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机动车辆保险专题机动车辆保险专题2010年11月 济南1234目录车险产品体系概述车险产品体系概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机动车商业保险(简称商业车险)公司车险产品体系车险产品体系概述车险产品体系概述1、交强险产品自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至今已是第五个年头2、商业车险产品体系自2007年4月1日实施,我公司在选取行业基本条款A款的基础上自主研发了提车保险条款和丰富的附加险条款,最终形成包括4个车辆损失类保险条款,2个责任类保险条款,3个综合性条款,28个附加险条款,以及2个特种车保险批单在内的商业车险产品体系。交强险介绍交强险介绍一、背景二、概念三、特点四、保险责任和
2、责任免除五、费率六、单证七、和商业三者险区别八、交强险费率浮动九、承保实务重要事项十、车船税代收代缴交强险介绍交强险介绍 一、背景一、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月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道路交通法规,其中的众多内容与机动车辆保险经营休戚相关,对财险业影响较大。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2006年3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462号令,颁布了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年月日起正式实施。交强险介绍交强险介绍 二、概念二、概念名词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简
3、称“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简称“条例”(5章46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简称“条款”(10章27条)交强险介绍交强险介绍 二、概念二、概念概念:据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保障对象:除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 保障损失: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保险属性:强制性责任保险 目的: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交强险介绍交强险介绍 三、特点三、特点保
4、障广泛性参与主体多样性参与主体多样性社会公益性社会公益性强制性强制性交强险特点交强险特点交强险介绍交强险介绍 三、特点三、特点强制性:交强险是通过国家立法来强制实施、强制缔约社会公益性:不追求盈利;突出保障受害人利益,兼顾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相应弱化了保险人的利益(有别于一般经济合同)交强险介绍交强险介绍 三、特点三、特点保障广泛性:由现行的“按责赔偿”变为“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保险责任更加宽泛,较少的责任免除,无免赔额和免赔率参与主体多样性 保险、公安、农机、财政、卫生交强险介绍交强险介绍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1、适用对象: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辆,包含摩托车、拖拉
5、机和挂车。2、保险责任与责任限额 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交强险介绍交强险介绍 四、交强险保险责任和四、交强险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责任免除责任免除部分:以下四种情
6、况不负责赔偿和垫付:(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交强险介绍交强险介绍 五、交强险费率五、交强险费率 交强险基准保险费率表按车辆使用性质、被保险人交强险基准保险费率表按车辆使用性质、被保险人单位性质和车辆种类分为单位性质和车辆种类分为8 8大类大类4242小类,详
7、见附表。小类,详见附表。交强险介绍交强险介绍家庭自用汽车家庭自用汽车6 6座以下座以下6 6座及以上座及以上95095011001100非营业客车非营业客车6 6座以下座以下6-106-10座座10-2010-20座座2020座以上座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党政机关、事业团体团体950950107010701140114013201320企业企业10001000113011301220122012701270营业客车营业客车6 6座以下座以下6-106-10座座10-2010-20座座20-3620-36座座3636座以上座以上出租、租赁出租、租赁18001800236023602400240025
8、60256035303530城市公交城市公交-22502250252025203020302031403140公路客运公路客运-23502350262026203420342046904690货车货车2 2吨以下吨以下2-52-5吨吨5-105-10吨吨1010吨以上吨以上非营业货车非营业货车12001200147014701650165022202220营业货车营业货车18501850307030703450345044804480特种车特种车特种车型一特种车型一特种车型二特种车型二特种车型三特种车型三特种车型四特种车型四37103710243024301080108039803980拖拉机
9、拖拉机兼用型拖拉机兼用型拖拉机14.7KW14.7KW及以下及以下兼用型拖拉机兼用型拖拉机14.7KW14.7KW以上以上运输型拖拉机运输型拖拉机14.7KW14.7KW及以下及以下运输型拖拉机运输型拖拉机14.7KW14.7KW以上以上7070110110460460640640摩托车摩托车50CC50CC及以下及以下50CC-250CC50CC-250CC(含)(含)250CC250CC以上及侧三轮以上及侧三轮8080120120400400 费率表使用说明:费率表使用说明:1 1、车辆座位、车辆座位/吨位的确定标准为吨位的确定标准为“含起点不含终点含起点不含终点”,即:,即:“6 6座以
10、下座以下”不含不含6 6座;座;“6 61010座座”含含6 6座、座、不含不含1010座;座;“2 2吨以下吨以下”不含不含2 2吨;吨;“2 25 5吨吨”含含2 2吨吨、不含、不含5 5吨等含起点不含终点吨等含起点不含终点,依此类推。依此类推。2 2、挂车保费根据实际使用性质并按照对应吨位货车、挂车保费根据实际使用性质并按照对应吨位货车保费的保费的30%30%收取。收取。3 3、低速载货汽车参照运输型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参照运输型拖拉机14.7KW14.7KW以上保费以上保费收取。收取。交强险介绍 五、交强险费率 1 1、强制保险单证的类别、强制保险单证的类别(1 1)强制保险单、定额保
11、单、批单、保险标志)强制保险单、定额保单、批单、保险标志 这些单证是保监会监制的,是交强险专用单证,不能这些单证是保监会监制的,是交强险专用单证,不能用商业保险单证取代。用商业保险单证取代。只有摩托车、拖拉机可以使用定额保单,其他投保车只有摩托车、拖拉机可以使用定额保单,其他投保车辆必须使用交强险保单。辆必须使用交强险保单。强制保险单和摩托车定额保险单含有代收代缴车船使强制保险单和摩托车定额保险单含有代收代缴车船使用税的相关内容。拖拉机暂不缴纳车船税。用税的相关内容。拖拉机暂不缴纳车船税。交强险介绍 六、交强险单证 1 1、强制保险单证的类别、强制保险单证的类别 交强险定额保单有交强险定额保单
12、有7 7种,其中,摩托车交强险定额保种,其中,摩托车交强险定额保单有单有3 3种,分别为种,分别为50CC50CC及以下,及以下,50CC50CC250CC250CC,250CC250CC以上及侧三轮;以上及侧三轮;拖拉机交强险定额保单有兼用型拖拉机拖拉机交强险定额保单有兼用型拖拉机14.7KW14.7KW及以下及以下、兼用型拖拉机、兼用型拖拉机14.7KW14.7KW以上、运输型拖拉机以上、运输型拖拉机14.7KW14.7KW及及以下、运输型拖拉机以下、运输型拖拉机14.7KW14.7KW以上以上4 4种。种。(2 2)强制保险标志是证明投保人已经投保强制保险)强制保险标志是证明投保人已经投
13、保强制保险的标识,分内置型和便携型的标识,分内置型和便携型2 2种。有挡风玻璃的应使种。有挡风玻璃的应使用内置型,没有挡风玻璃的应使用便携型的。用内置型,没有挡风玻璃的应使用便携型的。交强险介绍 六、交强险单证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交强险介绍交强险介绍 七、交强险投保七、交强险投保单证式样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交强险介绍交强险介绍 七、交强险投保七、交强险投保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交强险介绍交强险介绍 七、交强险投保七、交强险投保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交强险介绍交强险介绍 七、交强险投保七、交强险投保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交强险介绍交强险介绍 七、交强险投保七、交强险投保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交强险介绍交强险介绍 七
14、、交强险投保七、交强险投保 2 2、出具强制保险单及保险标志、出具强制保险单及保险标志(1 1)交强险执行见费出单管理制度:交强险保险单必)交强险执行见费出单管理制度:交强险保险单必须在系统根据全额保费入账收费信息实时确认并自动须在系统根据全额保费入账收费信息实时确认并自动生成唯一有效指令后,方可出具正式保险单、保险标生成唯一有效指令后,方可出具正式保险单、保险标志。志。(2 2)交强险保险单必须单独编制保险单号码并通过业)交强险保险单必须单独编制保险单号码并通过业务处理系统出具。务处理系统出具。(3 3)交强险必须单独出具保险单、保险标志、发票。)交强险必须单独出具保险单、保险标志、发票。保
15、险单、保险标志必须使用保监会监制的交强险保险保险单、保险标志必须使用保监会监制的交强险保险单、保险标志,不得使用商业保险单证或其他形式代单、保险标志,不得使用商业保险单证或其他形式代替。替。交强险介绍 六、交强险单证交强险介绍交强险介绍-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区别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区别设立的依据和目的不同性质不同赔偿原则及责任限额不同费率确定方式不同赔偿顺序不同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区别交强险介绍交强险介绍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区别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区别1、设立依据和目的不同 交强险的设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目的在于有效、快捷地填补受害人的损害。商业三者险的设立依据是新保险法第65条,
16、功能在于分散被保险人事故风险,由所有参与保险的人承担,保护被保险人。交强险介绍交强险介绍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区别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区别2、性质不同 交强险执行社会管理职能,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不盈不亏”原则,具有社会保险性质,由国家强制投保。商业三者险以盈利为目的,是纯粹商业保险,由客户自愿选择投保。交强险介绍交强险介绍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区别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区别3、赔偿原则不同 交强险比商业三者险责任范围更宽,实行无过错责任制,无论被保险人是否有过错,受害人均可请求保险赔偿给付,除外责任极少,只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赔”;商业三者险实行过错责任制,
17、为减少道德风险往往规定了详细的除外责任条款,如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酒后开车、无证驾驶等。交强险介绍交强险介绍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区别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区别 交强险是对受害人的基本保障,责任限额较低,分为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和无责任限额,有利于结合风险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保障。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较高,分为若干个档次,由投保人选择,限额不分项,可以满足被保险人较高的责任限额要求。4、责任限额不同交强险介绍交强险介绍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区别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区别 交强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商业三者险费率由保险公司或行业协会自行制定。5、费率确定方式不同交强险介绍交强险介绍交强险和
18、商业三者险的区别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区别 交强险先行赔偿,商业三者险后行赔偿。6、赔偿顺序不同 交强险介绍交强险介绍 八、交强险费率浮动八、交强险费率浮动20072007年年6 6月月2727日日 颁布颁布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 一、从一、从20072007年年7 7月月1 1日起签发的交强险保单,按照本办法日起签发的交强险保单,按照本办法,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浮动。,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浮动。二、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是: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二、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是: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1+与道路交通事
19、故相联系的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浮动比率A A)三、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根据被保险机动车所发生的道三、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根据被保险机动车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计算。摩托车和拖拉机暂不浮动。路交通事故计算。摩托车和拖拉机暂不浮动。交强险介绍交强险介绍 八、交强险费率浮动八、交强险费率浮动浮动因素浮动因素浮动比浮动比率率与道与道路交路交通事通事故相故相联系联系的浮的浮动动AA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A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20%A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
20、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30%A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故0%A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A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30%交强险介绍交强险介绍 八、交强险费率浮动八、交强险费率浮动几种特殊情况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方法几种特殊情况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方法(一)首次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费率不浮动。(一)首次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费率不浮动。(二)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或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投(二)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或境外机
21、动车临时入境投保短期交强险的,交强险费率不浮动。保短期交强险的,交强险费率不浮动。(三)机动车距报废期限不足一年的,根据交强险短期(三)机动车距报废期限不足一年的,根据交强险短期基准保险费并按照基准保险费并按照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浮动。浮动。(四)机动车上一期交强险保单满期后未及时续保的,(四)机动车上一期交强险保单满期后未及时续保的,浮动因素计算区间仍为上期保单出单日至本期保单出单浮动因素计算区间仍为上期保单出单日至本期保单出单日之间。日之间。(五)短期险保险期限内未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投保(五)短期险保险期限内未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投保下一完整年度交强险时,交强险费
22、率不下浮。下一完整年度交强险时,交强险费率不下浮。(一)投保人和保险人义务(一)投保人和保险人义务(二)保险费计算(二)保险费计算(三)保险合同变更和终止(三)保险合同变更和终止交强险介绍 九、交强险承保实务重要事项交强险介绍交强险介绍 交强险承保实务重要事项交强险承保实务重要事项选择保险公司如实告知一次支付保费不得附加条件放置保险标志投保人重要事项: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发动机号、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
23、标志由保监会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交强险介绍交强险介绍 交强险承保实务重要事项交强险承保实务重要事项不得拒绝或拖延承保一次收取全部保险费不得附加条件出具保单、标志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交强险保险人应履行的说明和告知义务:交强险保险人应履行的说明和告知义务:1 1、向投保人提供投保单并附交强险条款,向投保人、向投保人提供投保单并附交强险条款,向投保人介绍交强险条款。介绍交强险条款。2 2、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公
24、司按照、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费率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浮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交强险的费率浮动的有关规定实行交强险的费率浮动。3 3、告知投保人不要重复投保强制保险,即使投保多、告知投保人不要重复投保强制保险,即使投保多份也只能获得一份保险保障。份也只能获得一份保险保障。交强险介绍交强险承保实务重要事项 4 4、提醒有挡风玻璃的机动车的投保人将保险标志贴、提醒有挡风玻璃的机动车的投保人将保险标志贴在车内挡风玻璃右上角;没有挡风玻璃的摩托车、拖在车内挡风玻璃右上角;没有挡风玻璃的摩托车、拖拉机的驾驶人要随身携带。拉机的驾驶人要随身携带。5 5、告知投保人应按、告知投保人应按中华
25、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例规定在投保交强险同时缴纳车船税,法定免税或规定在投保交强险同时缴纳车船税,法定免税或有完税、免税证明的除外。有完税、免税证明的除外。交强险介绍 交强险承保实务重要事项 保险人应提示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保险人应提示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一)保险人应提示投保人提供以下告知资料(一)保险人应提示投保人提供以下告知资料 提示首次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人提供行驶证复印件。新提示首次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人提供行驶证复印件。新车尚未取得行驶证的,提供新车购置发票复印件或出厂车尚未取得行驶证的,提供新车购置发票复印件或出厂合格证复印件,待车辆获得牌照号码办理批改手续时
26、,合格证复印件,待车辆获得牌照号码办理批改手续时,再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再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在原承保公司续保交强险的业务,投保人不需再提供在原承保公司续保交强险的业务,投保人不需再提供资料。资料。对于从其他保险公司转保的业务,对于从其他保险公司转保的业务,提示投保人应提供提示投保人应提供行驶证复印件、上期交强险保险单原件或其他能证明上行驶证复印件、上期交强险保险单原件或其他能证明上年已投保交强险的书面文件。年已投保交强险的书面文件。交强险介绍交强险承保实务重要事项 保险人应提示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保险人应提示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二)保险人应提示投保人对以下重要事项如实告知(二)保险人应提示投保
27、人对以下重要事项如实告知 1 1、机动车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牌照、机动车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牌照号码(临时移动证编码或临时号牌)、使用性质;号码(临时移动证编码或临时号牌)、使用性质;2 2、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或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龄、住址、身份证或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3 3、机动车交通事故记录、机动车交通事故记录 (仅无车险信息平台地区的转(仅无车险信息平台地区的转保业务须提供);保业务须提供);4 4、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告知事项。、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告知事
28、项。交强险介绍交强险承保实务重要事项 保险人应提示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保险人应提示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三)保险人应提示投保人提供准确、便捷的联系方式(三)保险人应提示投保人提供准确、便捷的联系方式 提示投保人准确提供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提示投保人准确提供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联系方式,便于保险人提供保险服务。联系方式,便于保险人提供保险服务。(四)保险人应提示投保人解除合同时及时交还相关单(四)保险人应提示投保人解除合同时及时交还相关单证证 提示投保人:交强险合同解除时,应将保险单等交还保提示投保人:交强险合同解除时,应将保险单等交还保险人进行核销。险人进行核销。交强险介绍
29、交强险承保实务重要事项 交强险短期保险有关规定:交强险短期保险有关规定:交强险的保险期间为交强险的保险期间为1 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保险:保人可以投保短期保险:(一)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一)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二)机动车距报废期限不足一年的;(二)机动车距报废期限不足一年的;(三)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例如:领取临时牌(三)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例如:领取临时牌照的机动车,临时提车,到异地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购照的机动车,临时提车,到异地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购机动车等);机动车等);(四)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四)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交
30、强险介绍交强险承保实务重要事项(三)强制保险合同变更和终止(三)强制保险合同变更和终止1 1、保险人解除合同情形、保险人解除合同情形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务,保险人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 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不得;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解除合同。保险
31、人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之日起,超过3030日不行使而消灭。日不行使而消灭。保险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收回交强险保险单等。对于保险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收回交强险保险单等。对于投保人无法提供保险单和交强险标志的,投保人应向保险投保人无法提供保险单和交强险标志的,投保人应向保险人书面说明情况并签字(章)确认,保险人同意后可办理人书面说明情况并签字(章)确认,保险人同意后可办理退保手续。退保手续。交强险介绍交强险承保实务重要事项(三)强制保险合同变更和终止(三)强制保险合同变更和终止2 2、投保人解除合同情形、投保人解除合同情形 除下列情况外,不得接受投保人解除合同的申请:
32、除下列情况外,不得接受投保人解除合同的申请:(1 1)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2 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3 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4 4)投保人重复投保强制保险的。)投保人重复投保强制保险的。(5 5)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车籍所在地按地市级行政区划划分)地以外的地方(车籍所在地按地市级行政区划划分);(6 6)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
33、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交强险介绍交强险承保实务重要事项(三)强制保险合同变更和终止(三)强制保险合同变更和终止2 2、投保人解除合同情形、投保人解除合同情形对于已办理停驶手续并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机动车,应在对于已办理停驶手续并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机动车,应在重新办理交强险后,方可办理恢复行驶。重新办理交强险后,方可办理恢复行驶。因重复投保解除强制保险合同的因重复投保解除强制保险合同的 只能解除保险期间的起期在后面的保险合同只能解除保险期间的起期在后面的保险合同 保险人全额退还起期在后面的保险合同的保险费保险人全额退还起期在后面的保险合同的保险费 出险时由
34、起期在前的保险合同负责赔偿出险时由起期在前的保险合同负责赔偿交强险介绍 交强险承保实务重要事项(三)强制保险合同变更和终止(三)强制保险合同变更和终止 3 3、合同变更、合同变更 发生以下变更事项时,保险人应对保险单进行批改,并发生以下变更事项时,保险人应对保险单进行批改,并根据变更事项增加或减少保险费:根据变更事项增加或减少保险费:(1 1)被保险机动车转卖、转让、赠送他人;)被保险机动车转卖、转让、赠送他人;(2 2)被保险机动车变更使用性质;)被保险机动车变更使用性质;(3 3)变更其他事项。)变更其他事项。禁止批改交强险的保险期间。营业性机动车办理保险期禁止批改交强险的保险期间。营业性
35、机动车办理保险期间顺延的除外。间顺延的除外。上述批改按日计算。上述批改按日计算。交强险介绍交强险承保实务重要事项(三)强制保险合同变更和终止(三)强制保险合同变更和终止 4 4、重新核定保险费情形、重新核定保险费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保险人应对保险单进行批改,并发生下列情形时,保险人应对保险单进行批改,并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1 1)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对保险费计算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并造成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上有影响的,并造成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上升的;升的;(2 2)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限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
36、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限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未及、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未办理批改手续的。时通知保险人,且未办理批改手续的。交强险介绍交强险承保实务重要事项(三)强制保险合同变更和终止(三)强制保险合同变更和终止 5 5、停驶情形、停驶情形 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停驶的营业性机动车可以办理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停驶的营业性机动车可以办理保险期间顺延,停驶机动车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期间顺延,停驶机动车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只能办理只能办理1 1 次保险期间顺延,顺延期间最短不低于次保险期间顺延,顺延期间最短不低于1 1个月,最长不
37、超过个月,最长不超过4 4个月。个月。交强险介绍 交强险承保实务重要事项车船税代收代缴的政策法律背景车船税代收代缴的政策法律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2007.1.12007.1.1起施行起施行 第十条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第十条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代缴车船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解缴代收代缴的税款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解缴代收代缴的
38、税款,并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具,并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具体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机关依照体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地方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扣缴义务地方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手续费。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手续费。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交强险介绍 车船税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缴税对象车船税的缴税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
39、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第一条车船税的缴税对象为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缴税对象为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交强险介绍 车船税代收代缴投保人纳税义务及保险公司代收代缴义务的投保人纳税义务及保险公司代收代缴义务的告知告知 投保人申请投保交强险的,保险人应告知其根据投保人申请投保交强险的,保险人应告知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第)第1010条的规定,车船所有人、管理人负有缴纳车船使条的规定,车船所有人、管理人负有缴纳车船使用税的义务,保险公司负有代收代缴车船使用税的义务用税的义务,保险公司
40、负有代收代缴车船使用税的义务。交强险介绍车船税代收代缴1234目录商业车险介绍商业车险介绍 一、商业车险产品体系一、商业车险产品体系 二、主要疑难条款解释二、主要疑难条款解释 三、重点附加险介绍和险种搭配三、重点附加险介绍和险种搭配 四、费率计算四、费率计算商业车险介绍人保商业车险产品体系附加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自燃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新增加设备损失发动机特别损失险机动车停驶损失险代步机动车服务特约更换轮胎服务特约随车行李物品损失送油充电服务特约附加换件特约新车特约条款A、B车上货物责任险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教练车特约条款油污污染责任附加机动车出境
41、保险异地出险住宿费特约不计免赔率特约多次出险增加免赔率约定区域通行费用特约指定专修厂特约租车人人车失踪险法律费用特约条款起重、装卸、挖掘车辆损失扩展条款特种车辆固定设备、仪器损坏扩展条款商业车险介绍 人保商业车险产品体系拖车服务特约主要疑难条款解释主要疑难条款解释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 1、适用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和特种车。2、保险责任: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
42、,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主要疑难条款解释主要疑难条款解释家用车损险家用车损险 1、适用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家庭或个人所有,且用途为非营业性运输的客车。2、保险责任: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坠落;(2)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4)暴风、龙卷风;(5)雷
43、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7)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主要疑难条款解释主要疑难条款解释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 1、适用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2、保险责任: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
44、赔偿。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条款商业车险产品商业车险产品 商业车险产品条款商业车险产品条款主险主险 责任免除责任免除 车损险车损险正常磨损和自然朽蚀、故障;地震及其次生灾害;违正常磨损和自然朽蚀、故障;地震及其次生灾害;违章操作行为;车上货物撞击;自燃(非营业、特种车为保险责章操作行为;车上货物撞击;自燃(非营业、特种车为保险责任);轮胎单独损坏和玻璃单独破碎;车辆在淹及排气筒的水任);轮胎单独损坏和玻璃单独破碎;车辆在淹及排气筒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 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所有或代管的财产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所
45、有或代管的财产;私有、个人承保车辆的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及其家庭;私有、个人承保车辆的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以及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以及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产 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违法违章搭乘;车上人员因疾病、分娩、自违法违章搭乘;车上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斗殴、自杀、犯罪行为造成的自身伤亡残、斗殴、自杀、犯罪行为造成的自身伤亡商业车险产品商业车险产品 商业车险产品条款商业车险产品条款主险主险 保险金额、责任限额保险金额、责任限额 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可以按照新车购置价(含车辆购保险金额可以按照新车购
46、置价(含车辆购置税)、购置价减去已使用年限折旧后的实际价值确定置税)、购置价减去已使用年限折旧后的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不同的保险金额,也可以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不同的保险金额确定方式将会获得不同的赔偿方式。确定方式将会获得不同的赔偿方式。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最高责任限额根据不同车型种每次事故最高责任限额根据不同车型种类选择确定,最低为类选择确定,最低为5 5万元万元 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投保乘客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投保乘客座位数为机动车核定载客数座位数为机动车核定载客数(一)主要附加险重点附加险种介绍及产品搭配1
47、、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1)投保条件: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机动车,可投保该附加险。(2)保险责任:被保险机动车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保险人负责赔偿。(3)投保方式:投保人与保险人可协商选择按进口或国产玻璃投保。保险人根据协商选择的投保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主要附加险重点附加险种介绍及产品搭配2、自燃损失险条款(1)投保条件:投保了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的机动车,可投保该附加险。(2)保险责任:因被保险机动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本车的损失;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3)保
48、险金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4)赔偿处理: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一)主要附加险重点附加险种介绍及产品搭配3、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险种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二)产品搭配重点附加险种介绍及产品搭配1、应根据不同客户的需要进行产品搭配;2、所谓车险的“全险”是不存在的。通常所说的“全险”,是指投保险种较为齐全,保险保障较为全面的险种搭配。3、对于家庭自用车客户,“全险”(交强险+车损险+三者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指定
49、专修厂特约条款+不计免赔险)。商业车险产品介绍商业车险产品介绍 商业车险费率计算商业车险费率计算 费率组成部分:费率组成部分:费率使用说明:费率使用说明:规定各险别保费计算方法、费率调整系规定各险别保费计算方法、费率调整系数表使用说明以及其他说明数表使用说明以及其他说明 费率调整系数表:费率调整系数表:列明各费率调整系数内容及系数列明各费率调整系数内容及系数 费率表:费率表:列明各险别费率数值,用于计算保费查找。列明各险别费率数值,用于计算保费查找。商业车险介绍商业车险介绍 商业车险产品费率商业车险产品费率 费率表架构:费率表架构:费率表中包括费率表中包括5 5个主险费率表,个主险费率表,30
50、30个附加险费率表,其中,个附加险费率表,其中,5 5个主个主险费率表分别为:险费率表分别为: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表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表车辆损失保险费率表车辆损失保险费率表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费率表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费率表全车盗抢损失保险费率表全车盗抢损失保险费率表提车保险费率表提车保险费率表商业车险介绍商业车险介绍 商业车险产品费率商业车险产品费率家庭车客车货车特种车摩托车拖拉机6座以下6-10座非营业营业党政机关、事业团体企业城市公交公路客运出租、租赁按特征分为特种车一、二、三、四农用运输14.7KW及以下14.7KW以上客车按照座位数分类货车按照吨位数分类非营业营业10座以上50CC及以下50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