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原理与实务》课件第六章合同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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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讲授:陈会玲12024-7-6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及合同法概述合同及合同法概述n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n二、合同的分类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主合同与从合同 三、合同的条款四、合同的形式: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 其他形式 五、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六、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合同的一般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合同的客体)标的(合同的客体)数量数量质量质量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三、合同的条款三、合同的条款格式条款格

2、式条款非格式条款非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一、合同的条款一、合同的条款2.格式条款格式条款 我国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第3939条规定: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最大的特点格式条款最大的特点:非协议性非协议性。格式格式条款规制三条:条款规制三条:(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

3、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4“按揭贷款不成,应一次性补交全款按揭贷款不成,应一次性补交全款”格式条款无效格式条款无效n【案情简介案情简介】近期,家住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的李女士向律近期,家住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的李女士向律师咨询:师咨询:20

4、10年年5月份李女士与北京市首开天成房地产开发月份李女士与北京市首开天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屋总价款,合同约定房屋总价款310万元,付款方式为首付百分之三十其余以商业贷款方式支付。万元,付款方式为首付百分之三十其余以商业贷款方式支付。签约后,由于国家房地产市场以及银行信贷政策发生变化,签约后,由于国家房地产市场以及银行信贷政策发生变化,首付款的比例由百分之三十升至百分之四十,首开公司要求首付款的比例由百分之三十升至百分之四十,首开公司要求李女士补缴百分之十的首付款,对此李女士表示无法接受。李女士补缴百分之十的首付款,对此李女士表示无法接受。20

5、11年年5月份,李女士首次收到了首开公司发来的催款函,月份,李女士首次收到了首开公司发来的催款函,函件催促李女士按照函件催促李女士按照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补缴全款,这时李的约定补缴全款,这时李女士才发现女士才发现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其实包含其实包含“示范合同、补充示范合同、补充协议、物业合同协议、物业合同”等等40多页内容。其中补充协议第三条规多页内容。其中补充协议第三条规定,定,5n“如贷款银行或公积金管理指定代办机构对买受人的按揭贷如贷款银行或公积金管理指定代办机构对买受人的按揭贷款申请做出不予贷款的表示或批准贷款额度低于申请额度的款申请做出不予贷款的表示或批准贷款额度低于申请额

6、度的(包括因为国家住房贷款政策调整而导致上述情况发生),(包括因为国家住房贷款政策调整而导致上述情况发生),则买受人须在贷款银行或其指定代理机构或出卖人书面通知则买受人须在贷款银行或其指定代理机构或出卖人书面通知送达后送达后7日内一次性向出卖人支付该商品房的剩余全部房款,日内一次性向出卖人支付该商品房的剩余全部房款,或补交申请贷款额度与银行审批贷款额度之间的差额并与出或补交申请贷款额度与银行审批贷款额度之间的差额并与出卖人签署补充协议,否则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约定处理。卖人签署补充协议,否则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约定处理。”看看到合同内容的李女士顿时乱了手脚,因为李女士根本没有经到合同内容的李女士顿时乱

7、了手脚,因为李女士根本没有经济实力一次性支付余款。济实力一次性支付余款。李女士携带材料找到了笔者寻求法律帮助,笔者接到李李女士携带材料找到了笔者寻求法律帮助,笔者接到李女士咨询后以后并没有立刻进行答复,在详细阅读整理李女女士咨询后以后并没有立刻进行答复,在详细阅读整理李女士案件材料后,律师对李女士的案件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士案件材料后,律师对李女士的案件进行了细致的分析。6【案例分析案例分析】n“贷款不成,应全额付款贷款不成,应全额付款”属于格式条款,应属无效属于格式条款,应属无效。合合同法同法第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52条和第条和第53条规定条规定情形的,或

8、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n1“贷款不成,应一次性付款贷款不成,应一次性付款”此条款此条款加重了购房人的责任加重了购房人的责任;n2“贷款不成,应一次性付款贷款不成,应一次性付款”排除了购房者的主要权利排除了购房者的主要权利。n 本案中,首开公司通过设置格式的本案中,首开公司通过设置格式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排除了排除了当事人选择付款方式的权利,同时同样限制了购房人解除合当事人选择付款方式的权利,同时同样限制了购房人解除合同的合法权利。同的合法权利。n 最高人民法

9、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2323条规定: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7二、合同签订的二、合同签订的原则原则n平等原则n自由原则n公平原则n诚实信用原则n遵守法律、社会公德,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讲授:陈会玲92024-7-6第二节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及效力合同的订立及效力n一、合同的订立程序n二、

10、合同的生效要件n三、合同的效力讲授:陈会玲102024-7-6n一、合同订立的程序n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n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程序为要约和承诺。(一)要约 提出合同条件提出合同条件(想与你订立合同你同意吗?)(想与你订立合同你同意吗?)(二)承诺 同意要约所提合同条件(同意要约所提合同条件(我同意我同意)n 要约n构成要件?n生效时间?n撤回和撤销?n不得撤销的规定?n失效情形?1.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行为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是特定人行为的意思表示2.2.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3.3.要约必须向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要约

11、必须向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4.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212条)条)5.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第第1212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 事 人 的 名 称 或 者 姓 名 和 住 所;(一)当 事 人 的 名 称 或 者 姓 名 和 住 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七

12、)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到达主义到达主义以数据电文形式发送的以数据电文形式发送的要约。要约一旦生效,要约。要约一旦生效,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间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间内不得随意撤销;受要内不得随意撤销;受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间内约人在要约有效期间内所做的承诺才有效。所做的承诺才有效。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以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生效以后,将该项要约取消,

13、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于消灭。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919条:条:(1 1)规定了承诺期限)规定了承诺期限或或者以其他形式者以其他形式(2 2)明示要约是不可撤销)明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的,或者尽管没有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但或者尽管没有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但(3 3)受)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则不可撤销要约。,则不可撤销要约。1.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

14、承诺4.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注:要约邀请?(引诱)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讲授:陈会玲122024-7-6以下网购平台哪些要约?哪些是要约邀请?13承诺n生效要件?n生效时间?到达生效到达生效n撤回?承诺的有效要件:承诺的有效要件:1.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2.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3.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4.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

15、要求 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其承诺。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其承诺。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讲授:陈会玲152024-7-6二、合同的成立要件n1.主体资格合法主体资格合法n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n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n4.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甲施工企业于甲施工企业于2000年承建某单位办公楼,年承建某单位办公楼,2001年年

16、4月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月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2006年年5月月,甲致函该单位,说明屋面防水保修期满甲致函该单位,说明屋面防水保修期满及以后使用维护的注意事项。此事体现了合及以后使用维护的注意事项。此事体现了合同法的(同法的()原则。)原则。A.公平公平 B.自愿自愿C.诚实信用诚实信用 D.维护公共利益维护公共利益答案:答案:C对于下列纠纷的解决,可以适用合同法对于下列纠纷的解决,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有(的有()。)。答案:答案:ACEA.某公司与某银行之同借款合同某公司与某银行之同借款合同B.某公司与王某之间的劳动合同某公司与王某之间的劳动合同C.某建筑公司与某科研机构之间的技术服务某

17、建筑公司与某科研机构之间的技术服务合同合同D.王某与其养子女之间的扶养协议王某与其养子女之间的扶养协议E.某公司之间的设备租赁合同某公司之间的设备租赁合同n甲公司于甲公司于2月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中表示以2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现改为2100元一吨,其他条件不变。元一吨,其他条件不变。普通信件于普通信件于2月月8日到达日到达,快信于快信于2月月7日到达

18、,乙公司均日到达,乙公司均已收到两封信,但秘书忘了把第快信交给董事长,乙已收到两封信,但秘书忘了把第快信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请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请问: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问: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B)nA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销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销nB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nC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nD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取得了一致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取得了一致18nA公司于公司于10月月20日向日向B公司发出一项要约,欲向

19、其公司发出一项要约,欲向其购买材料一批,第二天因为发生安全事故公司停购买材料一批,第二天因为发生安全事故公司停产,便想反悔,产,便想反悔,10月月23日发出撤销通知。要约于日发出撤销通知。要约于10月月26日到达乙公司。日到达乙公司。27日,日,B公司正在组织讨公司正在组织讨论是否应该接受这个要约的时候,撤销通知到达。论是否应该接受这个要约的时候,撤销通知到达。则:则:(D )nA要约有效,撤销通知后于要约到达,未被撤要约有效,撤销通知后于要约到达,未被撤回回nB要约有效,要约未被撤销要约有效,要约未被撤销nC要约无效,要约已被撤回要约无效,要约已被撤回nD要约无效,要约已被撤销要约无效,要约

20、已被撤销19讲授:陈会玲202024-7-6五、缔约过失责任讲授:陈会玲212024-7-6三、合同的效力三、合同的效力n 法律根据合同生效要件对已经订立合同的评法律根据合同生效要件对已经订立合同的评价。价。根据其满足生效要件的程度,不同可以分为:根据其满足生效要件的程度,不同可以分为:(一)有效合同(二)无效合同(三)可撤销合同(四)效力待定合同(一)有效合同n有效合同构成要件:n1.主体合格。主体合格。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n 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经营范围、资质等级约束。n2.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自由自由。合同中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原

21、则,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n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凡是涉及法律法规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n4.符合符合法定形式法定形式。合同应当符合法定的或约定的形式要件。n 例:合同除应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外,如依法律规定或依工程建设合同约定,当采用公证、签证、登记登记、批准等形式后才生效的。书面形式书面形式 招投标招投标 登记登记备案备案讲授:陈会玲222024-7-6(二)(二)无效合同无效合同n1.1.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第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第5252条规定)条规定)n(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工程

22、建设合同,损害国家利益。n(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n(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n(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n(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n注: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情形注: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情形 2.2.合同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第53条规定)(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如果免责条款所产生的后果具有社会危害性和侵权性,侵害了对方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则该免责条款将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法合同法规定,有(规定,有()情形的,合同无效)情形的,合同无效答案:答案:B

23、CDEA.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立的合同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E.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案例案例】受胁迫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受胁迫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n【案情】2006年8月,刘某与张某两人合伙经营了一家店铺,同年12月,刘某与张某达成协议解除了合伙,刘某给付了张某人民币6万元,店铺让刘某一个人独自经营。解除合伙后,刘某店铺经营的非常红火,张某眼红,遂经

24、常到刘某店铺闹事。2007年2月,张某与刘某再次签订一合同,约定刘某给付张某人民币5000元,张某不得到刘某店铺干扰其正常经营。合同签订后,刘某反悔,不同意给付张某5000元。两人就该合同的法律效力发生纠纷。分歧:本案有两种观点n第一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刘某与张某签订的第二份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刘某在订立合同时,因受胁迫,其意思表示不真实,依照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刘某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该合同。n第二种观点:第二种观点:认为,刘某与张某签订的第二份合同属于无效

25、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因此刘某没有义务给付张某5000元。分析:同意第二种观点n1.第二个合同不属于可撤销合同。第二个合同不属于可撤销合同。虽然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请求撤销合同。刘某与张某签订合同显然是受到了张某的胁迫,但是并非所有受胁迫的合同都是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有一个前提,合同本身是相对有效的,也就是说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相对有效的前提,合同一方当事人行使了可撤销权后,合同才失去法律效力。本案第二个合同属于内容违法,自然不可能成为可撤销合同。n 2.合同内容违法,则合同自始无效。合

26、同内容违法,则合同自始无效。该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规定,其以不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与合同另一方要求对等关系,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利。就如同抢劫者与被抢劫者签订合同要求对方给付金钱,则抢劫者不抢劫对方,又如同盗贼与受害人签订合同,给付我多少财物,则不盗取你的其他财产,如果认定这类合同是受胁迫的可撤销合同,假设受害人均没有行使撤销权,那么这些抢劫、盗窃合同就因此合法化了?显然这是非常荒谬的。n 综上,刘某与张某签订的第二份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典型案例】女儿未成年财产赠他人【典型案例】女儿未成年财产赠他人 部分无效部分无效n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无效赠与合同纠纷案,判决原告黄某父亲生前与原

27、告叔叔签订的财产赠与合同中,赠与一半住房的部分无效,这一半住房归原告继承、所有,以作为原告的生活所需。原告黄某出生于2002年2月28日,父母离婚后随母亲生活,由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360元。但原告父亲从2005年4月起就没有再付分文抚养费给原告。去年8月9日,原告父亲知道自己身患重病将不久于人世,便与原告叔叔签订赠与合同将自己几乎所有的财产无偿赠与原告叔叔。8月20日,原告父亲病逝。此后,原告遂以父亲的赠与行为是为了逃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要求判决父亲生前与叔叔签订的赠与合同部分无效,并确认父亲住房的三分之二归原告继承、所有,以作为原告的生活所需。29分析n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18周岁前需要一定

28、的物质保障,且原告和母亲的生活比较困难。原告父亲的赠与行为剥夺了原告健康生存和受教育权益的必要物质保障,逃避了应履行抚养女儿的法定义务,同时也违反了社会公德。(资料来源:http:/ 所谓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又称为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意思表示不真实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n可撤销合同的法律特点表现在:1.可撤销合同主要是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产生的。2.可撤销合同须由撤销权人主动行使撤销权3.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以前仍然是有效的4.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人可以撤销或变更合同32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网

29、络购物:规定经销商必须在WEB页面上以醒目的字体和颜色对商品性能上的差异做出特别说明,否则由此造成误解的当属可撤销的合同。(二)显失公平的合同。(三)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四)乘人之危的合同。1.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是:n(1)必须是表意人因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n(2)误解必须是合同当事人自己的误解,因第三人的错误而发生误解,并非合同法上的误解,当事人因第三人的错误而发生利益上的重大失衡,可按显失公平处理。n(3)须表意人无主观上的故意。n(4)误解必须是重大的,所谓重大,指一般人如果处于表意人的地位,假使不是由于错误,就不会作出那样的意思表示。3334n某手表厂为纪念千禧年特制纪念手表2

30、000只,每只售价2万元。其广告主要内容为:(1)纪念表为金表;(2)纪念表镶有进口钻石。后经证实,该纪念表为镀金表;进口钻石为进口人造钻石,每粒价格为1元。手表成本约1000元。为此,购买者与该手表厂发生纠纷。该纠纷应如何处理?()nA按无效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nB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nC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重大误解nD按有效合同处理【典型案例】服装合同重大误解案【典型案例】服装合同重大误解案n吉祥服装厂(被告)携服装样品到某市大华商厦(原告)协商签吉祥服装厂(被告)携服装样品到某市大华商厦(原告)协商签订了服装购销合同。当时,吉祥服装厂称样品用料为纯棉布料,订了服装购销合同。当

31、时,吉祥服装厂称样品用料为纯棉布料,大华商厦主管人看后也认定是纯棉布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吉大华商厦主管人看后也认定是纯棉布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吉祥服装厂向大华商厦提供按样品及样品所用同种布料制作的女式祥服装厂向大华商厦提供按样品及样品所用同种布料制作的女式裙裙9000件,总价款为件,总价款为360000元。元。8月月25日,吉祥服装厂按合同约日,吉祥服装厂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送到了指定的地点,大华商厦验货后认为数量定的时间将货物运送到了指定的地点,大华商厦验货后认为数量、质量均符合合同约定,于是按约定的时间向服装厂支付了货款、质量均符合合同约定,于是按约定的时间向服装厂支付了货款。9月

32、月1日,一位顾客购买此裙后认为不是纯棉布料,要求退货。日,一位顾客购买此裙后认为不是纯棉布料,要求退货。大华商厦立即请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后证布料非纯棉布料,里面大华商厦立即请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后证布料非纯棉布料,里面含有含有15的化纤成分。大华商厦认为吉祥服装厂有欺诈行为,并的化纤成分。大华商厦认为吉祥服装厂有欺诈行为,并于是函告吉祥服装厂前来协商,要求或者退货或者每件成品降低于是函告吉祥服装厂前来协商,要求或者退货或者每件成品降低35n价款价款10元。吉祥服装厂则辩称:其厂业务员去南方某市购买此布料时元。吉祥服装厂则辩称:其厂业务员去南方某市购买此布料时是按纯棉布料的价格购买的,有发票为证,

33、且当时拿样品给商厦看时是按纯棉布料的价格购买的,有发票为证,且当时拿样品给商厦看时,商厦也认为是纯棉布料,因而不存在欺诈行为,不同意退货,并表,商厦也认为是纯棉布料,因而不存在欺诈行为,不同意退货,并表示每件成品只能降低示每件成品只能降低5元。双方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此后,元。双方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此后,商厦主管人员调离岗位,此争议被搁置,直至次年商厦主管人员调离岗位,此争议被搁置,直至次年9月月26日,商厦才日,商厦才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全部制成品,并要求吉祥服装厂承担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全部制成品,并要求吉祥服装厂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责任,赔偿损失。n(资料来

34、源:(资料来源:http:/ 在本案中,被告吉祥服装厂在采购布料时误以在本案中,被告吉祥服装厂在采购布料时误以为是纯棉布料并将其制成成品卖给原告,从其主观为是纯棉布料并将其制成成品卖给原告,从其主观上看,并没有故意作虚假陈述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上看,并没有故意作虚假陈述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不存在欺诈的故意,因此,被告的行为不是欺诈,不存在欺诈的故意,因此,被告的行为不是欺诈行为。但是,由于原告和被告都将布料当作是纯棉行为。但是,由于原告和被告都将布料当作是纯棉布料而订立了合同,双方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都发布料而订立了合同,双方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都发生了错误认识,并且此种错误认识严重影响了原告生了错

35、误认识,并且此种错误认识严重影响了原告的利益,此合同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当事的利益,此合同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或者予以变更。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或者予以变更。372.显失公平构成要件:显失公平构成要件:n1.客观要件,指当事人在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失衡或造成利益的不平衡,它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n2.主观要件,是指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具有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轻率、无经验等而与对方订立显失公平合同的故意。这种利用他人的主观状态已表明行为背离了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因此,受害人不能证明对方具有此种故意而仅能证明自己在订立合同时缺乏经验和技能,不了解市场行情、草

36、率等,从而订立了于己不利的合同,则不能认为对方具备显失公平的主观条件。n显失公平的主观要件可分为:n(1)一方利用优势。n(2)未履行订约过程所应尽的告知等义务。n(3)利用对方没有经验或轻率。38【典型案例】并非【典型案例】并非“显失公平显失公平”n 机电网购平台受李某委托为其购买烘干机。不久该平台从湖北省钟祥县购买旧烘干机一台交予李某,并告知:烘干机的价格是44000元,差旅费2500元、运费3500元。三者均无发票,且购买烘干机之前机也没告知李某烘干机的价格,李某因此对烘干机的价格产生疑虑,要求在核实烘干机的价格后付清本息,机电网购平台同意,并在6月21日与李某签订了协议书,其主要内容为

37、:“(1)机电网购平台在2月18日购买旧烘干机花去4.4万元,差旅费2500元,运费3500元,张某购买烘干机共花5万元。(2)李某负责对机电网购平台购买的烘干机进行核实价格,如果烘干机确实是4.4万元买的,李某在20日内付清本息;如果烘干机是4.4万元以下买的,则烘干机无偿归李某所有,运费、差旅费由机电网购平台负担。”合同签订后,李某核实烘干机价格,得知机电网购平台是3万元买的烘干机(实付2.86万元),遂以烘干机是4.4万元以下购买为由,拒绝还款。机电网购平台则以双方6月21日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合同,由李某归还购买烘干机的本息37600元。2024-7-6

38、39分析n 本案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是6月21日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是否显示公平。从构成显失公平的主观要件来看,李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机电网购平台购买烘干机时没有告知其价格,拉回后又无发票),要求核实价格是符合常理的,并不是利用自己的优势不付给张某钱,如果李某不花一定的人力、物力去湖北核实价格,或者因卖方不配合而无法核实价格,那么只能出高于烘干机的实买价格买下烘干机,他就处于事实上的劣势一方。李某以订立合同的方式明确告知对方:“不要撒谎,如果你撒谎被我证实了,烘干机将无偿归我所有,一切费用由你负担。”因而也不能说李某未履行订约过程中所应尽的告知义务。同时,由于机电网购平台比谁都清楚自己购买的

39、烘干机价格是3万元而不是4.4万元,因此也不存在机电网购平台没有经验或者轻率之说。从构成显失公平的主观要件来看,本案也不适用于显失公平。因此,无论是从构成显失公平的主观要件还是从客观要件来看,本案都不适用显失公平。40第第555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 1年内没有行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销权。

40、撤销撤销权时效:权时效:施工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施工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答案:答案:ADA.在订立施工合同时显失公平在订立施工合同时显失公平B.施工单位以欺诈手段订立,且损害了国家施工单位以欺诈手段订立,且损害了国家利益利益C.违反了违反了建筑法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的强制性规定D.订立合同时,建设单位存在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时,建设单位存在重大误解E.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甲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又借贷无门,乙表示愿意借给甲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又借贷无门,乙表示愿意借给甲甲2000元,但半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以甲的房子代元,但半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以甲的房子代偿,甲表示同意。根据偿,甲表

41、示同意。根据合同法合同法规定,甲、乙之间规定,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因(的借款合同因()。)。答案:答案:DA.显失公平而无效显失公平而无效 B.欺诈而可撤销欺诈而可撤销C.乘人之危而无效乘人之危而无效 D.乘人之危而可撤销乘人之危而可撤销施工单位甲与材料供应商乙签订一份显失公平的钢材供应合同,施工单位甲与材料供应商乙签订一份显失公平的钢材供应合同,甲因此而享有合同的撤销权。其撤销权消灭的情形有(甲因此而享有合同的撤销权。其撤销权消灭的情形有()。)。答案:答案:ABEA.甲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甲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B.甲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甲知

42、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C.甲自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半年内没有行使撤甲自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半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销权D.甲自订立合同之日起甲自订立合同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E.甲知道撤销事由后以自已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甲知道撤销事由后以自已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订立了对自己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订立了对自己的利益有较大损害的合同。该当事人可以(利益有较大损害的合同。该当事人可以()答案:答案:BA.认为此合同无效,不予履行认为此合同无效,不予履行B.向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合同向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合同C.向法院申请判定为无效合同向法院申请判定为无效

43、合同D.请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判定为无效合请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判定为无效合同同(四)(四)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n 效力待定的合同指合同欠缺有效条件,能否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尚未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经过有权人的追认,才能化欠缺有效要件为符合有效要件,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有权人在一定期间内不予追认,效力待定合同归于无效。n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n2.代理权瑕疵的代理n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n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46471.限制民事行为能

44、力人订立的合同n1.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是单方民事行为单方民事行为,如抛弃财产,则行为当然无效。n2.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是双方民事行为双方民事行为,如与他人订立合同,则与其发生关系的相对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催告其法定代理人是否承认这些行为。n合同法第47条: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n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48n甲、乙二人是好友,现年均为甲、乙二人是好友,现年均为17岁,甲已经参加工作,岁,甲已经参加工作,乙还在高中读书。乙继承了

45、巨额遗产,欲委托甲投资,乙还在高中读书。乙继承了巨额遗产,欲委托甲投资,遂与甲订立合同,约定乙出资遂与甲订立合同,约定乙出资5万元,委托甲投资,万元,委托甲投资,投资所得收益甲可取得投资所得收益甲可取得20%。关于此合同的效力,正。关于此合同的效力,正确的说法是:确的说法是:()nA甲、乙的父母均追认时,合同有效甲、乙的父母均追认时,合同有效nB乙的父母追认时,合同有效乙的父母追认时,合同有效nC甲可催告乙的父母在一个月内追认合同,如到期甲可催告乙的父母在一个月内追认合同,如到期乙的父母未作表示,则合同生效乙的父母未作表示,则合同生效nD在乙的父母追认之前,甲有权撤销合同在乙的父母追认之前,甲

46、有权撤销合同49(二)代理权瑕疵的代理1.1.无权代理无权代理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2.2.表见代理表见代理 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双方均采用了数字认证等安全系统。表见代理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定表示的,视为同意。案例:表见代理案例分析案例:表见代理案例分析n 基本案情基本案情 张媛口头委托其弟张利代其在某基金会存款张媛口头委托其弟张利代其在某基金会存款,先后八笔共,先后八笔共13万元人民币,张利系该基金会储蓄部副主万元人民币,张利系该基

47、金会储蓄部副主任,每次存款时在存款人栏填写张媛,在经办人栏还是填任,每次存款时在存款人栏填写张媛,在经办人栏还是填写张媛。其后,张利伙同该基金会会计李丽以张媛的名义写张媛。其后,张利伙同该基金会会计李丽以张媛的名义从该基金会贷款从该基金会贷款8万元人民币,以张媛在该基金会所存万元人民币,以张媛在该基金会所存13万元存单质押,借款人栏、经办人栏和出质人栏都是填写万元存单质押,借款人栏、经办人栏和出质人栏都是填写的张媛。的张媛。n 张利将上述张利将上述8万元擅自打入甲公司的账号,有去无回万元擅自打入甲公司的账号,有去无回。因未按时向基金会还本付息,基金会行使质权,从。因未按时向基金会还本付息,基金

48、会行使质权,从13万万元存款中扣下元存款中扣下8万元及其利息。万元及其利息。nn2024-7-650n在此期间,张媛口头委托张利将在此期间,张媛口头委托张利将2万元借万元借给李村,没有任何书面文件,对此张媛承给李村,没有任何书面文件,对此张媛承认张利有代理权。张媛以其未借款和未设认张利有代理权。张媛以其未借款和未设立质押,张利的借款和质押均系其自己行立质押,张利的借款和质押均系其自己行为为由,向该基金会主张为为由,向该基金会主张13万元的存款及万元的存款及其利息。基金会则认为张利的行为构成表其利息。基金会则认为张利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张媛应当承受法律后果。见代理,张媛应当承受法律后果。n问:本

49、案如何处理?2024-7-651案例分析n 张利的代理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张利的代理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关键在于关键在于本案情况是否足以使相对人基金会认为张利对张媛本案情况是否足以使相对人基金会认为张利对张媛贷款一事享有代理权。贷款一事享有代理权。n 贷款是为自身设定大额债务的行为,作为发放贷款是为自身设定大额债务的行为,作为发放贷款的贷款人,基金会负有对借款人身份、资信、贷款的贷款人,基金会负有对借款人身份、资信、贷款意思等情况谨慎的调查义务,在没有借款人本贷款意思等情况谨慎的调查义务,在没有借款人本人书面授权的前提下,显然不能以张利曾代理张媛人书面授权的前提下,显然不能以张利曾代理张媛存

50、过款的事实就推定张利对张媛贷款也必然享有代存过款的事实就推定张利对张媛贷款也必然享有代理权,可见张利以张媛名义贷款的行为对基金会不理权,可见张利以张媛名义贷款的行为对基金会不构成表见代理。构成表见代理。2024-7-652n 当然,在实务中,首先还应当审核该基金会是否具有合法的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的资格,否则其全部行为自然是无效的。n综上所述,由于张利擅自以张媛名义贷款、以张媛所有的存单出质的行为事先未经张媛同意、事后也未得到张媛的追认,故其以张媛名义订立的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均归于无效,对基金会而言张利的贷款行为也不构成表见代理,基金会行使质权无法律及法理上的依据,其8万元及利息损失只能向无权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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