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温液态金属吊运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温液态金属吊运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吊运高温液态金属必须采用冶金铸造起重机。司机 室等高温作业岗位应当采取隔热、降温措施。 二、高温液态金属地面运输车辆应当采用专用运输车 辆,并设置安全监控系统。冶金铸造起重机和专用高温液态 金属运输车辆应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制度,没有取得安全标志 的冶金铸造起重机和专用运输车辆,不得吊运、运输高温液 态金属。 三、 吊运高温液态金属的冶金铸造起重机应当按规定 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定期检验合格方可投入运行。 四、 高温液态金属的运输设备应有耐高温、防喷溅的 措施,设有完善可靠的制动措施。厂区内装载高温液态金属 的运输车辆行驶速度不
2、得超过 10km/h。 五、 盛装高温液态金属的容器设备的耳轴应定期进行 检测检验。 六、吊运的高温液态金属液面应保持与容器口至少 300mm 的距离。 七、 承受重荷载和受高温辐射、热渣喷溅等危害的建 (构)筑物,应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结构安全鉴定。 八、 起重设备进行改造时,应当同时对承重厂房结构 进行荷载核定,保证承重结构具有足够的承重能力。 九、 高温液态金属吊运及运输车辆应当与建构筑物之间 保留足够的安全距离。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 人员密集场所不得设置在高温液态金属的吊运(运输)影响 范围内。 十、 装运高温液态金属的专用车辆,不得在煤气、氧 气、氢气管道下方和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区域停放。高温液态 金属运输线路附近以及罐坑,不得有积水。 十一、 厂外道路运输高温液态金属应当遵守国家和地 方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 十二、 应定期对高温液态金属运输车辆进行定期安全 检查、检测、维修和保养,发现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