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学概论(第二版)2 收养法 1 婚姻法第十一章婚姻家庭法 4 反家庭暴力法3继承法继承法1.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违法行为。2.诉讼离婚应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3.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而消除。4.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要点提示 1婚姻法(1)婚姻自由原 则;(2)一夫一妻制原则;(3)男女平等原则;(4)实行计划生育原则。一、婚姻法概述婚姻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所谓狭义的婚姻法是指1980年制定、2001年修 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
2、姻法(以下简称 婚姻法)和三个最高人民法院做出 的关于适用 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而广义的婚姻法是指调 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婚姻家庭方面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和。(一)婚姻法的概念(二)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1婚姻法二、结婚结婚的法定条件:(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男女双方都必须达到法定婚龄。(3)必须双方均无配偶。结婚的禁止条件:(1)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2)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的人结婚。(一)结婚的实质条件(二)结婚的程序要件 1婚姻法三、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一)无效婚姻(二)可撤销婚姻(三)婚姻被确认无效、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三)
3、婚姻被确认无效、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四、家庭关系(一)夫妻关系(二)父母子女关系(三三)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夫妻人身关系夫妻财产关系 1婚姻法五、离婚(一)协议离婚(二)诉讼离婚(三三)离婚的法律后果)离婚的法律后果(四)关于离婚的特殊规定四)关于离婚的特殊规定 2收养法一、收养法概述1.收养关系主体的适格性2.收养必须由当事人达成3.收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几种放宽收养条件的特殊收养(一)收养成立的实质要件(一)收养成立的实质要件收养法包括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收养法是指1991年公布、1998年修订 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4、以下简称 收养法)。广义的收养法除了 收养 法以外,还包括其他一切调整收养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和,如 婚姻法的有 关规定、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 办法等。二、收养的成立(二)收养成立的程序要件(二)收养成立的程序要件 2收养法三、收养的法律效力1.收养关系解除的条件 2.收养解除的方式与程序 3.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一)收养的拟制效力(一)收养的拟制效力四、收养关系的解除(二)收养的解销效力(二)收养的解销效力(三)收养的无效(三)收养的无效 3继承法一、继承法概述继承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继承法是指198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 402/法学概论(第二
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 继承法)和1985年9月11日通过的最 高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 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 简称 继承法意见)。广义的继承法不仅包括 继承法继承法意见,还包括 其他一切调整财产继承关系、确定遗产归属的法律规范,如 宪法民法通则 婚姻法中有关继承的规定。(一)继承与继承法的概念(一)继承与继承法的概念(四)继承权(四)继承权(三)遗产的范围(三)遗产的范围(二)继承的开始(二)继承的开始 3继承法二、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又称“无遗嘱继承”,是在无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依据法律 明确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进行的继承方式。(一)法定继承的概念(一)法定继
6、承的概念(四)遗产分配原则(四)遗产分配原则(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二)法定继承人的顺序(二)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 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 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3继承法三、遗嘱继承和遗赠(一)遗嘱继承(一)遗嘱继承(四)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四)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三)遗赠扶养协议三)遗赠扶养协议(二)遗赠(二)遗赠四、遗产的处理(一)遗产的确定(一)遗产的确定(三三)遗产债务的清偿)遗产债务的清偿(二)遗产的分割(二)遗产的分割 4反家庭暴力法一、反家
7、庭暴力法概述二、家庭暴力的预防(一)立法历程(一)立法历程(一)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一)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二)家庭暴力的定义(二)家庭暴力的定义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 害行为”。由此可见,家庭暴力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家庭暴力是发生在特定主 体家庭成员之间的;第二,家庭暴力是一种损害家庭成员人身、精神或者财 产的行为;第三,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国家的宣传教育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的宣传教育 大众媒体的宣传教育 教育机构的宣传教育 4反家庭暴力
8、法三、家庭暴力的处置(四)监护人的义务(四)监护人的义务(三)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支持(三)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支持(二)提高行政、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反家暴意识二)提高行政、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反家暴意识工作单位的干预村(居)民委员会的干预 妇联、残联、共青团、工会等社会组织的干预(一)社会组织的干预(一)社会组织的干预(四)告诫书(四)告诫书(三)司法机关处理(三)司法机关处理(二二)行政机关介入)行政机关介入 4反家庭暴力法四、人身安全保护令(一(一)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四)人身安全保护令四)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的执行(三(三)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的复议(二)
9、人身安全保护令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内容的内容五、法律责任(一)加害人的责任(一)加害人的责任(二)有关组织、机构的责任二)有关组织、机构的责任阅读书目:阅读书目:1.杨大文.婚姻家庭法.4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2.巫昌祯.婚姻与继承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3.郭明瑞,房绍坤.继承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4.余延满.亲属法原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5.史尚宽.亲属法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6.夏吟兰.家庭暴力防治法制度性建构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复习思考题:复习思考题:1.婚姻无效、可撤销与离婚的区别有哪些?2.为什么未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结婚程序的各种男女同居都是非法同居?3.为什么 收养法规定的“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内容不妥?4.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是什么?5.立遗嘱人通过默示方式变更与撤销遗嘱的情形有哪些?THANKYOUFORWATC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