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常识教育法律常识教育法律常识教育法律常识教育第一章第一章法律常识教育法律常识教育第一章:法律基本知识第一章:法律基本知识法的概念、特征与作用法的概念、特征与作用法的概念: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第一章:法律基本知识第一章:法律基本知识法的制定法的制定 指一定的国家机
2、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简称法律的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简称法律的“立、立、改、废改、废”。立法权限的划分:立法权限的划分:(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立法权限;)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立法权限;(2)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及所属机关的立法权限;)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及所属机关的立法权限;(3)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及常设机关的立法权限;)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及常设机关的立法权限;(4)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立法权限;)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立法权限;第一章:法律基本知识
3、第一章:法律基本知识我国的立法流程:我国的立法流程:(1 1)提出法律议案)提出法律议案 (2 2)审议法律草案)审议法律草案(3 3)表决法律草案)表决法律草案(4 4)公布法律)公布法律第一章:法律基本知识第一章:法律基本知识法律责任及其认定原则法律责任及其认定原则 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者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者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法律责任认定原则:法律责任认定原则:(1)责任法定原则)责任法定原则(2)责任自负原则)责任自负原则(3)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4)责任平等原则)责任平等原则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
4、行为,是指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概述无期徒刑 5.(四)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2)犯罪是违反刑法和相关刑事法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而违反任何法律法规都称违法,违法行为可能适用刑法调整,也可能适用其他法律法规调整。二、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1)提出法律议案又聋又哑的人、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概述二十五、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
5、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简称法律的“立、改、废”。九、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非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勇当承担赔偿责任其概念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能力履行赡养扶助义务而不履行,经常以冻饿、禁闭、打骂、有病不给治、强迫超体力劳作、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方式,从肉体或精神上进行摧残、折磨、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国家鼓励吸毒人员自愿戒毒,自动到具备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的义务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简称法律的“立、改、废”。合同法就是调整
6、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一章:法律基本知识第一章:法律基本知识法律责任的构成及其种类法律责任的构成及其种类法律责任的构成:法律责任的构成:(1)责任主体)责任主体(2)违法行为和违约行为)违法行为和违约行为(3)损害结果)损害结果(4)因果关系)因果关系(5)主观过错)主观过错法律责任的种类:法律责任的种类:(1)行政责任)行政责任(2)民事责任)民事责任(3)刑事责任)刑事责任(4)违宪责任)违宪责任第一章:法律基本知识第一章:法律基本知识法律体系及其特征法律体系及其特征什么是法律体系:什么是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现行的全部法律
7、规范,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是指一个国家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按照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及调整方法的不同,划分为标准按照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及调整方法的不同,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及其所包含的不同法律若干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及其所包含的不同法律规范所形成的的内部和谐一致、相互有基连的统一整体。规范所形成的的内部和谐一致、相互有基连的统一整体。法律体系的特征法律体系的特征(1)法律体系的性质取决于社会制度的性质法律体系的性质取决于社会制度的性质(2)法律体系的内容取决于国家的国情法律体系的内容取决于国家的国情(3)法律体系的发展取决于社会实践的发展法律体系的发展取决于社
8、会实践的发展(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一致发生危害结果的行为过失犯罪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两种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的义务二、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3、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限制:法律规定应在用工一月内定立书面劳动合同。其概念是指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最高国家军事指挥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实施的以强制方法拘束=限
9、定他人人身自由,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2)对不满失败周岁的人犯罪不适用死刑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1)犯罪必然违法,但违法不等于犯罪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去的赔偿权二十九、破坏监管秩序罪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法律责任的构成及其种类(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第一章:法律基本知识第一章:法律基本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含那几个部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含那几个部门:(1)宪法及其相关法)宪法及其相关法(2)民商法)民商法(3)行政法)行政法(4)经济法)经济法(5)社会法)社
10、会法(6)刑法)刑法(7)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第一章:法律基本知识第一章:法律基本知识依法治国依法治国(1)完善法律体系)完善法律体系(2)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3)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4)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完善司法体制机制(5)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加强法律宣传教育第二章第二章法律常识教育法律常识教育第二章第二章 宪法宪法 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帅,是国家根本法,是体系的统帅,是国家根本法,是国家长治久安、名族团结、经济国家长治久安、名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根本保障。发展、社会进步的根本保障。
11、第二章第二章 宪法宪法宪法的概念和性质宪法的概念和性质(一一)宪法的概念宪法的概念宪法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宪法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法。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法。(二)宪法的性质(二)宪法的性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与其他法律相比不同之处在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与其他法律相比不同之处在于:1.内容上不同于其他法律,带有根本性,所涉及内容是国家最根本的内容。内容上不同于其他法律,带有根本性,所涉及内容是国家最根本的内容。2.效力上高于其他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效力上高于其他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
12、效力。3.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其他法律严格。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其他法律严格。第二章宪法第二章宪法二、宪法的作用二、宪法的作用(一)保障和促进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一)保障和促进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二)确认和维护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框架(二)确认和维护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框架(三)规范国家经济活动(三)规范国家经济活动(四)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四)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五)是法制建设的基础和依据(五)是法制建设的基础和依据第二章第二章 宪法宪法宪法主要内容宪法主要内容一、我国的国体和政体一、我国的国体和政体(一)什么是国体,我国的国体是什么(一)什么是国体,我国的国体是什么国体是指一个国家的性质,
13、也即国家的阶级本质。(二)什么是政体,我国的政体是什么(二)什么是政体,我国的政体是什么 政体即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指一国的统治阶级,按照一定的原则建立起来的行使国家权力、实现统治阶级任务和国家管理职能的政权机关的组织活动的体制。第二章宪法第二章宪法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一)权利和义务的关系1.享受权利和义务的主体是一致的、平等的。2.公民某些权力和义务是可以相互结合的。3.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二)公民的基本权利(二)公民的基本权利1.平等权 2.政治权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5.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
14、权和去的赔偿权6.社会经济权利 7.受教育的权利 8.其他方面的权利第二章第二章 宪法宪法(三)公民的基本义务(三)公民的基本义务1.1.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的义务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的义务2.2.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第二章第二章 宪法宪法三、我国的国家机关三、我国的国家机关(一)中向国家机关(一)中向国家机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国务院最高国家军事指挥机关最高国家军事指挥机关中央军事委员
15、会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国家审判机关最高国家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最高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章第二章 宪法宪法(二)地方国家机关(二)地方国家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特别行政区自治机关特别行政区自治机关 四、特别行政区制度四、特别行政区制度(一)特别行政区的概念(一)特别行政区的概念(二)设立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方针(二)设立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方针(三)香港、澳门特别行政
16、区(三)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四)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四)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第二章第二章 宪法宪法集体所有权,是指劳动群众集体组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有犯罪概念我们不难发现,构成犯罪必须同时具备三个特征:一是社会危害性,所有犯罪都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一)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处理质权人承担的义务有: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三)劳动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2)对不满失败周岁的人犯罪不适用死刑二十六、非法持有毒品罪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去的赔偿权债务相互抵消 4.在公共场
17、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社会自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当侵权责任。(三)可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百多种犯罪,从构成要件上进行分析,每一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三、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不满十四周岁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其概念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们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3)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
18、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中不满十八周岁活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同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应当宣告缓刑第三章第三章 行政法行政法第三章第三章 行政法行政法第一节第一节 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概述概述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某种特定活动的行为。二、可以设立行政许可的范围二、可以设立行政许可的范围 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第三章
19、第三章 行政法行政法三、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三、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一)行政机关(一)行政机关 (二)法律、法规搜权组织(二)法律、法规搜权组织(三)受委托机关(三)受委托机关四、行政许可的程序四、行政许可的程序(一)申请程序(一)申请程序 (二)受理程序(二)受理程序(三)审查程序(三)审查程序 (四)听证程序(四)听证程序(五)决定程序(五)决定程序 (六)期限(六)期限第三章行政法第三章行政法第二节第二节 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概述概述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
20、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为主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为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所给予的人身的、财产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所给予的人身的、财产的、名誉的以及其他形式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的、名誉的以及其他形式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第三章第三章 行政法行政法二、行政处罚的种类二、行政处罚的种类根据根
21、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如下:警告;罚款;没收违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如下: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或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或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三、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三、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一)行政机关(一)行政机关(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四、适用行政处罚的特别规定四、适用行政处罚的特别规定适用行政处罚过程中,应
22、遵循以下特别规定:适用行政处罚过程中,应遵循以下特别规定:1.1.不满十四周岁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不满十八周岁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2.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不予行政处罚,但监护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不予行政处罚,但监护人应对其严加看管和治疗。人应对其严加看管和治疗。第三章第三章 行政法行政法3.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 1)主动消除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主动消除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
23、果的;(2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3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 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5 5)违法行为轻微并以是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违法行为轻微并以是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第三章行政法第三章行政法五、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五、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如下决定: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
24、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三)劳动合同的形式、内容和订立时间限制工作时间、休假和报酬;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的就业援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之一,充分体现了国家政府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关怀。结婚,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重要
25、民事法律行为。迄今为止,我国刑罚经历了三个阶段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罪刑相适应原则又称“罪刑相当原则”“罪刑均衡原则”,它是指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大小与国家对其适应的刑罚轻重应当适应。协商一致的原则:是指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劳动合同订立的有关事项,应当采用协商的办法达成一致协议继承法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时,按照法律规定将死者遗留下来的财产移转给他人的法律制度,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诚实信用的原则:是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都应遵循的原则。(2)犯罪是违反刑法和相关刑事法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而违反任何法律法规都称违法,违法行为可能适用刑法调整,也可能
26、适用其他法律法规调整。赔偿损失 3.其概念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概念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以及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效力上高于其他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尽管如此,其违反治安管理,也应该受到处罚。(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立法权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事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活着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分为两大类:主刑和附加刑。第三章第三章 行政法行政法治安管理处罚
27、法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概述概述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立法权限;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同性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
28、任(四)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一)用人单位承担的赔偿责任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治安管理处罚法设定当场处罚程序,有利于提高治安管理行政执行效率。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该法主要包括:总则、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和附则。当事人订立合同,应
29、当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在刑罚中具体体现。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去的赔偿权5、犯罪嫌疑人分、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在刑罚中具体体现。(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立法权限;(四)对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理第三章第三章 行政法行政法二、处罚的种类及适用二、处罚的种类及适用(一)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一)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法律法规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
30、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实施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实施的一种强制性的行政制裁措施。的一种强制性的行政制裁措施。根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主要由以下几种:的种类主要由以下几种:1.警告;警告;2.罚款;罚款;3.行政拘行政拘留;留;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者驱逐出境。第三章第三章 行政法行政法(二)从重处罚、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情形(二)从重处罚、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情
31、形1.1.从重处罚的情形从重处罚的情形 根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违反治第二十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1 1)有较严重后果的)有较严重后果的(2 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3 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4 4)六个月内增收过治安管理处罚的。)六个月内增收过治安管理处罚的。第三章第三章 行政法行政法2.减轻或不予处罚的情形减轻或不予处罚的情形 据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第十九条
32、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管理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1)情节贴别轻微的)情节贴别轻微的(2)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的(3)由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由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违法行为)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违法行为的的(5)有立功表现的)有立功表现的第三章第三章 行政法行政法(三)应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而不执行行政拘留(三)应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而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形处罚的情形根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违反治第
33、二十一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第三章第三章 行政法行政法(四)对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理(四)对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第十五条规定:“醉酒
34、的人违反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醉酒的人因饮酒过量而导致精神过度兴奋或神志不清。醉酒的人因饮酒过量而导致精神过度兴奋或神志不清。尽管如此,其违反治安管理,也应该受到处罚。尽管如此,其违反治安管理,也应该受到处罚。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刑罚的目的是指国家通过制定刑法并采用刑罚作为制裁犯罪的法律制裁方法所希望达到的目的。(4)其
35、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十一、拐卖妇女、儿童罪民法主要包括物权法、债权法、人身权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等。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一)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处理三、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人民法院在适用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大小确定依法承担的刑事责任,做到重罪重判、轻罪轻判、无罪不判,不枉不纵,罚当其罪。2004年3月,出台的新规定已经认可了罪犯可以行使结婚权利。二、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有:犯罪是指危害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危害社会秩序
36、和公民合法权益,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当事人互相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民法主要包括物权法、债权法、人身权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等。又聋又哑的人、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十五、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三)参加养老保险人员的保险恢复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三章第三章 行政法行政法三、几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三
37、、几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一)扰乱公共场所、交通工具秩序行为的认定与处罚(一)扰乱公共场所、交通工具秩序行为的认定与处罚1.1.扰乱公共产所秩序的行为,是指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扰乱公共产所秩序的行为,是指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2.2.扰乱交通工具秩序的行为,是指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扰乱交通工具秩序的行为,是指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空器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尚不够刑事处
38、罚的行为。(二)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行为的认定与处罚(二)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行为的认定与处罚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行为,是指强行进入场内;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行为,是指强行进入场内;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围攻裁判员、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其他扰乱大型群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其他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众性活动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三)寻衅滋事行为的认定与处罚(三)寻衅滋事行
39、为的认定与处罚寻衅滋事的行为,是指处于不正当的目的,故意故意挑起事端,滋生是非,寻衅滋事的行为,是指处于不正当的目的,故意故意挑起事端,滋生是非,破坏社会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破坏社会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第三章第三章 行政法行政法(四)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四)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实施的以强制方法拘束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实施的以强制方法拘束=限定他人限定他人人身自由,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人身自由,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五)盗窃公私财物行为的认定与处罚(五)盗窃公私财物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咱有为
40、目的,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咱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司财务,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秘密窃取公司财务,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六)拒绝、阻碍执行公务行为的认定与处罚(六)拒绝、阻碍执行公务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是指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是指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员依法执行职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七)卖淫、嫖娼行为的认定与处罚(七)卖淫、嫖娼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卖淫、嫖娼的行为,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卖淫、嫖娼的行为,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务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
41、关系,尚不够刑事之间以金钱、财务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处罚的行为。第三章第三章 行政法行政法四、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及执行四、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及执行(一)治安管理处罚的决定机关(一)治安管理处罚的决定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第九十一条规定:“治安管理处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二)决定的程序(二)决定的程序1.1.查明事实查明事实 2.2.公安机关的告知义务公安机关的告知义务 3.3.被处罚人被处罚人的陈述
42、和申辩的陈述和申辩 4.4.案件的审查案件的审查 5.5.处理决定处理决定第三章第三章 行政法行政法(三)当场处罚程序(三)当场处罚程序 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公安人员在依法执行职务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公安人员在依法执行职务时,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较轻的违反时,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较轻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场作出裁决决定治安管理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场作出裁决决定的法律活动。的法律活动。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设定当场处罚程设定当场处罚程序,有利于提高治安管理行政执行效率。序,有利于提高治安管理行政执行效率。当场处罚程序的适用范围:当场处罚程序的适用范围:1.1
43、.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事实清楚,证据确凿;2.2.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一下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一下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第三章第三章 行政法行政法(四)治安管理处罚的执行(四)治安管理处罚的执行1.1.行政拘留的执行行政拘留的执行行政拘留的计算时间,一般是从被拘留人进入拘留所时算起。行政拘留的计算时间,一般是从被拘留人进入拘留所时算起。对于被处罚人在公安机关询问、查证的时间,不计入拘留时对于被处罚人在公安机关询问、查证的时间,不计入拘留时间。拘留期限届满,即予以解除。间。拘留期限届满,即予以解除。2.2.罚款的执行罚款的执行公安机关依法实施罚款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公安机关依
44、法实施罚款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将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应当全部上规定,将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缴国库第三章第三章 行政法行政法 禁毒法禁毒法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概述概述 2007 2007年年1212月月29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法该法工七章七十一条,字该法工七章七十一条,字20082008年年6 6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进度宣传教育、肚皮管制、戒毒主
45、要内容包括总则、进度宣传教育、肚皮管制、戒毒措施、禁毒国际合作、法律责任和附则。措施、禁毒国际合作、法律责任和附则。毒品问题是困扰当今世界几乎所有国家的严重社毒品问题是困扰当今世界几乎所有国家的严重社会问题。会问题。第三章第三章 行政法行政法二、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措施二、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措施(一)毒品的范围(一)毒品的范围禁毒法禁毒法第一条规定:第一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药品和精神药品。形成瘾癖
46、药品和精神药品。”(二)具体管制措施(二)具体管制措施1.1.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2.2.国家确定的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种植国家确定的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种植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3.3.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适用、储存、运输施行许可和查验制度。究、生产、经营、适用、储存、运输施行许可和查验制度。4.4.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口施
47、行许可制度。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口施行许可制度。5.5.禁止非法传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禁止非法传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制造方法。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制造方法。6.加强娱乐场所巡查制度,发现有肚皮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向公安加强娱乐场所巡查制度,发现有肚皮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机关报告。第三章第三章 行政法行政法三戒毒措施三戒毒措施1.国家鼓励吸毒人员自愿戒毒,自动到具备戒毒治疗资质的医国家鼓励吸毒人员自愿戒毒,自动到具备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2.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事对吸毒成
48、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事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活着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活着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3.对吸毒人员有多次吸食、注射肚皮等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对吸毒人员有多次吸食、注射肚皮等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隔离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具体情形看下一页)(具体情形看下一页)具体情形有:具体情形有:(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食、注射毒品的(3)严重违反社
49、区戒毒协议的)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注射毒品的。4.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毒成瘾的,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5.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吸食、注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吸食、注射毒品的种类及成瘾程度等,对戒毒人员进行有针毒品的种类及成瘾程度等,对戒毒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心里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对性的生理、心里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
50、第三章第三章 行政法行政法四、违反四、违反禁毒法禁毒法相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相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二)非法持有毒品的(二)非法持有毒品的 根据根据刑法刑法的规定,非法持有毒品达到一定数量的,给予的规定,非法持有毒品达到一定数量的,给予不同的刑罚处罚不同的刑罚处罚(三)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向他人提供毒品,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情节较轻的处三年向他人提供毒品,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