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校园治安防控体系, 推进挂牌督导,完善学校“三防”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安全 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保卫)干部和专职保安员, 落实重点教育帮扶措施,探索“弹性离校”办法,做好中小 学生放学后的看护工作,保障学校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 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构建新型校园治安防控体系。(一)构建新型校园治安防控体系。 按照公安部、中央综治委、教育部2014 年全国中小学 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 条例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 通知及闽委办201271 号、闽公综201395 号、安 公综
2、201395 号、安公综201455 号等省市县“护校 安园”文件精神,强化校园治安管理,落实经费保障,不断 推进立体化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加强人防建设。各小学、幼儿园按要求设立治安保卫 机构,配齐配强治安保卫人员和保安员。按照省厅要求,200 人以下的学校、幼儿园,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分别不少于 1 名,200 人以上的,每增加 200 人,专、兼职治安保卫人 员各增加 1 名;师生人数 100 人以下的,配备专业保安人员 不少于 1 名; 100-500 人的, 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少于 2 名; 各校在县统一配备两名保安员的基础上,要积极筹集资金, 逐步配齐配足安保力量。同时着力提
3、高保卫干部、保安员待 遇,落实相关经费,强化岗位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学校每 年也要对保卫干部、保安员、特种岗位人员组织培训,确保 培训“全覆盖”,切实落实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定期轮训 的要求。同时加强校园安全日常管理,健全完善校园外来人 员、车辆进出查验登记,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以及 小学生、幼儿园接送、看护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单(责任单 位:安全办、保卫处、总务处,各小学、幼儿园)位:安全办、保卫处、总务处,各小学、幼儿园) 2.加强技防建设。按照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安全技 术防控网技术规范指导意见书和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安 全技术防范工作指导意见(GB/T29315-2012)(
4、以下简称 国家标准)等规定要求,强化网络监控平台建设,积极 推进治安防控、安全管理、应急指挥等多位一体的综治安全 工作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不断加大对视频监控系统的投入 和改造,使视频监控系统具备与上级业务部门、公安机关等 对接共享功能,音像信息保存时间应不少于 30 天,系统录 像回放清晰度应不低于 704576 像素。全县校园重要部位 和场所要配备紧急报警设施,校园监控等技防系统要与当地 公安派出所、教育部门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等系统平台联网 工作, 实现纵向贯通、 横向集成、 共享共用的网络系统平台, 为加强实时监控、 网上巡查提供支撑。 (责任单位: 安全办、(责任单位: 安全办、 保卫处
5、、总务处,各小学、幼儿园)保卫处、总务处,各小学、幼儿园) 3.加强物防建设。加强围墙、门禁、学生宿舍、食堂等 重点部位监控、消控、报警等物防设施升级改造。新建、扩 建、改建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国家标准,将物防设 施建设纳入建设规划, 做到同步设计、 同步建设、 同步投用; 对已建设物防设施的学校、幼儿园,要对照国家标准进 行补缺补漏,特别是标准中强制要求配置的部位和设施,要 严格按照标准升级改造,实现“全覆盖”和人机互动。为安 保人员配齐安全叉、橡皮警棍、催泪喷射器和强光手电等必 要的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装备器械,配置率达 100%。 (责任(责任 单位:安全办、保卫处、总务处,各小学、幼儿
6、园)单位:安全办、保卫处、总务处,各小学、幼儿园) (二) 预防学生犯罪, 加快推进专门 (工读) 学校建设。(二) 预防学生犯罪, 加快推进专门 (工读) 学校建设。 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我 省实施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文件要求,实施“专门教育工程”,使 有不良行为或者轻微违法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得到教育矫治。 协调有关部门,参照省市县相关工作意见,研究制定专 门(工读)学校建设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做好规划布 局、立项审批、资金筹措、工程建设、师资配备、设施配套 等办学前期工作。(责任单位:中心学校校长室)(责任单位:中心学校校长室) (
7、三) 加强教育服务, 努力缓解小学生放学后看护问题。(三) 加强教育服务, 努力缓解小学生放学后看护问题。 针对部分小学生放学后部分家长难以按时接孩子离校, 学生无人看管问题,增强教育服务,帮助解决有关学生家庭 的后顾之忧。 1.指导各校(园)认真贯彻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卫生 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小学生校内午托管理的通知 (闽教基200942 号)要求,坚持公益性服务和“自愿有 偿” 的原则, 由学校接受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委托, 通过食堂统一配餐或由具有资质的快餐公司配送等方式,为 接受午托的学生提供午餐,并安排学生在教室休息并实施有 效管理,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责任
8、单位:总(责任单位:总 务处、教导处,各小学、幼儿园)务处、教导处,各小学、幼儿园) 2.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试行“弹性离校”做法,可以根据 学生家长自愿申请,对按时离校确有困难的学生,批准适当 延长离校时间,组织学生进行完成作业、课外阅读、体艺科 技等自主学习活动,但不得组织学生集中上课、补课,不得 向学生收取费用。其他学生均应按时离校。(责任单位:教(责任单位:教 导处,各小学、幼儿园)导处,各小学、幼儿园) (四)推进督导督学责任在教育治理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四)推进督导督学责任在教育治理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强化中 小学校教育工作的社会监督,及时发现
9、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 中出现的热点问题,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1.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根据学校布局,将辖区内学校 划分为若干责任区,每个责任区选聘一定数量的责任督学, 负责对责任区学校进行近距离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实现教 育监管的重心下移和关口前移, 形成 “以镇为主、 分级负责、 覆盖全镇”的督学责任区网络。(责任单位:中心学校校长责任单位:中心学校校长 室)室) 2.发挥责任督学积极作用。 在不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前提下,检查学校运行基本状况,反映责任区内普遍存在且 学校难以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建议,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加强沟通对话,做师生、家长和社会的“贴心专家”,加强 对学校工作
10、的调查研究,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调研报告或决 策建议。(责任单位:中心学校校长室)责任单位:中心学校校长室) (五)强化民主管理,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联系(五)强化民主管理,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联系 的育人体系。的育人体系。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 指导意见,推进家长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在 推动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家校合作、社会参与 的现代教育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作用。 1.参与学校管理。营造密切的家校关系,以其自身的魅 力和能量加强与学校工作的沟通、 协调、 谋划、 督促、 反馈, 为学校教育教学献计献策。支持配合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 作,对学
11、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及时向学校反映 家长的意愿,听取并转达学校对家长的希望和要求,促进学 校和家庭的相互理解, 共同为学生学习进步、 健康成长服务。 (责任单位:教导处、安全办,各小学、幼儿园)责任单位:教导处、安全办,各小学、幼儿园) 2.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家长委员会,把学校准备采取和 正在实施的教育教学改革措施,向家长做出入情入理的解释 和说明;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庭的表现和对学校、教师的看 法,解决和化解学生间遇到困难和烦恼,及时做好学生思想 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责任单位:教导处、安全办,各小学、幼儿园)责任单位:教导处、安全办,各小学、幼儿园
12、) 3.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引导家长履行监护人责任,配合 学校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对 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监督,促进学校和家庭相互理解、 相互支持。参加教育、公安、综治等相关部门和学校组织召 开的安全稳定形势分析会,及时了解学校周边治安情况,排 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特别是对社会不满、肇事肇祸精神病 患者等高危人员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管控、早防范,协 助学校在敏感时段、重要时期和上学、放学节点做好护学护 岗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维护师生生命安全,确保校园安全 稳定。(责任单位:教导处、安全办、保卫处,各小责任单位:教导处、安全办、保卫处,各小学、幼学、幼 儿园)儿园)
13、三、组织实施 1.1.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工作部署和统筹协调,中心 学校成立“魁斗中心学校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 小组。 组 长:蔡坤耀 副组长:许志忠 陈文信 易永泉 成 员: 叶培祥 王连忠 龚爱春 何春英 廖淑玲 陈振 安 各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下设办公室:主 任:廖淑玲 副主任:陈振安 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全镇小学、幼儿园创新社会治理体 制改革工作。各校(园)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结合 实际,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校(园)的工作方各校(园)的工作方 案及领导小组请于案及领导小组请于 9 9 月月 2424 日前用电子文档发送中心学校安日前用电子文档发
14、送中心学校安 全办。全办。 2.2.明确目标任务。明确目标任务。对照任务分解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分 工,按照时序进度,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开 展各项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3.3.落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责任。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实 施列入综治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和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 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成效不 明显的,要通报批评,一票否决,并进行问责、约谈。 4.4.争取项目资金。争取项目资金。做好项目申请立项,争取财政预算安 排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专门教育工程等专项资金,采取 “建一补一” “以奖代补” 相结合拨款形式, 推动资金落实。 5.5.强化督查指导。强化督查指导。加强分类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学 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检查指导、督查督办,定期 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