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预防事故应首先摒弃官僚主义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所谓“预防为主”是指安全生产管理应该把主要心思和精力放在落实预防措施上,未雨绸缪比“亡羊补牢”更重要。但是,目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管理仍然不容乐观。究其原因,除了一些单位和个人不按要求去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过程和环节的管理上屡出漏洞等等因素外,笔者认为,在很大程度上与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官僚主义作风有着不可割裂的关系。因此,克服和纠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官僚主义,是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的可靠保证和基本前提。 一、安全管理中官僚主义的具体表现形式 安
2、全管理的官僚主义是指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不进行调查研究,不关心群众利益,脱离群众,脱离安全工作实际,只知道发号施令来管理安全的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其关键在于脱离实际、背离群众。核心是不调查研究。特征是盲目发号施令。具体地剖析,安全管理的官僚主义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领导作风虚浮 对待安全工作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对待安全检查是“坐着车子转一转,隔着玻璃看一看”;对待安全隐患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待安全事故是“安全好了就放松,出了事故就发懵”。 2、责任意识不强 事业心不强,责任意识差,习惯空话大话;办事拖拖拉拉,工作马马虎虎;说话不算话,定了不干事;嗜好扯皮
3、,不敢拍板;对安全工作不敢负责,玩忽职守,使基层经常出现安全无人过问或互相推诿的现象。 3、管理素质欠缺 不学无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有些领导干部自身缺乏安全专管素质,不懂却偏要装懂,不会科学组织生产,反而违反自然规律及客观实际,胡干、乱干、蛮干,滥安排、瞎指挥;或者“今朝头疼就医头,明朝脚疼就医脚”;甚至“不出事故靠侥幸,出了事故推责任”。 4、责任追究不严 一是怕得罪人,当老好人,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不抵制、不批评、不斗争、不坚持原则、不敢碰硬,甚至是非不分,姑息迁就、袒护,任“三违”现象泛滥;二是以感情代政策,拿原则做交易。有的还隐瞒未遂事故,既不报告、又不追究,
4、对责任人不教育、不处理;三是管理方法简单,“出了事故就罚款,罚完款后就不管”,从而导致制度不落实,隐患不消除,事故频发生。 5、形式主义严重 热衷于形式主义,工作不踏实,陷于文山会海,“开会就是狠抓,发文就是落实”,有布置无检查。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摆花架子走过场,好发文件爱开会,好看材料爱汇报,不愿下基层调查研究,不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即或是搞检查也是走马观花或者一罚了之。 6、制度落实不够 不认真落实规章制度和各项措施,只擅长把责任制度和各项措施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挂在墙上,而不落实在行动上。结果是有章不循,安全管理混乱,大小事故屡屡出现。 7、工作重心偏移 重生产轻安全。在一些生产单位,甚至是行业主管部门,只注重生产任务完成得好坏,各项经济指标完成得如何,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只抓生产,而忽略安全。 8、接受教训不深 不善于学习和总结经验教训。别人的先进经验不去学,自己的惨痛教训不吸取。没出事故拍胸脯,吹嘘自己抓得好;出了事故拍脑门,后悔当初没去抓。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