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单元 中古时期的世界课程标准:通过了解中古时期欧亚地区的不同国家、民族、宗教和社会变化,以及世界其他地区的社会状况,认识这一时期世界各区域文明的多元面貌。第3课 中古时期的欧洲 在世界历史上,5-15世纪一般被称为“中古时期”。一般在西方把自西罗马帝国灭亡(公元476年)到东罗马帝国灭亡(公元1453年)的这段时期成为中世纪。时代特征表现为:政治上长期四分五裂,割据混战;早期科技和生产力发展停滞;罗马天主教垄断教育文化,古希腊罗马文化暂时凋零。中世纪后期出现了商品经济的复苏和城市的复兴,由此带来人文精神的复苏。诸如理性、科学、法治、契约、民主等精神的复兴为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提供了思想上的养
2、分,可以理解为中世纪后期“黑中有亮,暗中有光”。中古时期一、西欧封建社会(一)西欧封建社会的产生(二)西欧封建社会的基本特征1、封君封臣制度 日曼人夺取罗马人的土地,并把大片土地分封给自己的亲兵和亲信,以及部分自由的日耳曼农民。由于频繁的战争和兵役的压迫,自由农民日益破产。国王为保证兵源,将土地分封给大封建主,要求他们按照土地规模提供相应数量的兵员。大封建主们也大体依照这一模式,把土地分封给自己的属下,属下继续分封,直到骑士。授予土地者为封君,接受土地者成为封臣。封君要保护封臣,如提供司法建议或者在封臣遭到侵犯时保护封臣。封臣则以服兵役、提供金钱等形式效忠封君,并且不能做不利于封君的任何事情。
3、中外历史纲要(下)教师教学用书 日耳曼人扫荡罗马帝国的过程中,建立了一系列王国,社会动荡,自由农民破产;国王为保证兵源,逐步建立起层层分封的封君封臣制度,8世纪后又逐渐与封土联系在一起,逐渐形成自给自足的庄园经济(2)含义:授予土地者为封君,领取土地者为封臣(1)形成:封君封臣制度是社会动荡和自然经济的产物(3)主要特点(封君与封臣的关系)封臣必须效忠封君,主要义务是服兵役土地被层层分封,形成以土地为纽带的各级从属关系各级封建主都是土地事实上的占有者,享有土地上的司法、行政和经济等各种权力封君与封臣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并要履行特定的仪式封君封臣仅限于互相宣誓的两个个体之间,双方以契约约束了彼此
4、的关系:一方面,封臣不尽义务不得享受权利;另一方面,王侯超权索取,封臣也可以反抗。任何没有直接签订契约的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权利或义务关系。因此中世纪流传着一句谚语: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英国伊丽莎白奥尼尔世界历史读本(4)影响国王或皇帝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通过封君封臣制度与各级封建主联系起来,成为西欧社会的统治阶级2、庄园与农奴制度(1)庄园经济庄园是中古西欧基本的农业经济组织庄园领主的耕地由领主自营地和农民份地组成,由农奴或自由农民耕种农奴或农民要为领主服劳役、交纳租税庄园经济属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封建主在各自的领地内独立行使权力,政治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分裂割据局面领主或其管家主持的庄
5、园法庭审理庄园内的各种案件,维护庄园的秩序它(庄园)承袭了罗马的大地产,但和罗马大地产不同的是,庄园由农奴 而不是奴隶耕种。在现代意义上,农奴无疑是不自由的。首先,他们不能擅自离开土地,他们被迫定期给领主干活而毫无报酬,他们还得忍受数不清的侮辱性的赋税,服从领主法庭的判决。但他们耕种分到的土地用以谋生,而且通常不能加以剥夺,所以他们的处境比奴隶要好得多。美罗伯特 E.勒纳等著,王觉非等译西方文明史(2)农奴制下农奴的地位和处境领主自营地由农奴耕种,收入归领主所有农奴从领主处领取农奴份地,自耕自收农奴在法律上是非自由人,被束缚在土地上农奴要为领主服一定时间的劳役和缴纳租税与奴隶相比,农奴的地位相
6、对较高,所受的束缚比较少农奴的地位和处境体现了西欧社会封建生产关系3、基督教会在中古西欧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1)基督教会拥有大量庄园和土地,并向信徒征收什一税(2)基督教会是最大的有组织的力量,形成了从教皇到各级神职人员的等级制度(3)教会控制着基督教徒的精神生活,宗教戒律严重束缚了人性的发展出生后接受洗礼去教堂由神父主持婚礼死后葬入教堂墓地德皇亨利四世的卡诺莎之辱二、中古中后期西欧封建社会的新变化(一)王权的加强1、原因:国王作为名义上的最高统治者,被视为最高领主,拥有高于一般封臣的权力;社会稳定,经济增长;城市的支持等。2、表现:15世纪晚期都铎王朝建立后,英格兰逐渐形成较为强大的王权;法
7、兰西基本完成统一,王权得到强化;西班牙、葡萄牙成为中央集权国家3、积极影响:王权的加强促进了国家的统一,为西欧民族国家的发展奠定基础(二)城市的兴起和自治1、城市的兴起随着西欧封建社会走向稳定,封建经济获得一定发展。1011世纪起,西欧各地兴起了众多城市2、城市的自治(1)城市自治的原因:封建主用对待农奴的方式对待城市居民,对市民的生产和经营活动造成影响(2)城市获得自治的主要手段:城市通过与封建主谈判,或以金钱赎买,或武装暴动,赢得一定程度的自治权(3)城市自治的影响1.根据共同遵守的和约,凡往来瓦朗西安集市的商人及其货物,均不得受到侵犯 凡违此条者(包括骑士在内),经两名瓦朗西安市民指证,
8、应对受害商人作出相应赔偿,另缴纳60先令罚金,其中20先令归受害商人,40先令归法官 2.凡抢劫瓦朗西安市民的商品或其他物品者(包括骑 士在内),不管该物品是否为动产,经两名瓦朗西安市民指证,均需按照前述规定进行赔偿 4.如果瓦朗西安市民在其他城镇的集市上受到当地司法机关骚扰,或因其他原因受到骚扰,则骚扰者被视为违犯和约,与在瓦朗西安城违犯和约一样。荷布洛克曼、荷霍彭布劳沃著,乔修峰等译中世纪欧洲史材料解读:材料说明城市市民有经营工商业的自由,他们的财产受法律的保护;对市民的审判由城市进行,不受领主或其他市镇机关的干预,说明市民拥有自由人的身份自治有利于城市经济的发展,推动市民阶层的兴起和发展
9、一些城市兴办大学,推动文化的发展城市以金钱和人力支持王权,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王的统一事业 英王亨利二世给予林肯城之特许状任何人在林肯城城内按土地保有权购买土地,保有之达一年零一日,无人反对,而购买土地之人又能证明在此期间内,有声请权之人确在英格兰境内,但未提出异议,则予将准许此人在将来安然保有此项土地,一如其过去,不受任何干扰与迫害。周一良、吴于廑总主编,郭守田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 中古部分材料表明:城市市民合法买卖的权利得到国王的保护三、拜占庭与俄罗斯(一)拜占庭帝国(即东罗马帝国)的兴衰1、帝国的一度强大(1)经济:帝国境内工商业发达,都城君士坦丁堡是当时欧洲最大最重要的城市,成为沟通东西
10、方的桥梁(3)法律成就:形成了系统、完整的法律体系(2)扩张:6世纪查士丁尼在位时,拜占庭一度扩张,先后占领北非和意大利等地查士丁尼在位期间编订查士丁尼法典,剔除了法律中那些矛盾和过时的内容,使罗马法成为系统、完整的法律体系,它与同时或稍后编纂的法学汇纂法理概要新法典,合称罗马民法大全2、帝国的衰亡1453年,奥斯曼土耳其攻陷拜占庭首都君士坦丁堡,帝国灭亡(二)俄罗斯帝国的崛起1、9世纪,发端于基辅罗斯,深受拜占庭帝国的影响2、13世纪上半期一度被蒙古征服,后来兴起莫斯科公国3、16世纪初,以莫斯科公国为中心的统一国家建立,并不断对外扩张拜占庭帝国对基辅罗斯的影响:斯拉夫字母是对希腊字母的继承和改造、宗教是拜占庭的东正教5、17世纪末,成为地跨欧亚两洲的庞大帝国“伊凡雷帝”伊凡四世实行“特辖领地 制”。他把全国划分为特辖区和普通区。特辖区包括工商业发达的城 市、中部和南部的富庶地区,以及军事战略要地,由国君直辖。特辖 区的土地被分封给小贵族。他们组成“特辖军团”,成为国君与大贵族斗争的得力工具。材料解读:上述措施的直接作用是沉重打击的大贵族的势力,加强了中央集权4、1547年,伊凡四世加冕为沙皇,强化中央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