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达到了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但审计中,也发现还存在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项目施工管理及维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需加以关注。一、存在问题(一)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不扎实一是项目前期规划不科学,设计方案不合理,设计深度不够或者脱离实际,甚至边施工边设计,导致项目实施中出现大量的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造价偏高,增加投资的现象。二是部分项目设计前勘察测绘不够细致,部分农田项目规划较为粗放,沟渠清淤施工图标注原始断面高层不准确,清淤工程量确定依据不足,导致部分建设内容的工程量核实困难。三是部分项目设计图纸地名标注
2、错误,机耕路、U型槽、渠道、穿函等设计工程量与现场实际情况不一致,造成在后期施工中因群众生产需求变更较多。(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不到位一是施工资料不齐全。部分项目计量管理工作不到位,施工合同约定计价方式为固定单价,根据相关计价规范及施工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现场签证计量资料不齐全,部分项目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不齐全,隐蔽验收资料和隐蔽工程影像资料不齐全。二是项目组织管理薄弱。参与项目管理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熟悉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规定,因而造成管理不善,存在超计划投资或工程质量存在缺陷。三是竣工验收不规范。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部分项目土地改良施工后无专业检测机构验收报告;部分项目混凝土工
3、程部分无专业检测机构质量检测报告。四是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项目竣工验收后,未按要求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标志,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年度、建设区域、投资规模以及管护主体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维护管理工作不到位工程竣工验收后,未按规定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管护主体职责不明晰,导致已完工工程维护管理工作不到位。部分项目机耕砂石路路面被冲刷,机耕砂石路路肩被挖除,栽种的树木被群众随意毁坏;毛石护坡局部有裂缝;U型槽部分损坏;已清淤沟渠再生杂草未及时清理。此类问题是由于划转单位未及时资产划转,而只将项目划转导致主体职责不明。二、改进建议(一
4、)各建设单位应做好工程参与人员的选择工作。参与人员的综合素质是至关重要的,一个好的建设项目只有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才能够胜任。(二)做实做深项目前期工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建设主体较多、建设内容繁杂、地域分散、组织施工的难度较大,要顺利实施项目建设工作,项目法人单位应注重项目的建设前期工作,尤其做实做深项目的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前应委托专业的勘察测绘机构对项目区内的原始地形测绘,全面摸清项目区水利设施、道路交通、地形地貌等现状情况。设计单位依据测绘资料并应深入项目实地合理确定项目区内各建设主体的位置、轴线、尺寸等,避免不必要的设计变更,影响施工进度。同时
5、,对土地平整、沟渠清淤等影响工程价款的建设内容更应做好事前测绘和事后验收工作。(三)加强施工期间的管理工作。一是合理确定工期。依据工期定额,结合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农时、季节等影响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工期。多措并举,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抢抓工期。二是及时按要求履行变更签证程序。施工期间应按照国家、行业相关要求规范履行变更签证程序,同时严格按照变更签证相关文件履行变更签证程序。三是进一步强化计量管理工作。项目法人单位切实履行计量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组织设计、施工、监理、造价等各责任主体规范履行有关质量、计量等现场签证程序。四是严格项目验收工作。项目法人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并会同乡镇
6、人民政府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对影响结构安全的钢筋混凝土工程和土壤改良工程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四)及时办理项目移交,切实做好维护管理工作。一是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单位应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项目法人单位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正确核定项目资产价值。二是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明晰产权归属。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保证工程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正常运行。三是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要求在项目区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标志,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四是强化对维护管理的监督考核。项目法人单位应出台建后管护监督考核制度,将建后管护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同奖惩,考核结果可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五)各项目建设单位应做好设计、施工、造价咨询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在选择这些单位时应特别注意要把有资质、专业性强、有责任心、信誉度高的企业选进来。对施工、造价咨询及监理单位的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或严重失误的,建设单位要根据合同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