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承 诺诺 函函区教育体育局:在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中,我园将严格执行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 (教20216 号)文件精神,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做好以下工作:1、严格按照学前教育资助的工作程序评审、公示、认定受助对象。2、不上报虚假学生信息,不上报不在本园就读的学生信息,不上报非受助范围内学生信息。3、加强资助资金的管理,为每一位受助幼儿办理银行储蓄卡,确保在收到资助资金的五个工作日内将资助金打入学生资助卡中,决不让资金滞留在幼儿园账户上。4、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 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5、严肃处理虚报幼儿人数,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如出现违规行为, 将按照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7 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承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