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气检修班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在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工作的制度及考核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全体员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DL/T8002023 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8382023 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 GB/T19001
2、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QB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标准(管理标准)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为了掌握、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确保厂内运行及备用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应进行定期巡视。 4 管理职责 4.1 班长负责对班组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工作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2 班组技术员应及时掌握班组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班长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4.3 班组成员应严格执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按巡回检查制度要求检查自己所负责的设备。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巡回检查应由设备专责人负责,检查时对设备做到看、听、摸、嗅和必要的测量,掌握设备运行参数及健康状况
3、,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5.2 巡回检查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和加强监督,并汇报班长立即安排处理,原则上不得擅自处理,但遇到威胁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先进行处理(但必须判断准确,否则是误操作),然后立即汇报值长和本班班长,再由班长进行逐级汇报,制定解决方案。 5.3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特殊巡回检查 5.3.1 设备改进或大修后并网的72小时内。 5.3.2 设备小修后并网的24小时内。 5.3.3 设备在异常状态下运行。 5.3.4 事故、障碍处理后运行8小时内。 5.3.5 遇到大风、暴雨、大雪、冰雹、雷电、严寒、酷暑、
4、浓雾等恶劣天气时。 5.3.6 设备在粉尘、高温、强酸碱、雾气、潮湿、水质恶劣等环境下运行。 5.4 巡回检查时间 5.4.1 正常情况下,主厂房内设备确保每两天检查一遍(室内10KV设备及变压器每周检查一次);500kV开关场、主变压器、高压厂用工作变、启备变压器每天检查一次。负责人应有巡视检查记录。 5.4.2 其它外围设备应保证每周检查一次,班组应有巡回检查记录。 5.4.3 班组根据所管辖设备系统特点制定本班组设备详细巡视检查时间。 5.5 巡回检查内容及路线 5.5.1 班组巡回检查的内容及巡回检查路线图,由班组按所管辖设备系统的特点自行制定(由专责人自行编制,班组技术员负责汇总)。
5、 5.5.2 重点巡回检查内容 5.5.2.1 设备运行状况及系统运行方式。 5.5.2.2 异常状态下的运行设备。 5.5.2.3 备用设备是否处于备用状态。 5.5.2.4 设备检修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整。 5.5.2.5 各种仪器、仪表指示及记录的正确性。 5.5.2.6 各种信号及连锁装置的可靠性。 5.5.2.7 班组根据所辖设备实际情况,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自行制定哪些设备巡视检查须开工作票,并上报审核存档。 6 检查与考核: 6.1因设备巡回检查不到位造成不安全事件,每次扣50500元。 6.2部门放的巡回检查卡未按时收回,每次扣50元。 6.3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康平发电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班长负责检查与考核。 6.24 依据本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进行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