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刑事责任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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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销组织者领导者认定标准及刑事责任传销组织者领导者认定标准及刑事责任 传销传销自自 20 20 世纪世纪 90 90 年代初进入我国后,随后迅速蔓延开来。年代初进入我国后,随后迅速蔓延开来。一些不法分子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利用此种营销模式,作为一种骗取钱财的工具,严此种营销模式,作为一种骗取钱财的工具,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危害严重。基于此,我国不断严重。基于此,我国不断加大打击传销活动的力度:加大打击传销活动的力度:19981998年年4 4月月1818日国务院日国务院发布了发布了关于禁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开始全面禁止传销活

2、动;,开始全面禁止传销活动;20012001年年4 4月月1010日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如何定性定性问题的批复问题的批复,将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视为非法,将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视为非法经营罪,并予以刑事经营罪,并予以刑事处罚处罚。2005 2005 年年 8 8 月月 23 23 日国务院再次公布日国务院再次公布禁止传销条例禁止传销条例,进,进一步明确了传销一步明确了传销活动活动的范围;的范围;20092009年年2 2月月2828日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

3、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修正案(七)(七)(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刑法刑法修正案修正案(七七)”),更增补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更增补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使,使传销活传销活动正式纳入到刑法的调整范围。动正式纳入到刑法的调整范围。我国的法律在打击传销犯罪问题上也不断进行着调整,从我国的法律在打击传销犯罪问题上也不断进行着调整,从以以行政行政处罚为主处罚为主逐渐逐渐演变成有条件的刑事处罚,从制裁情节严重的演变成有条件的刑事处罚,从制裁情节严重的传销参与人员逐渐发展到制裁传销参与人员逐渐发展到制裁传销传销活动的组织、领导者,并最终活动的组织、领导者,并最终确立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确立了组织、领

4、导传销活动罪。传销传销是直销的一种具体形式是直销的一种具体形式,20,20 世纪世纪 20 20 年代起源于美国年代起源于美国。广义广义上的直销上的直销即无即无固定地点销售固定地点销售,包括直接行销、自动售卖和狭包括直接行销、自动售卖和狭义直销义直销,狭义直销则包括单层次狭义直销则包括单层次直销直销(展销、聚会销售和上门推销展销、聚会销售和上门推销)和多层次直销。多层次和多层次直销。多层次直销是直销是指直销企业通过发展两个层次以上指直销企业通过发展两个层次以上的直销商,并由直销商将本的直销商,并由直销商将本企业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一种经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一种经营方式营方式。港澳港澳台

5、地区和东南亚各国通常将台地区和东南亚各国通常将多层次多层次直销简称为传销直销简称为传销,因此当此种经营方式流传到我国,我国也沿用了因此当此种经营方式流传到我国,我国也沿用了“传销传销”这这一称谓。传销一词本身并无贬褒之分,一称谓。传销一词本身并无贬褒之分,刑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七七)出台前,我国打击出台前,我国打击的传销的传销活动其实是不正当的多层次直销,活动其实是不正当的多层次直销,也被称为也被称为“金字塔销售欺诈金字塔销售欺诈”、老鼠会或滚雪球等。老鼠会或滚雪球等。国务院国务院 2005 2005 年年 8 8 月月 23 23 日公布的日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将将传销定义为:传销

6、定义为:“本本条例所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社会稳定的行稳定的行为。为。”概概而言之,传销包括三种类型而言之,传销包括三种类型:一一是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为是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依据计提报酬的传销行为,

7、提报酬的传销行为,即即拉人拉人头式传销头式传销;二二是以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是以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报酬提报酬的传销行为的传销行为,即即团队计酬式传销团队计酬式传销;三三是以交纳费用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是以交纳费用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变相交纳费用费用,取得,取得加入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资格的传销行为,即收取入门费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资格的传销行为,即收取入门费式式传销传销。刑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七七)对传销进行了刑法意义上的定义,对传销进行了刑法意义上的定义,是是指指以推销商品以推销商品、提供、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

8、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扰乱经济社会社会秩序的行为秩序的行为。该该传销概念的外延窄于传销概念的外延窄于禁止传销条例禁止传销条例所界定的所界定的传销概念传销概念的外延:一是将的外延:一是将“团队计酬团队计酬”式传销排除在外;二是增加了式传销排除在外;二是增加了“骗骗取财物取财物”的的客观要件。客观要

9、件。二、传销组织的特点二、传销组织的特点 从从司法实践看,传销组织最典型的组织结构是司法实践看,传销组织最典型的组织结构是“金字塔金字塔”构造。下面以构造。下面以全国著名全国著名的广西玛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的广西玛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雅公司)传销案为例进行说明。简称玛雅公司)传销案为例进行说明。该该公司凭借一种叫公司凭借一种叫“玛雅生物霖(灵)营养液玛雅生物霖(灵)营养液”的产品,的产品,构筑出庞大的传销构筑出庞大的传销金字塔金字塔,其中经营组织分为,其中经营组织分为 4 4 个层级,个层级,即业务员、经销店、总代理商、公司总部;即业务员、经销店、总代理商、公司总部;经营经营人员

10、分为人员分为 5 5 个等级,即业务员、业务主管、业务经理、业务总监、高级个等级,即业务员、业务主管、业务经理、业务总监、高级总监。总监。要要成为玛雅最基层的业务员,必须入股即购买一份玛雅成为玛雅最基层的业务员,必须入股即购买一份玛雅产品,买得越多或发动产品,买得越多或发动别人别人买玛雅越多,级别就越高。买玛雅越多,级别就越高。业务员发展业务员发展3 3人人加入传销组织,自己即可晋升为加入传销组织,自己即可晋升为业务业务主管,主管,下线每销售下线每销售出出1 1盒盒(瓶)玛雅生物霖(灵)营养液,业务主管可(瓶)玛雅生物霖(灵)营养液,业务主管可获得获得0.200.20元元开发管理费;开发管理费

11、;当当3 3名名业务员晋升为业务主管后,原业业务员晋升为业务主管后,原业务主管即晋升为务主管即晋升为业务业务经理,下线每销售经理,下线每销售出出1 1盒盒(瓶瓶)玛雅玛雅生物霖生物霖(灵)营养液,业务经理可(灵)营养液,业务经理可获得获得0.200.20元元岗位津贴;岗位津贴;当当3 3名名业务主业务主管晋升为业务经理后,原业务经理即晋升为管晋升为业务经理后,原业务经理即晋升为业务业务总监,下线每总监,下线每销售销售出出1 1盒盒(瓶)玛雅生物霖(灵)营养液,业务总监可获得(瓶)玛雅生物霖(灵)营养液,业务总监可获得0.150.15元元岗位津贴;岗位津贴;当当3 3名名业务经理晋升为业务总监后

12、,原业务总监即晋业务经理晋升为业务总监后,原业务总监即晋升为升为高级高级总监,下线每销售总监,下线每销售出出1 1盒盒(瓶瓶)玛雅玛雅生物生物霖霖(灵灵)营营养液养液,高级总监可,高级总监可获得获得0.10 0.10 元岗位津贴,同时可享受公元岗位津贴,同时可享受公司总司总营业额营业额2 2%加权平均分配福利。在短短加权平均分配福利。在短短一年的一年的时间内,时间内,全国全国共有共有5050余余万人相继卷入万人相继卷入“玛雅骗局玛雅骗局”,涉案金额高,涉案金额高达达2 2亿亿元。元。此传此传销案虽发生在销案虽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七七)出台前,但极出台前,但极具代表性,涵括了所有传销具代

13、表性,涵括了所有传销组织组织的共性:的共性:(一)传销参与人员具有不特定性。玛雅公司传销案中,一)传销参与人员具有不特定性。玛雅公司传销案中,传销参与人员传销参与人员三教九流三教九流,遍及全国各地,不分性别、年龄、职,遍及全国各地,不分性别、年龄、职业,既有业,既有 80 岁的老人,也有岁的老人,也有 16 岁岁的青少年的青少年,既有农民、下岗,既有农民、下岗工人,也有大学生、退休干部。传销活动关注的是工人,也有大学生、退休干部。传销活动关注的是“人头人头”的的数量,而不关注数量,而不关注“人头人头”姓甚名谁,是何身份。姓甚名谁,是何身份。(二)传销组织等级森严。传销的组织结构形式二)传销组织

14、等级森严。传销的组织结构形式始终是始终是上上小下大的金字塔小下大的金字塔结构结构,虽然不同传销组织上、下线的,虽然不同传销组织上、下线的名目名目可能可能不同,有的名为不同,有的名为“业务员、经理、业务员、经理、总监总监”,有的,有的称之为称之为“A A、B B、C”C”级别,但上、下级之间的等级界线明确,下一级别,但上、下级之间的等级界线明确,下一层层级的级的传销人员要提升级别,唯一的办法就是发展更多的下线。传销人员要提升级别,唯一的办法就是发展更多的下线。(三)传销参与人员的身份相对模糊,具有被害人与加三)传销参与人员的身份相对模糊,具有被害人与加害人相互交织、害人相互交织、转化的转化的特点

15、。在传销网络内部,各个层级的特点。在传销网络内部,各个层级的人员身份并非固定不变,一旦取得某个人员身份并非固定不变,一旦取得某个级别级别的的“业绩业绩”,那,那么其身份也就相应发生改变,最基层的业务员如果能够拉拢么其身份也就相应发生改变,最基层的业务员如果能够拉拢足够足够多的参与者,也可能成为业务经理,甚至更高的级别,多的参与者,也可能成为业务经理,甚至更高的级别,其受害者的身份可能其受害者的身份可能转变转变为加害人。为加害人。(四)传销活动具有极强的四)传销活动具有极强的“复制性复制性”。传销参与者通。传销参与者通过参加传销组织,过参加传销组织,学习学习掌握传销技巧后,不断发展下线,下掌握传

16、销技巧后,不断发展下线,下线又不断复制上线的做法,会员会以线又不断复制上线的做法,会员会以几何级数几何级数成倍增加。短成倍增加。短时间内就能形成庞大的传销网络。时间内就能形成庞大的传销网络。近年来近年来,传销活动不断伴随出现杀人、抢劫、伤害、非,传销活动不断伴随出现杀人、抢劫、伤害、非法拘禁等恶性刑事法拘禁等恶性刑事案件案件,有的传销组织甚至与执行部门短兵,有的传销组织甚至与执行部门短兵相接,暴力抗法,呈现出明显的黑社会相接,暴力抗法,呈现出明显的黑社会性质性质。同时,传销组。同时,传销组织对新加入的人员进行反复洗脑,实施人身和精神自由的织对新加入的人员进行反复洗脑,实施人身和精神自由的双双重

17、控制重控制,也被称为,也被称为“经济邪教经济邪教”。三三、传销组织的组织、领导者、传销组织的组织、领导者 在在传销组织中,组织、领导者处于金字塔的顶端,他们构传销组织中,组织、领导者处于金字塔的顶端,他们构筑了周密完备的筑了周密完备的制度制度体系,包括晋升制度、业绩计算制度、奖体系,包括晋升制度、业绩计算制度、奖金分配制度、新人推荐制度、培训金分配制度、新人推荐制度、培训制度制度等,组织内部分工明确,等,组织内部分工明确,层级要求清晰。层级要求清晰。传销传销组织的组织、领导者由两类人员构成组织的组织、领导者由两类人员构成:一一是发起成立传销组织时所确定的组织、领导者,可以称为是发起成立传销组织

18、时所确定的组织、领导者,可以称为“原始型的组织、领导者原始型的组织、领导者”,也是传销组织的最高头目,也是传销组织的最高头目;二二是通过是通过“拉人头拉人头”发展下线的方式逐渐升迁至金字塔顶端发展下线的方式逐渐升迁至金字塔顶端的组织、领导者,可以称为的组织、领导者,可以称为“继发型的组织、领导者继发型的组织、领导者”。第一第一种组织、领导者较为容易辨别,在传销组织筹备种组织、领导者较为容易辨别,在传销组织筹备或者或者成立成立之初,他们之初,他们可以可以通过内部章程或者决议等文件等加以辨别。通过内部章程或者决议等文件等加以辨别。无须详细讨论无须详细讨论。第二第二种组织、种组织、领导者领导者是随着

19、传销组织的发展,而从是随着传销组织的发展,而从一般传一般传销销参与者中晋升而来,具有不特定性,参与者中晋升而来,具有不特定性,对其对其来源需要来源需要加以说明加以说明。成为成为继发型的组织、领导者,是每一个传销参与人员继发型的组织、领导者,是每一个传销参与人员参加参加传销传销组织所追求组织所追求的目标的目标,但要,但要“脱颖而出脱颖而出”,只能通过,只能通过如下如下途径途径:一一是不断发展下线,从而达到一定的层级。传销组织是不断发展下线,从而达到一定的层级。传销组织是是一种一种“金字塔金字塔”型型的销售的销售模式,层级最能直观地区分组织模式,层级最能直观地区分组织、领导者领导者与一般参与者,因

20、此从直观上看与一般参与者,因此从直观上看,组织,组织、领导者、领导者必须必须处于处于“金字塔金字塔”的上层。下一层级的传销人员要提升到的上层。下一层级的传销人员要提升到一定一定级别级别必须发展足够多的下线。从理论上说,除了最底层的必须发展足够多的下线。从理论上说,除了最底层的销售销售人员人员,其他任何层级都有可能存在组织、领导行为,而刑法,其他任何层级都有可能存在组织、领导行为,而刑法的的立法立法本意并不是要打击所有的传销人员本意并不是要打击所有的传销人员,故,故组织、领导者组织、领导者并不并不是是次最底层以上的所有参与人员,必须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次最底层以上的所有参与人员,必须限定在一定的范

21、围内。一般一般认为处在传销组织的中上位置才可以成为组织、领导者。认为处在传销组织的中上位置才可以成为组织、领导者。二二是在传销组织头目的直接任命。在实际经济生活中,首是在传销组织头目的直接任命。在实际经济生活中,首倡、发起成立倡、发起成立公司或者公司或者组织的人,组织的人,般是企业主和总裁等核心般是企业主和总裁等核心领导人,也是当然的组织、领导者领导人,也是当然的组织、领导者。而。而在更多的市场行为是由在更多的市场行为是由职业经理人发挥决策、指挥作用,他们才是一个公司职业经理人发挥决策、指挥作用,他们才是一个公司或者或者组织组织的骨干人员,例如负责市场销售的骨干人员,例如负责市场销售线的销售总

22、裁、销售总监或线的销售总裁、销售总监或分公司分公司经理等。经理等。与与之相应的传销组织也是如此。在传销组织中,之相应的传销组织也是如此。在传销组织中,获取获取“销售总裁销售总裁”、“总监总监”、“经理经理”身份,除了发展下身份,除了发展下线线达到达到一定级别自然获得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一定级别自然获得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由传销由传销组织组织中中的的最高头目的直接任命,这些最高头目的直接任命,这些“总监总监”、“经理经理”也许也许并不并不直接直接发展发展下线下线,但却对传销组织的重要事务、长远发展等,但却对传销组织的重要事务、长远发展等起起到到至关重要的管理作用。这至关重要的管理作用。这部分人部

23、分人也应当作为传销组织也应当作为传销组织的的组织组织、领导者。、领导者。此外,需要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还存在一种特殊的注意的是,在实践中还存在一种特殊的“被组被组织、领导织、领导”的情形。的情形。例如例如,甲被传销头目诱骗加入传销组织,在传销头目的安,甲被传销头目诱骗加入传销组织,在传销头目的安排下带有一个下线,排下带有一个下线,这个这个下线的业绩突出,不久就进阶至下线的业绩突出,不久就进阶至 B 级,级,甲也因此而受惠变为甲也因此而受惠变为 B 级。实际上甲级。实际上甲并未并未发展任何下线,也未发展任何下线,也未从事管理、决策活动,只是从事管理、决策活动,只是“被被 B 级级”。这样

24、的传销。这样的传销人员显然人员显然不能成为组织、领导者。不能成为组织、领导者。第二第二部分部分 法律对传销活动参与人员的规制法律对传销活动参与人员的规制 一一、法律对传销活动参与人员规制的演进、法律对传销活动参与人员规制的演进 “虽然国家明令全面禁止传销,但是传销活动仍然十虽然国家明令全面禁止传销,但是传销活动仍然十分猖獗。近年来,分猖獗。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全国公安机关每年查获的传销案件涉案每年查获的传销案件涉案人数都在百万人左右。一个传销个案,参与人数都在百万人左右。一个传销个案,参与人员人员达几十万达几十万人,涉案金额可达几十亿人,涉案金额可达几十亿”。因此因此,在处理传销参与人员的问题

25、上,在处理传销参与人员的问题上,我国,我国的的法律法律从从以行政处罚为主逐渐演变成有条件的刑事处罚,而刑事以行政处罚为主逐渐演变成有条件的刑事处罚,而刑事处罚也从处罚也从制裁制裁情节严重的传销参与人员逐渐发展到制裁传情节严重的传销参与人员逐渐发展到制裁传销活动的组织、领导者。大致销活动的组织、领导者。大致历经了历经了以下几个阶段:以下几个阶段:(一)行政处罚阶段一)行政处罚阶段 这这一时期可追溯至一时期可追溯至国务院国务院19981998年年4 4月月1818日日发布的发布的关于关于禁止禁止传销经营传销经营活动的活动的通知通知,该通知指出:,该通知指出:“自本通知自本通知发布发布之之日起,一经

26、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日起,一经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各级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政府和工商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取缔、公安等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取缔,严肃严肃处理处理:(一)将传销由公开转入地下的(一)将传销由公开转入地下的;(二)以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等形式进行传销的;二)以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等形式进行传销的;(三)假借专卖、代理、特许加盟经营、直销、连锁、网络(三)假借专卖、代理、特许加盟经营、直销、连锁、网络销售等名义进行变相传销的销售等名义进行变相传销的;(四)采取会员卡、储蓄卡、彩票、职业培训等手段进行传四)采取会员卡、储蓄卡、

27、彩票、职业培训等手段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骗取入会费、加盟费、许可费、培训费的;销和变相传销,骗取入会费、加盟费、许可费、培训费的;(五)其他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行为。(五)其他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行为。”这这一时期,传销活动刚传入我国不久,处在起步阶段,开一时期,传销活动刚传入我国不久,处在起步阶段,开始表现出了社会始表现出了社会危害性危害性,干扰了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也影响,干扰了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也影响到我国的社会稳定,因此国务院到我国的社会稳定,因此国务院发文表示发文表示坚决予以禁止,但尚坚决予以禁止,但尚未提高到刑事制裁的高度,主要还是依靠行政手段,未提高到刑事制裁的高度,主要还是依靠行政手

28、段,如注销如注销工工商登记、吊销其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主要针对传销和变相传商登记、吊销其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主要针对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销行为,而非而非针对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针对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二)主要以非法经营罪论处阶段二)主要以非法经营罪论处阶段 这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开始从传销参与人员的角度出发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开始从传销参与人员的角度出发对传销活动进行对传销活动进行刑法刑法规制规制。20012001年年4 4月月1010日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行为如何定性为如何定性问题问题的批复的批复规定:规定:“对于对于19981998年

29、年4 4月月1818日日国务院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通知发布后,仍然从事传销或者发布后,仍然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应当依照刑法依照刑法 225 225 条第条第 4 4 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2001 2001年年4 4月月1818日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犯罪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追诉标准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进一步明确了传销活动传销活动的刑事立案标准,即的刑事立案标准,即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30、,应予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追诉:个:个人非法经营数额人非法经营数额在在5 5万万元以上,或者违法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所得1 1万万元以上的。元以上的。随着随着传销活动愈演愈烈,刑法开始对其进行调整,但采用的传销活动愈演愈烈,刑法开始对其进行调整,但采用的司法认定标准司法认定标准是涉是涉案数额,即只要个人非法经营数额案数额,即只要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在5 5万万元以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上,或者违法所得 1 1 万元以上的万元以上的,就,就可追究传销参与人员的刑可追究传销参与人员的刑事责任。刑事打击面较广。事责任。刑事打击面较广。2005 2005年年8 8月月2323

31、日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对第七条对“传销传销”进行进行了较为明确的了较为明确的规定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间接滚动发展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利益,下同,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二)组织者

32、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发展其他人员加入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 发展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同时,该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同时,该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有本有本条例条例第

33、七条规定的行为,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没收违违法所得,处法所得,处 50 50 万元以上万元以上 200 200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有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物,没收违法所得,处处1010万万元元以上以上 50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34、;构成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有本条例第七条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处20002000元以下元以下的罚款。的罚款。”由此由此可以看出,介于刑法规制初期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可以看出,介于刑法规制初期对传销活动的打击面过大,面过大,禁止禁止传销条例传销条例从两方面缩小了传销犯罪的打从两方面缩小了传销犯罪的打击范围击范围:一一是明确了是明确了“传销传销”的范围,的范围,不再笼统不再笼统以以“传销或者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变相传销活动”作为归

35、罪依据,而是具体归纳出拉人头式作为归罪依据,而是具体归纳出拉人头式传销、团队计酬式传销、收取入门费式传销等三种传销活传销、团队计酬式传销、收取入门费式传销等三种传销活动,只对这三种传销活动动,只对这三种传销活动进行刑事进行刑事打击打击;二二是缩小了对传销参与人员的打击范围。在是缩小了对传销参与人员的打击范围。在禁止传销条禁止传销条例例出台前,仅以涉案数额作为追究传销参与人员刑事责任的出台前,仅以涉案数额作为追究传销参与人员刑事责任的前提,而本条例对一般参加传销的人员,则只科以前提,而本条例对一般参加传销的人员,则只科以“责令停止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违法行为,可以处 2000 2000 元以

36、下的罚款元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只有,只有两两类从事传销活动的传销参与人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类从事传销活动的传销参与人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一:一是组织是组织策划者策划者;二;二是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人员。是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人员。(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阶段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阶段 2009 2009年年2 2月月2828日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刑法修正案七修正案七),专门设立专门设立了组织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该罪被认为是打击传销犯、领导传销活动罪,该罪被认为是打击传销犯罪的利器。与原来以非法罪的利器。与原来以非法经营罪经营罪或

37、以其他罪名论处不同,传销或以其他罪名论处不同,传销活动被统一归为一个专属罪名,避免了适用活动被统一归为一个专属罪名,避免了适用法律统一法律统一、罪名不、罪名不统一、量刑不统一等弊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不再具体统一、量刑不统一等弊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不再具体区区分传销分传销参与人员的性质,而专注于打击组织、领导行为,具有参与人员的性质,而专注于打击组织、领导行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以下几个特点:1.1.进一步进一步缩小了传销犯罪的主体。缩小了传销犯罪的主体。禁止传销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中中规定规定追究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责任的“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人员员

38、”,被,被刑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七七)排除在外排除在外,该,该修正案中的修正案中的“引诱、引诱、胁迫胁迫”是针对已参加者(即自己的下线)继续发展下线是针对已参加者(即自己的下线)继续发展下线,而,而非非针对传销组织之外的人,可以看出处于传销组织最下层的参与针对传销组织之外的人,可以看出处于传销组织最下层的参与人员即使人员即使非法所得非法所得特别巨大,亦不能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特别巨大,亦不能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定罪。2.2.进一步进一步缩小了传销活动的范围缩小了传销活动的范围。目前目前“拉人头拉人头”式传销式传销已经占到所有已经占到所有传销传销的的 90%90%以上以上。本。本罪的立

39、法草案说明也明确指出罪的立法草案说明也明确指出:以以“拉人头拉人头”、收取、收取“入门费入门费”等等方式组织的传销违法犯方式组织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严重。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严重。可以可以说,本罪打击的对象主要是说,本罪打击的对象主要是“拉人头拉人头”式传销活动。式传销活动。“团队计酬团队计酬”式传销式传销被排除被排除在外。在外。3.3.提高提高了传销犯罪的前提条件。了传销犯罪的前提条件。刑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七七)出台出台前,传销犯罪前,传销犯罪的前提的前提是非法所得或者牟取非法利益,组织、领是非法所得或者牟取非法利益,组织、领导传

40、销活动罪则以导传销活动罪则以“骗取财物骗取财物”为客观为客观方面要件,甚至认为方面要件,甚至认为“骗取财物骗取财物这是传销活动的最本质特征。传销这是传销活动的最本质特征。传销活动的活动的一切一切最终目的,都是为了骗取钱财最终目的,都是为了骗取钱财”。显而易见,显而易见,“骗取财物骗取财物”比比“非法所得非法所得或者牟取非法利益或者牟取非法利益”要求更高。要求更高。二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立法背景及构成要件、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立法背景及构成要件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独立成罪的背景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独立成罪的背景 1 1传销活动屡禁不绝,社会危害严重。传销作为一种传销活动屡禁不绝,

41、社会危害严重。传销作为一种典型的经济犯罪活动典型的经济犯罪活动,具有,具有侵害人数多、发展蔓延快等特侵害人数多、发展蔓延快等特点,涉及面极广。近年来国家打击传销活动点,涉及面极广。近年来国家打击传销活动的力度的力度虽然不虽然不断加强,但传销活动不仅没有沉寂,反而不断呈上升趋势断加强,但传销活动不仅没有沉寂,反而不断呈上升趋势并愈演愈烈并愈演愈烈,传销,传销组织也更加具有严密性和隐蔽性,传销组织也更加具有严密性和隐蔽性,传销手段和经营模式更具有欺骗性,手段和经营模式更具有欺骗性,处理难度处理难度更大更大。一些一些传销组织开始凸现黑社会倾向和传销组织开始凸现黑社会倾向和“经济邪教经济邪教”的特点,

42、的特点,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因此对此类行为进行刑法规制势在必行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因此对此类行为进行刑法规制势在必行。2 2.原有原有法律在打击传销犯罪时存在适用障碍。在司法实践法律在打击传销犯罪时存在适用障碍。在司法实践中,对传销犯罪中,对传销犯罪,一般,一般会视情况不同而分别按照非法经营罪、会视情况不同而分别按照非法经营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犯罪追究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的。但但由于由于“拉人头拉人头”传销既没有商品,也不提供服务,不存传销既没有商品,也不提供服务,不存在真实的交易标的,实际上也没有在真实的交易标的,实际上也没有“经营活动经营活动”,不完全符合,不

43、完全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特征,造成了办案中适用法律的困难,严重非法经营罪的构成特征,造成了办案中适用法律的困难,严重影响了打击传销的工作力度与效率。将组织、影响了打击传销的工作力度与效率。将组织、领导传销领导传销活动的活动的犯罪单列成罪,有利于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犯罪单列成罪,有利于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3.3.原有原有法律在打击传销犯罪时力度不够。原来的法律法律在打击传销犯罪时力度不够。原来的法律规定,规定,传销传销或变相或变相传销传销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个要件是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个要件是“情节严重情节严重”,而而“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基本依据是的基本依据是“违法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巨大所得

44、数额较大或者巨大”,但很多传销组织在传销时并没有实际物品,执法但很多传销组织在传销时并没有实际物品,执法人员人员在现场很在现场很难找到非法经营的钱和物,即便有所查获其价值也往往很小,难找到非法经营的钱和物,即便有所查获其价值也往往很小,根本根本达不到达不到非法经营罪所要求的数额标准,无法认定构成非法非法经营罪所要求的数额标准,无法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而组织、领导经营罪。而组织、领导传销传销活动罪绕过了数额标准,更有利于活动罪绕过了数额标准,更有利于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成要件(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七七)在

45、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条,作为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直接或者间接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续发展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

46、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处罚金。”可见可见,该该罪由以下要件构成:罪由以下要件构成:1.1.客体客体要件要件 本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又侵犯了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通常是货币。2.2.客观客观方面要件方面要件 本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骗取财物骗

47、取财物”的方法组织、领的方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组织导传销活动。组织、领导、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为两个层传销活动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为两个层次:首先是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次:首先是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引诱、胁迫参加者获得加入资格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所谓引诱,就是指用虚无漂缈的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所谓引诱,就是指用虚无漂缈的“一夜暴一夜暴富富”的的“传销理论传销理论”对对别人进行洗脑,诱使他们参加传销。别人进行洗脑,诱使他们参加传销。所谓所谓胁迫,就是对将信将疑的或不想胁迫,就

48、是对将信将疑的或不想参加的参加的人,采取扣留身人,采取扣留身份证、通讯工具、限制自由等办法威逼他人参加传销;其次份证、通讯工具、限制自由等办法威逼他人参加传销;其次是使是使用用欺骗方法骗取传销参与人员的财物。所谓欺骗方法,即虚构事欺骗方法骗取传销参与人员的财物。所谓欺骗方法,即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实、隐瞒真相,如,如以虚假的证明文件、良好的经营业绩或者高额以虚假的证明文件、良好的经营业绩或者高额的投资回报为诱饵欺骗参加者的投资回报为诱饵欺骗参加者,使,使其产生错误的认识从而将自己其产生错误的认识从而将自己的资金自愿投放到组织、领导传销行为人手中。的资金自愿投放到组织、领导传销行为人手中。3 3.

49、主体主体要件要件 根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1999 1999 年年 6 6 月月 18 18 日做出的日做出的关于审理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第 2 2 条规定: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犯罪为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故对专门从事传销行为的故对专门从事传销行为的公司,依照公司,依照司法司法解释的规定

50、,不以单位犯罪论处,而对其组织解释的规定,不以单位犯罪论处,而对其组织者和主要参与人以自然人犯罪者和主要参与人以自然人犯罪定罪定罪处罚。处罚。同时同时本罪关于犯罪主体的刑罚处罚是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并本罪关于犯罪主体的刑罚处罚是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处罚金,单位无法单位无法被科以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可见法条本身也被科以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可见法条本身也隐晦地否定了单位犯罪。隐晦地否定了单位犯罪。本本罪的主体是传销活动的组织、领导者,因此,凡达到法罪的主体是传销活动的组织、领导者,因此,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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