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学工作不定时检查制度小学教学工作不定时检查制度为贯彻落实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细则,我校制定教学常规不定时检查制度,具体如下:一、检查时间:每个月进行一次不定时教学常规检查。二、人员安排:学校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长、教导主任、教研组长及学校其他领导干部。三、不定时检查内容:第一个月:教学计划、备课、学生作业批改。第二个月:师生导学案、各科作业批改、学习笔记、听课笔记、上课、家访学生记载。第三个月:师生导学案、各科作业批改、学习笔记、听课笔记、上课、家访学生记载。第四个月:师生导学案、各科作业批改、学习笔记、听课笔记、上课、家访学生记载。第五个月:复习计划、作业批改、家访学生记载、工作总结、质量分析。四、不定时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并及时在教师会上推广经验成果,提出改进措施。五、不定时检查要求: 1、检查时间由教导处临时通知,检查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所有上教学岗的专任教师必须按通知时间及时提交检查材料。 2、检查结束,教研组需及时分组形成检查小结,最后由教导处汇总通报。 3、不定时检查结果直接作为教师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