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大学实验室管理制度汇编实验室管理中心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目 录1.教学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2.教学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3.实验教学管理规程4.实验楼机房停电应急管理规定5.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6.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7.实验室安全奖励管理办法8.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9.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10.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11.实验室档案管理规定12.实验室服务器机房管理规定13.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4.学院实验室工作条例15.实验室开放项目管理规定16.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7.学生实验守则18.开放实验教师守则1.教学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教学仪器设备是实验教学和人才培
2、养的重要资源和支撑条件,为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作用和使用效益,加强仪器设备规范化管理,根据实验室管理制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参与实验课程的师生及实验室管理人员。第二章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第三条实验室所有教学仪器设备为保障教学使用,原则上不允许外借。第四条学院举办重大活动需要借出时,应先由申请使用教学仪器设备的部门借出前按要求填写教学仪器设备使用申请表,系部领导对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等进行审查并签字确认,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由实验室管理中心根据使用情况,确定借出与否。第五条申请单位如遇特殊情况要更改使用时间,应提前1天与实验室管理中心联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次使用
3、。第六条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在使用前应先会同实验室管理中心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须熟悉相关仪器设备的技术规范,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管理、维护仪器设备;除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外,对责任缺失、管理不善、违规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当追究其责任。第七条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若出现异常或故障,应主动及时向实验室管理中心反映,切勿强行操作,以免对仪器设备造成损坏。如因使用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除赔偿维修仪器设备所需一切费用外,将酌情追究责任,严重者取消其使用资格。第八条借出仪器设备须在约定时间内交还,交还时由实验室管理中心及借出部门进行验收、确认,填写教学仪器设备使用交接表,若仪器设备损坏
4、、丢失,应当按有关规定负责修复、赔偿。第九条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均应逐台(件)建帐,并保证帐、卡、物相符对应;仪器设备应当按要求配置相应的技术说明、使用状态等标识;相关技术资料、记录、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遗失、损坏。第十条实验室管理中心须加强对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例行保养,普通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进行检修,对无法自行修复的,由实验室管理中心联系供应商维修。第三章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第十一条教学仪器设备使用的目的是为保证科学研究活动的正常开展,对下列主观原因造成的损坏、丢失仪器设备者,应予赔偿: (一)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的; (二)不按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
5、动用、拆卸仪器设备的; (三)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不了解机器性能及使用方法,轻率动用仪器设备; (四)工作失职,不负责任,保管不当的。第十二条赔偿金额大小视仪器价值、使用年限及其他具体情况由实验室管理中心研究上报学院后决定。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解释。2.教学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我校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加强勤俭办学、修旧利废意识。各单位应充分重视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充分重视并做好仪器设备的
6、维护、保养、维修工作。第三条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应遵循“保证教学、服务科研”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由实验室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第四条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范围,主要指实验室内用于教学科研的工具仪器类设备,包括实验室用计算机及投影仪等通用设备。不包含实验室家具类设备、空调设备及其他办公设备。第五条实验室管理中心职责(一)建立健全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的管理制度(二)申报年度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经费预算(三)负责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保修期后的维修审核及维修验收第六条质保期内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由供货商负责维修。使用单位对新购进的仪器设备要在保修期内及时投入使用,认真检查技术状况,发现故障
7、应立即报告实验室管理中心,由实验室管理中心与厂方联系,由厂方保修。第七条质保期外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 ,教学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对报修的仪器设备提出维修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第八条本办法由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解释。3.实验教学管理规程实验教学是整个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课程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与课堂理论教学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对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为全面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实验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实验技能和实验水平,必须切实加强实验教学管理。为此,根据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XX学院实验室工作条例,特制定本规程。第一条实验教学是理论与实
8、践相结合的教学过程,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一部分。实验教学的管理遵循教学管理的共同规律,同时又具有区别于一般教学管理的不同特点。第二条实验教学以课程任课教师为主。实验技术人员协助任课教师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共同承担教书育人的责任。第三条实验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增强其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科学方法探索新知识的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第四条实验教学的基本任务1培养学生的实验能力,主要是:正确选用实验软件和操作计算机、网络及相关软件的能力;收集、阅读和选用文献资料的能力;采集和处理数据的能力;观察、分析实验现象,对实验结果做出符合科学结论的能力;正确编写实验报告的能力;
9、综合归纳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以及从事实验教学工作的能力。2通过实验,使学生掌握科学实验的基本原理和主要过程,掌握科学实验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在基本技能方面受到训练,并在实验过程中培养初步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3验证、巩固和加深理论知识的学习,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实践第一的优良学风。4培养学生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科学作风,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缜密严谨的治学精神以及遵守纪律、勤俭节约的优秀品质。第五条实验教学管理的内容(一)实验教学文件的准备各教学系、部要根据专业的人才培养要求,将培养目标中对实践能力的要求分解到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计划、实验项目及实验教材等教学文件中去。
10、1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是具有法规性的教学管理文件,是编制实验室规划和投资方案、审定实验室设备材料计划的基础,也是组织实施实验教学和检查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实验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1)本实验课程的目的和任务:主要阐明本课程实验教学在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2)确定本实验课程的实验项目(包括必做和选做)、学时分配;(3)注明本大纲编写的依据及特色。2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学计划是组织实施实验教学的重要依据。在专业教学计划中,应明确开设实验教学的课程及实验学时。独立设置的实验课要列入课程目录;未独立设置的要划定实验学时比例,规定时数。3实验教材实验教学均应编写或选用实验讲义、指导书、操
11、作规范,制作(经允许)或选用必要的软件、音像资料等。其内容应包括实验基本原理、方法步骤、主要软件的原理及使用方法,重要的提示及参考文献资料等,并力求有新意和特色。4实验课程教学周历(表)实验课程教学周历是落实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安排教学进度以及实验教学考查、考试等的具体实施计划,也是教学管理部门对实验教学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统计上报实验教学质量的依据。因此,有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应按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计划的要求编制好学期实验课程教学周历,没有计划的,不予开设实验。以上教学文件(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实验讲义、实验课程教学周历等)报送XX学院实验室管理中心、教务处备案,作为检查、考核实验教学
12、的依据。实验教学文件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变更,应经系主任批准,并报实验室管理中心和教务处备案。(二)实验教学过程的管理实验教学过程分为实验教学前的准备、实验课教学及实验报告的编写三部分。实验教学课程的设置和实验内容的确定应当根据教学计划和实验大纲进行,不得任意减少实验项目和课时数,要确保实验开出率并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有条件的应增开选修实验课程和开放实验课。1.首次开实验课教师的有关规定对首次开实验课的指导教师,实行开课审批手续。申请人先填开课申请表,由系、部实验室主任组织由所在系的系主任、实验室主任和相关教师组成的评议组,对申请新开课的实验指导教师进行试讲、试做,并组织评议,写出书面意
13、见后抄报实验室管理中心备案。如第一次试讲、试做未获通过,间隔必要时间后,方可进行第二次试讲试做。通过组织的试讲试做后,才可担任实验课指导教师。2实验教学前的准备(1)实验教学文件准备:实验教学文件(包括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周历以及实验报告等)必须齐全,否则不得进行实验教学。(2)实验物质条件准备:开课前,实验教师和技术人员应认真做好准备,检查、整理、调试网络、计算机及软件、数据库等,并保证供电线路和通风畅通。(3)实验教学备课:实验指导教师必须熟悉本门课实验教学大纲,开课前通读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的全部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要求,把握各实验内容的内在联系,做好备课笔记,并
14、认真填写实验教学周历。在预备实验的基础上,写好试验指导方案,即本试验的重点、难点,主要环节及注意事项。(4)学生预习:学生在实验前必须按照实验教材的要求进行预习,领会实验的难点,掌握实验的原理、方法,写出预习报告,否则不允许参加实验。3实验课教学(1)各门实验课的教师第一次上实验课时,必须结合本实验的具体要求,由指导教师宣讲学生实验守则等有关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文明、纪律、安全等方面教育。学生在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对学生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行为,指导教师有权批评、纠正、制止,直至终止其实验。(2)严格考勤,对无故缺席的学生以旷课论处。对请假的学生,须
15、交费另行安排予以补做。(3)实验前,实验教师简明讲解本次实验的有关理论知识、所用的软件、实验操作方法、实验的目的和要求及注意事项等。(4)实验中,学生要服从指导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认真按要求做好实验,不得在室内做与本实验无关的事情。尽量让学生独立操作,独立思考,指导教师不得包办代替。实验时,指导人员要加强巡视和指导,不得脱岗,以确保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的安全使用。(5)实验完毕后,学生必须按规定断电、整理设备、清扫场地,经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去。(6)实验完毕后,实验指导教师必须填写当次实验教学日志并签名。4实验报告的编写学生要按照教师规定的时间完成实验报告。教师对学生的实验报告要认
16、真批改,根据学生在实验课上的表现和完成实验报告的情况,并按成绩评定的有关规定评出成绩。不合格的根据具体情况,重做实验或重写实验报告。如发现弄虚作假、抄袭他人实验结果者,按考试作弊论处。实验报告报送XX学院实验室管理中心、教务处备案,作为检查、考核实验教学的依据。(三)实验教学的质量管理实验教学检查与考核是全面了解实验教学质量状况、及时解决实验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教学方法改革、更新教学内容、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学院、系和实验室都应加强对实验教学的检查与考核,除加强平常的检查外,每学期重点检查不少于三次,学期末实验室主任把检查的结果写出书面总结交实验室管理中心备案。1实验课程的考
17、核(考试、考查)办法严格实验教学的考试考核制度。凡独立开设的实验课均应独立考试,单独计学分。其他未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程根据专业的课程和性质,分为实验必考课程和实验考查课程,并按占课程总学时的一定比例记入课程总分,其最低比例不低于20,最高不超过50,不能以实验报告代替考核。实验教师应积极探索有效的考核方法,保证实验教学质量。凡实验课考试不及格者,必须重做。实验课的成绩应包括平时成绩和考试、考查成绩。要能体现学生的实验理论、实验操作、数据处理、分析问题及撰写报告的能力等。2进行实验课教学质量评估这是全面评价实验教学质量的有效方法,应在院、系领导下有计划地进行。3每轮实验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征
18、求学生对实验教学的意见,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四)实验教学的信息管理实验教学的信息管理,以侧重建立实验教学档案为主,同时还应注意收集国内外科技发展信息、趋势、相关软件开发的信息、专业发展的趋势等资料,以及有关实验教学改革和动向等资料。实验教学档案主要内容:本课程、本专业实验教学文件,典型教案及优秀实验报告,实验教学方面的经验总结,以及实验项目、实验开出率及成绩统计资料等。第六条爱护实验室内的公共财物。凡属于正常损坏或在指导教师指导下采取预防措施而未能避免的损坏,要向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报告损坏的经过情况。凡不按照仪器设备使用要求操作,不听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劝告,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其他损
19、失时,除进行批评教育外,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以态度而定),赔偿视经济状况作一次或分批付清,情节严重行给予纪律处分。第七条要确保实验教学安全进行,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指导老师和实验人员报告,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第八条保持实验室内的严肃、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嘻闹,不准在实验室内吸烟或吃东西。第九条认真搞好实验室内清洁、卫生,每次实验结束,要按有关规定将实验器材整理好,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第十条为保证实验教学活动正常、有序、保质保量,必须加强对实验教学的检查监控,定期和随机地开展实验教学检查以及学生技能抽测。4.实验楼机房停电应急管理规定一、及时关注学院官网、微信、QQ群的有关停电
20、的通知,并根据停电的时长的不同启用相应的预案。二、实验楼机房服务器已实现了UPS和市电2路供电,停电后,重点关注UPS的工作状态(UPS为220V接入,不存在三相电接入错误无法充电的问题)。三、不同时长的停电处理办法:临时停电或计划停电小于2小时,无需进行服务器关机操作,只需要关注服务器、机柜PDU电源是否正常运行,如正常运行,待供电正常进行相应的操作。如果有PDU不能正常工作,须按照服务器的关机流程正确关机。计划停电大于2小时或已停电2小时,需要及时将笔记本接入机房交换机,通过远程管理端口有序对服务器进行关机操作,待供电正常后进行相应的操作。四、市电供电正常之后,做好如下工作:1.观察并记录
21、UPS是否正常运行,如遇到故障,请参考UPS手册(机房桌面)。2.检查服务器机柜内的市电线路和UPS线路PDU供电是否正常工作,如果出现PDU不能正常工作,需要更换,须提前关闭服务器再进行更换工作。3.检查空调是否正常工作,如果正常则启动并制冷,不正常工作需要及时向实验室管理中心报修。4.观察并记录服务器、存储、交换机的启动情况(指示灯全为绿色则表示系统正常),如遇到故障记录并反馈给实验室管理中心。5.打开实验室资源网,并测试各个实验平台能否正常打开,如果出现故障,记录并反馈给实验室管理中心。5.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是确保实验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保证,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
22、理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对象:全院范围内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学院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的主要场所,也是训练广大学生动手能力和技能训练的基地。为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实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全校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技术安全防范工作。第二条实验室管理中心是实验室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实验室技术安全制度的制定,同时负责全院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
23、现安全隐患,保证实验室安全运行。第三条校内各类实验室(包括计算机基础实验室、语音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由实验室管理中心主任作为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负责所辖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落实。第四条各教学系、部由分管实验室工作的主任或授课教师作为各系部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负责系、部所开设实验课程教学任务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落实,以保证实验教学科研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第五条实验室专职或兼职实验室管理员是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建立各自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悬挂于各实验室,保证实验室安全管理有章可循;同时实验室管理员应带头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实验
24、室安全管理制度在所辖实验室的检查和落实。实验教学时,指导教师承担保证实验教学安全有序进行的重要责任。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第六条实验室必须根据本院实际和特点,制定切实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实验室管理员作为实验室安全主要责任人,必须恪守职责熟悉其管辖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实验室安全运行。第七条首次进入学校各类实验室前,学生须接受由实验管理中心组织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学院组织的统一考核,否则实验室管理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实验室。第八条实验室管理员必须对第一次使用实验室的教师、学生进行实验安全设施使用指导及提供常规的实验室安全培训。第九条
25、使用基础实验室,实验教学人员(或科研人员)须填写XX学院公共实验室使用申请表、教师实验项目卡,并详细填写实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及相应正确方法一栏内容,以提高实验教师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增加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可操作性。第十条实验室管理员及使用实验室的相关教学科研人员必须了解实验中可能的安全隐患并熟悉正确的处理方法,同时实验室管理员须认真阅读实验项目卡,并在实验前根据实验项目卡中填写的安全隐患准备应急用品,以备万一。第十一条实验教学过程中,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管理员做好实验交接工作,并必须全程在岗,以保证实验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实验指导教师须在实验过程中全程指导,保证实验教学质量的同时,
26、以防学生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实验室管理员在实验过程中保证仪器能满足实验教学进行。第十二条对于违反实验安全制度野蛮操作的人员,实验室管理员有权责令其改正,直至停止其实验工作。第十三条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质配备必需的消防设备与器材,实验管理员均应学会正确使用配备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在规定的位置,严禁挪作他用或随意变更存放位置。第十四条各实验室要根据本室仪器的设备性能要求,确定实验(或使用场所)的建设与改建,提供适当的水电供应;并根据仪器设备的不同情况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冻、防震、防磁、防腐蚀和防辐射等技术措施。第十五条仪器设备安放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经常擦拭、状态良好、干净无尘,室内
27、必须通风整洁,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实验室各种通道,以保证实验室通道畅通,不得随意堆放杂物,防止污染。第十六条实验室管理员要经常检查所负责的实验室中仪器、电、水等设备运行状况,注意实验室安全防护工作,维护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保证人身安全。第十七条实验室钥匙必须由实验室管理员妥善保管,不得外借或转交他人保存;做好防盗工作,以防学校资产丢失。第三章附 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实验管理中心负责解释。6.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特制定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制度。一、实验
28、室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实验室管理人员除了对实验室日常管理负责外,还对所分管的实验室、办公室及附属场所的安全负责。二、实验室安全检查内容防盗情况:包括门、窗及时关闭情况、电子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消防情况:包括消防器材配备与完好情况,遇火险时及时报警与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自救知识掌握情况。不使用实验室时电源总开关关闭情况。用电安全情况:正确接地、功率负载检查情况。遇险逃生情况:包括实验室内人员迅速撤离时无桌椅、电线等扯绊,实验室正常使用时间大门严禁锁闭以及疏散通道畅通情况。安全教育情况:包括教育首次使用各实验室时,实验室管理员及指导教师的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师生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定,防止事故隐
29、患等情况。安全自查记录情况。包括实验室管理员对实验室气、电、及设备的检查维护记录。实验、实习教学过程中,实验实习指导老师及实验管理员的在岗职责履行情况。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应落实、应检查的其他内容。三、实验室安全检查方式方法自查。实验管理人员必须每日时常察看实验室安全情况,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安全情况并进行记录,做到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自查表见附表)常规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各实验室须接受由教学设备及实验管理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如分管校领导、教务处等)对全院各类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范到位,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现安全隐患,书面上报教学设备及实验管理中心
30、,实验管理中心应及时形成通报告知所属单位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实验室,应责成所属单位将其暂时关停,同时对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实验室的安全整改进行有效监督,直至整改合格。节假日前检查。每逢法定假日,中心分管领导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对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假日实验室安全。每学期放假前要对各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封闭各实验室,以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对假期确须使用实验室,应检查实验室使用申请记录和确定是否存在负责的指导教师或科研教师。四、实验室安全检查纪律要求严肃检查纪律。实验室安全必须层层落实,各级安全检查责任人均应切实履行检查职责。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时应及时、快捷采取相应救
31、助措施并向有关方面报告,对知情不报、玩忽职守者,给予严肃处理。发现丢失、被盗等案件时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严禁隐瞒不报和私下处理。五、对于检查结果及整改要求以通报形式向院各有关部门通告。7.实验室安全奖励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进行实验室安全奖励评比工作是加强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促进我院实验室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有效措施,为提高学院实验室科学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实验室评比工作要从实际出发,严格按照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指标体系进行。对于评选出的实验室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第三
32、条评比范围:评比范围原则上为院级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包括实验室技术人员、实验室兼职人员等)。第四条评比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年年底,具体评比时间安排需根据当年的实际工作情况而定。第二章评比条件第五条评比条件(一) 政治思想表现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符合科技人员道德规范,以身作则,教书育人。(二) 工作态度和作风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实验技术,为教学、科研提供优质服务;团结向上,积极与他人搞好协作;严格纪律,切实履行实验人员的职责和岗位责任制;服从分配,认真完成本岗位及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三) 成绩和贡献:在以下某一方面或
33、几方面,成绩显著或做出贡献者。1在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或科研试验中有创新性改革,在教学、科研以及社会服务中取得了显著成绩;或在实验室管理工作和理论研究方面成绩显著;2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完成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或管理工作任务中取得显著成绩;3积极开发和研制现代化仪器设备、新的实验装置、元器件取得优秀成果;4对引进的仪器设备的选型、技术验收、开发利用、协作共用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5积极为教学、科研实验创造条件,实验教学效果好,科研任务完成认真、准时;6在努力维护实验室的科学管理,预防事故和排除故障,坚持勤俭办学,讲究经济效益,注意节约方面成绩显著。第六条先进个人评选
34、办法(一)采取自我鉴定、实验室评议,在征求教师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评出先进个人,写出材料上报学院。(二)实验室管理中心向学院择优推荐。由院评比小组审核,评出院级先进个人。(三)评选出的院级先进个人不超过全院实验室、实验技术人员总数的10。(四)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五)学院召开实验室管理经验交流和表彰大会,并通过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扩大影响,促进实验室工作的开展。第三章附 则第七条本办法由实验管理中心负责解释。8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
35、全,保障实验室安全和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一、成立应急领导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学院党政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应实验室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实验室安全员,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安全保障规章制度;(二)保证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实施;(三)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四)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五)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六)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二、实验室安全隐患分析本学院现有5层实验楼2栋(诚意楼A、B两栋),承担我院本科生的实验课、以及后续的相关考试等工作。分析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有:(一)火灾。火灾性事故
36、的发生具有普遍性,以下情况都可能引发火灾:1.忘记关电源,致使设备或用电器具通电时间过长,温度过高,引起着火;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使火源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3.供电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导致线路发热,引起着火;4.乱扔烟头,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二)触电。以下情况可能引发触电:1.违反操作规程,乱拉电线等;2.因设备设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造成漏电触电。三、应急原则:(一)先救治,后处理。(二)先制止,后教育。(三)先处理,后报告。四、火灾控制与人员疏散应急预案(一)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发生的火灾较小且可以控制时,现场人员应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势,并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37、。若火情不能有效控制时,应马上向学院保卫部门或拨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二)应急疏散程序在场的教师应根据起火的部位和疏散的路线,在疏散通道楼梯口布置好疏散引导员,引导人员疏散。(三)烧伤急救处理烧伤发生时,最好的救治方法是用冷水冲洗,或伤员自己浸入附近水池浸泡,防止烧伤面积进一步扩大。五触电事故应急处理发现触电事故的任何人员都要在第一时间抢救触电者,必要时要打120求援,同时向领导报告。(一)触电解脱方法1.切断电源。若一时无法切断电源,可用干燥的木棒、木板、绝缘绳等绝缘材料解脱触电者。2.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身体裸露部位。尽量避免触电者
38、解脱后摔倒受伤。(二)现场急救方法1.触电者神智清醒,让其就地休息。2.触电者呼吸、心跳尚存、神智不清,应仰卧,周围保持空气流通,注意保暖。3.触电者呼吸停止,则用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触电者心脏停止跳动,用体外人工心脏挤压维持血液循环;若呼吸、心脏全停,则两种方法同时进行。注意现场抢救不能轻易中止抢救,要坚持到医务人员到场后接替抢救。 4.触电事故发生后,单位应立即在现场设置警戒线,维护抢救现场的正常秩序,警戒人员应当引导医务人员快速进入事故现场。9.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防范和有效处理实验室安全事故,根据XX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XX学院学生手册
39、、XX学院学生实验手册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实验室安全责任是指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未尽职责、管理不善,导致实验室安全受到影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行为。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是指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因操作失误、失职渎职、管理不到位等导致出现安全问题的事件。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授课教师、实验指导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和校内其他与实验室安全有关的人员及在校学生。第二章安全责任认定和处理第四条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对象:(一)直接责任人,指使用人,如教师、学生等。(二)实验室负责人,指实验中心(实验室)主任、实验室管理员等。(三)院级单位责任人,指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院长。(四)责任单位,
40、指校内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第五条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种类:(一)书面检查。(二)通报批评。(三)取消评优评奖。(四)经济赔偿和处罚。(五)行政处分。(六)移送司法机关。以上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对有以下行为之一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给予责任单位通报批评。(一)实验室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不明确,经上级机关或学校职能部门指出两次以上不改正的;(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和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危险操作,或指使、强令他人违规冒险进行危险性操作的;(三)不服从、不配合实验室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四)未根据要
41、求及时排查、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或未组织、督促、协助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的;(五)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和报告上级领导,或接到相关报告后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六)发生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或没有如实报告事故情况,或未及时将事故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七)责任单位未进行实验室安全设施定期检修和维护的;(八)事故发生后,为隐瞒、掩饰事故原因,推卸责任,故意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的;(九)违章购买、租用、储存、使用压力容器、危险性气瓶和其他特种设备的;(十)实验过程脱岗,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其他安全事故的。其中,有第六条行为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已受到相关监管部
42、门对单位或个人罚款一万元以下的,学校不再给予个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如果对单位或个人罚款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的,学校根据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七条实验室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根据造成的后果分别按A、B、C、D四个等级追究。(一)重大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A级)学院财产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或造成人员死亡、重伤的安全事故。(二)严重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B级)学院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二万元以上(含二万元)至十万元或造成人员轻伤的安全事故。(三)较大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C级)学院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千元以上(含五千元)至二万元,没有造
43、成伤亡的安全事故。(四)一般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D级)学院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千元以下,没有造成伤亡的安全事故。第八条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处理,根据事故等级及其性质和影响,参照以下进行处理。(一)发生A级安全责任事故,直接责任人受到行政拘留或刑事处罚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或开除处分,扣发六个月岗位津贴;给予实验室负责人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扣发四个月岗位津贴;给予院级单位责任人记过及以上处分,扣发三个月岗位津贴,给予院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警告或记过处分,扣发二个月岗位津贴,取消该单位当年各类评奖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对于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赔偿相应损失。(二)发生B级安全责任事故,给予直接
44、责任人记过、记大过、降级或撤职处分,扣发四个月岗位津贴;给予实验室负责人记过、记大过、降级或撤职处分,扣发三个月岗位津贴;给予院级单位责任人记过、记大过、降级或撤职处分,扣发二个月岗位津贴,给予院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扣发一个月岗位津贴,取消该单位当年各类评奖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对于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赔偿相应损失。(三)发生C级安全责任事故,给予直接责任人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扣发三个月岗位津贴;给予实验室负责人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扣发二个月岗位津贴;给予院级单位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警告或记过处分,扣发一个月岗位津贴,取消该单位当年各类评奖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对于造成
45、经济损失的,由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赔偿相应损失。(四)发生D级安全责任事故,给予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警告或记过处分,扣发二个月岗位津贴;给予实验室负责人通报批评、警告或记过处分,扣发一个月岗位津贴;给予院级单位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取消该单位当年各类评奖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对于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赔偿相应损失。第九条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中,直接责任人为学生,参照以下进行处理。(一)发生A级安全事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二)发生B级安全事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三)发生C级安全事故,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四)发生D级安全事故,给予通报批评、警告
46、或记过处分。(五)对于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第十条因个人违反相关安全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自身受到伤害的,后果自负。第十一条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中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三章安全责任追究程序第十二条发生安全事故后,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责任事故所在单位根据本办法确定事故的等级和责任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学校后勤保障部门与实验室管理中心。第十三条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责任事故鉴定小组,根据相关监管部门事故认定意见、核实事故损失后的意见以及事故单位初步处理意见,提出追究直接责任人、实验室负责人、院级单位责任人、院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事故单位的初步处理意见,报院务会研究决定。第十四条学院处理决定后,应及时通知相应责任人所在单位。处理结果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及时通知相应责任人。若责任人对安全责任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有不同意见,在接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