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课 古代政治制度的成熟基础知识: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演变。选官制度的发展。监察制度。重点问题:中国古代中央政治制度的特点。一、中央行政体制三省六部制的演变朝代中枢权力体系职能(作用)备注秦朝丞相最高行政长官建立西汉武帝中朝决策,与丞相制衡巩固东汉尚书台取代三公的权力魏晋南北朝尚书省 中书省 门下省权力分配未定型隋内史省 中书省 门下省同唐朝完善唐中书省起草诏令相互牵制,互为补充,分工明确,提高办事效率,分割相权,加强皇权门下省封驳审议尚书省负责执行,下设六部宋中书门下 枢密院三司(_ _ _)宰相办公机构,行政权军权(发兵权)财政,长官”计相”加强,相权再分割三省长官基本不参与政事元中书省下
2、设六部发展明废丞相,设内阁丞相制度被废除顶峰三省六部保留,无实权清军机处跪奏笔录意义:标志着中国古代政治体制发生了深刻变化,决策、审议、执行的分解,既明确了行政分工,又使三省互相牵制,对后世的国家体制产生了深远影响。小结:中国古代中枢权力机构的演变(秦至前清):三公九卿制(秦朝)三省六部制(隋唐)中书门下、枢密院 、三司(宋朝)中书一省制(元朝)废丞相、设内阁(明朝)增设军机处(清朝)二、选官制度补充官僚队伍朝代制度备注影响(作用)西周“世卿世禄”贵族世袭土地、人口、职务、待遇战国、秦、汉军功爵制商鞅变法汉武帝察举制、征辟制察举制:察廉、举孝。地方每年推荐人才。征辟指:策问当时重大政治经济问题
3、,不定期,政府向社会招聘。扩大官僚队伍任人唯亲,荐举人和被荐举人容易形成小团体。东汉末年九品中正制前期标准家世资力和个人行能,后期看门第高低三年一次前期积极,后期重家世轻才德,累世公卿,门阀政治。日益腐败。魏晋南北朝门阀世族门第高低隋开创 分科举人每州每年贡士三人,分科举人隋炀帝设进士,以策取士唐完善 科举制中央统一分科,定期举行进士与明经,后期经文并重,理学主导。武则天开创殿试,武举。为不具有贵族身份的士人提供了参政的机会,扩大了统治的社会基础,促进了官僚体制进一步成熟,是长期保持繁荣的制度保障之一。明、清发展 八股取士四书五经为主,试经义制策,定以八股文。束缚人们思想,弊端更多,不得不废科
4、举兴学校。三、监察与谏议官僚制度的维系为了保证官僚队伍的廉洁和效率,从秦汉时期,官员监察制度就成为中华帝国政治体制建设的重要方面。职能朝代部门名称备注监察官员秦御使大夫监察百官汉御使府御使大夫监察和弹劾百官刺史监督郡国长官地方专职监察官员谏议对皇帝的言行和决策进行监督隋唐门下省谏议和封驳,可以对宰相决策提出异议,对皇帝的做法提出不同的意见。宋谏院独立的谏官机构谏议机构取消明清中央“科道”督察院监察御史分十三道对地方官员进行监督六科给事中监督六部业务,分监察御史之权地方按察使司省级机构设立,负责司法、监察意义:中国古代的监察、谏议制度并不能从根本上约束皇帝的无上权力,也不能杜绝官僚队伍中的腐败和
5、低效现象。但它作为一种常设的政治制度,在整顿吏治,打击地方割据势力,维护中央集权,谏正皇帝过失,防止决策失误等方面还是发挥了重要作用的。总结评价:以三省六部制为代表的中央行政体制、以科举为代表的选官用人制度、维护官僚队伍廉洁高效的监察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高度成熟的体现。这既是大一统中央集权国家发展的需要,非此不足以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又反映了社会结构的变化,不断吸纳新生力量,保持统治基础的稳固。这两个方面正是汉唐以来政治制度基本特点。秦代 :丞相制度 汉代 : 中朝制皇帝 皇帝 御使大夫 丞相 太尉 中朝 外朝(以丞相为首的三公九卿) (决策) (执行)隋唐: 三省六部制 北宋 :二府三
6、司制 皇帝 皇帝 中书省 门下省 尚书省 中书门下 枢密院 三司 (起草) (执行) (封驳审议) (宰相) (军权) (财权) 明代:废丞相 设内阁 清代:设立军机处皇帝 皇帝 中书省 (丞相) 军机处 (跪奏笔录)六 部 练习:1、隋唐时期,三省长官都是宰相,常常同时有七八个宰相议政。统治者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A、完善中央集权 B、防止宰相权重难制C、扩大民主权利 D、加强对地方的控制2、下列关于三省六部制的叙述,正确的是:开始于隋朝 它是两汉以来加强皇权,削弱相权的产物 它标志着中央集权制度走向衰落 对隋唐以后各朝影响深远A、 B、 C、 D、3、北宋政府增设参知政事、枢密使和三司是以下哪
7、一矛盾的结果?A、中央政府和地方割据势力的矛盾B、中央官吏中文臣和武将间的矛盾C、中央政府和广大人民的矛盾D、皇权与相权的矛盾4、元朝中书省的职能类似于唐朝的A、中书省 B、尚书省 C、门下省 D、吏部隋唐制度的革新纲要 一、中央官制:三省六部制秦汉:三公九卿制 弊端:丞相专权;分工不明隋朝在中央设三公、三师、五省,其中五省为内史、门下、尚书、秘书、内侍。五省中秘书省悠闲,而内侍省全是宦官,五省实为三省。三省中内史掌决策、草拟,长官为内史令;门下省掌审议与封驳,长官为纳言;尚书省掌政务的执行,长官为尚书令。尚书省下辖六部:吏部掌官吏的考核与任免;礼部掌国家礼仪制度,如封禅、册封太子、后妃等;兵
8、部掌握军事;工部掌工程建设等;度支掌国家赋税与财政;都官掌刑狱词讼。图示如下唐朝沿袭之,并进一步完善。其中内史省改为中书省,长官为中书令(2人)下设中书舍人辅助起草政令;门下省长官为侍中(2人);尚书省长官为左右仆射2人,三省长官都是宰相。三省长官议事于政事堂,三省长官地位显赫,一般不轻易授人,为弥补宰相的缺额或扩大宰相的人数,皇帝往往指派一些年轻和品级较低的官员参加政事堂会议。这些品级较低的官员往往要加上“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名号,也为宰相。这样以来,宰相的权力被一分为三,人数增加,权限缩小,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 。 在政务执行程序上。中书省由皇帝处领旨或将宰相
9、决议之事交给中书舍人起草诏令。中书省起草好诏令后转交门下省,门下省发现中书所拟诏令有违失,可以驳正封还中书省重拟,即“封驳”。中书省所拟诏令经门下省审议合格并获皇帝认可(“画敕”)后,转交尚书省执行,由尚书省交给六部中相关部门具体执行。三省六部间职责分明,分工明确,程序既定,既分工合作有互相监督牵制,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因此,隋唐的三省六部制标志着中国政治制度走向成熟。二、地方行政体制:1、道的设置:在地方上,唐朝实行州、县二级制。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唐太宗根据山川形势将全国分为关内、河南、河北、河东、山南、淮南、江南、岭南、剑南、陇右十道。玄宗时复分为十五道。道不是正式的地方行政机构,同汉
10、武帝时的13州一样作为监察单位,但州后来则升格为地方最高行政单位,而道自始至终都是监察区,皇帝派出巡察使、按察使巡行各道、州、县,检查工作,进行监督,这样以来就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2、羁縻政策:唐太宗认为“中国百姓,天下根本,四夷之人,犹于枝叶。扰其根本以厚枝叶,以求久安,未之有也”所以对边疆地区的军事行动十分慎重,战争结束后“抚九族以仁”,对归附的上述民族实行宽厚的羁縻政策唐朝对边疆地区的管辖统一由中央负责,但不改变当地的生产方式和风俗习惯。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羁縻州(856个),往往以少数民族首领为都督、刺史,且可世袭,甚至允许各族自行处理内部事务。这种开明的民族政策加强了中央对边疆少数
11、民族地区的有效管辖。三、选官制度:科举制1、中国人才选拔制度鸟瞰:先秦实行世官制;秦实行论功授官;两汉实行察举制,最初的察举制主要凭借才秀才、德孝廉,被举荐的人才尚有一定的能力或德行,但到东汉这种制度发生了质的变化,察举的标准主要是声望,而只有哪些世代为官的豪门大族子弟最有可能被察举,故察举选官便演化为门第选官,即士族选官,门阀或门第成为选官的主要依据,曹魏时期这种九品中正制(或称九品官人法)正式形成。这样以来,累世公卿的豪门大族势力急剧膨胀,大大削弱了中央集权,并且所选人才缺乏真才实学,不利于封建国家的统治。特别是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中下级地主庶族地主经济势力增强,他们必然要求提高其政治地位
12、,以适应其与经济地位相应的政治地位,因此,选官制度的变革被提上日程。2、隋唐的科举制:隋文帝时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开始实行分科考试的办法选举官吏。隋炀帝设进士科,科举制正式形成。隋朝的科举制为唐继承贞观时增加了考试科目明经、进士、秀才、明法、童子等以明经和进士科最为重要。武则天时首创殿试和武举,并增加取士人数;玄宗时任用后高官主持考试,大大提高科举考试的地位,使科举制成为定制。3、科举制的进步性:科举制取代士族选官是封建选官制度的重大进步。首先他冲破世家大族垄断仕途的局面,有利于抑制门阀势力,门阀士族到唐末随着农民战争最终走到尽头,这其中科举制对士族制的冲击最用非常大;同时它扩大了官吏的来源,一大批门第不高而又有真才实学的庶族地主子弟进入政坛,大大充实了封建统治的基础;特别重要的是科举制将读书、考试和选官紧密结合起来,大大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中国的文官制度的进步性是同时代的其他国家难以比拟的。科举取士把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由豪门士族手中收归中央,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对封建秩序的稳定起到难以估量的作用,直到1905年被最终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