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开展生态效益补偿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相关工作会议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杜绝兑付工作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生态效益补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规范生态效益补偿操作流程生态效益补偿操作要严格按照我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管理操作规程执行。各村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一自查、二核查、三公示、四申请、五兑现”的模式,核实各户生态效益补偿面积,并按要求张榜公示,接受监督。有林权纠纷的,要以“户与户之间不出组、组与组之间不出村、村与村之间不出镇、镇与镇之间不出区”为原则,通过民主协商,妥善解决林权纠纷。
2、各村要严格审核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直补对象花名册,特别是对补偿面积较大、资金较多的户,村社要核实情况是否属实,确保补偿资金准确无误兑现到林主手中。二、夯实责任,解决好信访突出问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是由区财政局按惠民资金、扶贫资金管理要求直补给申请人,不得转拨,代签代领。各村要加强审核,防止虚报冒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不得侵害群众利益,不弄虚作假,不优亲厚友。各村要落实好生态效益补偿责任,对群众信访反映较多突出问题要切实负起责任,解决好群众急待解决的信访问题。三、继续开展生态效益补偿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各村要把生态效益补偿突出问题整治常态化,每年在生态效益
3、补偿兑现以前,对村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其中单户生态效益补偿面积在30亩以上的要逐户上门进行调查登记核实,单户补偿面积在100亩以上的要向镇政府书面上报情况说明。个别农户确属无法补偿到户需代领的,必须备注清楚,要做到心中有数,记录在册,确保资金发放到位。四、全面落实整改管好用好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是做好“三农”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直接损害群众利益,啃食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各村挂片领导、工作队长、支部书记要对梳理出来的问题线索要全面落实整改。一是对信息错漏的问题,落实村、社干部责任,全面认真核对,及时纠错,确保信息准确,一次性兑付成功。二是关于原来已经“代领“和“打捆”的资金,务必及时清理,兑付到林主。三是关于克扣面积的问题,要如实分解到户。四是关于以他人名义冒领的问题,要及时追回,并如实兑付到户。五是关于以村民“一事一议”兴建公益事业为名或以集体林权没分到户等为由不将资金直接兑付给林主的问题,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要求,及时归垫资金分配到户。所有问题于202A年1月29日前整改完成,签字完善后交农业服务中心存档备查。商品林停伐补助(大于等于30亩)、退耕还林抚育管护费(大于等于20亩)参照此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