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公司对标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保证集团公司对标管理信息系统顺利运行,规范系统使用,确保指标数据及时、准确、规范、完整的上报,根据对标管理的运行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对标管理信息系统是建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集对标业务、分析、预警、手册、考核及重点事项督办等管理于一体的信息系统。包括对标信息的采集、加工、控制、传输、披露、保存、网络安全等内容。第三条 对标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和管理。成本管理中心为集团公司对标管理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所属单位和机关部门为对标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和应用单位(部门)。第四条 集团公司主管部门职责(一) 负责对标管理信息
2、系统软件的开发和升级,负责按照集团公司信息系统编码规则,统一制定对标管理信息系统编码,统一分配用户权限,统一设置参数、指标体系、基础数据和基础档案。(二) 负责指导集团公司对标业务操作规范、业务处理流程、报表体系、报表格式、计算关系、勾稽关系、对外披露信息内容等。(三)负责对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部门)对标管理信息系统的培训和指导。第五条 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职责(一)负责协调对标管理信息化工作及系统权限、具体操作、数据使用权限的设定。(二)负责指标数据采集输入表、上报表、寻标单、定标单的审批工作。(三)负责监督对标管理信息系统与数据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上报指标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确保对标业务
3、及时处理,寻找的标杆适合本单位(部门)的实际业务。第六条 所属单位(部门)编制人员职责 (一)建立健全对标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管理制度,包括制定上机操作人员的权限、密码设置,操作内容等。严格杜绝未经授权人员登录对标管理信息系统。(二)负责单位(部门)指标数据采集、录入、上报工作,负责输入表、上报表提交审批。(三)负责单位(部门)对标业务的寻标单、定标单编制和提交审批。(四)负责指标分析,找出与标杆差距及原因,采取措施追赶标杆;生成指标分析文档,在线编辑维护指标采取的措施。(五)完善分析报告中对标工作存在问题及下一阶段对标工作安排;通过对标手册寻找合适标杆。(六)配合集团公司对标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
4、接受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的指导。第七条 集团机关部门操作人员职责:(一)负责做好所属单位专业系统的对标管理工作,负责各单位上报指标数据审批,确保上报指标数据准确性。(二)负责汇总基层单位数据,生成及采集机关部门指标数据。(三)负责集团层面对标业务的寻标单、定标单编制、提交审批。(四)负责集团层对基层单位指标分析,找出与标杆差距及原因,采取措施追赶标杆;生成指标分析文档,在线编辑维护指标采取的措施。第八条 对标管理数据以月度为期间,每月15日前完成上月指标数据的录入、审批和对标业务(寻标、定标、对标和赶超标)处理,生成分析报告等工作。第九条 在对标管理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对不执行有关规定或违章操作,造成对标管理运行瘫痪,直接影响日常对标工作或重要数据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集团公司将视其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总体流程2、集团层业务流程3、基层单位对标业务流程图4、区队(部门)对标业务流程图5、集团下达对标项目流程图6、基层单位数据采集7、区队(部门)数据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