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优工程管理制度一、现场施工质量检查制度项目部质量检查分为:质量日常巡查、每周质量检查和每月质量大检查。质量检查主要是依据质量验收标准,相关规范以及企业的规章制度等。二、现场施工质量检查制度项目部质量检查分为:质量日常巡查、每周质量检查和每月质量大检查。质量检查主要是依据质量验收标准,相关规范以及企业的规章制度等。1、质量日常巡查检查人员:质量员检查方法:根据项目施工生产情况随时开展巡查,检查内容包括人员持证、原材料、机械设备、施工方法(测量及连接、楼层及涂装)、每道工序、施工环境、施工质量等,对于不符合要求或存在质量缺陷、隐患的地方进行拍照取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检查记录:填写施工现场质量
2、巡查记录表,并根据检查情况按表对各项安装检查内进行评定打分。2、每周质量检查检查人员:项目班子成员、各专业工长、技术部、生产部、商务部检查方法:由项目班子成员及质量总监带队,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大巡查,并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拍照取证,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做好记录,在每周生产例会时进行通报,监督整改。3、每月质量大检查检查人员: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检查方法:由项目经理带队,依据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及相关规范,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并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拍照取证,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做好相应记录。综合工区应在要求的整改时间内完成整改,复查人应在综合工区整改完成后认真复查,如实填写复
3、查情况,形成闭环。三、质量奖罚制度依据国家的质量验收规范,项目制定详细的验收标准。各分部分项工程根据不同的施工进度按每一施工单元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奖罚的依据。对于在交接检中,下道工序班组发现上道工序存在施工质量的情况,根据施工质量的严重程度对发现问题者给予奖励。通过“质量监督核查追踪专题会”的总结落实结果,对于严格按照质量要求和标准进行施工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出现施工质量问题并整改不到位且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处罚,对于造成严重施工质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清退出场,并追究相应责任。通过奖罚制度,使操作工人自觉提高质量意识,提升施工管理水平,创建过程精品。将奖罚
4、结果粘贴在宣传栏中,以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四、成品保护制度为了切实搞好成品保护,应随着工程的进展逐步制定相应的保证制度。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以技术总工、生产经理和质量总监为副组长,由各相关部门、各工段工长组成的成品保护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指导、协调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领导小组下设专职保护成品巡视员组成的成品保护队,监督成品保护措施的落实。发现成品破坏立即制止,并报告成品保护小组,采取措施恢复原状。2、分清上道工序和下道工序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责任。在上、下两道工序交接时,应同时检查成品情况,已经损坏的成品由上道工序的班组负责,检查损坏的成品由下道工序的班组负责。3、交接检查由生产经理、工长和质检员参加。如不组织交接检,出现的成品损坏由以上责任人负责。4、分清穿插作业中成品保护的责任。一般情况下,成品损坏由损坏者负责。在穿插作业时责任确实难辨时,由平时使用、保管的人或班组负责。5、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污染的成品由责任者处理干净,恢复原样或按实际发生的工料费赔偿;损坏的成品由责任者按损坏程度予以赔偿;经查实属蓄意破坏成品者,视情节予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