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权责任法贵州大学法学院 申开琼 专题一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法及其适用 专题二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专题三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专题四 侵权责任抗辩事由 专题五 共同侵权行为 专题六 责任竞合与责任方式 专题七 产品责任 专题八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专题九 医疗损害责任 专题十 环境污染责任 专题十一 高度危险责任 专题十二 饲养动物致害责任 专题十三 物件致害责任 专题十四 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和规则 主要参考书目1、曾世雄:损害赔偿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2、王泽鉴:侵权行为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3、杨立新:侵权行为法专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4、克雷
2、斯蒂安冯巴尔著,张新宝译,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5、王利明:民法侵权行为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6、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条文理解及适用奚晓明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10年版7、杨立新 张新宝、姚辉侵权法三人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8、江平顾问,李显冬主编:侵权责任法经典案例释论,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9、德 迪特尔 梅迪库斯 德国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专题一 侵权行为、侵权责任法及其适用 一:一:侵权行为侵权行为的概念及种类的概念及种类 二:侵权责任法及其适用二:侵权责任法及其适用一)一)侵权行为的概念侵权行为的概念1.外国法上的侵权行为
3、概念侵权-权利的侵犯,即个人因为其他人的行为或不法行为而受到伤害和损失英语中的侵权(tort)(wrong)拉丁语(tortun)(扭曲、弯曲)法语中的侵权是delict(伤害、过错)德语中的侵权是underlaubte handlung,也是伤害之意日语中的侵权是从德语翻译而来的,也是不法行为的意思私犯-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罗马法)准私犯-如审判员错判案件、从建筑物投掷或倾泼某物或悬挂物坠落、家父对家子的侵权行为负责等(罗马法)法国民法典:1382条:任何行为使他人受到损害时,因自己的过错致使损害发生之人,对该他人负赔偿的责任。1383条:任何人不仅对因其行为所引起的损失,而
4、且对因其过失或疏忽所造成的损害,负赔偿责任。(第一个侵权责任的一般条款)德国民法典第823条规定:“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的生命、身体、健康、自由、所有权或其他权利者,对被害人负损害赔偿的义务。”“1违反以保护他人为目的的法律者,负相同的义务。2如依法律的内容,虽无过失亦可能违反此种法律者,仅在有过失时,始负损害赔偿的义务”(法益区分保护模式)日本民法典709条规定: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权利者,负因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英国、美国:判例法美国法律学会(The American Law Institute)致力于侵权责任法规范的整编工作,上世纪60年代完成了美国侵权法(第二次)重述(Rest
5、atement of the Law,second,Torts)5 2.中国法上的侵权行为概念民法通则规定了第106条2款、3款,对侵权行为作了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2条中: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3.对侵权行为概念的界定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行为人由
6、于过错,或者在法律特别规定的场合不问过错,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侵害他人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及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后果的行为。1).侵权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 2).侵权行为是一种有过错的行为 3).侵权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方式。4).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责任方式:二)侵权行为的基本分类二)侵权行为的基本分类1.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 2、单独侵权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3、积极的侵权行为与消极的侵权行为 一)侵权责任法的概念 1:国外学者的观点:是关于调整某人受到损害时可能将损失转移给他人的一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有关私人过错的法律是保持人们在自由与义务、权利之间的关系达
7、到平衡的工具是有关损害与赔偿的法律。2.国内学者的观点:佟柔:是关于侵权行为和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张新宝:是调整有关侵害财产、人身的行为而产生的相关侵权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王利明:是有关侵权行为的定义、种类、对侵权行为制裁以及对侵权损害后果进行补救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二)法典名称之争二)法典名称之争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VS侵权行为法侵权行为法行为法强调的是任何人对因自己的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后果要承担责任(银河宾馆案)行为法强调的是不法性 三)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调整范围:相关法条: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
8、、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1侵权责任法保护民事权益 2.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利 3.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利益四):侵权责任法的调整功能学说:单一功能说、双重功能说、多重功能说立法:多重功能说第一条规定,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1.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2.明确侵权责任 3.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五)、我国侵权责任法的法源 1.宪法 2.民法通则 3.单行民事法规和其他立法文件 4.司法解释 5.民事习惯与民法学说 六)
9、侵权行为法的适用 1.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2.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关于侵权责任法第五条的理解: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3.特别法规定一般侵权行为不得违反侵权行为一般条款原则 4.司法解释的适用错将离婚后抚养纠纷作为侵害监护权案错将离婚后抚养纠纷作为侵害监护权案张某与辛甲协议离婚,约定婚生男孩辛乙由女方张某抚养,如果一方再婚,孩子由没有再婚的一方抚养。张某再婚后,辛甲主张变更抚养关系,由自己抚养辛乙,张某拒绝,辛甲随后以看望孩子为由,将儿子抢回,由自己抚养。张某以侵害监护权为案由向当地法院起诉,法院作出了确认这是一起侵权行为案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样的判决。上海银河宾馆案
10、年月日,年仅岁的深圳市翰适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在银河宾馆客房里遭抢劫遇害。警方事后从宾馆的安全监视系统记录资料中发现,凶手全瑞宝在入室作案前,曾尾随王某,并在不到两个小时内次上下电梯。但对行迹可疑的全瑞宝,宾馆保安人员无一人上前盘问。死者父母认为银河宾馆严重失职,遂将其推上被告席。法益区分保护模式 德国法823条:“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的生命、身体、健康、自由、所有权或其他权利者,对被害人负损害赔偿的义务。”(规定了对绝对权的保护)“1违反以保护他人为目的的法律者,负相同的义务。2如依法律的内容,虽无过失亦可能违反此种法律者,仅在有过失时,始负损害赔偿的义务”。(规定了对侵犯保护性法规保
11、护的法益的侵权请求权)另外,826条规定了故意以违背善良风俗的方式侵犯他人权利的侵权请求权)(规定了故意以违背善良风俗的方式侵犯他人权利的侵权请求权)法国民法典之概括模式 1382条:任何行为使他人受到损害时,因自己的过错致使损害发生之人,对该他人负赔偿的责任。1383条:任何人不仅对因其行为所引起的损失,而且对因其过失或疏忽所造成的损害,负赔偿责任。(对损害做概括性的规定,以具有高度概括性和包容性的损害来指称侵权法的保护对象)殡仪馆放错骨灰盒案 原告父亲去世后送到殡仪馆火化了,火化完了以后殡仪馆把骨灰盒让他领回来,领回来以后全家开隆重的追悼会,大家正在痛哭流涕的时候,突然殡仪馆的人赶过来这个
12、说这个骨灰盒拿错了,家属感到非常的愤怒,说我们都哭了半天了也不知道哭的是谁,家属就到法院起诉殡仪馆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老公,对不起,忘了告诉你了,我把孩子做了晕死,你这样做侵犯了我的生育权,我要到法院告你纯粹经济损失(pure economic loss)纯粹经济损失是非因原告的有形财产受损害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他只是使受害者的钱包受损 司法实践中界定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利益时可考虑以下因素:1)民事利益是否被一些特别的保护性法规予以保护。2)侵权人侵犯该民事利益时的主观状态 3)行为人在实施侵害行为时,是否与受害人之间处于一种紧密关系,以至于行为人可以合理预见到他的行为将会给受害人的利益带
13、来损害,或者受害人可以合理信赖行为人不会从事侵害行为,从而使得对行为人施加危险防免义务具有合理性 4)在界定受保护的利益范围时,要考虑行为人的行为自由,过分强调受害人利益的保护可能会限制行为人的行为自由 1)法律对保护的民事权益的种类和范围作出概括或列举性规定 2)规定了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构成要件 3)明确了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4)确认了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5)规定了替代责任的几种形式 6)规定了特殊侵权的构成要件和适用条件 1)预防侵权行为 A:强调开启、形成危险源的主体的危险防免义务 B:无过错责任的规定也有助于预防和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C:在侵权责任的承担上,侵权责任法突出停止侵害、排
14、除妨碍、消除危险等防御性责任方式的运用。2)制裁侵权行为:体现在侵权责任法第47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106条第二款是过错责任的一般条款,第三款是无过错责任的一般条款,列举的一般侵权责任包括:侵害财产权的民事责任(117条)、侵害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118条)、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119)、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120条)列举的特殊侵权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执行职务的侵权责任(121)、产品责任(12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责任(123)、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责任(124)、地面施工致人损害责任(125)、建筑物悬挂物、搁置物致人损害责任(126)、动物致害责任(127)、监
15、护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37条)(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赔偿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侵权责任法(2)国务院及其他有权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关于医疗机构因医疗事故的侵权责任的规定,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对铁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额的规定等。侵权责任法的体系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第三章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第四章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五章产品责任 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 第八章环境污染责任 第九章高度危险责任 第十章饲养动
16、物损害责任 第十一章物件损害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总则总则分则分则附则附则 证券法69条: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规范性的解释:民法通则意见关
17、于审理名誉权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解答、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2)批复性的司法解释有线电视台插播广告行为侵犯用户正常收视权案1998年王某与有线电视台之间签订了有线电视收视服务合同,一直按时缴费。99年6月,电视台在播放电视剧时大量插播广告,甚至平均1集70分钟的电视剧中插播了27分钟的广告,其中还包括一些治疗性病的广告。据此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电视台停止播放广告,并在报纸上赔礼道歉,赔偿其在收看电视中受到侵害的费用,每集20元,共计960元,并免除该台所有用户一年或半年的 有线电视收视费
18、用。本章思考题一:单选题1.依传统民法原理,侵权行为的对象不包括:A:物权 B:名誉权 C:债权 D:知识产权2。下列行为中属于不作为侵权行为的是:A:诽谤他人名誉 B:假冒他人姓名 C:假冒他企业名称 D:在马路旁开挖坑道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致过路人损害二:多选题侵权行为的对象包括:A:生命权 B:物权 C:知识产权 D:身体权 三:名词解释侵权行为 一般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四:思考题1.侵权行为法既保护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也保护民事主体的部分民事利益,结合本章内容,请思考一下我国即将出台的侵权行为法应当如何确定它的调整范围2.请结合法学的一般原理,谈一下我国侵权行为法的渊源3.请结合课堂讨论案例,谈一下侵权行为法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