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赛格数码广场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南京赛格数码广场乙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租赁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租赁物品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南京市珠江路赛格数码广场商铺出租给乙方,用于数码产品销售及相关服务。商铺的具体位置、面积及配套设施在合同附件中详细列出。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租赁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于每月_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共计人民币_元。2. 租金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现金。第四条 保证金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
2、元。保证金用于在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商铺损坏或违约时抵扣。合同期满后,乙方未违约且商铺完好后,保证金如数退还。第五条 租赁物品的使用和维护1.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商铺,不得将其用于非法的活动。2.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商铺及其配套设施,不得擅自改动、拆装或损坏。如需进行改动、拆装或损坏,必须经甲方同意。3.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返还商铺,如有损坏或缺失,应当负责修复或赔偿。第六条 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返还商铺。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商铺损坏或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或恢复原状。第七条 保密条款双方同意,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及解除过程中涉及的信息为保密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第八条 争议解决因本合同的履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其他约定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出租方):南京赛格数码广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_年_月_日乙方(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