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宪法基本原则宪法基本原则(宪法基本原理)(宪法基本原理) 概念:概念: 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立宪和和行宪行宪的基本精神。的基本精神。 特征:特征: 普遍性、特殊性、最高性和抽象性普遍性、特殊性、最高性和抽象性 四大基本原则构成了宪法内在精神的统一体四大基本原则构成了宪法内在精神的统一体宪法基本原则的内在逻辑宪法基本原则的内在逻辑基本基本人权人权权力制约权力制约(分工)(分工)人民人民主权主权法治法治第一节第一节 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原则(popular sovereignty) 一、含义一、含义
2、 又被称为又被称为“主权在民主权在民”原则、原则、“国民主权国民主权”原则,原则,是指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其行是指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其行使不得背离人民授予权力行使者行使该项权力的目使不得背离人民授予权力行使者行使该项权力的目的。的。 剖析:剖析: 第一,一切政治权力应该属于人民,人民主权是最第一,一切政治权力应该属于人民,人民主权是最后的、固有的和不可剥夺的。后的、固有的和不可剥夺的。 第二,只有在为了全体人民的利益时,权力才可能第二,只有在为了全体人民的利益时,权力才可能授予政府。授予政府。 北美北美独立宣言独立宣言(1776年年7月月4日)历史上第一次以日
3、)历史上第一次以纲领的形式宣告了人民主权原则:纲领的形式宣告了人民主权原则:“如有任何政府损害这些目的(保障生命,获得自由及如有任何政府损害这些目的(保障生命,获得自由及追求幸福),人民就有权利改变或废除它追求幸福),人民就有权利改变或废除它”。法国法国人权宣言人权宣言第三条(第三条(1789年年8月月26日):日): 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是寄托于国民。任何团体、任何个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是寄托于国民。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白授予的权力。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白授予的权力。二、二、人民主权学说的提出人民主权学说的提出 1.(法)古典法学家(法)古典法学家让让博丹博丹(国家主权)(国
4、家主权)主权是共同体拥有的绝对而永久的权力主权是共同体拥有的绝对而永久的权力 2.(荷)格老秀斯(荷)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战争与和平法(主权与统治权)(主权与统治权) 国家统治权来源于人民转让,主权属于全体人民。国家统治权来源于人民转让,主权属于全体人民。 3.(法)(法) 卢梭卢梭社会契约论社会契约论(人民主权)(人民主权)认为国家是社会契约的结果。所有个人同意服认为国家是社会契约的结果。所有个人同意服从国家意志,政府的统治完全来源于人民的从国家意志,政府的统治完全来源于人民的委托。人民通过委托。人民通过“公共意志公共意志”的表达来完成的表达来完成这种委托,但在委托的过程中,既没有失去这种委
5、托,但在委托的过程中,既没有失去自我,也没有失去自由,因为每个成员自我,也没有失去自由,因为每个成员“尽尽管将自己与全体结为一起,但仍然可以服从管将自己与全体结为一起,但仍然可以服从自我,仍然像以前那样自由自我,仍然像以前那样自由”。卢梭归纳了主权的基本属性:(卢梭归纳了主权的基本属性:(1)主权是不可)主权是不可转让的;(转让的;(2)主权是不可分割的;()主权是不可分割的;(3)主)主权是不受限制的;(权是不受限制的;(4)主权不可被代表。)主权不可被代表。 理论贡献:从理论贡献:从理论上理论上解决了国家权力的来解决了国家权力的来源及其归属,为从源及其归属,为从法律上法律上解决国家机关与解
6、决国家机关与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奠定了基础。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奠定了基础。“人生而自由,却又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本书对近现代民主的贡献在于提出了人民主本书对近现代民主的贡献在于提出了人民主权原则。作者认为,权原则。作者认为,必须经过多数民众的同必须经过多数民众的同意,国家政权才具备正当性意,国家政权才具备正当性;同时,;同时,社会社会契约论契约论中提到的法治、权力制约、公民意中提到的法治、权力制约、公民意识等理念,成为了后来世界民主发展不可或识等理念,成为了后来世界民主发展不可或缺的内在因素。这些理念即使放在今天,仍缺的内在因素。这些理念即使放在今天,仍然闪耀着夺目的光彩。然闪耀着夺目
7、的光彩。 4.马恩列的人民主权思想马恩列的人民主权思想 “人民的主权不是从国王的主权中派生出来的,人民的主权不是从国王的主权中派生出来的,相反地,国王的主权倒是以人民的主权为基础相反地,国王的主权倒是以人民的主权为基础的。的。” 马克思在论及德国议会的作用时说:马克思在论及德国议会的作用时说:“国民议国民议会会本身没有任何权利本身没有任何权利人民委托给它的只是人民委托给它的只是维护人民自己的权利。如果它不根据交给它的维护人民自己的权利。如果它不根据交给它的委托来行动委托来行动这一委托就失去效力。到那时,这一委托就失去效力。到那时,人民就亲自出台,并且根据自己的自主的权力人民就亲自出台,并且根据
8、自己的自主的权力来行动。来行动。当国王实行反革命的时候,人民当国王实行反革命的时候,人民完全有权利用革命来回答它。完全有权利用革命来回答它。” 我国国家机构原理n 行政机关(行政权)行政机关(行政权) 公民公民 代表代表 代表机关代表机关 司法机关(司法权)司法机关(司法权) 监察机关(监察权)监察机关(监察权)公民权利公民权利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人民主权原理人民主权原理 人民代表制原理人民代表制原理 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 通过代表机关行使国家权力通过代表机关行使国家权力选举组成三、人民主权原则在各国宪法中的体现 (一)国外宪法中的具体体现和内容(一)国外宪法中的具
9、体体现和内容 (正面)(正面)1.间接形式间接形式代议制(代议制(主要形式)。主要形式)。 (正面)(正面)2.直接形式(最高表现形式)直接形式(最高表现形式) 主要有选主要有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全民公决权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全民公决权等。 (正面)(正面)3.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 (负面)(负面)4.违宪审查制度。违宪审查制度。 人民主权原则主要是通过宪法主权、宪法至上体现出来人民主权原则主要是通过宪法主权、宪法至上体现出来的。违宪审查制度维护了宪法尊严,即维护了人民主权的。违宪审查制度维护了宪法尊严,即维护了人民主权原则。原则。 (
10、二二)我国宪法中的表现和内容我国宪法中的表现和内容 1.依据:现行依据:现行1982年宪法第年宪法第2条。条。 2.具体要素:具体要素: 第一第一,抽象的原则形式(第,抽象的原则形式(第2条第条第1款)款)“中华人民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二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主要形式)(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主要形式)(第2款)款)“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第三,其他形式(第,其他形式(第2条第条第3款)款)“人民依照法律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
11、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四第四,选举和罢免制度(第,选举和罢免制度(第34条、第三章)条、第三章) 第五第五,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第二章第,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第二章第33条至第条至第50条)条) 第六第六,违宪审查(第,违宪审查(第62、67条)条)3.事例分析 2002年年9月,永州市人大常委会依据月,永州市人大常委会依据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工作条例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工作条例,对市经委、市农业局、市,对市经委、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文化
12、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等环保局、市文化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等6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在对市旅游局局长的评议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在对市旅游局局长的评议调查中,代表们却碰到了一件调查中,代表们却碰到了一件“尴尬事尴尬事”:在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在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动员会后,调查组想先找该局动员会后,调查组想先找该局3名副职领导干部个别征求意见,名副职领导干部个别征求意见,可是可是3名副职领导干部竟当着市人大与市政府领导的面,拒不参名副职领导干部竟当着市人大与市政府领导的面,拒不参加述职评议个别谈话,个别副职甚至说:加述职评议个别谈话,个别副职
13、甚至说:“你们人大来谈有什么你们人大来谈有什么用,组织部来还差不多,要谈到组织部去谈。用,组织部来还差不多,要谈到组织部去谈。”谈话自然无法进谈话自然无法进行。请结合宪法学习和本案情况,回答:行。请结合宪法学习和本案情况,回答: (1)人大监督有没有禁区?)人大监督有没有禁区? (2)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选举、任命的)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选举、任命的“一府一委两一府一委两院院”工作人员,是否有宪法和法律依据?若有,请举出并指明具工作人员,是否有宪法和法律依据?若有,请举出并指明具体体 法律名称和条文。法律名称和条文。参考答案 人大是我国的权力机关,它有权监督政府、监察委、法院、检察
14、人大是我国的权力机关,它有权监督政府、监察委、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有权监督由它任免的国家公职人员,这是我国人民代院的工作,有权监督由它任免的国家公职人员,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体现,也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本质要求。表大会制度的体现,也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本质要求。 在本案中,旅游局三位副局长把党管干部的原则与人民代表大会在本案中,旅游局三位副局长把党管干部的原则与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原则对立了起来,似乎只有党的组织部门才能监督他们,的监督原则对立了起来,似乎只有党的组织部门才能监督他们,这种观点是极其错误的,也是违反宪法的。应该说,党管干部的这种观点是极其错误的,也是违反宪法的。应该说,党管干部的原
15、则与人大对干部的监督原则是一致的。按照宪法的规定,政府原则与人大对干部的监督原则是一致的。按照宪法的规定,政府及其公职人员必须对人大负责,并汇报工作,接受人大的监督,及其公职人员必须对人大负责,并汇报工作,接受人大的监督,这是人民主权原则的体现。这是人民主权原则的体现。 本案中,几位副局长没有树立起宪法观念,所以其观点是错误的本案中,几位副局长没有树立起宪法观念,所以其观点是错误的,人大对政府的监督没有禁区,这是对人民负责的要求。通过该,人大对政府的监督没有禁区,这是对人民负责的要求。通过该案我们必须认识到,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有权通过人大监督案我们必须认识到,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有权通过
16、人大监督公仆,使他们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让我们记住中华人民共公仆,使他们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让我们记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宪法最高原则。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宪法最高原则。 具体宪法条文:第具体宪法条文:第2条、第条、第3条、第条、第104条、第条、第110条、第条、第126条条、第、第133条、第条、第138条条第二节第二节 基本人权原则(人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人权原则) (protection of fundamental human rights) 一、含义和代表人物一、含义和代表人物 人权:是指作为一个人应该享有的权利。人权:是指作为一个人应该享有的权利。
17、 自然权利(自然权利(天赋人权天赋人权)学说:强调人具有与生俱来的)学说:强调人具有与生俱来的权利,这些权利是人生而有之的,不是别人赋予的,权利,这些权利是人生而有之的,不是别人赋予的,因此绝不应该被剥夺。因此绝不应该被剥夺。 基本人权:是指每个人作为人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基本人权:是指每个人作为人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 基本人权原则:指各国宪法应该把保障基本人权的实基本人权原则:指各国宪法应该把保障基本人权的实现作为基本原则,国家的各项活动要以实现和保障人现作为基本原则,国家的各项活动要以实现和保障人权为最终目的。权为最终目的。 近代代表人物:近代代表人物: 较系统的天赋人权理论可以追溯到荷兰
18、哲学较系统的天赋人权理论可以追溯到荷兰哲学家家格劳休斯格劳休斯(1583158316451645),他提出),他提出“自然自然权利乃是正当理性的命令权利乃是正当理性的命令” 格劳休斯格劳休斯的追随者的追随者斯宾诺莎斯宾诺莎(1632163216771677)提出,提出,每个人都有天赋的自然权利每个人都有天赋的自然权利。 英国的政治经济学者英国的政治经济学者霍布斯霍布斯(1588158816791679):“自然权利就是每个人按照自己所愿意的方自然权利就是每个人按照自己所愿意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天性的自由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天性的自由” 洛克洛克(1632163217041704)对
19、人类的)对人类的自然状态、自自然状态、自然权利和自然法然权利和自然法做了论证。做了论证。 来源:来源:维基百科维基百科 二、在宪法中的确立和发展二、在宪法中的确立和发展 1.两大人权宣言:两大人权宣言: 最早将资产阶级人权理论予以规范化的是被马克最早将资产阶级人权理论予以规范化的是被马克思誉为世界历史上第一个人权宣言的美国思誉为世界历史上第一个人权宣言的美国独立独立宣言宣言。 美国美国独立宣言独立宣言: 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可
20、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幸福的权利。法国1789年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是并且始终并且始终是是自由平等自由平等的的”“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安全和反抗压迫”。“凡凡权利无保障权利无保障和和分权未确立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的社会,就没有宪法。法。”2.基本人权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1) 2004年修宪,在宪法第年修宪,在宪法第33条增加一款条增加一款(第
21、三款),(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抽(抽象原则)象原则) (2)我国宪法第二章)我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务第第33-50条对公民的权利作了比较全面条对公民的权利作了比较全面的列举。的列举。 三、课后思考题三、课后思考题 我国宪法关于人权原则的具体规定有无缺陷?我国宪法关于人权原则的具体规定有无缺陷? (1)列举有限。无)列举有限。无“剩余权利剩余权利”条款。条款。 例如美国宪法第九条修正案:本宪法对某些权利的列例如美国宪法第九条修正案:本宪法对某些权利的列举,不得被解释为否定或忽视由人民保留的其他权利。举,不得被解释为否定或忽视由人民保留
22、的其他权利。 (2)宪法权利中体现)宪法权利中体现约束国家权力的自由类权利约束国家权力的自由类权利不足。不足。 (3)法律保留多而不是宪法保留。法律保障而非宪)法律保留多而不是宪法保留。法律保障而非宪法保障。法保障。 宪法中多处规定宪法中多处规定“依照法律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国家依照法国家依照法律律”等体现法律保留原则的条文。等体现法律保留原则的条文。 (4)未将国际人权公约中的权利纳入宪法体系中。)未将国际人权公约中的权利纳入宪法体系中。 (5)宪法对权利的限制存在缺陷。)宪法对权利的限制存在缺陷。 (6)没有专门维护和适用宪法的机关,没有规定宪)没有专门维护和适用宪法的机关,没有规定宪
23、法权利可以直接被法院引用来处理案件。法权利可以直接被法院引用来处理案件。 张翔主编:张翔主编:德国宪法案例选释第德国宪法案例选释第3辑辑 宗教法治宗教法治法律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18年年08月月 张翔主编:张翔主编:德国宪法案例选释第德国宪法案例选释第2辑辑 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法律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16年年08月月 张翔主编:张翔主编:德国宪法案例选释第德国宪法案例选释第1辑辑 基本权利总基本权利总论论,法律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12年年8月月 张翔著:张翔著:基本权利的规范建构基本权利的规范建构,高等教育出版,高等教育出版社社 2008年年 张翔著:张翔著:宪法释义学:原理宪法释义
24、学:原理 技术技术 实践实践,法律,法律出版社,出版社,2013年年 周伟:周伟:宪法基本权利:原理宪法基本权利:原理 规范规范 应用应用,法律,法律出版社,出版社,2006年年第三节第三节 权力制约原则权力制约原则(Restriction on powers)一、权力分立与制衡学说的历史发展一、权力分立与制衡学说的历史发展洛克洛克(近代分权学说的倡导者)(近代分权学说的倡导者)政府论(下篇)政府论(下篇)国家有三种权力: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国家有三种权力: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孟德斯鸠孟德斯鸠(分权学说的完成者)(分权学说的完成者)论法的精神论法的精神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
25、是亘古不变的一条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亘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才休止。课外思考题 1.1.如何理解在宪政体制中,司法权的产生如何理解在宪政体制中,司法权的产生是参与权力制衡以及人权保障的需要,也是参与权力制衡以及人权保障的需要,也是对民主不信任的结果?是对民主不信任的结果? 推荐阅读:推荐阅读:不信任民主不信任民主作者:作者:洪世宏 法院必须时刻警惕多数派利用民主制度赋法院必须时刻警惕多数派利用民主制度赋予多数派的便利,通过议会立法侵犯少数予多数派的便利,通过议会立法侵犯少数派的基本权利,以图
26、永远霸占多数派位置派的基本权利,以图永远霸占多数派位置。一言蔽之,民主和体现民主的议会立法。一言蔽之,民主和体现民主的议会立法必须时常经受不信任的审视。必须时常经受不信任的审视。二、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在各国宪法中的体现二、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在各国宪法中的体现 美国式:三权分立,相互制约美国式:三权分立,相互制约 英国式:议会至上英国式:议会至上 法国式:行政权优位法国式:行政权优位 中国式:民主集中制中国式:民主集中制 课后思考题:课后思考题: 1.1.权力分立与制衡的美国模式有何特点?权力分立与制衡的美国模式有何特点? “对权力的不信任对权力的不信任”和和“对民主的不信任对民主的不信任” 建
27、议翻阅建议翻阅联邦党人文集联邦党人文集 2.2.我国的民主集中制和权力分立原则有什么不我国的民主集中制和权力分立原则有什么不同?同? 国会 总统 最高法院1、立法权;、立法权;2、钱袋权;、钱袋权;3、任命批准权;、任命批准权;4、弹劾权;、弹劾权;5、调查权、调查权1、立法倡议权;、立法倡议权;2、立法否决权、立法否决权1、立法权;、立法权;2、任命批准权;、任命批准权;3、弹劾权;、弹劾权;违宪审查权违宪审查权法官提名权法官提名权1、违宪审查权;、违宪审查权;2、弹劾权、弹劾权 我国宪法的确认形式我国宪法的确认形式(一)我国宪法关于权力监督原则的体现。我国宪法关于权力监督原则的体现。 1.
28、人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人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宪法第宪法第3条第条第2、3款;第款;第27(2)条;第)条;第41条;第条;第77条;第条;第102条。条。 2.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 宪法第宪法第3条、第条、第62、63、67、104条。条。 3.人大对人大常委会监督人大对人大常委会监督。 宪法第宪法第67(6)、)、103(2)条)条 4.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执法部门相互监督。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执法部门相互监督。第第127条。条。 5.公检法三机关相互监督公检法三机关相互监督。第。第140条条 。
29、6.检察权对监察权、审判权和行政权的监督检察权对监察权、审判权和行政权的监督。第。第134条。条。 7.审判权对行政权的监督审判权对行政权的监督。第。第131条和条和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8.中央权力对地方权力、上级权力对下级权力的制约中央权力对地方权力、上级权力对下级权力的制约。第第104、110(2)、)、125、126、132(2) 、137(2)条。条。 (二二)我国权力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权力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请运用三个指标予以分析:请运用三个指标予以分析: 1. 1.各个国家权力之间有没有分工?各个国家权力之间有没有分工? 2. 2.权力之间是否存在牵制?若有的话,是什么样的牵
30、制?权力之间是否存在牵制?若有的话,是什么样的牵制?是交互的牵制还是单向度的牵制?是交互的牵制还是单向度的牵制? 3.3.权力之间是否平衡?权力之间是否平衡? 我国的主要问题:我国的主要问题: (1)单向监督;单向监督; (2)没有独立的司法,司法权力过于弱小。)没有独立的司法,司法权力过于弱小。第四节第四节 法治原则法治原则 (the rule of law) 一、涵义(思想、原则、制度)一、涵义(思想、原则、制度) 1法律至上(法的普遍遵守)法律至上(法的普遍遵守) 2良法的实体内容良法的实体内容 (实体(内在)价值)(实体(内在)价值) 3良法的程序内容(程序(外在)价值)良法的程序内容
31、(程序(外在)价值) 4维护、体现法治的基本制度(基本制度原则)维护、体现法治的基本制度(基本制度原则) 其他学者的定义:其他学者的定义: 法治即法的统治,是指按照良法把国家事务法律化、法治即法的统治,是指按照良法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治国理论、制治国理论、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度体系和运行状态。 它是人治的对称。它是人治的对称。 其核心内容是:法律必须是良法,依法治理国家,其核心内容是:法律必须是良法,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 之外的特权。之外的特权。二、法治
32、理论的历史发展二、法治理论的历史发展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首次论述了法治的理由,并阐明了首次论述了法治的理由,并阐明了法治的法治的核心含义核心含义:“法律得到普通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法律得到普通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的法律又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孟德斯鸠孟德斯鸠提出实行法治的方法:制定好法律,司法按提出实行法治的方法:制定好法律,司法按程序办事,人人守法,君主特别要守法,不得滥用程序办事,人人守法,君主特别要守法,不得滥用权力,实行分权。权力,实行分权。卢梭卢梭则提倡法律至上,提倡分权,主张司法独立、法则提倡法律至上,提倡分权,主张司法独立、法律应当以自由为内容。律应当以自
33、由为内容。 在专制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同样地,在自由国家中在专制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同样地,在自由国家中法律便应成为国王。法律便应成为国王。 潘恩潘恩 三、国外的内容及宪法规定方式(见教材)三、国外的内容及宪法规定方式(见教材) 四、我国宪法规定的情况四、我国宪法规定的情况 1.依法治国原则。依法治国原则。 第第5条第条第1款,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9年宪法修正案)年宪法修正案) 2.最高效力。序言最后一段规定。最高效力。序言最后一段规定。 3.法制统一原则。第法制统一原则。第5条第条第2、3、4、5款。
34、款。 4.平等原则。第平等原则。第33条。条。 5.基本权利。第二章基本权利。第二章 6.违宪审查。第违宪审查。第62、67条条 7.监察独立。第监察独立。第127条条 8.司法独立。第司法独立。第131条、第条、第136条条。 五、课后思考题五、课后思考题 我国宪政实践中关于法治原则的规定和运行有我国宪政实践中关于法治原则的规定和运行有什么缺陷?什么缺陷?行政起诉状行政起诉状 原告:原告: 张军张军,男男, 汉族汉族,单位单位: 住址住址: 代理人:郝劲松代理人:郝劲松 被告: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被告: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
35、路778号(近疏影路)号(近疏影路)法定代表人:刘建强,大队长法定代表人:刘建强,大队长 诉讼请求: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第、依法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第2200902973号号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事实和理由: 2009年年9月月8日,原告开车去单位,在元江路口等候红灯时,日,原告开车去单位,在元江路口等候红灯时,遇一白衣男子,该男子以自己肚子疼却打不到出租车为由恳求原遇一白衣男子,该男子以自己肚子疼却打不到出租车为由恳求原告开车带他一段路,原告本着对病人的同情心及助人为乐的精神告开车带他一段路,原告本着
36、对病人的同情心及助人为乐的精神让其搭载车辆并拒绝了其两次主动提出的付费请求。当车开至北让其搭载车辆并拒绝了其两次主动提出的付费请求。当车开至北松公路转弯处,白衣男子说过了,叫原告倒车回头,原告往回倒松公路转弯处,白衣男子说过了,叫原告倒车回头,原告往回倒了一些,刚一停车,此白衣男子伸手抢拔原告的车钥匙,紧接着了一些,刚一停车,此白衣男子伸手抢拔原告的车钥匙,紧接着突然冒出一群穿制服的男子大约七八个一拥而上将原告从车上拖突然冒出一群穿制服的男子大约七八个一拥而上将原告从车上拖下来并强行抢走车钥匙,这群人不容原告辩解,象抓犯人一样将下来并强行抢走车钥匙,这群人不容原告辩解,象抓犯人一样将原告双手反
37、扣卡住原告脖子推搡至一辆面包车里,同时强行搜身原告双手反扣卡住原告脖子推搡至一辆面包车里,同时强行搜身,搜去了原告的行驶证,搜去了原告的行驶证,并拿出一份准备好了的调查书(临时填上了原告车牌,并拿出一份准备好了的调查书(临时填上了原告车牌号)叫原告签字,原告拒绝签字,原告认为自己没干任何违法的号)叫原告签字,原告拒绝签字,原告认为自己没干任何违法的事情,问对方是什么人?其中一人出示了证件却遮住证件上的名事情,问对方是什么人?其中一人出示了证件却遮住证件上的名字,告诉原告他们是城市交通执法大队。在非法拘禁原告半小时字,告诉原告他们是城市交通执法大队。在非法拘禁原告半小时后,他们扔给原告一纸后,他
38、们扔给原告一纸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调查处理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调查处理通知书通知书并将原告推下汽车,扬长而去。并将原告推下汽车,扬长而去。 被告的工作人员在原告并未非法运营的情况被告的工作人员在原告并未非法运营的情况下,以原告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为由,扣押下,以原告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为由,扣押了原告的车辆,并在扣车过程中粗暴野蛮地对了原告的车辆,并在扣车过程中粗暴野蛮地对原告进行人身攻击限制原告人身自由并非法搜原告进行人身攻击限制原告人身自由并非法搜身。事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及其主管部门投诉身。事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及其主管部门投诉,在答复原告的投诉时,被告及其主管部门存,在答复原告
39、的投诉时,被告及其主管部门存在许多与其法定职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不相符合在许多与其法定职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不相符合的言行。被告未经法定程序和认真调查,在非的言行。被告未经法定程序和认真调查,在非法剥夺了原告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的情况下,法剥夺了原告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的情况下,于于2009年年9月月14日对原告作出了第日对原告作出了第2200902973号行政处罚决定。号行政处罚决定。 原告事后得知,该事件是被告故意设计陷阱,被原告事后得知,该事件是被告故意设计陷阱,被告雇佣社会不良人员冒充犯病乘客利用原告同情心搭告雇佣社会不良人员冒充犯病乘客利用原告同情心搭载原告汽车,以便诬陷原告非法运营,被告以此为
40、由载原告汽车,以便诬陷原告非法运营,被告以此为由对原告处以高额罚款,其雇佣的社会不良人员也会因对原告处以高额罚款,其雇佣的社会不良人员也会因此而获得奖金。此而获得奖金。 原告认为,被告作出的第原告认为,被告作出的第2200902973号行政处号行政处罚决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且程序违法,被告的罚决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且程序违法,被告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行为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 为此,原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向贵院提起为此,原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裁判,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诉讼,请求贵院依法裁判,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41、此致此致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思考题 一、根据本起诉状所述事实,你认为原告的哪一、根据本起诉状所述事实,你认为原告的哪些权利受到了侵犯?些权利受到了侵犯? 二、原告认为自身权利受到了侵犯,于是提起二、原告认为自身权利受到了侵犯,于是提起了诉状,请问,根据我国宪法规定,该公民行了诉状,请问,根据我国宪法规定,该公民行使的是哪项基本权利?使的是哪项基本权利? 三、作为国家行政执法机关,闵行区城市交通三、作为国家行政执法机关,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有无权力对拉行政执法大队有无权力对拉“黑车黑车”的行为进的行为进行管理?行管理? 四、你认为本案中行政机关的行为违反了宪法四、你认为本案中行政机关的行为违反了宪法上的什么原则?上的什么原则?参考答案 一: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一:人身自由;人格尊严;财产权;陈财产权;陈述权、申辩权;述权、申辩权;知情权;知情权;言论自由言论自由 二:监督权(申诉、控告、检举权)二:监督权(申诉、控告、检举权) 三:有权力三:有权力 四: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四: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