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编合同法分论第二十三章 委托合同 本章主要介绍了委托合同的含义与特征、委托合同的效力等内容。应重点掌握委托与代理的关系、委托合同与类似合同的区别、“保底条款”的效力、任意解除权以及委托合同中的代理问题等。第一节 委托合同概述 一、委托合同的含义和特征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而达成的协议。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他人为自己处理事务的一方为委托人,为他人处理事务的一方为受托人。委托合同的意义在于合理利用他人劳务,避免事必躬亲。委托合同具有如下特征:(一)委托合同为劳务合同(二)委托合同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三)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
2、同(四)委托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 二、委托与代理的关系 代理与委托合同的目的虽都是为委托人处理事务,但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制度,其区别体现在:(一)产生方式不同(二)内容不同(三)行为方式不同(四)法律后果不同 三、委托合同与类似合同的区别(一)委托合同与雇佣合同委托合同与雇佣合同存在许多相似之处,如均为一方按照他方指示为一定行为等,但两者仍存在如下区别:1.雇佣合同订立的目的在于由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而委托合同订立的目的在于由受托人为委托人处理事务,即使包含有受托人提供劳务的内容,也只是满足处理事务这一目的的手段。第二节 委托合同的效力 一、受托人的义务(一)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
3、义务(二)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 在下列情形下,受托人进行转委托是允许的:1.经委托人同意。2.情况紧急。(三)报告义务 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是为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由于委托事务的处理往往直接关系到委托人的利益,因而,为了便于委托人了解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受托人有义务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将情况报告给委托人。(四)财产移交义务 依合同法第404条的规定,受托人因处理委托事务而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五)谨慎注意义务 依合同法第406条的规定,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应尽必要的注意义务。这种义务对有偿委托和无偿委托的要求不同:在有偿委托中,受托人因自己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
4、责任,其中过错包括故意、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而在无偿委托中,受托人只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般过失可以免责。二、委托人的义务与责任(一)支付费用的义务(二)支付报酬的义务(三)赔偿损失的责任 三、委托合同中的任意解除权 合同法第410条规定了委托合同中的任意解除权,即委托人或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四、委托合同中的代理(一)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对代理的理解虽然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均存在代理法律制度,但两者之间有着明显的差异,应当注意区分。1.大陆法系对代理的理解 2.英美法系对代理的理解(二)合同法对委托合同中代理的规定【深度阅读】1.崔建远主编.合同法.北京:
5、法律出版社,2007.第二十六章 2.隋彭生.合同法要义.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第二十三章 3.高富平,王连国.委托合同与受托行为对合同法中三种合同的一些思考.法学,1999(4)4.黄雅苹.有关委托合同中诉讼主体的问题.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5(6)5.吕巧珍.委托合同中任意解除权的限制.法学,2006(9)6.葛云松.委任代理授权不明问题研究.法学,2001(12)7.孙永一.委托合同纠纷案件若干实务问题研究.山东审判,2005(3)8.李文胜.金融性委托理财合同的效力认定.法学杂志,2006(3)9.张冬.论委托理财合同的风险责任兼议新证券法的委托理财条款.学术交流,2006(2)【问题与思考】1.委托与代理有着密切联系,是否意味着每个委托关系都必然产生代理权授予?2.试比较委托合同与雇佣合同、承揽合同的异同。3.如何认识委托合同中保底条款的效力?4.为什么合同法赋予委托人和受托人以任意解除权?5.试分析合同法第402、403条规定中的委托人、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