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税政策培训讲义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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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出口退(免)税出口退(免)税 在国际贸易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或消费税。2、免抵退税免抵退税 “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A A企业企业20152015年年1 1月购进原材料月购进原材料400400万元,万元,当月全部生产后销售,其中内销收入当月全部生产后销售,其中

2、内销收入120120万元,外销收入万元,外销收入360360万元,征万元,征税率税率17%17%、退税率为退税率为13%13%,上期留抵税额为,上期留抵税额为0 0。请计算当月应纳、免抵、应退税额。请计算当月应纳、免抵、应退税额。A企业企业2015年年1月购进原材料月购进原材料400万元,当月全部生产后销售,其中内销收万元,当月全部生产后销售,其中内销收入入120万元,外销收入万元,外销收入360万元,征万元,征17%、退、退13%,上期留抵税额为,上期留抵税额为0。概念计算法概念计算法说明说明公式计算法公式计算法计算公式计算公式结果结果计算公式计算公式结果结果内销内销销项税额销项税额1201

3、20*17%17%20.420.4销项税额销项税额120120*17%17%20.420.4进项税额进项税额100100*17%17%1717进项税额进项税额400400*17%17%6868应纳税额应纳税额20.4-1720.4-173.43.4抵抵进项转出额进项转出额360360*4%4%14.414.4外销外销销项税额销项税额360360*17%17%61.261.2期末留抵期末留抵68-14.4-20.468-14.4-20.433.233.2进项税额进项税额300300*17%17%5151应纳税额应纳税额61.2-5161.2-5110.210.2免免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36036

4、0*13%13%46.846.8免抵退税免抵退税计算计算可退进项可退进项51-36051-360*4%4%36.636.6其中:应退其中:应退33.233.2免抵免抵10.2+3.410.2+3.413.613.6 免抵免抵46.8-33.246.8-33.213.613.6应退应退36.6-3.436.6-3.433.233.2 1、免抵税额所占免抵退税额比例随着内销收入的增大而逐步增大,直至免抵税额比例达到最高值1;2、免抵税额所占免抵退税额比例随着征、退税率之差大小变化而变化,在征、退税率之差越大时免抵比例将达到最高值;3、免抵税额所占免抵退税额比例随着产品增值率的增加而增大,直至免抵比

5、例将达到最高值。3、出口企业出口企业 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4、生产企业生产企业 指具有生产能力(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能力)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5 5、出口货物出口货物 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实际离境并销售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出口货物退(免)税四个条件:(1)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货物。(2)报关离境的货物。(样品、展品)(3)在财务上做销售处理货物。(FOB)(4)出口收汇的货物。例外:视同出口 6

6、、出口退税率 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应退税额和退税计税依据比率,由国务院决定。7、出口货物离岸价(FOB)8、出口发票 FOB是计算免抵退税的计税依据,以出口发票上的FOB价为准(进料加工除外),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实际离岸价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据征管法、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如果出口价格明显偏高且无正当理由的,该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财税【2013】112号)生产企业申报免抵退税时,若报送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中的离岸价与相应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离岸价不一致的,应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填报出口货物离岸价差异原因说明表及其电子数据(总局2013年12号公告附件2)出口

7、发票 FOB价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具的或受托方开具的)重点:FOB人民币开具;备注注明汇率、FOB美元额、国际运费(保、佣);提单号;购货方为外商一、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注销一、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注销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三、三、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审核、办理四、备案单证管理四、备案单证管理五、适用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五、适用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六、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六、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七、出口收汇的有关规定七、出口收汇的有关规定 八、其他补充规定八、其他补充规定九

8、、视同自产业务管理九、视同自产业务管理十、进料加工业务十、进料加工业务十一、来料加工业务十一、来料加工业务十二、营改增出口服务税收政策十二、营改增出口服务税收政策十三、违章处理十三、违章处理十四、防范税收风险十四、防范税收风险 财税财税【20132013】112112号号十五、防范出口骗税十五、防范出口骗税十六、加强审核系统账号管理十六、加强审核系统账号管理总局总局20152015年年5656号公告号公告(一)备案(一)备案 原超期处罚不再适用原超期处罚不再适用 集团公司备案(权限由省市局变为县局)集团公司备案(权限由省市局变为县局)(二)变更备案(二)变更备案 变更变更“退(免)税方法退(免

9、)税方法”须结清退(免)税款后须结清退(免)税款后办理变更办理变更 (三)撤回备案(三)撤回备案 结清退(免)税款后办理结清退(免)税款后办理 退(免)税清算退(免)税清算 (一)(一)程序和期限程序和期限(二)(二)申报资料及电子数据申报资料及电子数据 收汇申报收汇申报(三)(三)申报数据的调整申报数据的调整(四)(四)延期申报管理延期申报管理 县局审批县局审批(总局总局20142014年年4444号公告)号公告)(五)(五)无电子信息备案管理无电子信息备案管理 (总局(总局20132013年年6161号公告)号公告)1、受理一类企业:电子信息齐全经预审通过后即可进行正式申报,不需要提供原始

10、凭证(留存企业备查);二、三类企业:按规定提供原始凭证、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四类企业:除二、三类企业提供资料外,还须同时报送收汇凭证。2、审核及办理一类企业:经核对申报信息齐全无误即可优先办理退税(2个工作日)。二类企业:审核电子信息并抽取不低于20%原始凭证人工审核,每年评估户数不低于该类企业3%。(20个工作日)三类企业:审核电子信息并抽取不低于60%原始凭证人工审核,每年评估户数不低于该类企业5%,抽查不低于20%的对应备案单证及收汇凭证。(20个工作日)四类企业:审核电子信息并逐笔人工审核原始凭证;对自产产品申报退(免)税的,应对其生产能力、纳税有关情况核实无误后办理退税;对视同自

11、产产品,对每户供货企业的发票,均需抽取一定比例(40%)进行函调;每年至少1 次退(免)税评估;2年内不得评定为其他管理类别。3、发现问题处理办法 一类企业:预警评估发现已办退(免)税存在骗税疑点的,按规定核查,发现问题的应按规定予以处理;二、三、四类企业:存在骗税疑点的,须按规定排除相关疑点后,方可办理退(免)税;已办理的,暂缓办理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不够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相应疑点排除后,方可办理暂缓的退税或解除担保。(一一)时间时间 (二二)备案单证备案单证(三三)保管期限保管期限 (四四)处罚处罚 核查参考办法(规范附件核查参考办法(规范附件3131)核查工作底稿核查工作底稿 (

12、冀国税发冀国税发【20132013】161161号号)(一)(一)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财税财税【20122012】3939号号(二)(二)免税出口货物劳务申报免税出口货物劳务申报(三)免税货物劳务进项税额转出规定(三)免税货物劳务进项税额转出规定(四)(四)免税转征税规定免税转征税规定 放弃退税转免税或征税放弃退税转免税或征税 不予批准延期免税不予批准延期免税(一)适用范围(一)适用范围 (二)年度清算征税(二)年度清算征税 (三)虚假资料、凭证、备案单证征税(三)虚假资料、凭证、备案单证征税 1、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次年4月申报期)内收汇,未按时收汇

13、的(视同收汇除外)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应在收汇后申报退(免)税,并提供该货物银行结汇水单等收汇凭证(申报受理岗验原件后留存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其他企业申报时可不提供。(1)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C类企业的;(2)被海关列为C、D类企业的;(3)被税务机关评定为D级纳税信用等级的;(4)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申报的不能收汇的原因为虚假的;(5)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提供的出口货物收汇凭证是冒用的。该款第(1)至第(3)项情形的执行时间(以申报退(免)税时间为准,本款下同)为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至情形存续期结束;该款第(4)至第(5)项情形的执行

14、时间为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24个月内;出口企业并存上述若干情形的,执行时间的截止时间为情形中的最晚截止时间。3、因未按规定收汇而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如前期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企业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退(免)税申报数据,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出口企业当期免抵退税额)不足冲减的,应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出口企业如果未按上述规定申报冲减的,一经主管税务机关发现,除按规定补缴已办理的免抵退税额,对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免税或征税外,还应接受主管税务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做出的处罚。4、视同收汇中无法收回的货款经主管税务机关 同意认可按坏账处理,不按免税政策办理;对

15、确认已差额收汇的部分可以申报退(免)税。如某生产企业出口一笔货物FOB价为1000美元,因质量问题国外客商最终只同意支付600美元,企业在提供30号公告要求资料并经税务机关同意后,可按600美元申报免抵退税,另外400美元做坏帐处理,无需申报免税收入。1 1、业务自查表、业务自查表(总局(总局20132013年第年第1212号公告附件号公告附件1414)自查表自查表分析方法按照分析方法按照退税工作规范退税工作规范附件附件25-625-6规定执行。规定执行。2 2、暂缓、不予退税有关规定、暂缓、不予退税有关规定总局总局20132013年第年第1212号号总局总局20102010年第年第1111号

16、号1 1、视同自产出口货物概念、视同自产出口货物概念 生产企业出口并非完全是自行生产加工生产企业出口并非完全是自行生产加工 ,而,而是通过收购或委托加工收回或以其他形式配套再是通过收购或委托加工收回或以其他形式配套再出口的货物,同时符合规定条件。出口的货物,同时符合规定条件。2 2、视同自产货物申报免抵退税范围、视同自产货物申报免抵退税范围 思考:貉子皮?思考:貉子皮?1 1、概念:、概念:是指进口料件由出口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是指进口料件由出口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出口企业外销出口的加工贸易,进口原材料的所有由出口企业外销出口的加工贸易,进口原材料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属于经营企业。权和收益权属于

17、经营企业。2 2、海关管理、海关管理 经主管海关批准,可对其进口料件予以保税,加经主管海关批准,可对其进口料件予以保税,加工后实际出口部分予以免税。工后实际出口部分予以免税。免税进口的料、件应专免税进口的料、件应专料专用,其进口料、件和加工成品,均不得在境内销料专用,其进口料、件和加工成品,均不得在境内销售。擅自出售进口的保税货物或者免税的货物以及其售。擅自出售进口的保税货物或者免税的货物以及其他具有走私行为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由海关他具有走私行为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由海关依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 3、税务管理税务管理

18、例:例:A A企业当年已核销手册实际分配率为企业当年已核销手册实际分配率为80%80%,6 6月发月发生进料加工出口生进料加工出口FOBFOB价价300300万元,其中单证已收齐万元,其中单证已收齐200200万万元。当月进项税额元。当月进项税额1717万元,销项税额万元,销项税额2525万元,上期留抵万元,上期留抵税额税额8 8万元,退税率万元,退税率13%13%,征税率,征税率17%17%。,征退税率差。,征退税率差4%4%。(1 1)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转出=(200-200200-200*80%80%)*4%=164%=16万元万元(2 2)应纳税额)应纳税额=25-=25-(17-

19、1617-16)-8=16-8=16万元万元(3 3)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200-200200-200*80%80%)*13%=5.213%=5.2万元万元 结论:当月应纳税额为结论:当月应纳税额为1616万元,免抵税额为万元,免抵税额为5.25.2万元,应万元,应 退税额为退税额为0 0。注意:注意: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转出和和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不得小于不得小于0 0。出口企业出口企业 4.20前报送前报送核销申报表核销申报表税务机关受理,反馈税务机关受理,反馈实际分配率反馈表实际分配率反馈表 出口企业核对并确认,将出口企业核对并确认,将反馈反馈表表加盖公章交税务机关加盖公章交税务机

20、关 出口企业核对不符,提供实际情况,并在出口企业核对不符,提供实际情况,并在反馈反馈表表填写意见,加盖公章交税务机关填写意见,加盖公章交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提取海关数据,反馈出口企业税务机关提取海关数据,反馈出口企业 出口企业核对反馈数据,对数据缺失或与纸质报出口企业核对反馈数据,对数据缺失或与纸质报关单不一致的,向海关申请查询,并向税务机关关单不一致的,向海关申请查询,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报送海关数据调整报告海关数据调整报告,并附送相关资料,并附送相关资料 税务机关重新计算生成税务机关重新计算生成实际分配率反馈表实际分配率反馈表企业次月调整前期进料加工业务数据;企业次月调整前期进料加工业务数据;将

21、此分配率做为当年计划分配率。将此分配率做为当年计划分配率。企业确认实际分配率,税务机关核销,将企业确认实际分配率,税务机关核销,将核销表核销表交企业交企业1 1、概念:进口全部或部分料件,出口企业不需要付汇进口,、概念:进口全部或部分料件,出口企业不需要付汇进口,按照境外企业要求进行加工或装配,只收取加工费,制成按照境外企业要求进行加工或装配,只收取加工费,制成品由境外企业销售的经营活动。出口企业对货物没有所有品由境外企业销售的经营活动。出口企业对货物没有所有权,不参与利润分成,不承担销售风险,只收取加工费。权,不参与利润分成,不承担销售风险,只收取加工费。2 2、来料加工自行加工业务管理:在

22、来料加工货物出口并按、来料加工自行加工业务管理:在来料加工货物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向征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向征税机关申报免税劳务收入,并按规定将来料加工业务对应税机关申报免税劳务收入,并按规定将来料加工业务对应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3 3、来料加工委托加工业务管理、来料加工委托加工业务管理 “营改增”对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往返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以及在香港、澳门、台湾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实行增值税零税率。自12月1日起,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

23、供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技术转让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以及合同标的物在境外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并取消原来的免税规定。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14(2014年年 第第 1111号号)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8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4年第49号)(一)按征管法60条处罚:1、未按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有关出口货物

24、退(免)税账簿、凭证、资料的;2、未按规定装订、存放和保管备案单证的;(二)按征管法70条处罚:1、拒绝检查或拒绝提供出口货物退(免)税账簿、凭证、资料的;2、虚假备案单证处罚(第70条);(三)按征管法70条处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进料加工业务;(四)违反发票管理规定行为的,按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五)出口骗税处罚:1-5倍罚款;移送;停止退税权。(一)出口企业发生增值税违法行为(虚开扣税凭证、出口骗税),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或审判机关刑事处罚的,其出口货物劳务服务执行以下政策:1、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自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审判机关判决或裁定生效的次月起36个

25、月内,暂停其享受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自恢复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之月起36个月内再次发生增值税违法行为的,自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审判机关判决或裁定生效的次月起停止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优惠政策。2、发生增值税违法行为对应的出口货物劳务服务,视同内销,按规定征收增值税(骗取出口退税的按查处骗税的规定处理)。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本通知生效后发生2次增值税违法行为的,自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审判机关判决或裁定生效之日的次日起,其出口的所有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服务,一律改为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纳税人如果已被停止出口退税权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起始时间为停止出口退税权期满后的

26、次日。3、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货物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违法行为的,自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决定生效的次月起,按50%的比例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违法情形严重的,不得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商财政部另行制定。4、本通知所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行为之一的,但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的除外。(二)出口企业购进货物的供货纳税人有属于办理税务登记2年内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或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年内注销税务登记,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自主管其出口

27、退税的税务机关书面通知之日起,在24个月内出口的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服务,改为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1、生产企业在连续12个月内申报出口退税额达到200万元以上,且从上述供货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达到200万元以上或占该期间全部进项税额30%以上的;2、生产企业连续12个月内有3户以上上述供货纳税人,且占该期间全部供货纳税人户数20%以上的。(三)有增值税违法行为的企业或税务机关重点监管企业,出口或销售给出口企业出口的货物劳务服务,在出口环节退(免)税或销售环节征税时,除按现行规定管理外,还应实行增值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管理,增值税税率为17%和13%的货物,税

28、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的预缴率分别按6%和4%执行。有增值税违法行为的企业或税务机关重点监管企业的名单,由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告。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有关税收缴款书管理条款,待具体管理办法下发后,按规定日期执行。(税总发【2014】155号)(四)执行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政策的纳税人,如果变更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名称或法定代表人担任新成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应继续执行完本通知对应的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执行本通知第一条政策的纳税人,如果注销税务登记,在原地址有经营原业务的新纳税人,除法定代表人为非注销税务登记纳税

29、人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外,主管税务机关应在12个月内,对其购进、销售、资金往来、纳税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管。被停止出口退税权的纳税人在停止出口退税权期间,如果变更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名称或法定代表人担任新成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在被停止出口退税权的纳税人停止出口退税权期间出口的货物劳务服务,实行增值税征税政策。(五)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的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服务,如果货物劳务服务的国内收购价格或出口价格明显偏高且无正当理由的,该出口货物劳务服务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下列方法确定货物劳务服务价格是否偏高(低值高报)1、按照该企业最近时期购进或出口同类货物劳务服务的平均价格确

30、定。2、按照其他企业最近时期购进或出口同类货物劳务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3、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确定并公布。(六)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服务,一律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1、法定代表人不知道本人是法定代表人的;2、法定代表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七)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违法行为,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或审判机关刑事处罚后,行政机关或审判机关对上述处罚决定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决定适用政策,调整前已实行的政策可按调整后的适用政策执行。骗税手段

31、 1、买单出口;2、空箱闯关;3、低值高报;狐狸皮马甲 4、套用高退税率商品码;披肩、帽条 5、非自产产品出口;6、利用加工贸易方式出口 (进料加工:串料、单价高)配套手段:取得虚假进项,虚假备案单证,虚假 纳税申报(关注进项税额转出)课题:防范和打击(引导遵从、行业自律、防微杜渐)1.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对自己的账号负责,若出现他人借用或盗用账号造成不良后果的,账号所有者负有责任。2.严禁各岗位人员越权操作,操作人员离开工作电脑时,应退出应用软件操作界面,防止他人进行未经授权的操作。3.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泄漏密码,不得擅自允许他人以本人用户进入出口税收管理系统进行操作。4.凡擅自违反规定泄漏密码、泄漏数据、擅自允许他人操作管理系统的,按相关规定处理。5.人员更迭时要及时报告和调整权限及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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