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ppt课件-(部)统编版(2019)《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第一册.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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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知道这个神兽叫什么名字嘛?你知道这个神兽叫什么名字嘛?獬獬豸豸獬豸獬豸(xizh)(xizh),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神兽,体形大者如牛,小者如羊,类似麒麟,全身长着浓密黝黑的毛,双目明亮有神,额上通常长一角,俗称独角兽。它怒目圆睁,能辨是非曲直,能识善恶忠奸,发现奸邪的官员,就用角把他触倒,然后吃下肚子。它能辨曲直,又有神羊之称,它是勇猛、公正的象征,是司法“正大光明”“清平公正”“光明天下”的象征,因此,它被称为中国法律的图腾。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防范与惩处防范与惩处教育与引导教育与引导西方第 8 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第10课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第 9 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

2、教化中华法系的特点礼法结合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罗马法第第8 8课课 争与争与合合: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课标要求:课标要求:(1 1)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讨论;(2 2)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时空坐标时空坐标夏夏商商西周西周 春秋战国春秋战国德治与法治之争德治与法治之争秦朝秦朝秦律秦律引经决狱引经决狱汉朝汉朝以经注律以经注律魏晋魏晋唐律疏议唐律疏议唐唐乡律合流乡律合流宋宋 元元

3、 明明 清清礼法之争礼法之争礼法结合礼法结合习惯法习惯法成文法成文法汉:礼法汉:礼法开始结合开始结合进一步推动进一步推动律令儒家化律令儒家化法律与教化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相辅相成):法律与教化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相辅相成):唐律:唐律:礼法结合的典范礼法结合的典范一、礼法之争一、礼法之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概念解析概念解析【法治】先秦时期法家的政治思想,主张以法治国法家的政治思想,主张以法治国。中国古代法治有着“法自君出”的特点,突出君主的无上权威君主的无上权威,帝的言行就是法律,所以法家的“法治”是“君权至上君权至上”“国权至上国权至上”的法治。【德治】儒家学说倡导的一种道德

4、规范儒家学说倡导的一种道德规范,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德治要求统治以身作则,注意修身和勤政,充分发挥道德感化作用;重视对重视对民众的道德教化民众的道德教化,“为政以德,德主刑辅”。(一)(一)夏商西周时期夏商西周时期夏朝夏朝商朝商朝西周西周禹刑汤刑九刑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材料2:夏商周时期颁行的刑书上只有刑名、刑种的规定,而无确切的罪名,人民对罪与非罪的区别只能依据传统的观念及社会道德、风俗习惯去加以甄别。武树臣:中国成文法的起源材料1: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

5、也行修言道,礼之质也。礼记曲礼上德治思想的渊源:西周法治思想的渊源一、礼法之争一、礼法之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习惯法习惯法子产作刑书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法治叔向反对刊布法律,理由是刑罚适叔向反对刊布法律,理由是刑罚适用于乱世,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用于乱世,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德治子产子产“铸刑书铸刑书”引发了辩论,这是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引发了辩论,这是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背景: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诸侯国寻求治国新思

6、想背景: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诸侯国寻求治国新思想一、礼法之争一、礼法之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二)春秋战国时期:德法之争(二)春秋战国时期:德法之争【思考】【思考】“铸刑书铸刑书”公布的意义?公布的意义?宣告了成文法的诞生,打破了法律的秘密宣告了成文法的诞生,打破了法律的秘密状态和神秘色彩,在状态和神秘色彩,在一定程度上摧毁了旧贵族一定程度上摧毁了旧贵族垄断法律的特权垄断法律的特权。使法律内容日益具有客观性并走向公开化,使法律内容日益具有客观性并走向公开化,动摇了宗法等级制度的社会基础动摇了宗法等级制度的社会基础,各国新兴地,各国新兴地主阶级纷纷进行变法改革,公布

7、法律。主阶级纷纷进行变法改革,公布法律。为法家的为法家的“以法治国以法治国”提供了经验提供了经验,对,对维维护封建经济基础、促进封建社会的形成护封建经济基础、促进封建社会的形成起到推起到推动作用。动作用。鲁国一个人,三次跟随君主出征打仗,三次当了逃兵,问他为什么逃跑,他说:因为我是独生子,家里有老父亲,我要尽孝道,所以当了逃兵。儒法一、礼法之争一、礼法之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二)春秋战国时期:德法之争(二)春秋战国时期:德法之争主张主张代表人物代表人物及观点及观点儒家儒家法家法家人性善,人性善,德治德治人性恶,人性恶,法治法治孔子孔子孟子孟子商鞅商鞅韩非韩非统治者要统治者

8、要“为政以德为政以德”,爱惜爱惜民力。民力。施施仁政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于民,省刑罚,薄税敛。颁行颁行法令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提倡君主以提倡君主以法、术、势法、术、势驾驭臣下;驾驭臣下;君主赏罚分明,则臣民必能守法奉令。君主赏罚分明,则臣民必能守法奉令。主张主张“以法为教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以吏为师”德治与法治之争德治与法治之争儒家与法家之争儒家与法家之争在思想界体现为在思想界体现为一、礼法之争一、礼法之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二)春秋战国时期:德法之争(二)春秋战国时期:德法之争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

9、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儒家法家儒家思想并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儒家思想并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在重视富国强兵的君主看来,时期。在重视富国强兵的君主看来,儒家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的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更适合更适合各国富国强兵、政令统一的需要各国富国强兵、政令统一的需要。结合结合P46史料阅读,思考:谁的主张会被君主接纳?为

10、什么?,思考:谁的主张会被君主接纳?为什么?符合时代需要符合时代需要有积极意义有积极意义孟子圣迹图孟子圣迹图扩充仁心扩充仁心一、礼法之争一、礼法之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二、礼法结合二、礼法结合秦汉至隋唐时期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的法律与教化秦朝:秦朝:礼法对立礼法对立汉朝:礼法开始结合汉朝:礼法开始结合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律的编纂,朝廷还颁布了的编纂,朝廷还颁布了令令汉承秦律,制定九章律汉承秦律,制定九章律汉武帝时期,儒家思想成为正统思想汉武帝时期,儒家思想成为正统思想张家山汉简睡虎地秦简 材料:至于秦始皇,兼吞战国,遂毁先王之法,灭礼仪之官,专任

11、刑罚专任刑罚,躬操文墨,昼断狱,夜理书班固汉书二、礼法结合二、礼法结合秦汉至隋唐时期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的法律与教化(一)秦汉时期(一)秦汉时期 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误伤乙,甲当何论?或曰“殴父也,当枭首。”(宋)李昉编纂:太平御览第六卷 董仲舒决狱曰:“臣愚以父子至亲也,闻其斗,莫不有怵怅之心,扶杖而救之,非所以欲诟父也。春秋之义,许止父病,进药于其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诛。甲非律所谓殴父,不当坐。”(宋)李昉编纂:太平御览第六卷指出董仲舒判案的依据。这表明汉代法律实践有何特点?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称“引经决狱”。二、礼法结合二、礼法结合秦汉至

12、隋唐时期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的法律与教化董仲舒(1)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更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儒法合流,形成“德主刑辅”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1.原因:材料:后人生意,各为章句(许多的学者根据儒家经典之中的章句,各自理解法律的意思,并且著书立传)。叔孙宣、郭令卿、马融、郑玄诸儒章句十有余家,家数十万言。凡断罪所当由用者,合二万六千二百七十二条,七百七十三万二千二百余言。晋书以经注律:用儒家经典来解释法律条文以经注律:用儒家经典来解释法律条文(2)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用儒家思想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了律令的儒家化。二、礼法结合二、礼法结合秦汉至隋唐时期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3、的法律与教化法律以尊卑亲疏关系作为量刑原则,礼法结合,重视儒家三纲五常、伦理道德。(二)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二)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二)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二)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为量刑原则之一“五服”,即以丧服为标志表示亲属间血缘亲疏及尊卑,共分五等,故称“五服”晋律首先确立晋律首先确立“准五服以制罪准五服以制罪”的定罪量刑原则,的定罪量刑原则,把把“五服五服”制度与法律相结合,凡亲属之间犯罪,在刑法制度与法律相结合,凡亲属之间犯罪,在刑法方面的适用原则是:亲属相犯(如杀、伤等),以卑犯尊方面的适用原则是:亲属相犯(如杀、伤等),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

14、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在民事方面,如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在民事方面,如财产转让时违反法律,则关系越亲,处罚越轻。财产转让时违反法律,则关系越亲,处罚越轻。曾宪义中国法制史曾宪义中国法制史二、礼法结合二、礼法结合秦汉至隋唐时期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的法律与教化“血亲复仇”案 谦之年数岁,所生母亡,昭之(父)假葬田侧,为族人朱幼方(伯)燎火所焚。同产姊密语之,谦之虽小,便哀戚如持丧永明中,手刃杀幼方,诣狱自系。摘编自晋书卷五五按照法律断案:晋律“准五服以制罪。”实际断案:世祖嘉其义,虑相复

15、报,乃遣谦之随曹虎西行。理由:杀一罪人,未足弘宪;活一孝子,实广风德。二、礼法结合二、礼法结合秦汉至隋唐时期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的法律与教化魏晋:引经入律1 1、法律:、法律:编纂唐律疏议(1)过程:材料: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两者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五刑之中,十恶尤切,亏损名教,毁裂冠冕,特标篇首,以为明诫。“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唐律疏议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如对儒家伦理中的“孝”特别重视。(2)影响: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

16、志。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3)特点:律律 删繁就简删繁就简(唐初)(唐初)贞观律贞观律永徽律永徽律永徽律疏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即唐律疏议(三)唐朝(三)唐朝法律儒家化完成法律儒家化完成二、礼法结合二、礼法结合秦汉至隋唐时期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的法律与教化“醉酒杀人”案 兴平县人上官兴,因醉杀人亡窜,吏执其父下狱。兴自首请罪,以出其父。摘编自旧唐书王彦威传按照法律断案:唐律疏议捕亡“杀人者斩。”实际断案:诏许免死配流。理由:上官兴以其首罪免父,有光孝义。唐:礼法合一二、礼法结合二、礼法结合秦汉至隋唐时期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的法律与教化唐朝的礼乐制度主要体现在开元礼中,

17、唐朝的礼乐制度主要体现在开元礼中,其中吉礼的内容主要是其中吉礼的内容主要是祭祀,宾礼的主要内容是接待周边国家的君主和使节,军礼的主要祭祀,宾礼的主要内容是接待周边国家的君主和使节,军礼的主要内容是军事活动中的仪式,嘉礼主要包括成人、婚嫁、朝议、养老内容是军事活动中的仪式,嘉礼主要包括成人、婚嫁、朝议、养老等嘉庆仪式,凶礼主要内容则是有关丧、葬及凶年赈抚、劳问疾苦等嘉庆仪式,凶礼主要内容则是有关丧、葬及凶年赈抚、劳问疾苦等。等。赵毅、赵轶峰中国古代史赵毅、赵轶峰中国古代史 (南北朝)颜之推(南北朝)颜之推特点:特点: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的礼仪法典,

18、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之作。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之作。社会层面:重视家训,强化基层教化社会层面:重视家训,强化基层教化 提倡礼治:大唐开元礼提倡礼治:大唐开元礼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恶;但重于呵怒,伤其颜色,不忍楚挞惨其肌肤耳。当以疾病为谕,安得不用汤药针艾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训者,可愿苛虐于骨肉乎?诚不得已也。颜氏家训教子篇(下)二、礼法结合二、礼法结合秦汉至隋唐时期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的法律与教化2 2、唐朝教化:、唐朝教化:【思考】【思考】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材料1:儒者博而寡要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

19、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法家严而少恩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史记太史公自序 材料2:儒家学说有多面性,如儒家也并不完全排斥法律与刑罚,儒家提倡的“礼”本身也有一定的约束力,孔子本人还做过鲁国的最高司法长官司寇。像法家一样,儒家思想也有中央集权统一思想的萌芽,只不过希望这种统一是由周天子或仁君来完成。正是这种多面性多面性,可以说明儒家学说为什么总能发展出适合封建时代统治阶发展出适合封建时代统治阶层需求的统治学说层需求的统治学说。教师教学用书选必1第113页 材料3: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

20、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汉书董仲舒传儒法各有侧重,具有互补性儒学的多面性,适应统治阶级需要儒学成为主流后,向法律渗透二、礼法结合二、礼法结合秦汉至隋唐时期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的法律与教化三、礼法完善三、礼法完善宋元至明清时期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的法律与教化朝代 法 律宋朝元朝明朝清朝 问刑条例问刑条例是是大明律大明律的子法律。的子法律。由于朱元璋制定的由于朱元璋制定的大明律大明律不可更改,在实行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着法律与现不可更改,在实行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着法律与现实脱节的情况。为适应社会的需要,矫正实脱

21、节的情况。为适应社会的需要,矫正大明律大明律不可更改的弊端,在明朝中期以不可更改的弊端,在明朝中期以后,条例成为一种被广泛运用的法律形式。后,条例成为一种被广泛运用的法律形式。弘治弘治1313年(年(15001500年)整理修订了年)整理修订了279279条条例,颁行天下,条条例,颁行天下,“永为常法永为常法”,这就是,这就是问刑条例问刑条例。曾代伟主编曾代伟主编 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 三三、礼法、礼法完善完善宋元至明清时期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的法律与教化1 1、法律:继承发展、法律:继承发展【思考】宋以后的法律制定的什么特点?多以唐律为蓝本;开创了律例合编新体例沿用唐律;宋刑统天圣令唐

22、宋法律整体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唐律以唐律蓝本制定大明律,重视“例”,重修问刑条例,开律例合编的体例。沿袭大明律,重视例,制定大清律例。宋朝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并发展出理学。程朱理学在南宋后期逐步确立统治地位。朱熹社会层面:通过控制教育与科举,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乡里层面:乡约、族规、家训成为 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家庭层面:朱熹的家礼和小学 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2 2、教化:、教化:(2)理学传播方式:(1)背景:宋朝理学的渗透宋朝理学的渗透三三、礼法、礼法完善完善宋元至明清时期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的法律与教化 宋朝以后,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宋朝以后,儒学士

23、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北宋吕大钧兄弟是乡约的创造者,吕氏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乡约乡约乡里中订立的共同遵守的规约乡里中订立的共同遵守的规约三三、礼法、礼法完善完善宋元至明清时期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的法律与教化材料:宋代一些地方实行乡约制度,其功能主要是扬善惩恶,制定规约进行道德教化,并建立民间组织和相关的赏罚,明清时期,宣讲“圣谕”成为乡约最重要的内容。当时,由地方官吏广泛推行乡约制度,设立乡约组织,每月召集百娃宣讲,教化,康熙九年颁布了乡约组织必须宣讲的上谕十六条,内容包含“重农桑以足衣食”“训子弟以禁非为”等。据杨开道中国乡约制度等明朝明朝约律融合约律融合乡约乡约改

24、为宣讲朱元璋的改为宣讲朱元璋的“六谕六谕”。六谕有劝谕,但也有禁约成分,使乡。六谕有劝谕,但也有禁约成分,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约逐渐带有强制力。各州县做竖牌十面各州县做竖牌十面,长二尺长二尺,宽八寸宽八寸,凡不养父母凡不养父母,时常忤逆者,牌书时常忤逆者,牌书不孝某人不孝某人骨肉无恩、尊长无礼,牌书骨肉无恩、尊长无礼,牌书“不义某人不义某人”偷鸡摸狗,牌书偷鸡摸狗,牌书“做贼某人做贼某人”。生事殴人,牌书生事殴人,牌书“凶徒某人凶徒某人”。各用大字钉于本犯门左,每会跪约听讲,街民不各用大字钉于本犯门左,每会跪约听讲,街民不与往来。与往来。明山西巡抚、明山西巡抚、吕坤的乡甲约规定吕坤的乡甲约规

25、定明朝儒学士人常常引用明朝儒学士人常常引用大明律大明律来解释六谕,不遵守乡约的百姓要受来解释六谕,不遵守乡约的百姓要受到处罚,甚至送官府治罪。到处罚,甚至送官府治罪。三三、礼法、礼法完善完善宋元至明清时期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的法律与教化乡甲会图(明乡约仪式)乡甲会图(明乡约仪式)清朝清朝约为律用约为律用 基本延续明朝模式,但宣讲内容变成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宣讲时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三三、礼法、礼法完善完善宋元至明清时期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的法律与教化 原本有儒学士人发起的教化百姓的原本有儒学士人发起的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推广而具有约束力,乡约,经政府推广而具有约

26、束力,并与法律合流。并与法律合流。时期时期法治法治教化教化礼法关系礼法关系夏朝禹刑礼不下庶人刑礼分野商朝汤刑西周九刑敬天保民、礼制春秋战国铸刑书(成文法)、法家法治儒家德治礼法对立秦秦律、严刑峻法焚书坑儒汉沿袭秦律、九章律尊崇儒术、以经注律德主刑辅礼法合一魏晋律令儒家化,以经注律,纳礼入律唐刑罚为用唐律疏议德礼为本大唐开元礼宋宋刑统天圣令吕氏乡约家礼约律分立明大明律、律例合编明太祖六谕约律合流清大清律例圣谕十六条、圣谕广训本课小结本课小结儒法并用,是我国历史上常用的社会治理方式,只有思想教育手段和法制手段并用才能相得益彰。这是因为,法是他律,德是自律,自律和他律相结合才能达到最佳效果。习近平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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