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 知各乡镇中心学校、城区幼儿园: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即将结束,现就全县幼儿园放暑假及下学期规范办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全县幼儿园从7月1日起放暑假,新学期于9月1日开学上课,任何单位不得为抢生源擅自提前招生报名。2. 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假期培训期间,各单位要组织老师认真学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至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并组织全体教师进行考试,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之一。引导广大幼儿教师深刻领会幼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人民满意”的根本要求,切实加强师德修养,更新教育观念,提升能力素质,努力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争作贡献。3. 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2、放假前,各园要对幼儿进行一次安全专题教育,特别要加强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切实增强幼儿安全防范意识。要通过印发告家长书等多种方式督促家长增强监护意识,落实监护责任。4、下学期各园必须严格执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通知。坚决纠正“大班额”。小班班额不得超过30人,中班班额不得超过35人,大班班额不得超过40人。从严把握入园年龄。幼儿园不得招收3周岁以下幼儿,小班年龄3至4周岁,中班年龄4至5周岁,大班年龄5至6周岁。严格执行幼儿园三年学制。幼儿园不得在幼儿大班结束后开办学前班、大大班、幼小衔接班或以其他名义开设超龄班。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公办园按不同办园等级核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民办园按在物价部门报备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幼儿园通过低收费进行恶性竞争抢生源,危害幼儿身心健康。以上几点要求,希望各园高度重视,加强学习落实!通山县教育局基教股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