠 缺生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合意的内 容赋予效力。任何人均可主张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并不一定是全部无效,有的只 是局部无效

19、,如该局部无效不影响其余局部 效力时,其余局部仍然有效。二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 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四、可撤销的合同 一可撤销合同概述 可撤销的合同实质是指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指合同欠缺生效要件,但一方当事人可依照自己的 意思使合同的内容变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 的合同。导致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在紧迫 或者缺乏经历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 利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

20、危,使对 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二撤销权的消灭 可撤销合同最终是否被撤销,取决于享有 撤销权的人在撤销期限内是否行使撤销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 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 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五、效力待定的合同 一概念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欠缺有效条 件,能否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尚未 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的 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经过有权人的追认,才能化欠缺有效要件为符合有效要件,发 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有权人在一定 期间内不予追认,合同归于无效。表7

21、-5 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二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 合同类型 有权人 相对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无代理权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善

22、意相对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可以获得财产的所有权 效力待定合同分为三种类型,如表7-5所示。图7-8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六、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只是不发生缔约当事人所追求 的效果,但应该发生合同法所规定的法定效果见图 7-8。胡某于2006年3月10日向李某借款100万元,期限3年。2021年3月30日,双方商议再借100万元,期限3年。两笔借款均先后由王某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李某未向胡某和王某催讨。胡某仅于2021年2月归还借款100万元。关于胡某归还的100万元,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因2006年的借款已到期,故归还的是该笔借款 B.因2006

23、年的借款无担保,故归还的是该笔借款 C.因2006年和2021年的借款数额一样,故按比例归还该两笔借款 D.因2006年和2021年的借款均有担保,故按比例归还该两笔借款【参考答案】A P136 案例一1乙设备厂发出要约后,不能撤销该要约。要约的撤销往往不利于受要约人,只有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被允许。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是,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可撤销。P136 案例一2甲公司发出的承诺无效,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构成承诺的要件之一是承诺必须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要约中

24、规定了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在该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此题中,由于甲公司工作人员的延误,直到5月17日才向乙设备厂发出承诺,超过了规定期限5月15日,故甲公司发出的承诺无效,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P136 案例二大兴商场转让合同给顺和商场的行为有效。根据规定,债权让与须符合以下要件方能有效,存在有效债权,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被让与的债权具有可转让性,债权转让须通知债务人。本案例中,大兴商场支付了货款,5月10日,大兴商场将该合同转让给顺和商场,并通知了华美服装厂,具备债权转让要件。P136 案例三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合同的形式-口头形式,当事人只用语言不用文字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

25、。简便易行,难以取证。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承诺生效承诺到达时合同即为成立。P136 案例四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承诺生效承诺到达时合同即为成立。商场与甲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但是该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导致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一方以欺诈方式订立合同。本案例中,售货员标错价格属重大误解,该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第四节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概述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 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或 者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各自承担的合 同义务,使债权人的权利得以实现的过程。二合同履行的原

26、那么 1.适当履行原那么 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 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 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债务的履行原那么。2.协作履行原那么 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不仅应各自履行自己的义 务,而且应尽力协助对方履行其义务,在整个履行过 程中贯彻团结互助、相互协作的精神的原那么。二、合同履行的根本规那么 一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那么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 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的,可以按照如下的顺序加以确定:1协议补充;2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 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法律规定。表7-6 价格确实定二价格变化对合

27、同效力的影响 表7-7 涉及对第三人的合同履行三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 涉及对第三人的合同履行分为两类,如表7-7所示。四合同主体发生变化时的履行规那么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 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债务人 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合同生效 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 合同义务。五债务人履行方式变化的履行规那么 1.债务人的提前履行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 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 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2.债务人的局部履行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局部履行债务,但局部

28、 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局部履行债 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表7-8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三、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类型 含义 适用条件 后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应该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请求或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债务;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但债务的履行有先后顺序;应该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该先履行的债务有履行的可能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三种类型,具体内容如表7-8所示。续表三、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类型 含义 适用条件 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没有

29、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债务;在合同中未约定履行顺序的;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未按照约定正确履行债务;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不安抗辩权 双务合同中在当事人双方有先后的履行顺序时,如果后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财产状况恶化,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在后履行债务的一方未履行或者未提供担保前有权拒绝先为履行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

30、形 四、合同的保全 一概述 债务人的总财产直接影响着债权人的债权 能否最终实现。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 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代 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 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这 就是合同的保全制度。其中前者为债权人的代 位权制度,后者为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二种类 1.债权人的代位权 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 权利而危及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 债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其成立要件包括: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同关系存在。2债务人须有有效权利存在。3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即应行使且能 行使而不

31、行使。4须有保全债权的必要。5须债务人已陷于迟延履行。二种类 2.债权人的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 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以维持债务人责 任财产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应区别不同情况来确定:债务人的行为是无偿的,那么可直接行使;债务人的行为系有偿的,如受让人为善意,那么债 权人不享有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发生两个方面的效力,一是被撤销 的债务人行为归于消灭,视为自始无效。二是已受领 债务人财产的,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案例分析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加工5万套服装、单价100元的合同,双方约定:1甲公司于2001年10月30日前向乙公司支付预付款100万元,

32、乙公司应在2001年12月1日前交付第一批服装2万套。22001年12月10日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款项200万元,2002年1月15日前乙公司交付第二批服装3万套。3甲公司在接到第二批服装15日内将余款200万元交付乙公司。4一旦双方出现纠纷,即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例分析 2001年10月25日,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预付款100万元,乙公司于2001年11月20日交付了第一批2万套服装。2001年12月5日,乙公司突发大火,将厂房、布料和大局部设备烧毁。甲公司知道后,便停顿向乙公司支付第二批款项200万元。经乙公司交涉,甲公司同意假设乙公司在2002年1月5日前恢复生产能力,双方

33、继续履行合同。因筹资困难,乙公司于2002年1月20日才恢复生产,请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由于服装销售季节性很强,这时再生产服装已错过了销售顶峰期,很难卖掉,于2002年2月1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同时表示可以结清乙公司已交付服装的款项。乙公司经屡次与甲公司协商未果,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例分析 问题:1甲公司在得知乙公司发生火灾时即中止履行合同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2乙公司于2002年1月20日恢复生产能力,而甲公司却提出解除合同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3乙公司在是否发生合同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4本案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案例分析 参考答案:1甲公司在得

34、知乙公司发生火灾时即中止履行合同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甲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领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在此题中,乙公司因突发火灾导致厂房、布料和大局部机器设备被烧毁,说明乙公司有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可能,因此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合同。案例分析 参考答案:2乙公司于2002年1月20日恢复生产能力,而甲公司却提出解除合同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甲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

35、延迟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此题中,由于服装销售季节性很强,乙公司的延迟履行致使甲公司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因此甲公司可以依法提出解除合同。案例分析 参考答案:3乙公司在发生合同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乙公司将合同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合法。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在此题中,甲乙双方应将其争议按照仲裁协议请求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案例分析 参考答案:4本案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仲裁委员会应当确认甲公司主张解除合同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该合同自甲公司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乙公司

36、时解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合同尚未履行的局部,终止履行。合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在此题中,尚未履行的3万套服装不再履行,对已经履行的2万套服装,由甲公司支付尚欠乙公司的100万元货款。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及终止一、合同的变更 一合同变更概述 合同变更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 或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合同当事人保持不变 而合同内容发生变化的现象。二合同变更的要件 1.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2.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3.须遵守法定的形式。三合同变更的效力 合同变更的目的在于为当事人之间确定合同的内 容,

37、因此,在合同变更的情况下,合同内容以变更后 的内容为准,当事人应该按照该内容为履行,否那么,将构成违约。合同变更原那么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 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 变更而失去法律依据。二、合同的转让 一债权让与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与第 三人订立合同将其债权全部或局部转让给第三人的行 为见图7-9。图7-9 债权转让一债权让与 1.要件 合伙债权让与须符合一定要件方能有效。1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2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3被让与的债权应具有可让与性 4债权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2.债权让与的效力 1债权让与在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发生的效力 2

38、债权让与在让与人、受让人及债务人之间发 生的效力二债务承担 债务承担,是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 者局部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见图7-10。图7-10 债务承担 二债务承担 1.债务承担的有效条件 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2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转移性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 成合意 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 2.债务承担的效力 1受让人因债务承担的类型而在合同之债中获 得法律地位 2抗辩权及从债务一并转移三、合同的终止 一概念 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出某 种原因而引起合同债权债务关系的不复存在。合同终止,依附于合同的从权利归于消灭;债权人原那么上应该向债务人返还负债字据;当

39、事人依据老实信用原那么产生了后合同义务,应 该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二合同终止的原因 1.履行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得倒履行,使合同订立的目 的得以实现,是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2.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有两种,一是约定解除,二是法定解除 见图7-11。图7-11 合同解除的种类二合同终止的原因 3.债务抵销 抵销有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两种。4.提存 提存是指债务人将无法清偿的标的物交有关部门 保存以消灭合同关系的行为。5.免除 6.混淆 混淆是指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原那么上合同的 权利义务终止。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第六节 违约责任一、违约责任概述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

40、当事人因违反合同所应 承担的民事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 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 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违约时不考虑其主观上是否存 有过错,只要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 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就应承担违约责任。二、违约行为 违约行为分为两大类:不履行合同义务和 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见图7-12。图7-12 违约行为的分类三、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一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合同,是指违反合同的当事人 不管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者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对方的要求,在自己能够履行的 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的局部进展履行。1.金钱债务中的继续履行。2.

41、非金钱债务中的继续履行。二补救措施?合同法?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 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 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 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 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三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 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 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 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 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 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 中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四违约金 违约金

42、是指由合同约定的,在发生违约事 实时,违约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 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 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 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五定金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 者定金条款。四、违约责任的免除 违约责任的免除,是指没有履行或者没有 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依法可以免除承 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 力的影响,局部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 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 的,不能免除责任。表7-9 违约类型五、违约的

43、类型类型 责任承担 备注 单方违约 应由违约方向非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非违约方应负有减损义务 双方违约 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违约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根据违约主体的不同,可以将违约类型分为三种,如表7-9所示。合同是民事主体实现其意志自由的主要方式,合同法是市场经济的根本交易规那么。本章全面阐述了合同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及终止等基本问题。合同法属于自治法,重在维护合同当事人对自身利益的判断;但是从维护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角度,又要维护市场交易秩序。1不合法。因李某买卖家电的行为违反了公司董事、经理的竞业制止义务。2分2电器商场的主张无依据。李某为三元公司买家电又售给天鹅公司,是在三元、天鹅公司之间进展的,该合同合法有效,不能因李某违反竞业制止义务而认定其竞业行为本身为无效民事行为。2分3应将李某所得收入归电器商场所有,并可由电器商场给予处分。2分4可作以下处理:责令取消该担保;由李某赔偿电器商场损失;李某因担保所得收入归电器商场所有;由电器商场给予李某处分。2分5无效。因为该行为违反了公司董事、经理的自我交易制止义务。2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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