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饮水工程村级运行管理员职责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饮水工程村级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员严格按照农村供水要求开展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要求调整如下:一、及时完成村委会下达的供水运行管理工作任务,确保整村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人均日供水量不低于20L-60L。定时供水的村屯每天供水次数不少于2次并建立供水记录。二、建立巡查、消杀制度并完善记录。每星期对村、屯内供水设施进行巡查不少于2次,对泵房消杀不少于1次。定期对饮水管线进行巡视,每天对水源水、末梢水进行观测,如发现水质变化、发现漏点、冻点、供水设备无法正常工作等立刻上报村委会,村委会向乡镇报告,乡镇研判是否需要提请行业主
2、管部门启动农村饮水维修养护资金给予解决。三、定期清洗打扫泵房、蓄水池、集水池,做好水源保护,保证水源清洁,其中蓄水池、集水池等外露式水源每季度清洗不少于1次。四、熟悉村内管网布置和本村供水工程特点,及时解决供水故障。五、负责冬季泵房取暖工作,确保泵房室内温度高于零度,饮水设备正常运行。六、及时发现制止用户的不良用水行为,不服从管理的用水户及时向村委会报告。七、熟练掌握水泵、变频器、消毒设备、净水设备等供水设备操作方法。八、对巡查中发现污染水源的行为及时制止,并及时上报村委会,配合相关部门对污染源进行清除。九、在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开展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十、各乡镇负责对辖区内农村饮水工程村级运行管理员统一管理、劳资发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