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HSE教育培训制度1. 目的为规范公司职工职业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培训教育(以下简称HSE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HSE素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避免环境的破坏,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使用于公司所有部门以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所有进入公司的外来施工服务单位(承包商)和人员。3. 职责3.1 总经理负责HSE培训教育所需费用的批准,并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和落实3.2 行政部负责组织相应的HSE培训教育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建立相应台帐和档案。3.3财务部负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提取每年度的HSE培训教育经费报总经理批准,监督并及时支付HSE
2、培训教育所需费用。3.4 生产技术部和环安科负责对各部门HSE教育培训实施指导、检查和监督。3.5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必须经常开展HSE教育培训,普及HSE知识和基本的HSE技能4. 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的HSE教育培训4.1公司总经理的HSE教育培训,由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组织的HSE管理知识培训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参加公司内部组织的HSE培训班,公司内部组织的HSE培训所需教材由集团总部、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或环安科等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总经理HSE培训教育的时间每年不少于40学时。HSE教育培训的内容为:4.1国家、重庆市和本公司有关HSE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3、4.1工伤保险、环境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4.1公司的HSE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及相关的HSE管理知识和HSE文化;4.1有关事故案例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4.2 生产技术部经理和环安科主任的HSE教育培训,由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组织的HSE管理知识培训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参加公司内部组织的HSE培训班,公司内部组织的HSE培训所需教材由集团总部、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或环安科等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生产技术部经理和环安科主任HSE培训教育的时间每年不少于120学时。HSE教育培训的内容为:4.2.1国家和公司有关HSE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工伤保险法律法规;4.2.2企业HS
4、E管理知识、技能和HSE文化;4.2.3火灾、爆炸、职业卫生和环保基本知识,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知识;4.2.4有关事故案例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4.3 各部门在职的其他管理人员(包括经理、经理助理)和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经过HSE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HSE教育培训由生产技术部和环安科组织实施,HSE教育培训的时间每年不得少于40学时。HSE教育培训内容为:4.3.1HSE相关的法律法规;4.3.2本岗位的HSE职责,HSE文化和基础知识以及“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基本技能;4.3.3本企业、本部门、本班组和有关岗位的危险危害和环境因素、HSE注意事项、本岗位
5、的HSE设施使用与4.3.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4.4 班组长任职必须进行岗位HSE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HSE培训教育由环安科和生产技术部和本部门领导组织实施,HSE教育培训时间每年不得少于24学时。HSE教育培训的内容为:4.4.1 HSE相关的法律法规;4.4.2 HSE基础知识和“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基本技能; 4.4.3 本企业、本部门、本岗位和有关岗位的危险、危害和环境因素、HSE注意事项、本岗位的HSE职责;4.4.4 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5. 生产岗位职工HSE教育培训5.1所有新入厂的职工(包括大中专院校实习生、学徒工
6、、外单位调入职工、合同工、劳务工、代培人员等)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三级HSE教育培训。三级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5.2公司级HSE教育由环安科和生产技术部经理负责,行政部组织实施,环安科和生产技术部HSE主管负责HSE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新职工经公司级HSE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再分配到相关部门。教育培训内容为:5.2.1国家相关的HSE法律法规;5.2.2通用的HSE技术和基本知识,包括一般化工、机械、电气、消防和气体防护常识等;5.2.3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概况、企业的性质、安全生产的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5.2.4本公司的HSE管理制度,企业的五项纪律
7、(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5.2.5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5.3 部门级HSE教育培训:非生产技术部员工,由部门经理组织实施,生产技术部员工由各车间主任负责组织实施,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经部门HSE教育培训合格后,再分配到岗位;。教育培训的内容为:5.3.1本部门的生产(经营)概况和HSE特点;5.3.2本部门主要危险危害和环境因素及发生的事故,HSE技术规程和相关制度;5.3.3HSE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及其性能、使用方法,预防HSE事故的主要措施等;5.3.4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5.4 班组HSE教育培训由班组长组织实施,
8、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教育培训内容为:5.4.1班组、岗位的生产概况,本岗位的生产流程、生产特点和HSE注意事项;5.4.2本岗位的职责范围和应知应会;5.4.3本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预防事故的措施、HSE设施的性能、作用和操作方法、个人防护用品及保管方法;5.4.4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HSE事项;5.4.5典型事故案例和教训。5.5 新入厂职工按规定通过上述三级HSE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6. 凡从事电气、锅炉、电梯、危险化学品、焊接、起重、厂内机动车辆(船舶)驾驶、起重指挥、架子工、加氯工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到地方政府批准的培训机构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考试,经考核合格
9、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7.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环安科和生产技术部和生产部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专业教育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8. 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环安科和生产技术部会同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9. 日常安全教育9.1 公司各部门应开展以部门、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班组安全活动应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对活动形式、内容、要求,生产技术部应有明确规定。部门领导和车间专(兼)职安全员应对安全活动记录进
10、行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生产技术部和环安科应定期检查。9.2 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应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部门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应挪作它用。 9.3 班组安全活动是班组的一项重要工作,应认真组织,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不应无故缺席,有事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9.4 公司领导每季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部门领导及管理人员每月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9.5 班组安全活动内容:9.5.1学习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法规;9.5.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9.5.3结合事故汇编,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
11、事故教训;9.5.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演练;9.5.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组织各种安全技术表演;9.5.6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查找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 9.5.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9.5.8其它安全活动。 10. 外来人员的HSE教育培训10.1 临时工的HSE教育培训,由招收和使用部门负责实施,环安科和生产技术部实行检查监督。HSE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内容为:本单位的生产特点、入厂须知、所从事工作的性质、HSE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事故教训等。10.2 外来施工服务人员的HSE教育,由环安科和生产技术部负
12、责教育培训;进入装置前的HSE教育培训,由生产部对口人员负责,确认教育合格后,方能允许进入施工现场。10.3 来公司参观人员的HSE教育培训,由接待部门负责,内容为:公司相关的HSE管理规定和注意事项。参观人员须有接待部门专人陪同。11.转岗、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下岗再就业者回到生产技术部从事工作,必须由环安科以及生产技术部相应车间及班组对其进行安全再教育,内容可参考三级安全教育内容,每一级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12. 组织管理12.1 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生产技术部、行政部和环安科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工作,编制安全教育大纲和教材和班组安全学习材料。12.2 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应保证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12.3 公司各部门均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并实行分级管理。12.4 公司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员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12.5 对未按本规定要求进行安全教育的部门进行处罚,若因安全教育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13. 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