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凭证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县本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凭证库的管理和维护,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根据*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电子凭证库是国库电子凭证安全支撑控件的核心,负责记录和存储电子凭证信息,是电子凭证的“保险柜”,并提供凭证签章、入库、验章、发送、打印等标准服务,供各类业务系统按需调用,也是联系各方业务系统的桥梁和纽带。第二章电子凭证库的应用范围第三条为保证电子凭证库的运行效率,预算执行业务过程数据和非重要数据并不应用电子凭证库保存。按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目前电子凭证库主要应用于以下几类凭证单据:县财政局(以下简称
2、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以下简称人行支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财政专户代理银行及预算单位等业务方(以下统称各业务方)的收支交易和账务处理(需要盖章)依据的电子凭证。主要电子凭证单据如下:(一)实拨业务的电子单据由县财政局发送的拨款凭证电子凭证和由人行确认支付款项后向县财政局发送的电子回单;(二)财政直接支付业务的电子单据1.由县财政局向代理银行发送的财政直接支付凭证电子凭证及代理银行自动反馈接收回执;2.由县财政局向人行支行或财政专户代理银行(以下统称清算行)发送的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电子凭证及清算行自动反馈接收回执;3.由代理银行对财政直接支付凭
3、证进行支付确认后向县财政局返回的凭证电子回单;4.由代理银行于每日约定清算时间前,汇总开具并向清算行发送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划款凭证电子凭证及清算行自动反馈接收回执;5.由清算行对代理银行发送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划款凭证电子凭证进行签章确认后发送的凭证电子回单;回单同时发送县财政局;6.代理银行在清算成功后,向预算单位反馈签章后的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电子凭证,预算单位打印并据此进行账务处理。(三)财政直接支付退款业务的电子单据1.代理银行收到退款资金后,由代理银行在当日清算时间前,编制并发送财政直接支付申请退款凭证电子凭证至清算行电子凭证库,并清算行自动反馈接收回执;2.清算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申请退
4、款凭证完成资金退回及预算单位的额度登记后,将财政直接支付申请退款凭证电子凭证回单返回给代理银行的电子凭证库,同时将签章后的电子凭证返回县财政局电子凭证库;3.县财政局需根据收到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退款凭证电子凭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并恢复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用款额度。(四)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电子单据1.县财政局用款计划批复后,向清算行发送的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电子凭证,清算行自动反馈接收回执;2.转账业务一般由预算单位通过自助柜面向承担授权支付业务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发送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电子凭证,代理银行自动反馈接收回执;非自助柜面业务由预算单位打印纸质票据盖章后,到达银行办
5、理相关业务;3.由代理银行对预算单位发送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进行支付确认后向县财政局返回凭证电子回单;4.由代理银行于每日约定清算时间15:00前,汇总开具并向清算行发送财政授权支付申请划款凭证电子凭证,清算行自动反馈接收回执;5.由清算行对代理银行发送的财政授权支付申请划款凭证电子凭证进行签章确认后发送的凭证电子回单;回单联同时发送县财政局;第四条为提高整体效率,实现最优服务,为第三方提供的非本单位的电子凭证。例如代理银行提供给预算单位的纸质额度到账通知书、授权支付回单等凭证单据,存在不及时、成本高、时常发生单据丢失等问题,实施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后,财政端布署的电子凭证库可替代理银行自
6、动“转交”和替预算单位存储相关凭证。第三章电子凭证库的日常管理及要求第五条各业务方电子凭证库服务器采用市级部署,由市级财政、人民银行营管部、代理银行市级分行或总行科技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其服务器、数据库的用户名和密码需指定专门的系统管理员保管,并按要求签订相关保密协议,做好保密工作。第六条各业务方电子凭证库服务器采用市级部署,由市级财政、人民银行营管部、代理银行市级分行或总行科技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审计和监控,发现异常需及时预警,通知相关单位的业务负责人及业务经办人员暂停有关业务处理。第七条各业务方应在实际业务中确需留存电子凭证作为支付或记账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使用电子凭证库,避免电子凭
7、证库的随意使用,以减少电子凭证库内空间占用,提高正常业务处理效率。第四章电子凭证库的数据备份第八条电子凭证库应按日、月、季度定期备份,年底由档案管理员进行归档整理;其每日备份可以做成自动任务计划,次工作日检查是否备份成功。第九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电子凭证库做好异地容灾备份,以确保电子凭证库的安全。第十条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子凭证库出现故障时,电子凭证库备份数据可作为有效数据恢复使用。第十一条电子凭证库的数据备份工作由市级安排专人进行管理。第五章故障处理第十二条电子凭证库故障根据产生原因主要分为软硬件故障和网络故障。要依据不同的故障原因、现象,采取相应的措施。(一)软硬件故障1.故障现象。
8、电子凭证库服务、电子印章系统服务、MQ服务、数据库服务或者部署系统服务的硬件服务器发生故障,停止运行,短时间内不能修复,业务系统不能签章和发送电子凭证。2.应对策略。检查系统故障,业务办理切换到原有纸质业务办理模式。应用服务修复后,系统正常运行,将已经发生并完成交易的纸质业务单据补录到电子凭证库。3.预防措施。应用服务、数据库服务采用双机热备方式,如果停止运行,自动切换到正常运行的系统上;启用系统备份服务器,在备份服务器上实现备份部署生产环境的系统服务和配置,生产环境发生故障,手工启动备份系统服务。(二)网络故障1.故障现象。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相互之间的网络出现问题,MQ服务不能把数据发送到对方,业务不能正常进行。2.应对方法。从发送电子凭证库导出需发送的电子凭证,送到对方机构后,导入电子凭证库中,继续办理业务。网络修复后,业务过程不需要做改动。3.预防措施。建立备用网络线路,出现网络不通的情况进启用备用线路。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县财政局会同人行支行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