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A建筑工程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DOC 4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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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签订和执行建筑工程合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订立和履行施工合同过程中的风险预防目录I.关于施工合同. 2(1)施工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 2(2)合同在建设项目中的作用. 2(3)施工合同的类型. . 4(四)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 5(5)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6)签订施工合同的方法. . 6(7)订立建设项目合同时,各方应考虑哪些因素? . 6 2.施工合同谈判的初步准备. 7(1)合同谈判. 7(2)谈判准备. . 8 3.建设项目合同订立和履行期间的风险预防. . 12(1)合同风险的来源和分类. 12(2)建筑工程合同风险规避策略. . 14建设工程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2、防范1.关于建设工程合同(1)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点建设工程合同是指一方按照协议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的一方。另一方根据协议接受项目并支付薪酬合同。前者称为承包商,后者称为开发商。建设项目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这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合同。因此,如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则适用合同法律的有关规定。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建筑合同除具有合同的一般法律属性外,还具有以下特征:1.建筑合同中完成的工作构成房地产,通常在强制性法规中涉及对土地使用的限制。当事人不得违反规定自行达成协议,建设承包商必须是具有一定建设资格的国家认可的法人。 2.建设项目合同是必不可少的合同

3、,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2)合同在建设项目中的作用:合同管理在现代建设项目管理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已成为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投资)管理和信息管理等主要管理功能。这取决于合同在现代建筑项目中的独特作用。 1.合同确定项目执行和项目管理的主要目标,并且是项目缔约方在经济活动中的基础。合同是在项目实施之前签署的。它确定了项目要实现的目标以及与目标相关的所有主要和详细问题。合同确定的项目目标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建设期:包括项目的总建设期,项目开始和结束的具体日期以及项目中一些主要活动的持续时间。它们由合同协议,总工期计划和双方约定的详细时间表规定。 (2)项目质量,项目规模和范围:详细,

4、具体的质量,技术和功能要求。例如,建筑面积,项目要达到的生产能力,建筑材料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格,设计和施工等。它们由合同条件,图纸,规格,工程量清单,供应订单来定义3(3)价格:包括项目总价,每个子项目的单价和总价等。它们由中标书,合同协议或工程量报价确定。这是承包商应根据合同履行项目责任的报酬。 2.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合同规定了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的经济责任,利益和权利。因此,为了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不仅需要签订有利的合同并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而且还必须通过索赔来保护自己以避免或弥补损失。签订合同意味着双方相互信任。双方团结在一起,共同完成项目任务。双方的总体目标是相同

5、的。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承包商目标是获得尽可能多的项目利润,增加收入并降低成本;主人我们的目标是以尽可能少的费用完成项目。尽可能多的具有最高质量的项目。由于利益不一致,导致项目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导致双方在项目实施和管理中的行为不一致,矛盾和矛盾。显然,合同双方经常根据自己的利益考虑和分析问题,并采取一些策略,方法和措施来实现自己的目标。但是,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制约的,所有这些都会不可避免地影响和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并阻碍项目的顺利实施。合同是调节这种关系的主要手段。它规定了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双方都可以使用合同保护自己的权利,并相互制约和相互制约。因此,合同应反

6、映出双方经济责任与权利之间的平衡。如果无法保持这种力量平衡,通常会导致合同一方失败或整个项目失败。 3.合同是双方在工程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项目过程中的所有活动均应履行合同,并且必须按照合同行事。双方的行为主要受合同约束。因此,合同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一旦签订,只要合同合法,就成为法律文件。双方根据合同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法律权利。合同双方必须使用合同来规范其行为。如果您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甚至不能单方面撕毁合同,则必须接受经济甚至法律处罚。除了使合同无法执行的特殊情况外,合同双方即使失去金钱甚至破产也不能摆脱这种法律约束力。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形象和声誉是企业的生命,

7、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是企业形象和声誉的主要方面。所有者必须在资格预审和投标评估期间检查投标人的过去合同的履行情况。 4.所有者通过打破合同并委托项目任务来实施对项目过程的控制。因此,项目的合同制度也决定了项目的管理机制。该合同将项目涉及的生产,材料和设备供应,运输,专业设计和施工中的分工联系在一起,并协调和统一项目中所有参与者的行为。参与单位与项目之间的关系,其在项目中的角色以及其任务和职责由与之相关的合同定义。 5.合同是解决项目双方之间争端的基础。由于双方经济利益的矛盾,工程过程中的纠纷是不可避免的。合同和争议是不可分割的。合同纠纷是经济利益冲突的体现,通常是由于两方之间对合同的理解不一

8、致,合同执行环境的变化,一方的失败或合同的不正确履行等造成的。合同具有两个决定性因素争端解决的效力:(l)争端的确定是基于合同的,即,争端的性质是根据合同的条款确定的,由谁负责争端以及应承担什么责任承担。 (2)合同中应规定解决纠纷的方法和程序。 (3)建设项目合同的类型评估建设项目的方法有很多。不同类型的合同具有不同的适用条件,不同的权利和责任以及不同的付款方式。同时,合同双方的风险也不同。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同类型。当前,合同有四种主要类型。一是单价合同。我的国家建筑合同主要是这种类型的。在这种合同中,承包商仅承担按照合同报价的风险,即对报价的正确性和适用性(主要是单价)承担责任;工程量变更

9、的风险由业主承担。由于风险分配相对合理,因此它可以适应大多数项目,并可以调动承包商和业主的管理热情。单价合同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单价合同的特征是单价优先,即所有者给出的数量清单中的数量为参考数字,实际合同价格是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承包商报价的单价。二是固定价格合同。此类合同总价总和,价格不会因环境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而变化,因此,此类合同中的承包商要承担所有的工作量和价格风险。除设计上的重大更改外,通常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在现代工程中,尤其是在合资项目中,所有者喜欢采用这种形式的合同。固定价格合同是总价的优先权,承包商报价总价,双方同意合同的总价,最后的结算以总价为基础。通常

10、,仅当设计变更或满足合同中规定的价格调整条件时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第三,成本加费用合同。这与固定价格合同相反。项目合同的最终价格是根据承包商的实际成本加上一定比例的报酬(间接成本)计算得出的。签订合同时,无法确定具体的合同价格,只能确定报酬率。由于合同价格是根据承包商的实际成本结算的,因此在这种类型的合同中,承包商不承担任何风险。因此,承包商对项目中的成本控制没有热情。自己项目的经济效益。这将损害项目的整体利益。因此,此类合同通常仅在无法对建设项目进行估价,建设项目极其复杂或其他紧急情况时使用。第四,目标合同。这是固定价格合同和成本加费用合同的组合,在发达国家的工业项目,研发项目和军事工程项目

11、中广泛使用。目标合同是一个完整的合同项目。通常,合同规定承包商应负责生产能力或功能,项目的总成本以及项目完成后的期限。项目投产后在规定时间内达不到预期生产能力的,按一定比例扣除合同价格;施工期延误的,由承包商承担延期罚款;如果实际总成本低于预定总成本,则按规定比例奖励承包商,否则由承包商承担。 (4)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提交有关基本材料和文件(包括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成本和费用。其他合作条件。根据合同法第275条,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项目范围,施工期,中间项目的开始和完成时间,项目质量,项目成本,技术数据的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

12、的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完成验收,质量保证范围和质量保证期限,相互合作等条款。 (5)建设工程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1)开发人员的主要义务1.开发人员应为计划的施工做必要的准备,开发人员应交付与施工计划有关的施工图和技术资料。根据要求向另一方进行施工。要做好征地,房屋拆迁,障碍物清除和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作。 2.根据双方约定的分工,按时,保质保量地提供建筑材料和设备。 3.及时开展单项工作和所有项目验收工作。 (2)承包商的主要义务1.按照双方约定的分工,做好建筑材料,设备及零部件的采购,供应和储存。 2.严格按照施工图,图纸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 3.接受对方对项目进度和项目质

13、量的监督。 4.按期完成建设项目,提交竣工验收材料和竣工图,并及时交付对方。 5.根据合同规定在一定期限内负责保修。 (6)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方式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谈判,即双方通过谈判签订施工合同,另一种是通过招标方式签订。招标是国际经济交流和国际贸易中普遍使用的一种交易方式。近年来,它已在我国国内经济交流中,特别是在各种建设项目中逐渐被采用,这主要是因为它科学,有效,公平,安全的优点是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和竞争机制的产物。市场经济。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建设项目成本低,质量好,建设周期短的公司,可以保证中标者完成国家建设项目任务,提高投资效率,中标者与中标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与施工

14、单位。因此,对于一些重大项目,宜采用招标方式进行签字。 (7)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各方需要考虑哪些因素?该项目应分为几个独立的合同,每个合同的范围;应采用什么样的委托和承包方式;合同的类型,形式和条件;确定合同的重要条款;签订和执行合同时的重大事项决策;合同内容,组织,技术和时间的每个协调。此外,双方还应根据以下客观条件订立建设项目合同。 (1)在业主方面:业主的信誉,资金供应能力,管理水平和管理实力,业主的目标和目标的确定性,预期参与项目管理的深度,业主的管理风格和业主的质量项目的时间控制等。(2)承包商方面:承包商能力,信誉,企业规模,管理风格和水平,当前运营状况,过去在类似项目中的经验,

15、公司业务战略,长期动机,承受和抵抗风险的能力等; (3)工程方面:项目类型,规模,特点,技术复杂性,工程技术设计准确性,项目质量要求和项目范围确定性,规划水平,招标时间和工期约束,项目盈利能力,项目风险程序,项目资源供应(例如资金,材料,设备等)和限制条件等。(4)环境方面:项目的法律环境,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价格的稳定性,地质,气候的确定性,性质,场地条件,资源供应的保证程度,获得额外资源的可能性等。等待。2.建设项目合同谈判的初步准备(1)合同谈判的特征可以将合同谈判视为达成合同以达成某种交易的谈判形式。产品交易,资金,技术,劳务和其他交易形式都是通过合同谈判实现的。在谈判中,如果谈判双方

16、就主题,质量,数量,期限,付款方式等要求达成协议并以法律形式规定,则为合同谈判。当然,合同谈判不是一次形成的。在大多数情况下,交易双方必须反复谈判,并进行各种有意和协议谈判。在条件成熟之前,进入合同签署阶段。由于合同谈判是双方之间实质性谈判的阶段。因此,合同谈判具有以下特点:首先,谈判目标明确,涉及实质性问题。在前几轮的有意谈判之后,双方在谈判中对合同目标已经非常清楚,或者在前几轮谈判后,两党在达成协议方面有更明确,更具体的目标。谈判很快进入了实质性问题的谈判,例如产品交易中的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的利率,期限,投资项目的宽限期。目前,双方之间的谈判是讨论合同条款,因此双方都应尽一切可能发挥各

17、自的优势,使用各种策略和技巧来达成妥协并达成合同。其次,合同谈判是以法律形式确定双方之间交易的有效性。如果谈判可以进入签署阶段,它将进入实质性阶段。这标志着双方合作的开始,也为交易提供了可能性和安全性。如果一方在交易中不执行合同条款,将受到违约行为的惩罚。因此,双方对谈判中的合同条款都非常谨慎,绝不会轻易做出承诺,妥协或让步。另外,合同谈判都是正式的谈判,场合是正式的,气氛是严肃的,私人联系不是谈判的主要形式。第三,合同谈判者更为重要。签订合同必须遵守法律程序并且是合法的。合同形式是指合同双方确定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行为方式,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以确保双方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合同

18、条款,确保交易的顺利实现。合同的签订以书面形式体现。为了确保合同是有效合同,双方的签字必须是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因此,在合同谈判中,双方的主要谈判者基本上是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或授权代理商,他们有权做出决定。只有这样,才能最终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并且在合同的主要内容的谈判中经常有律师在场。 (2)谈判准备工作以工程建设合同为例。在进行谈判,签订合同以及确定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时,谈判人员除了具有必要的储备金专业知识外,还必须具有相关的法律知识。这是合同谈判者的最基本要求。例如,在合同法中,存在与订立合同时应遵循的原则,订立合同的方法,订立合同的过失责任有关的问题,这些条款应在不同的合同中提供,标准条

19、款和标准合同的发行,豁免的发行,合同无效的发行和未决的合同有效期的发行,合同条款不清楚应遵循的原则,合同风险的转移,违约责任合同和合同法中的其他新变化。您还应该熟悉测量,设计,施工和监理合同的模型文本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在合同谈判过程中依法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合同履行的风险。工程建设合同具有主题特殊,履行期限长,条款多,覆盖面广的特点。大型建筑合同的签订通常与企业的生存有关。因此,应充分注意施工合同的谈判,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合同条款的影响。合同谈判是签订合同和阐明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必不可少的阶段。合同谈判是建筑合同各方之间就是否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的具体内容达成

20、协议的谈判过程。通过谈判,我们可以充分了解对方和项目的情况,并为企业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合同谈判期间必须作必要的准备。谈判活动的成功通常取决于谈判的充分准备程度以及谈判过程中策略和技能的使用。合同谈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始:1.谈判者的组成根据要谈判的项目,确定您自己的谈判者的组成。工程合同的谈判通常由三部分人员组成:第一部分是了解施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人员。主要是确保签订的合同能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并掌握合法合同的正确方向。平等确立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合同无效和合同撤销,发挥合同的经济效果。第二是了解工程技术的人员。建筑工程相对专业,涉及面广,应在谈判人员中充分发挥这些人

21、员的作用。否则,将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第三是了解建筑经济学的人员。由于建筑公司希望通过承包工程获得利润,因此要求合同谈判人员拥有在建筑经济学方面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 2.注意相关项目的数据收集谈判准备中最不可缺少的任务是收集和整理有关合同合作伙伴和项目的各种基础和背景资料。这些材料的内容包括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合同履行能力,发展阶段,现有成就等,以及项目的起源,征地,项目的当前进展以及资金来源。这些材料的体现可以是我方通过法律调查方法获得的信息,也可以是初步联系过程中达成的意向书,会议记录,备忘录,合同等。对我们初步评估的印象和意见,参与初步谈判的人员名单及其地位。 3.谈判主体及其情况

22、的具体分析获得上述基础资料和背景资料后,我们可以进行一定的分析。孙子兵法:“知己知彼,百战不休”,谈判准备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充分分析自己和另一方的处境。首先是对自己的一面进行客观分析。 (1)承包商的自我分析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前,必须首先确定施工合同的主题和拟建项目。缔约方必须利用科研成果对拟建项目的投资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和决策。缔约一方必须根据可行性研究的有关规定,在此基础上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和研究,工程水文地质调查,地形调查以及项目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计算和比较。 ,演示项目的技术和经济方面。以上的可行性,比较经济计划,并计算出最佳计划。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设

23、计任务说明并选择施工现场。其次,要做好招标准备。建设项目后设计规范和选址报告经批准后,承包方可以招标或委托已取得工程设计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随后,合同方需要进行一系列施工准备,包括技术准备,征地和拆迁,以及“三通一平”的选址。一旦确认了建设项目并获得了相关的项目技术信息和文件,建设单位便可以进入项目招标流程并与众多项目承包商联系,然后进入实质性准备阶段,然后再签订建设项目合同。必须再次检查承包商。缔约方还应检查承包商先前完成的各种项目的质量和工期,并注意承包商在被调查项目建设中的主要地位,无论是总承包商还是分包商。单靠观察是不可能得出结论的。最好的解决方案是亲自了解与承包商合作的施工单

24、位。最后,缔约方不应简单地考虑承包商报价,但应全面检查承包商的资格和能力,否则合同将无法顺利执行,并且合同方本身也将遭受损失。 (2)对承包商的自我分析收到招标人的招标公告或通知后,不得盲目招标。承包商应首先对缔约方进行一系列调查和研究。例如,项目的建设实际上是由缔约方发起的吗?项目规模是多少?它适合您的资格吗?缔约方的财务实力是什么?这些问题可以通过查看相关文件来解决,例如合同方的法人营业执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批准书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次,我们必须注意一些原则性问题,不能做出让步。为了承接该项目,承包商经常自愿提出某些优惠条件。但是,这些优惠条件必须在项目真实存在,合同主体合法

25、,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的前提下作出让步。否则,即使您赢得了竞争,即使您中标了项目合同,一旦出现问题,也很难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往往受害最大。最后,我们必须注意项目本身是否有益,以及我们是否有能力进行投资或开展项目。权衡利弊,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得出客观可行的结论,供企业决策者参考和决策。 (3)对方分析基本情况首先是对对方的分析的谈判者。了解对方成员的身份,地位,权限,个性,偏好等,掌握与对方建立良好关系的方法和途径,然后在谈判中发展两方的友谊,并努力在到达谈判桌前要有一定的亲密感和信任感,为谈判创造良好的气氛。接下来是对对手实力的分析。它主要是指分析对手方的信用,技术,

26、物质资源和财务资源。在信息时代,很容易通过各种渠道和信息传输方法获得相关信息。外国公司非常重视这方面的工作。他们经常通过各种机构和组织以及信息网络对中国公司的实力进行研究。实际上,签发方和签约方都必须检查另一方的实力。否则,将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而且不可避免地会一再禁止拖欠工程款和先进建筑的建设市场。对于建筑公司而言,签约没有资格证书或越级项目的项目,通过欺骗手段获得资格证书,或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其资格证书和营业执照来获取项目,都是困难的。难以保证工程质量,这将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对对手的实力分析是项目成败的关键。 (4)分析谈判目标的可行性以及双方的利弊。分析自己设

27、定的谈判目标是否正确,合理,是否现实,对方是否可以接受以及接受程度。同时要注意对方设定的谈判目标是否正确,合理,自己设定的谈判目标与自己接受程度之间的差距。在实际谈判中,我们还必须注意当前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缔约方具有一定的优势。缔约方经常接受缔约方的一些极其不合理的要求,例如预付资金,工期短等,这些要求很容易收回。资金困难,获得项目资金和期限索赔。 4.制定谈判计划在对上述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考虑到项目可能面临的危险,双方的共同利益以及双方之间的利益冲突,请继续进行谈判。起草合同谈判计划。在谈判计划中,要注意尽可能多地列出双方可以商定的内容,并尽可能列出双方仍存在分歧甚至原则上分歧的问

28、题,以便制定谈判的初步计划并决定谈判。要点和难点,以便有针对性地利用谈判策略和技巧来实现成功的谈判。3.订立和履行施工合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以施工合同为例。施工合同风险是指在签订,变更,执行和终止施工合同的整个过程中,不确定因素可能造成的损失风险。 。合同各方均存在这种风险。但是,我国现实的市场环境决定承包商的风险远大于所有者的风险。如何提高预测,分析和防范施工合同风险的能力,有效地规避风险,是承包商生存和发展的重要问题。但是,长期以来,工程项目的理论研究一直集中在工程项目管理上,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工程风险管理,但是合同风险研究很少涉及工程风险管理。判断项目成功与否的标准是项目建设合同的质量。签

29、订良好的项目建设合同为成功实施项目创造了宽松的环境。签订合同之前,合同双方应仔细分析和确定合同中的风险,并提出具体的风险预防措施。 (1)合同风险的来源和分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履行承包商和开发商的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也是影响质量,进度和投资的重要因素。控制施工过程。建筑产品具有投资大,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的特点。建筑产品的这一特性决定了建筑行业的高风险。由于当前的中国建筑市场“僧多粥少”,在严峻的形势下,承包方长期处于有利地位,承包商往往是被动的,承担了太多不应承担的承包风险,给承包商造成许多不必要的损失,限制了建筑企业的发展。因此,在目前的建筑市场形势下,承包商面临越来越激烈的竞争。承包

30、商需要仔细分析项目建设中可能涉及的风险,尽可能将其反映在项目建设合同中,并制定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以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并保证质量合同。只有这样,建筑企业才能生存和发展。工程建设合同一般在承包商按照业主的投标要求进行投标后才开始。在此及后续施工期间,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将面临许多客观和主观因素。例如,某些项目具有详细的构造。工程图或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由于各种原因,合同双方管理部门管理技术和经验的差异,工程实际运行中的工程变更,部分工程只有初步设计图所有项目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可能都会发生变化,这些变化会使原始项目合同目标偏离甚至无法实现。这些因素是合同风险的来源。建设项目本身的复杂性决定了建设项目

31、的建设合同风险的复杂性。本文以建设合同风险的原因为分类依据,将其分为客观合同风险和主观合同风险。 1.合同的客观风险合同的客观风险由法律法规,合同条件和国际公约规定。合同双方不可避免地要承担其风险责任,并且不能由人的主观努力来控制。主要有以下内容:工程变更风险。在FIDIC合同中,如果项目变化在15之内,承包商将不会获得任何赔偿。承包商应注意防止工程变更的发生,或即使要求变更,也要使变更超过15。施工条件的风险。土木工程的施工与地下水,断层,喀斯特溶洞,地下文物等地质条件密切相关。如果项目合同中未规定承包人和承包方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则在这种情况下,对承包商来说是非常不利的。气候和海关风险。在施

32、工过程中,承包商肯定会受到天气和当地习俗的影响。雨季的施工期肯定比干旱季节的施工期长,而繁忙的农业季节也将导致施工期稍长。在设计合同时应考虑这些因素。宏观政策风险。设计合同时,国家/地区还应考虑其主要政策,例如实施进出口限制,实施外汇管制,提高税率,提供最低基本工资等。 2.主观合同风险合同的主观风险是人为因素引起的,同时可以通过人为因素避免或控制。在大量的国内建筑合同中,业主利用其有利的竞争地位和起草合同条款的便利。在合同协议中,风险通过苛刻的条件隐含在合同条款中,允许承包商提交。但是,承包商急于承包该项目,不敢为自己在合同和协议中的权利而奋斗,这是他的摆布。合同谈判只关注价格和期限,不关注

33、其他条款。他们甚至愿意签署不平等的合同,甚至愿意签署欺骗性的合同,这在合同签署中表现出极大的盲目性和任意性。承包商不作为法人权利的主体参加平等的合同谈判,而是由所有者承担。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很难体现平等,这自然会增加履行合同的风险。例如,一些承包商对于业主在合同之外的妥协和承诺很敏感,并且草率地签署了既没有法律约束力也没有履行的合同。承包商签订合同的准备工作显然不够,业主没有严格分析信用和合同的公平性;也有一些承包商缺乏识别合同的能力。当合同条款不完整,不完整,不明确且缺少合同条款时,承包商的权利限制条款和保护条款无法对其进行修改和完善,他们无意识地接受了合同中的大量隐患,最后造成承包商在施工

34、过程中的损失。 (2)建设项目合同风险规避策略:风险管理是项目管理系统的一部分。但是,在项目管理理论中,风险管理不是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组织与协调并列的独立部分,而是与风险相关的上述六个方面的综合。一个独立的部分。曾经有人说过“一切管理都是风险管理”,似乎并不过分。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是实施项目的纲领性文件,是建设项目实施的基础。风险分析是投标阶段业主和承包商工作的核心内容。风险管理过程是识别,评估,避免,重新识别,重新评估和重新规避的过程。识别和评估合同风险的最终目标是规避合同风险。如果企业发现合同中存在风险,它将立即放弃签字,而不是积极地预防和降低合同风险,

35、这样的建筑企业将无法在这样的买方市场中生存。客观合同风险是由国家宏观政策,企业所处的社会和自然环境决定的,因此本文不讨论客观合同风险的防范方法,而是着眼于建筑企业的主观合同风险规避策略。 。首先,工程项目的招标直接关系到双方的利益。 (1)投标人承担以下风险:非法竞标;出价评估未标准化。 (2)投标人带来的风险:投标内容不真实;招标书是非法的;违反法律法规进行招标。二,施工合同风险规避策略1.招标阶段-“霸主条款”打开侵权之门design当前趋势是设计和施工招标中的招标文件越来越厚。各种数据,图纸,模型和技术说明都非常详细,并且必须随附招标CD-ROM。这种趋势突出了招标文件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

36、题。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投标人与投标人的市场地位之间存在客观上的不平等,一些投标人依靠自己的优势地位在投标文件“霸主条款”中规定,在投标方案中“全力以赴”,即:关于是否中标,招标计划应由招标方所有或免费使用。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常常提供未经中标人同意或支付合理的许可费而中标失败的技术方案,并要求其吸收各公司的优势来优化中标。投标人不仅使用了失败投标人的技术计划的一部分(通常是技术计划的本质),而且很少支付费用或提供补偿(即使给予了补偿,也无法弥补设计成本)。竞买人深受“霸王条款”的折磨,但无奈。投标人通常将技术秘密包括在其投标的技术建议书和尚未提交专利申请的技术建议书中。但是,由于缺乏对投标人的

37、限制,投标人的技术秘密经常被泄露,从而失去了获得专利的机会。特别是在投标方通常要求提交电子投标之后,泄漏的问题特别突出。突破“霸王条款”有依据1)“霸王条款”我国合同法分析中国第十五条合同法明确规定,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所谓的“霸王条款”对投标人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招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拥有或使用不成功投标人的投标计划而没有补偿的法律依据。本条款。当然,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中标人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投标人中标后,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霸王条款”约定的投标方案应由招标人所有或免费使用,并依法有效。当然,

38、招标文件只是邀请投标人签订建设项目合同的邀请书。这并不意味着它不能成为其他合同的要约。我们可以认为,投标人和投标人之间首先建立了合同,以签订特定建设项目的合同。订立合同期间,投标文件应属于要约,投标文件应为承诺,即投标文件应成为合同的内容。 。但是,并非所有合同都是有效的。显然,招标文件“霸王条款”属于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标准条款。这些条款是由投标人预先绘制的,可以重复使用,在签订合同时尚未与另一方进行谈判。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使用标准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标准条款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确定。吸引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

39、方的要求提供条款说明。“合同法第40条进一步明确规定:“ .如果提供标准条款的当事方可免除它的责任,加剧了另一方的责任,或排除另一方“投标文件中的规定”,不论投标是否中标,投标计划应归投标方所有或免费使用。投标人利用其主导地位,不可避免地导致投标人失败责任而不是权利,这显然使竞标者更加恼火的责任,甚至排除投标人的主要权利和豁免竞标者的责任。公平严重违反了公平原则。根据合同法,该条款从一开始就无效。 2)霸权条款对知识产权法的分析。招标文件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填写的文件。毫无疑问,招标文件是体现投标人智慧的智力成果。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从投标文件表达的形式来看,投标文件本

40、身就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文本表达部分是文本作品,工程设计图是图形作品,工程模型是模型作品。根据版权法中自动获取版权的原则,完成作品创建时会自动生成作品的版权,而无需任何手续。而且,招标文件是由投标人独立完成的,与投标人之间没有合作关系。因此,投标文件一经创建,投标人应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未经投标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发布,修改或复制投标文件。复制,公开和提供不成功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供招标人修改的行为侵犯了不成功的投标人在其投标书上合法享有的版权(复制权,出版权,修改权等)。文件。从招标文件的内容看,核心是技术方案。技术计划是衡量投标人优劣的关键,也是投标人竞争力的体现。因此,为了能够中标

41、,投标人将竭尽全力制定技术计划。技术解决方案可以是创新技术解决方案,也可以是投标人现有的技术成果(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或两者结合。显然,投标人对该技术方案中的现有专利技术拥有专利权,未经许可,任何人都不能实施该专利技术;投标人对技术方案中的现有技术秘密拥有技术秘密权(即商业秘密权),未经投标人的同意,招标人不得泄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技术秘密。对于创新技术解决方案,专利权和授权后的专利权属于投标人。未申请专利或未获得专利权的创新技术解决方案,如果满足商业秘密的保密性,经济实用性和保密性条件,则也构成了投标人的技术秘密。未经竞标者,竞标者不得泄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技术方案。招标人未经中

42、标者向中标人提供了不成功的技术方案,并请他利用各公司的优势来优化中标方案。此行为侵犯了中标者商业秘密权或专利权。 2.合同签署阶段:风险提示:开发商在起草合同时经常利用其有利的竞争地位设计一些合同陷阱或隐瞒一些重要条款,以将风险转移给承包商。主要包括:合同单方面具有约束力,责任与权利条款不平衡,建设期条款不合理,项目预付款项比例太低,项目决算条款不完善,付款期限和项目付款条件不完善等。清楚的是,合同中没有违反合同责任的条款,例如雇主的付款延误和雇主造成的项目延误,缺乏担保,索赔,保险和其他不完全转移风险的条款以及缺乏赔偿第三方造成的施工延误或经济损失条款。发行人缺乏限制性条款驻地代表或监理工程

43、师工作效率低下或发出错误的指示。一旦签订这样的合同,就会有很多隐患,最终将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注意事项:在施工合同谈判过程中,必须遵循这一指导原则:力争签订有利合同,始终坚持“利益原则”。合同双方在法律上均平等,承包商有权签署平等互利的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规避合同风险:首先,承包商应认真研究合同条款,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作出有利选择。根据业主的要求和初始条款,逐项进行研究,必须向业主明确说明非常重大的施工风险,并在制定相应决策前提出合理的风险分担方案。合同尽可能使用建设项目合同(FIDIC)的“模型文本”签署,并且必须根据一般条款,协议和特殊条款与业主一一协

44、商。对于所有者提供的一些非示范合同,有必要尽可能避免或修改,因为所有者提供这些不规则的文本通常具有或暗示很多风险。为了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漏洞,施工合同谈判,签订和批准的三种权力可以相对独立和相互制约。其次,大中型建筑合同一般由业主起草。为了防止承包商根据索赔,业主特别聘请了经验丰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技术顾问来起草合同。通常,质量很高,其中许多不利于承包商。风险责任条款以及所有者的反诉条款,要求承包商的合同谈判者既要了解工程技术,又要了解法律,运营,管理,成本和财务方面的相关知识。人才合同谈判团队。在谈判策略上,承包商应善于限制风险并在合同中转移风险,以便双方合理地分配风险。这就要求承包商彻底研

45、究所有者免责条款,并意识到这一点,不得盲目接受所有者的某种免责条款。否则,业主可以在履行合同时以所谓的法律障碍和合同依据为由拒绝承包人赔偿。的损失,还可能提出反索赔,使承包商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所有者的风险责任条款必须明确明确,在不信任所有者的口头承诺的情况下,不应将责任条款作为可免责条款。合同签订后,承包商应主动要求工商部门和主管部门办理签证。在此过程中,承包商可以要求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调整,以降低合同风险。第三,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承包商还应注意合同保证。担保主要是为了所有者支付该项目的能力。如果业主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将不可避免地给承包商带来施工期延长和成本增加的风险。

46、为了有效地遏制这种现象,承包商可以要求业主提供相关担保,例如银行担保以支付项目付款,以便将这种风险有效地转移给业主和担保人。合同签订阶段最大的风险-关于黑白合同的签订1.概念与特征黑白合同是指在同一主题项目上由当事方签署的两个或多个具有不同内容的合同的术语,也称为“阴阳合同”。该标题之所以出现,主要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了相应招标项目的内容。第三条规定了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第四条规定了任何单位。个人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分成若干部分,不得以其他方式招标。这些规定明确规定了必须经过招标和备案程序的项目的建设。此外,最高人民法院第1条法院s。“审理建筑合同纠纷案件中适用的法律问

47、题”(以下简称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建设项目必须在没有招标的情况下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则应将合同确定为无效。由于上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一些承包商和承包商为同一项目签订了两个内容不同的合同,以规避法律规定。白色合同是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承包商和承包商的合同。由招标文件签署并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合同的主要特点是,合同是在经过合法招标程序后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相反,黑合同是指双方为逃避政府监管而私下签署的合同,只有双方都知道,但实际上已经履行。这不是合法的招标程序,也没有向建设行政部门提交合同。尽管黑白合同的主题完全相同,但是特定合同价格,施工期和施工付款条件的实际内容存在

48、很大差异。这两种现象都是由各方引起的,以避免政府部门的监督。为了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但实际上,这也埋下了未来争端的隐患。黑白合同作为现代建筑工程领域的变形产品,具有自己的特点:(1)两份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格不同。同一合同的当事方签署的两个合同之间存在显着差异,并且履行方式也不同。一般来说,就项目成本而言,由于白色合同是在行政部门备案的合同,因此合同价格与中标价格相同。相同。由于黑色合同是各方私下签订的,并且通常是应开发商的要求订立的,因此合同价格通常低于中标价格,甚至承包商也必须承担额外的费用;在拨付建设资金方面,黑合同往往要求承包商人垫付资金,付款时间落后于白合同,甚至约定的付款也没有在项目完成后的指定时间支付。 (2)仅提交了两个合同之一。在当事方签署的两份合同中,白色合同已注册并提交,而黑色合同未注册,提交或公开。 (3)竞标行为是错误的。尽管白色合同是在招标后签订的,但由于两方分别签署了黑色合同,因此常常会出现虚假的投标行为。虚假投标的目的是遮盖人们的视线。目的是执行黑合约。 (4)双方签订黑白合同的目的通常是为了规避政府的监督,掩盖双方之间不正常的建筑行为。 工程总承包企业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资格要求,第十一条规定,各级工程总承包企业必须在其经营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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