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8、 其他异常情况二、 安全监测系统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的排查,并立即将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向县级主管部门上报。要求以传真或网络方式上报,报告必须有矿分管领导签字。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半小时和警报消除后的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备案。三、 安全监测系统值班人员发现系统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及主扇停风、馈断电报警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矿值班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组织排查,同时报告上一级调度室。四、 安全监测系统值班人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和处理决定,书面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以备核查。五、值班人员要认真浏览监控数据(探头位置标注、探头报警数值、基础数据录入)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发生异常及时汇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