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档案管理及竣工备案实施方案一、档案管理1、现场设专职档案员,填写与管理工程档案,现场工程档案随工程相应进度及时跟进,主体档案日期必须同主体工程材料使用日期一致,工程材料如需实验室出具复试材料时,需遵循先出报告,待复试报告符合工程要求时,再施工使用。2、工程档案需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档案员不许中途更换,档案员必须在市档案监督系统备案,不许有不施工工程资料管理制度3、工程档案按档案编写管理规定编写。3、现场工程质量验收文件和各类施工记录,有关责任人员签字和责任单位盖章手续必须齐全。4、施工技术资料文件收集、整理、归档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包括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5、技术、质量、安全交底记录、分部
2、分项技术复核记录和分部分项工程自检互检、质量评定、质量核验等施工技术资料文件,每月30日前我司资料员将我司施工技术资料按A、B、C册进行汇总整理,并把所汇总整理资料的目录清单报送业主备查。二、工程档案资料的验收和移交工程档案资料是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逐渐积累起来的大量的文字、图纸资料,经过整理、编目而形成的反映项目建设历史的全套资料。它是建设工程的永久性技术文件,是对施工项目进行质量复查,进行维修、改建、扩建的重要依据,因而项目经理部应重视并搞好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的工作,并在工程交接时,移交给建设单位。验收移交的步骤是:1、施工项目竣工后,项目经理部按有关规定整理开工以来的文件资料,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要从建设项目立项开始,编目建档,力求真实、准确、完整、配套,提交给监理工程师,经审核认定后,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资料。2、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还要将竣工验收阶段的有关资料纳入工程档案,形成全套工程档案。3、向建设单位移交竣工工程时,工程竣工档案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移交。三、竣工备案本工程项目竣工备案执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备案管理条例,我司积极配合并帮助建设单位办理档案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