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为了保障学生身体健康,预防传染病的流行发生,我校根据卫生局,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每个教职工及学生均为法定疫情报告人;各班主任为本班级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负责人为疫情报告人。任何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2.各班班主任把好晨检、午间关,每天第一节课前上报相关信息,有突发情况及时上报。(1)一旦发现学生因病缺课或不来校,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同时向校卫生室汇报。(2)信息员(班主任)必须按要求做好记录工作。(3)信息员(班主任)按时向校领导汇报。3发现学生
2、如:H7N9流感、腮腺炎、水痘、麻疹、猩红热、结核、肝炎等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采取消毒措施,防止疫情的蔓延。4.凡一周内一个班级出现3例及以上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有流感样症状时,应立即报告市教育局,同时报告市疾控中心,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应的防控工作。凡晨检或上课时发现有发烧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其家长接回就诊,并在家休息7天后方可返校。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5.班主任加强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各班经常开窗通风,保证空气畅通,并配合学校做好消毒工作。6.对患传染病的学生恢复健康后复学,需有医院治愈证明。7.如在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各负其责。不按要求进行晨检和报告,造成责任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