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尝试及其绩效 张乐柱 备稿2017.3专题讲义专题讲义(8)2Page 21.小额贷款公司的产生 从2005年5月开始,中国人民银行推动了在贵州、四川、山西、陕西、内蒙古五省区的由民营资本经营的“只贷不存”小额贷款机构试点。32.小额贷款公司的界定及特征 “只贷不存”小额贷款公司,是不被允许吸收公众存款,只能运用来自有限几个股东的自有资金和来自一个机构的批发性融资开展贷款业务的非正规金融组织。具有四个方面典型特征:2.1资金来源渠道的确定性和有限性 发起人为3-5个自然人和法人(含境外自然人、法人机构),作为小额贷款小组投标合伙人。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发起人的自有资金。运营正常
2、后,可以非发起人的自然人或法人投资入股;为防止小额贷款机构吸收公众存款,还界定只能向一个债权人负债,或把来自一个委托人的转贷资金以及自然人或法人委托资金作为后续资金。42.2贷款利率安排上的灵活性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最高为人民银行规定的。52.3业务突破了地域范围限制 62.4服务对象弱势性与贷款额度微小性 农民、城镇居民、个体经营者和微小企业规定了小额贷款公司“三农”贷款占总贷款余额的最小比例内蒙鄂尔多斯东胜区小额贷款公司,三农贷款比例最初不得低于10%,第6年不低于25%;贵州铜仁江口县小额贷款公司三农贷款比例不得低于30%;平遥县小额信贷三农贷款比例不得低于70%;广元全力小额贷款公司
3、三农贷款比率需保持60%以上。7Page 7贷款的集中度不能太高,控制单笔贷款、单户贷款规模:82.5贷款方式灵活多样 主要形式是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抵押贷款。四川广元全力信用贷款占比达60.7%;山西平遥日升隆和贵州江口华地担保贷款占70%以上,信用贷款次之;山西平遥晋泰源抵押贷款占比达70.87%。2.6以短期贷款为主,期限灵活 江口华地3个月期和6个月期的短期贷款占比达77.67%;日升隆3个月期贷款占12.46%,6个月期贷款占65.87%,1年期贷款占21.67%;晋泰源6个月期贷款占贷款余额的53.71%。93.小额贷款公司的制度创新 3.1“只贷不存”小额贷款公司制度创新(1)小
4、额贷款机构在中国的合法化,带来了一种新的农村金融组织资源。(2)对农村金融市场发展之路的创新。放松市场管制、为民间资本寻找出路、培育多元化的农村金融市场主体,实际上也是民间资本的阳光化工程。10(3)是对传统非政府小额信贷(NGOs)的创新 “只贷不存”小额贷款,除具有NGO小额贷款活动的制度优势外,资金不构成生存的约束,额大、额小均可以生存;更多地利用了社会资本、本土化优势:以族群关系、乡亲关系及其他社会网络为基础的双边和多变信誉机制,缓解了农村初级信贷市场中的合同执行困难:并具有明晰的产权关系,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基础。(4)对正规金融制度的创新 促进了中国金融领域内非国有体制的成长,打破农村
5、金融领域的垄断供给,引入了竞争机制。113.2小额贷款公司制度的争议 (1)市场准入制度 第一,门槛仍然偏高。四川广元注册资本金最低为500万元,贵州江口、内蒙东胜均是1000万元,山西平遥1500万元;第二,对现有境内银行业机构的参与过分依赖,限制了贷款公司投资者来源(资产规模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的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形成名义上由民间资本控制而实际上由银行控制的贷款公司仍是对市场垄断,限制了其他经济主体选择的机会,民间资本即使通过借壳、幕后交易甚至不正当交易等投资金融业,环节、成本和难度大大增加;有可能出现对民间资本开而不放格局。12(2)注意防范发展中的风险 除设
6、计的风险防范机制外,仍需强化贷款规模控制的内控机制建设。13(3)资金来源短缺问题 资金来源渠道的确定性和有限性必然导致资金来源短缺。为此:一是可考虑股东结构的多元化。试点中股东人数 5个的限制;公司法中没有关于股份公司股东人数限制,即使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也可高达50人。二是有条件情况下,允许吸收国外机构资金、各种捐赠资金、政府扶持资金、央行再贷款。使其成为政府财政资金支农、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央行再贷款支农的新承贷主体;三是正规金融机构可成为其资金批发商。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国有商行甚至保险资金管理者等。14(4)其他金融组织形式发展及相关配套政策是重要的试点初期税收方面给
7、予适当优惠。公益性小额贷款机构的进入;社区发展基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发展;促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探索服务农户和微小型客户机制。15 (5)公司治理结构和机制尚待完善 没能建立起所有权、经营权相分离的机制,而是一种近似于传统家族企业式的管理机制。(6)管理理念有待改善 大多坐等客户上门求贷,提供的仅是最基础的单一金融产品贷款,满足的是最低端客户的金融需求;不具备现代金融企业应具有的现代客户关系管理理念。制定业务发展规划市场调研、分析潜在客户群体贷款需求设计差异化贷款产品贷款营销。164.新政下小额贷款公司的制度设计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4.1性质 小额
8、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17Page 17 4.2设立(1)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名称,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2)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3)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
9、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18(4)应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还应在内向当地公安机关、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和央行分支机构报送相关资料。(5)应有符合规定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必要的营业场所、组织机构、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19(6)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拟任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应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7)小额贷款公司在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并依法缴纳各类税费。204.3资金来源 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
10、自不超过2个银行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融入资金的利率、期限由小额贷款公司与相应银行金融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利率以同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为基准加点确定。应向注册地央行分支机构申领贷款卡。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融资的银行金融机构,应将融资信息及时报送所在地央行分支机构和银监会派出机构,并应跟踪监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使用情况。214.4资金运用 自主选择贷款对象,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应坚持“小额、分散”原则,在此标准内,可参考所在地经济状况和人均GDP水平,制定最高贷款额度限制。贷款利率,但不得超过司
11、法部门规定的上限,,具体浮动幅度按市场原则自主确定。有关贷款期限和贷款偿还条款等合同内容,均由借贷双方在公平自愿原则下依法协商确定。224.5监督管理(1)省级政府应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承担风险处置责任。(2)公司应建立发起人承诺制度,公司股东应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承诺书,承诺自觉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3)应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间的权责关系,制定稳健有效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有效性。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
12、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业务和财务活动。23(4)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准确进行资产分类,充分计提呆账准备金,确保全面覆盖风险。(5)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向公司股东、主管部门、提供融资的银行金融机构、有关捐赠机构披露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年度业务经营、融资、重大事项等信息,必要时应向社会披露。(6)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7)央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跟踪监测,并将其纳入信贷征信系统。244.6小额贷款公司的终止解散:小额贷款公司可因下列原因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
1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法院依法宣布公司解散。小额贷款公司解散,依照公司法进行清算和注销。25破产:小额贷款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可在股东自愿基础上,按照村镇银行组建审批指引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改造为村镇银行。265.案例分析 5.1四川全力小额贷款公司 (1)基本情况:2006年4月10日,四川广元市“全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正式挂牌营业,全力公司由广元本地三家企业注资组成,资本金2000万元;根据央行要求,公司将不允许吸收存款,只能用资本金放贷。经营范围在市中区,不得跨区服务。服务
14、对象主要是农户、个体工商户和微小企业;对农户贷款不得低于贷款总额的60%。个人单户贷款余额 5万元,个体户单户 8万元,微小企业单户不能超过注册资本金的2%。贷款分为信用和担保贷款,信用贷款占比 60%。期限为3个月、6个月和1年;利率由借贷双方自主约定,上限为央行基准利率的4倍。27 公司贷款方式力求灵活多样,一是对上门客户做好柜面服务;二是公司全体员工深入现场实地发放贷款;三是简化贷款程序,农户及个体户只要提供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和工资收入证明,微小企业只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表等就可以。通常2-3天,最快只要2个小时。截止2007年7月31日,公司累计发放贷款173笔,总额707万元,余
15、额577万元。其中 三农贷款119笔,总额419万元,余额368万元,余额占比63.7%;个体户贷款48笔,总额153万元,余额148万元,余额占比25.7%;微小企业贷款6笔,总额135万元,余额61万元,余额占比10.6%。截止2007年7月,累计回收各类贷款74万元,其中回收农户贷款43万元,应收贷款全部收回。28(2)初创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贷款风险问题:根据规定全力公司信用贷款要超过60%,但广元长期以来诚信意识淡薄、信用环境较差。盈利问题:截至2007年底,全力公司经营亏损约2万元,几乎没有投资回报。可持续性问题:由于存在“只贷不存”、“出资人不超过5个”限制,全力公司企业规模不可能
16、太大。29 交易成本问题:由于农户居住分散、人多面广、贷款额度小、利率低,发放每笔贷款费用大、成本较高、收益低;如从公司到市中区主要乡镇通常都需2-3个小时车程,情况比较陌生。相反,全力公司业务人员对城区范围内的个体户和小企业更为熟悉。农户的接受能力问题:全力公司设计农户贷款采用“信用连坐制”,但实践中农户并不接受联保小组形式。30(3)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思考 建议按照农村信用社改革期间的优惠政策执行,即所得税全免,营业税按3%征收。可考虑以3年为限,对考核达到标准的,允许其扩大经营范围,如吸收存款;5年达到标准的,可在本地区拓展融资渠道;可允许其向商业银行转化。降低公司对农户贷款比
17、例要求,使之不高于50%,同时扩大城镇客户贷款比例。31一是通过司法和行政手段打击社会逃废债行为;二是通过农民、个体工商户信用社区和信用村落建设营造诚信理念;三是加强社会信用制度特别是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与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大户的稳定联系;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向相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或实行由龙头企业担保向企业基地农户贷款;探索建立专业合作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机构三方合作机制。325.2山西平遥试验“小额贷款公司”(1)基本情况 2005年12月27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挂牌,2006年2月13日正式营业,成为国内首家民间小额贷款公司,当时注册资金1600万元;平遥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
18、金1700万元。只准发放贷款,不允许吸收存款,三农贷款比例 75%;实行市场化利率,以银行基准利率4倍为上限,不跨区域经营。截至2006年10月,晋源泰累计发放贷款2630.9万元,放户数 389户,累计收回贷款779.25万元,收户数145户,贷款余额1851.65万元,到期贷款收回率100%,利息收回率100%,不良贷款率为零。33(2)新“票号”的运作 2006年公司共有11人,有商业银行退休的专业人士,有金融专业大学生,设立了现金管理、会计员、信贷员、业务经理等位,为防范风险,成立了由董事长、总经理、业务经理、信贷员组成的信贷委员会。办理贷款业务最长不超过3天,最短的不超过半小时,只要
19、符合要求,立即给予贷款。公司贷款最长期限为1年,且以信用贷款为主。34(3)试点存在的难题(1)资金短缺。晋源泰运转不久,1600万元注册资本金仅剩下200多万元;而日升隆 1700万元注册资本也在4个月内放贷1039万元。2006年8月,晋源泰四位股东各追加100万元,注册资本扩至2000万元。(2)贷款信息来源狭窄、金融人才匮乏。(3)拥有合法金融机构身份是这两家公司共同的期盼。355.3股东出资纠纷:全力案例 2007年11月初,因公司存在股东出资不到位、内部借款及财务管理等,全力公司大股东段敏委托律师将其他三位股东告上法庭。(1)案件起因 成立于2006年4月的全力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2
20、000万元,分两期到账,首期1000万元出资中,四位股东占比分别是段敏40%、赵琼25%、毛洋20%、邓文英15%;按出资比例,董事长赵琼应出资250万元,但实际出资只有150万元;总经理毛洋应出资200万元,实际出资135万多元;邓文英应出资150万元,实际出资102万多元。36 2007年10月,段敏向央行广元分行及广元小额贷款试点领导小组递交的一份书面报告,反映了公司存在的三大问题:(1)在公司组建之初,按照小额贷款公司章程约定,各股东应缴齐1000万元注册资本金,但另外三位股东未能缴齐出资;(2)三位股东用自己的股权质押在公司为自己担保借款。其中毛洋借款130万元,赵琼借款40万元,邓
21、文英借款50万元,且三位股东拒不纠正。(3)公司财务管理混乱,部分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报销费用和占有公司资产。段敏随后在法院诉状中要求解散公司,并要求另外三股东赔偿自己的损失。2007年10月18日至11月3日间,全力公司停止正常经营。37(2)小额贷款公司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关于股东用股本金质押贷款的决议:“公司股东须向公司借款或者给他人担保借款时,累计借款余额不得大于其股份的50%。”这种做法。全力公司内部的管理构架、管理章程、责任分工、内部风险控制等方面不完善。担任公司监事的第一大股东没有参与公司经营,也未能履行监事职责。38 全力公司没有建立贷款分层审批制度;小额贷款公司定位不明、监管缺失 央行对全力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只涉及三项内容:是否在公司法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办法规定下运作;单笔资金是否超过限额;是否超出业务经营区域;小额贷款公司属于非金融机构,游离在金融监管之外。39Page 39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