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争议仲裁政策与实务劳动争议仲裁政策与实务讲座内容:一、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性规定 受理范围、时效、举证义务、一裁终局等。二、劳动争议仲裁实务 劳动合同 规章制度 特殊员工劳动争议主要类型:二二.劳动争议仲裁实务劳动争议仲裁实务 劳动争议类型的数据统计劳动争议类型的数据统计如何预防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管理 规章制度管理 特殊员工管理二、劳动争议仲裁实务二、劳动争议仲裁实务2.1.1 员工不愿、拖延签订的怎么办?员工不愿、拖延签订的怎么办?一个月内终止,不承担任何补偿。*一个月后终止,不承担双倍工资,但承担终止经济补偿金。*一年后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承担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
2、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五条、第六条*合同签订一定要由HR来当面完成*合同发放时留存签收记录。*操作员工可以增加按手印来补充加强本人签字的作用。案例分享:已离职员工主张双倍工资。2.1.2 合同签字非本人所签怎么预防?合同签字非本人所签怎么预防?*法定顺延无需再签书面合同,不是合同续订。*给员工一个书面通知,明确告知其合同顺延于何时,让员工心中有数。案例:书28例孕妇金某2.1.3 合同期满但有法定顺延,是否合同期满但有法定顺延,是否需再签劳动合同?需再签劳动合同?*不续订的未提前30天通知,是否承担补偿责任?*未续订也没通知不续订的,但期满后还继续留用的,有什么风险?一个月后,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
3、一年后,承担无固定期限的风险。2.1.4 期满终止未续订,也未通知不期满终止未续订,也未通知不续订的风险续订的风险*建议告知员工,避免不公平造成的争议。*留意因法定顺延而形成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处理。*不建议期满终止,承担违法终止的风险。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14条2.1.5对于已达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对于已达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企业是否有必须告知的义务的员工,企业是否有必须告知的义务?如果未履行,承担什么风险?如果未履行,承担什么风险?*无需和操作类等根本不构成竞业限制威协的员工签署此类协议条款。*如果签订了此协议的员工,在其离职时如无需其遵守的,一定要书面告知公司不要求其履行竞业禁止义
4、务,并留存签收记录,以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补偿金。*建议在员工入职或实施培养计划时签订,以掌握缔约主动权。2.1.6 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协议 合理约定合理约定,避免风险约定工资构成约定工时制(标准,综合,不定时)约定工资中是否已包含固定加班津贴约定加班基数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64条案例分享:某学校保安陈某案某外企加班工资集体争议案某酒店厨师加班工资案2.1.7合同中关于薪酬的约定关于薪酬的约定*合同中约定的,属于约定报酬的一部分,应当支付。*合同中无此项约定,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运用范畴,即使企业以前曾支付过,员工来要的,基本难以支持。2.1.8 年终奖的约定年终奖的约定2.2 规章制度管理规章
5、制度管理2.2.1 规章制度怎样建立才合法有效?2.2.2 民主程序怎样走?2.2.3 怎样告知员工?2.2.4 规章制度内容怎样不违法?2.2.5 规章制度适用的疑难问题2.2.6 规章制度内容中建议包括的内容1、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2、经过民主程序 3、告知劳动者。2.2.1 规章制度怎样建立才合法有效规章制度怎样建立才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劳动法劳动法第四条第四条 最高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4-30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四条法律规定: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全体职
6、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确定。职工代表大会怎么操作?江苏省民主管理条例地方法规(由省人大发布,生效日期:2008-1-1)职工代表怎么产生?第8条职工代表的比例如何确定?第5、9条职工代表的人选有什么要求?第9条职工代表大会怎样开?第13条.代表签到记录、拍照会议记要,会议决议.决议公告拍照(日期、地点).及时补充因离职而产生的代表空缺职代会的记录留存职代会的记录留存告知方式比较:.公告拍照或记录.员工手册直接发放签收.规章制度培训签到推荐:员工手册签收+新制度培训签到。2.3.4 规章制度不被认可的情形规章制度不被认可的情形*内容违法,对员工的人身权提出禁止性要
7、求,侵犯 员工权益的。*对员工某些与工作无关的行为提出禁止性要求,不具备合理性的。*行为规范不具备可操作性的。*明显缺乏合理性。*规章制度的运用不合理。如一个行为,进行了一次以上的处罚,然后运用二 次处罚就被开除的条款。法律规定:苏高法审委200947号文第18条如何解决:应以合理的方式证明规章制度在08之前已经制定且实施。法律规定:苏高法审委200947号文第18条实际操作:总公司是国内企业国内企业已履行民主程序的,子公司可不必再履行民主程序;只需在子公司内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即可。总公司是境外企业境外企业的,则子公司建议仍需履行民主程序,且公示或告知。法律规定:无禁止性规定。如何解决:劳动合
8、同中约定,公司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的效力,是对员工提出的管理要求,对员工具有约束力。法律规定:同建立新制度。如何解决:定期进行民主程序,将新增、变更的条款纳入,并进行员工告知及留存记录。2.3.6 规章制度建议包括的内容规章制度建议包括的内容考勤制度考勤制度.明确工作作息、就餐时间的起止,确认有效工作时间,避免对就餐时间是否算工作时间有争议,避免可能产生的加班争议。.工作时间中包含固定加班的,必须有相应的加班工资给付,并在工资构成中予以体现。工作时间、就餐时间规定工作时间、就餐时间规定*员工超时工作如何申请,如何审批,如何确认为加班?预防员工在职时未申请加班,离职后对从
9、未申请过的加班要求支付。*出勤超时并不必然等于加班。加班申请审批规定加班申请审批规定*规定考勤方式,考勤确认周期、方式。考勤记录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即使举出证据,仍要承担证据不被认可的风险。如发生加班工资争议时,员工往往称考勤未经过其签字确认,不认可;会质疑电子考勤因无法证实是未经修改的记录而不认可。*建议每月工资结算后让员工签字确认考勤,否则2年后,可能对打卡时间、请假会一概否认。考勤方式、记录确认的规定考勤方式、记录确认的规定*明确员工怎样请假(口头,书面)?向谁请假?何时请假?批准流程?如:是解除旷工员工,发生请假还是旷工的争议?*对自动离职行为的处理规定,如规定“旷工连
10、续三天”公司将以严重违纪,执行解除,在公司公告通知后生效。避免员工旷工失踪后,公司无法将解除通知以有效方式进行送达,员工过后返回仍要求和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注意留存公告通知的记录。请假制度请假制度*工资支付规定如周期、支付日、支付方式,是否发放工资单等。作用:避免公司提供工资单,员工说从未收到过,不知道工资构成。*工资支付原则(计时、计件,劳动定额管理)*特殊假期内的工资给付标准有薪假期(病假、女职工三期)工资标准、无薪扣款标准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26-32条)薪酬制度薪酬制度.会随着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增多而越来越重要。.是公司适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主要依据.应该包括两部分:一是具体的奖罚行
11、为,什么行为是违纪?可以让各职能部门根据管理要求提供。二是具体的奖罚方法,什么违纪会导致什么处罚?.奖罚告知的方式规定,避免争议时员工对奖罚行为、记录不认可时难以举证。实习生 退休人员 职业“钓鱼式维权”员工 不缴纳社保的员工 试用期员工 工伤员工 超过医疗期的员工 异地工作的员工 外籍员工.如果直接录用,应签订好实习生协议(三方签署),如产生争议,不会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仅承担一般的民事损害赔偿或协议约定的责任。.如果是劳动派遣用工,要严格审查,避免使用假“实习生”,以承担用人单位的连带责任。n实习生实习生.应签订退休人员劳务合同,约定劳务关系,单位只承担工资给付、劳动保护义务,不承担加班工
12、资给付、经济补偿、赔偿、社会保险、年休假等义务。.争议不属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是民事纠纷。.录用前严格审核以往工作经历的了解,对频繁短期跳槽者有条件的要作背景调查,要求员工提供以往的离职证明,关注离职原因。.可以查阅新区仲裁立案情况n不缴纳社保的员工不缴纳社保的员工.本人不愿缴纳的.因自身特殊情况无法缴纳的,如地方政策不能申报缴纳的。a.如果该员工发生工伤怎么办?b.如果该员工发生大病,要求公司承担未缴社保的损失怎么办?怎样适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怎样适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员工入职登记表的设计设计“录用条件”内容,可以把招聘岗位的“职位说明书”或“任职要求”作为附件,让员工一
13、并签字确认。.职位说明书的设计在初任该岗位时让员工签字确认,如入职、调任时。n试用期员工试用期员工1-4级员工,无需劳动,必须保留劳动关系,享受长期工伤待遇至退休。5-6级员工,可以安排劳动,只有员工提出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享受长期工伤待遇至退休。7-10级员工,可以期满终止,也可以员工提出解除,享受一次性工伤待遇。趋势:有些公司为避免承担工伤待遇给付,尽量不让工伤员工离职,其实没有必要,虽然随着员工年龄增长会减少部分赔偿,但平均寿命、社平工资在逐年增长,只要员工离职,其一次性工伤待遇迟早都要给付。n工伤员工工伤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a.作因
14、病的劳动能力鉴定b.确定医疗补助金的标准c.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金+代通知金(如未提前通知)n超过医疗期的员工超过医疗期的员工社保怎么缴,按哪里的缴?最低工资适用哪里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结结论:最低工资即遵循实际履行地标准及论:最低工资即遵循实际履行地标准及从高保护原则。从高保护原则。社保只能在用人单位注册地,如与员工特殊约定的,仅能通过人事代理来进行。n异地工作的员工异地工作的员工.如果具有就业许可证,与国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适用劳动合同法。.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2011年10月15日实施)。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必须参加职工类五项社会保险,包括n外籍员工外籍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