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火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动火施工安全,使动火者明确自己的责任,做好防范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即墨市热电厂及其子公司和附属公司等禁火区范围内的动火操作。3、定义: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部位和场所。如锅炉燃油灌区、油泵房、控制室、计算机房、档案室、锅炉燃油及制粉系统、汽机油系统、变压器、电缆层及电缆沟、蓄电池室、仓库油品库、气瓶库以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动火是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在生产现场及仓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电铬铁以及明火烧烤物件、弯管或熔融沥青补漏等。4、工作程序4.1防火重点部位或
2、场所的管辖单位应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发现有火警隐患,应立即整改。4.2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烟火及明火作业,如需动火工作时,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属于一级动火区作业的填用发电厂一级动火工作票,属于二级动火区作业的填用发电厂二级动火工作票。4.2.1一级动火区:油区和油库围墙内,油管道及与油系统相连的设备,油箱;制粉系统;危险品仓库;变压器等注油设备、蓄电池室;及其它需要纳入一级动火管理的部位。4.2.2二级动火区:油管道支架及支架上的其他管道;动火地点可能火花飞溅落至易燃易爆物体附近;电缆沟道(竖井)内、电缆夹层;控制室、通信机房、电子设备间、计算机房、档案室;及其它需要
3、纳入二级动火管理的部位。4.3动火原则4.3.1正在运转的生产装置以及盛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工作。4.3.2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4.3.3在生产场所内能够利用螺栓等方法联接的工作,就不要动焊,以减少动火机会。4.3.4现场动火,首先考虑必要隔离措施,将动火区围起来,动火部位或设备应与生产系统切断联系,必须进行空气(或氮气)吹净或水洗置换,动火时有专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4.3.5若涉及进入容器内部维修,或在下水道或密室工作,则必须由两个人配合工作,需佩带必要防护用品,禁止单人独自进行。4
4、.4办理动火工作票的规定4.4.1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在动火之前办好动火工作票,由动火申报人填明危险区地点的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送安委会公布的动火许可人审批,再由动火许可人送分管副厂长审批,待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动火作业工作票由各单位需向安全环保部领取。4.4.2动火作业工作票由需要动火部门负责填写,在送交审批前应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审批人在接到动火作业工作票后,必须亲赴动火现场,检查落实措施或建议补充必要的措施,然后才可签工作票。4.4.3动火作业工作票一式二份,一份交执行动火人员,另一份交安全环保部存档。动火所在部门必须指定专人作监护人在现场监护工作。4.4.4若动火时,所在区域或
5、工作内容涉及两个部门,则在申请之前应相互沟通,共同研究有关措施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按规定进行安排。4.4.5动火人员应对安全措施逐项核实,妥善后方可工作,否则有权拒绝动火。遇到下列三种情况之一者,不能动火:没有办妥动火作业工作票。安全措施未落实。没有监护人在现场。4.4.6 严格控制动火期限,过期的动火工作票不能再用,须重新办理。4.5动火注意事项4.5.1进行动火的区域除动火工作外,任何人严禁吸烟及带入其他火种。4.5.2有关人员必须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认真对待动火工作。4.5.3事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安全消防知识及向他们介绍所采取的安全措施。4.5.4若违反本制度,违者将受到批评和处分。4
6、.6动火安全措施4.6.1将动火设备(容器、油罐、管道等)内的溶剂、油漆、树脂或其他油类、余粉等易燃易爆物料彻底清理干净,并以空气充分通风吹扫彻底,必要时一些设备可水浸置换。4.6.2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其他设备和管道,或者在两者间加装阻燃挡板或石棉布等。4.6.3动火区附近的下水道、井口、地沟、管沟或电缆沟等应注意清除其中积存之可燃物并予暂时封闭。4.6.4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火。4.6.5高空动火不许有火花四处飞溅,应以石棉或铁板围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开或盖好,附近不得用汽油清洗零件。4.6.6动火现场要备有灭火器材,专人管理。4.6.7地下管道、电缆沟等动火,
7、要清除可燃物并将沟两端隔开(封闭)。4.6.8工作前应检查动火条件有无变化,工作后应检查有无留下火种,防止引起火灾。4.7动火中异常情况的处理4.7.1发现隔离措施脱落或破损应设法修补,并暂停工作。4.7.2现场环境变化,附近有易燃物料外溅,或因风向而受到可燃气体吹袭,应立即停止工作。4.7.3由于风向变化或风力过大,五级以上大风,而使动火时所产生的火花无法控制,易被吹向生产现场,应立即停止室外动火作业。4.7.4若因某些原因,消防水源中断或突接停水通知,应考虑暂停工作。4.7.5动火中气焊工具或气瓶泄漏,或电焊与电器有故障,均应暂停工作,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抢时间为理由勉强草率行事。4.7.6如发生紧急事故,参照应急预案管理程序执行。 5、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6、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动火许可人名单(一)即墨市热电厂:厂级安全员1名 (二)新源热电公司:部级安全员1名 (三)其它附属公司:部级安全员各1名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