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学校财产属国家所有,遵循勤俭节约原则,管好用好校产是后勤人员应尽的职责。为了充分利用发挥校产、校具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作用,特订出如下管理制度:1、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树立“学校是我家,爱 护校产靠大家”的思想,形成爱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2、所有校产,校具都要一一登记建帐。每年暑假学校组织人员作全面清查,进一步了解校产产权使用,管理情况,及时登好帐,钉好固定资产牌。并及时向校长汇报校产,校具管理使用情况,需添置维修的,应利用寒暑假进行,年终要对帐一次,做好帐物相符。3、校产按类,按部门负责保管使用,凡借物者均要有借物登记手续, 如有损坏,按价赔偿。4、实行使用管理制度。建立班级和个人承包使用制度,期初由总 务处将教学用具交给班主任,做到定位,定人管理,期末总务处检查验收。值班人员每天放学后巡视检查,如有未关门窗等现象,明天通知班级,教室及其门窗,由使用班级负责管理,各处室用具也实行包干使用,做好公物公用。5、工作人员调离时,要办移交手续,所借公物如数收回,不带 走, 如有损失,作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