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项目负责人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责(1)项目负责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具体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纪律和文明施工教育。(3)项目负责人开工前将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等情况向工地各职能部门进行详细交底。(4)努力改善劳动条件,注意劳逸结合,防止职工由于过度疲劳而发生工伤事故。(5)不违章指挥,坚决制止违章作业,对违反操作规程施工者要及时进行教育,杜绝事故发生。(6)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上报,并及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施改进措施
2、。(7)对经检查所提出的安全隐患、不符合文明施工的问题必须布置督促各职能部门进行限期整改2、安全员职责(1)执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及技术操作规程。(2)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3)每天巡查工地现场所有工作面,了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把好安全关,治理安全问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不文明施工行为做好记录,发出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期限整改。(4)每周星期一,组织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做好学习内容安排和学习记录,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每周组织项目经理部施工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不文明施工行为要制定整改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整改。(5)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及时处理和抢救,并报告上级和领导。3、施工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责(1)施工员对管辖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直接责任。(2)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和文明施工交底。(3)使用的临时电源、电动机具、脚手架等防护装置负责检查验收合格才能使用。(4)协助项目部组织工人学习操作规程、安全知识和文明施工要求。(5)不违章,不盲目指挥,消除事故隐患。严禁走过场,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