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看懂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学习解读课程PPT.pptx

上传人(卖家):大溪地 文档编号:5286096 上传时间:2023-03-08 格式:PPTX 页数:39 大小:6.39M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一图看懂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学习解读课程PPT.pptx_第1页
第1页 / 共39页
一图看懂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学习解读课程PPT.pptx_第2页
第2页 / 共39页
一图看懂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学习解读课程PPT.pptx_第3页
第3页 / 共39页
一图看懂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学习解读课程PPT.pptx_第4页
第4页 / 共39页
一图看懂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学习解读课程PPT.pptx_第5页
第5页 / 共3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主讲人:XXX 时间:20XX.XX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前言为规范证券经纪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中国证监会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自2023年2月28日起施行。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33

2、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目录办法的立法背景一办法的主要内容二办法的意见征集三办法的全文学习四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44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办法的立法背景一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办 法 的 立 法 背 景证券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传统业务、核心业务,也是支持证券公司其他各类业务发展的基础业务。近年来,随着证券公司自营业务、资管业务、场外期权等业务的多元化发展,证券公司经纪

3、业务基础性地位更加突出。目前,行业分支机构数量达到1.2万家,证券从业人员数量达到35.5万人,客户数量达到2.1亿。同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经纪业务展业形态逐渐变化,线上展业成为主流。客户规模、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数量的增加,以及展业模式的转变,对监管提出了新要求,现行监管规则需适应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66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办法的主要内容二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

4、管理办法 办 法 的 主 要 内 容(一)明确经纪业务内涵。(一)明确经纪业务内涵。强调经纪业务属于证券公司的专属业务,未经我会核准持牌展业构成违规。将证券经纪业务定义为“开展证券交易营销,接受投资者委托开立账户、处理交易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等经营性活动”。从事上述部分或全部业务环节,均属于开展证券经纪业务。(二)加强客户行为管理。(二)加强客户行为管理。督促证券公司严格履行客户管理职责,切实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客户适当性管理、账户使用实名制等工作。一是强化客户身份识别。证券公司为投资者开户,应当充分了解投资者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交易需求、证券投资经验、风险偏好等信息,为法人、非法人组织开户的

5、,还应当了解其业务性质、股权结构、受益所有人等信息;为金融产品开户的,还应当了解其产品结构、产品期限、委托人、投资顾问、受益所有人等信息。二是落实适当性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将投资者区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根据投资年限、投资经验等进一步细化普通投资者分类并提供针对性的交易服务。证券公司向普通投资者提供的交易服务的风险等级应当与投资者分类结果相匹配。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办 法 的 主 要 内 容三是严格账户使用实名制。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应当按照账户实名制要求依法为投资者

6、开立账户,并持续跟踪使用情况,发现投资者存在非实名使用账户的,应当向中国结算报告,并按规定限制、暂停、终止提供证券交易服务。(三)优化业务管理流程。(三)优化业务管理流程。督促证券公司严格落实交易管理职责,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控,并加强出租交易单元管理。一是强化事前交易指令审核。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委托指令审核机制,对委托指令是否符合交易规则进行核查。采取信息技术等手段对投资者账户内的资金、证券是否充足进行审查,资金不足的,不得接受其买入委托;证券不足的,不得接受其卖出委托。二是加强事中交易监测监控。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管理制度,建立技术系统监控投资者的交易行为、交易终端信息等情

7、况。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证券交易场所的规定加强异常交易监测,做好投资者交易行为管理。三是切实履行事后报告职责。证券公司发现异常交易线索的,应当核实并留存证据,按照规定及时向证券交易场所报告。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办 法 的 主 要 内 容四是加强出租交易单元管理。为落实证券法相关要求,办法规定证券公司出租交易单元的,应按规定报告证券交易场所,并纳入证券公司统一管理。(四)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四)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一是明晰费用。证券公司应当将交易佣金与印花税等其他税费分开列示,并告知投

8、资者。二是优化服务。投资者提出转销户的,证券公司应当在投资者提出申请并完成其账户交易结算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证券公司不得违反规定限制投资者转户、销户。(五)强化内部风控合规。(五)强化内部风控合规。为防范经纪业务风险,强化证券公司内部管控责任,从加强分支机构管理、人员管理、业务管控、信息系统等方面对证券公司提出了规范要求。一是加强分支机构管理。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层级清晰、管控有效的组织体系,对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分公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实施集中统一管理。二是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应当通过增加合规培训、明确执业权限、加强监测监控、强化检查问责等方式,防范证券经纪业务从业人员违规

9、买卖股票、超越授权执业等违规行为。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办 法 的 主 要 内 容三是加强分支机构负责人管理。证券公司应当聘用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分支机构负责人,并通过合规培训、年度考核、强制离岗、离任审计等措施强化管理。四是加强业务管控。证券公司应当明确证券经纪业务岗位设置和业务流程,确保营销、技术、合规风控、账户业务办理等岗位相分离,重要业务岗位应当实行双人负责制。五是加强系统建设。证券公司应当加强证券经纪业务信息系统管理,保障投资者信息安全和交易连续性,避免对证券交易场所、中

10、国结算等单位的相关信息系统造成不当影响。(六)严格行政监管问责。(六)严格行政监管问责。一是强化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的问责。证券公司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依法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等监管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二是加强对。非法跨境经纪业务的监管。办法援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加强对非法跨境经纪业务的日常监管,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效遏制增量,有序化解存量”的思路,稳步推进整改规范工作。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1111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11、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办法的意见征集三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办 法 的 意 见 征 集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38家机构和8名个人的意见。经汇总梳理,逐条研究,我会对部分意见建议均予以吸收采纳,主要涉及以下方面:一是完善证券经纪业务定义。一是完善证券经纪业务定义。将证券经纪业务定义为“开展证券交易营销,接受投资者委托开立账户、处理交易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等经营性活动”。从事上述部分或全部业务环节,均属于开展证券经纪业务。二是明确二是明确办法办法的适用范围。的适用范围。明确融资融券、股

12、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代销金融产品等应遵守相关专门规定,但相关业务活动中涉及证券经纪业务环节的亦应适用本办法。三是明确投资者范围。三是明确投资者范围。明确投资者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及依法设立的金融产品。四是明确利益冲突防范要求。四是明确利益冲突防范要求。要求证券公司确保营销、技术、合规风控、账户业务办理等岗位相分离。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1313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办法的全文学习四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13、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办 法 的 全 文 学 习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经纪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证券经纪业务。除证券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证券经纪业务。本办法所称证券经纪业务,是指开展证券交易营销,接受投资者委托开立账户、处理交易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等经营性活动。本办法所称证券交易,包括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的证券交易。本作品由远

14、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办 法 的 全 文 学 习本办法所称投资者,是指开展证券交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及依法设立的金融产品。第三条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应当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规范开展营销活动;(二)充分了解投资者,履行适当性管理义务;(三)落实账户实名制要求;(四)履行反洗钱义务;(五)对投资者账户开立与使用、资金划转与证券交易等行为进行管理和监控;(六)保障投资者交易的安全、连续;(七)开展投资者教育;(八)防范违法违规证券交易活动;(九)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本作品由

15、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办 法 的 全 文 学 习(十)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场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等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四条 投资者开展证券交易,应当依法与证券公司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委托证券公司为其买卖证券并承担相应的清算交收责任。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应当诚实守信,切实维护投资者财产安全,保障投资者信息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应当遵守投资者利益优先和公平对待投资者的原则,防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不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冲

16、突。第五条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应当对证券经纪业务涉及的账户、资产、系统、人员、场所等实施统一管理,并采取措施识别、监控、处置各类风险。第六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证券经纪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办 法 的 全 文 学 习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保基金公司)等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17、对相关证券经纪业务活动制定实施细则,履行相应管理职责。第二章 业务规则第七条 证券公司申请开展证券经纪业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净资本等财务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二)法人治理结构良好,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制度健全;(三)高级管理人员符合规定条件,从业人员数量满足开展业务需要;(四)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信息技术系统;(五)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最近一年未被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无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受到监管机构或有权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

18、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办 法 的 全 文 学 习(六)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 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应当向投资者介绍证券交易基本知识,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诱导无投资意愿或者不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开立账户、参与证券交易活动;(二)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三)直接或者变相向投资者返还佣金、赠送礼品礼券或者提供其他非证券业务性质的服务;(四)采用诋毁其他证券公司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招揽投资者;(五)对投资者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六)与投资者约

19、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七)违规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个人或者机构进行投资者招揽、服务活动;(八)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办 法 的 全 文 学 习第九条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可以选择新闻媒体、互联网信息平台等第三方载体投放广告。投资者招揽、接收交易指令等证券业务的任一环节,应当由证券公司独立完成,第三方载体不得介入。第十条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应当对营销活动加强统一管理,防范从业人员违规展业。证券公司应当区分信息系

20、统的内部管理功能与对外展业功能,内部管理功能不得用于对外展业或者变相展业。证券公司应当通过公司网站、营业场所、客户端公示对外展业的信息系统相关信息。第十一条 证券公司应当了解投资者的基本信息、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专业能力、交易需求、风险偏好、以往交易合规等情况。证券公司为法人、非法人组织开户的,还应当按照规定了解其业务性质、股权及控制权结构,了解受益所有人信息。投资者为金融产品的,证券公司还应当按照规定了解产品结构、产品期限、收益特征,以及委托人、投资顾问、受益所有人等信息。投资者应当如实向证券公司提供上述信息,金融产品管理人还应当提供相关金融产品的审批或者备案信息。投资者

21、、金融产品管理人未如实提供上述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办 法 的 全 文 学 习第十二条 投资者根据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的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告知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应持续关注投资者基本信息、身份证明文件有效期等情况,发现需要变更的,应要求投资者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未按要求在合理期限内变更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证券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及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采取限制、暂停、终止提供证券交易服务等措施。第十三条 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签订证券交易

22、委托代理协议,应当提醒投资者阅知有关业务规则和协议内容,向其揭示业务风险,并将风险揭示书交由投资者确认。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应当明确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价格、代收税费标准、信息系统故障、异常交易行为管理、服务暂停与终止、纠纷解决与违约责任等事项。服务内容包括委托发送、撤销与接收、有效委托与无效委托、委托传递与成交回报等。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办 法 的 全 文 学 习第十四条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应当按照账户实名制要求,依法为投资者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资金账户、

23、证券账户管理的具体规则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国结算制定。第十五条 证券公司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对机构投资者、金融资产超过一定金额的个人投资者强化身份识别。上述金额标准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确定。证券公司发现投资者信息存疑的,应当要求投资者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无法核实投资者真实身份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开户、交易合规性的重要信息,或者核实后发现不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结算、证券交易场所有关规定的,应当拒绝为投资者开立账户、开通交易权限或者提供交易服务。证券公司使用其他金融机构采集的投资者身份信息的,投资者身份识别义务及相应的责任不因信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信息而免除。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

24、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办 法 的 全 文 学 习第十六条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投资者区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根据投资年限、投资经验等因素进一步细化普通投资者分类,提供针对性的交易服务。证券公司向普通投资者提供的交易服务的风险等级应当与投资者分类结果相匹配。证券公司认为投资者参与相关交易不适当,或者无法判断是否适当的,应当拒绝提供相关服务。投资者不符合中国证监会、自律组织针对特定市场、产品、交易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的,证券公司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第十七条 证券公司应当对投资者资金账

25、户、证券账户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发现不符合账户管理要求的,应当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结算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第十八条 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应当直接向证券公司发送委托指令。证券公司应当明确委托指令接收、排序、处理的相关要求,公平对待投资者,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委托指令与成交记录,防止其他单位和个人违规接收、保存或者截留投资者的委托指令、成交记录等信息。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办 法 的 全 文 学 习第十九条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委托指令审核机制,核查投资者委托指令要素齐备性。证券

26、公司委托指令审核规则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场所的规定。证券公司应当采取信息技术等手段,按规定对投资者账户内的资金、证券是否充足进行审查。投资者资金账户内的资金不足的,不得接受其买入委托;投资者证券账户内的证券不足的,不得接受其卖出委托。第二十条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投资者委托指令载明的证券名称、买卖数量、买卖价格和接收投资者委托指令的时间顺序向证券交易场所申报。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背投资者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二)私下接受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三)接受投资者的全权委托;(四)未经投资者的委托,擅自为投资者买卖证券,或者假借投资者的名义买卖证券;(五)诱导投资

27、者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办 法 的 全 文 学 习(六)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七)明知投资者实施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仍为其提供服务;(八)违背投资者意愿或者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第二十一条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按照规定成为证券交易场所交易参与人,持有和使用交易单元。证券公司不得允许他人以证券公司的名义直接参与证券的集中交易,不得将持有的交易单元违规提供给他人使用。证券公司按照规定将交易单元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应当报告证

28、券交易场所,纳入证券公司统一管理。第二十二条 投资者账户出现大额资金划转,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证券公司应当重新识别投资者身份:(一)与投资者资产收入情况明显不一致;(二)与已经掌握的相关信息相矛盾;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办 法 的 全 文 学 习(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证券公司认为投资者行为与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相关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反洗钱主管部门。第二十三条 投资者开展证券交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场所的规定,不得进行违规交易,并主动避免异常

29、交易。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管理制度,建立技术系统监控投资者的交易行为、交易终端信息等情况。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证券交易场所的规定加强异常交易监测,做好投资者交易行为管理。第二十四条 证券公司发现异常交易线索的,应当核实并留存证据,按照规定及时向证券交易场所报告。证券交易场所要求协助开展异常交易管理工作的,证券公司应当积极配合。第二十五条 证券公司应当持续跟踪了解投资者相关账户的使用情况,履行账户使用实名制、适当性管理、资金监控、异常交易管理等职责,建立监测、核查机制,核实投资者账户使用是否实名、适当性是否匹配、资金划转与交易行为是否正常。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

30、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办 法 的 全 文 学 习证券公司发现投资者存在非实名使用账户、不适合继续参与相关交易、资金使用与交易行为异常等情况的,或者拒绝配合证券公司工作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必要时根据相关规定及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限制、暂停、终止提供证券交易服务,并按照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第二十六条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委托管理投资者证券和资金,按照有关规定托管投资者证券,选择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存管投资者资金。证券公司应当将投资者的证券和资金与自有财产分别管理,并采取措施保障投资者证券和资金的安全、完整。证券公司及其从

31、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将投资者的证券和资金归入自有财产、擅自划出投资者账户;(二)违规将投资者的证券和资金冻结、提供给他人使用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为投资者与投资者之间、投资者与他人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和服务;(四)其他损害投资者证券和资金安全的行为。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办 法 的 全 文 学 习中国结算、投保基金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监控投资者证券和资金安全保管情况。第二十七条 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根据与中国结算的清算交收结果等信息,办理与

32、投资者之间资金、证券的交收。第二十八条 证券公司应当将交易佣金与印花税等其他相关税费分开列示,并告知投资者。证券公司应当在公司网站、营业场所、客户端同时公示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并按公示标准收取佣金。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收取证券交易佣金,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收取的佣金明显低于证券经纪业务服务成本;(二)使用“零佣”、“免费”等用语进行宣传;(三)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第二十九条 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出转户、销户的,证券公司应当在投资者提出申请并完成其账户交易结算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

33、。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办 法 的 全 文 学 习证券公司应当为投资者转户、销户提供便利,不得违反规定限制投资者转户、销户。第三十条 证券公司应当妥善保管投资者身份资料、证券交易、财产状况等信息,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投资者信息安全。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一)违规查询、复制、保存投资者信息;(二)超出正常业务范围使用投资者信息;(三)利用投资者信息牟取不正当利益;(四)违规泄露投资者信息;(五)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将投资者信息非法提供给他人;(六)其他有损投资者信息安全的行为。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向投资者提供对账单,保证投资者在证券公司营业时间和约定的其他时

34、间内能够查询其委托记录、交易记录、资金和证券余额等信息。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办 法 的 全 文 学 习第三十一条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回访制度,持续了解投资者状况,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规范行为。证券公司应当为回访提供充分的人力与物质保障,保证必要的回访比例。证券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回访,但法律责任仍由证券公司承担。证券公司回访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对新开户的投资者,在开通相应交易权限前完成回访,对新增相关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在开通相应交易权限后三十日内完成回访;(二

35、)对账户使用、资金划转、证券交易等存在异常情形的投资者,在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回访;(三)对其他投资者,每年回访比例不得低于上年末客户总数(不含休眠账户及中止交易账户客户)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回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身份识别、账户变动确认、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是否违规操作投资者账户、是否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是否存在全权委托等情况。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办 法 的 全 文 学 习第三十二条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妥善处理投资者投诉和纠纷,并及时进行反馈

36、。证券公司应当在公司网站、营业场所、客户端的显著位置公示投诉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第三章 内部控制第三十三条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健全、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持续提升证券经纪业务内部控制水平,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集中统一管理,并对外公示营业场所、业务范围、人员资质、产品服务以及投资者资金收付渠道等信息。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隔离墙制度,确保证券经纪业务与证券承销与保荐、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挂牌、证券自营和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分开操作、分开办理。第三十四条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层级清晰、管控有效的组织体系,对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分公司、营业部(以下统称“分支机构”)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加强分支机构

37、风险管控。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办 法 的 全 文 学 习证券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数量、管理层级应当与公司内部控制水平相匹配。账户交易权限管理、资产转移等涉及投资者重要权益的事项应当由公司实施授权管理,分支机构根据公司授权具体办理。第三十五条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人员,应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守业务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自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正当利益与市场正常秩序。第三十六条 证券公司应当完善选聘管理机制,加强背景调查工作,聘用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业

38、务或者担任分支机构负责人。证券公司更换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进行审计,并在审计结束后 3 个月内,将审计情况报送分支机构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证券公司应当采取合规培训、年度考核、强制离岗、离任审计等措施,强化对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管理。第三十七条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业务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岗位的专业技能要求和合规管理要求。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办 法 的 全 文 学 习证券公司应当通过增加合规培训、明确执业权限、加强监测监控、强化检查问责等方式,防范证券经纪业务从业

39、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超越授权执业等违规行为。证券经纪业务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的,证券公司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第三十八条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证券经纪业务从业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和薪酬分配机制。证券公司对证券经纪业务从业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应当重点考量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合规性、服务适当性、投资者管理履职情况和投资者投诉情况等,不得简单与新开户数量、客户交易量直接挂钩。禁止证券公司以人员挂靠、业务包干等方式实施过度激励。第三十九条 证券公司应当加强对证券经纪业务的合规管理和稽核审计,全面覆盖公司相关部门与分支机构,建立检查与问责机制,保障证券经纪业务规范、安

40、全运营。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办 法 的 全 文 学 习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业务部门、合规风险管控难度较大的分支机构应当配备专职合规管理人员;其他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分支机构应当配备兼职合规管理人员。证券公司应当定期开展证券经纪业务常规稽核审计,对证券经纪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分别规定常规稽核审计的频次,具体频次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第四十条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独立、制衡的原则,明确证券经纪业务岗位设置和业务流程,确保营销、技术、合规风控、账户业务办理等岗位相分离,重要业务岗位应当实行双人负

41、责制。第四十一条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加强证券经纪业务信息系统管理,保障投资者信息安全和交易连续性,避免对证券交易场所、中国结算等单位的相关信息系统造成不当影响。证券公司应当按规定并结合自身状况与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分支机构是否提供现场交易服务、是否部署与现场交易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证券公司分支机构信息技术的具体要求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办 法 的 全 文 学 习第四十二条 证券公司应当在分支机构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做到

42、标识清晰,能够与其他机构、个人所属场所明显区别。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加强场所管理,防范他人利用所属场所及邻近场所,仿冒、假冒本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名义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三条 证券公司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依法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责令定期报告、责令处分有关人员等行政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依照证券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监管谈话等行政监管措施。第四十四条 证券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监管谈话等行政监管措施。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

43、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办 法 的 全 文 学 习第四十五条 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依法应予处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国务院规定的一定数额的罚款:(一)业务管控存在重大缺陷;(二)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三)严重危及市场正常秩序;(四)严重损害证券行业形象;(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第四十六条 境外证券经营机构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九十五条,直接或者通过其关联机构、合作机构,在境内开展境外证券交易服务的营销、开户等活动

44、的,按照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四十七条 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办 法 的 全 文 学 习第五章 附则第四十八条 证券经纪人属于证券从业人员。证券经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关于证券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经纪人管理的专门规定。第四十九条 证券公司开展跨境证券经纪业务,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条 证券公司可以接受其他证券公司的委托代为执行投资者指令、办理相应的清算交收。

45、具体办法由中国证监会另行制定。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办 法 的 全 文 学 习第五十一条 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开展的证券经纪业务活动,参照适用本办法。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为其进行证券以外其他金融产品交易的,参照适用本办法。第五十二条 中国证监会可以对商业银行存管证券公司投资者资金的规模、范围、业务模式等提出差异化监管要求。具体办法由中国证监会另行制定。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 2023 年 2 月 28 日起施行。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11

46、号)同时废止。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主讲人:XXX 时间:20XX.XX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3939学习解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中文字体名称微软雅黑中文字体名称宋体远近PPT模板使用说明(本页为说明页,用户使用模板时可删除本页内容)01字体说明02素材说明03母版说明使用本套PPT模板时,若在操作界面鼠标不可选取的内容,可以在幻灯片母版中进行查看和编辑,具体操作如下:1、点击【视图】2、选择【幻灯片母版】,即可查看/编辑母版内容3、查看/编辑完成后,点击【关闭】即可【说明】模板中使用的字体为【宋体】、【微软雅黑】仅限于FHX+LHJ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目的使用,如需商用请您自行向版权方购买、获取商用版权。图片:模板中使用的素材/图片/音频来源于【pexels】,该素材/图片/音频具有CC0共享协议,您可在遵循CC0共享协议的情况下使用。素材:模板中使用的素材为本人原创设计,版权归设计师本人所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行业 > 各类PPT课件(模板)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1,本文(一图看懂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学习解读课程PPT.pptx)为本站会员(大溪地)主动上传,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2,用户下载本文档,所消耗的文币(积分)将全额增加到上传者的账号。
3,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发送邮件至3464097650@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Www.163Wenku.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