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2013年5月21日,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围护结构部分,第一部分: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寒冷地区) DBJ41/ 0622012 围护结构部分,第二部分: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夏热冬冷地区) DBJ41/ 0712012 围护结构部分,目 录,4 建筑与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4.1 一般规定 4.2 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4.3 围护结构遮阳和隔热设计 4.4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附录A 河南省主要城市的气候区属、气象参数、耗热量指标限值 附录B 平均传热系数和热桥线传热系数计算 附录C 地面传热系数计算 附录D 外遮阳系数的简化计算 附录E 围护
2、结构传热系数的修正系数 和封闭阳台温差修正系数 附录F 关于面积和体积的计算 附录G 节能外墙构造参考做法及热工性能参数 附录H 节能屋顶构造参考做法及热工性能参数,新增加内容,建筑与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4.1一般规定,4.1.1 建筑群的总体布置,单体建筑的平面、立面设计和门窗的设置,应考虑冬季利用日照并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冬季能有适量的并具有一定质量的阳光进入室内; 冬季避免冷风浸入; 炎热夏天尽量减少太阳直射室内和建筑外墙面; 过渡季节具有良好的通风; 充分利用地形和节约用地; 兼顾居室建筑组合的需要。,考 虑 因 素,4.1.2 建筑物宜朝向南北或接近朝向南北。建筑物不宜设有三面外墙的房
3、间,一个房间不宜在不同方向的墙面上设置两个或更多的窗。,东西朝向夏季阳光直晒,且过渡季节通风不畅, 导致耗热量指标偏高,能耗较大; 三面外墙,其散热面过多,能耗过大; 两面外墙上均开设外窗,增强冷空气的渗透,增大耗热量,考 虑 因 素,三面外墙、2面外窗的高能耗房间,4.1.3 寒冷地区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不应大于表 4.1.3规定的限值。当体形系数大于表 4.1.3规定的限值时,必须按照本标准第4.4节的要求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强条),表4.1.3 寒冷地区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限值,体形系数定义:,建筑物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外表面积与其所包围的体积的比值。外表面积中,不包括地面和不采暖
4、楼梯间内墙及户门的面积。,计算外表面面积时,图示中阴影部分面积(不采暖楼梯间及户门的面积)不用计算在内,而是应该计算楼梯间对应的外墙面积。计算建筑体积时,应按照建筑物外表面和底层地面围成的体积计算。,体形系数越大,外表面面积越大,能耗越高,表4.1.3 寒冷地区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限值,(13)层多为别墅、托幼、疗养院 (48)层的多为大量建造的住宅,其中6层板式楼最常见 (913)层多为高层板楼 14 层以上多为高层塔楼 考虑到这四类建筑本身固有的特点,即低层建筑的体形系数较大,高层建筑的体形系数较小,因此,在体形系数的限值上有所区别。,4.1.4 寒冷地区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表4.1
5、.4规定的限值。当窗墙面积比大于表 4.1.4规定的限值时,必须按照本标准第4.4节的要求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并且在进行权衡判断时,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最大也只能比表4.1.4 中的对应值大0.1。 (强条),表 4.1.4寒冷地区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限值,注: 1 敞开式阳台的阳台门上部透明部分应计入窗户面积,下部不透明部分不应计入窗户面积。 2 表中的窗墙面积比应按开间计算。表中的“北”代表从北偏东小于 60至北偏西小于 60的范围;“东、西”代表从东或西偏北小于等于 30至偏南小于 60的范围;“南”代表从南偏东小于等于 30至偏西小于等于 30的范围,窗墙面积比定义:,窗户洞
6、口面积与房间立面单元面积(即建筑层高与开间定位线围成的面积)之比。,窗墙面积比越大,外窗面积越大,能耗越高,1、窗墙比为某一开间的窗墙比, 而不是朝向的平均窗墙比; 2、开间定位线的确定问题 3、最不利窗墙面积比 4、最大值的限定(允许超过限值0.1), 一旦突破,不能进行权衡计算。,需明确几点,计算房间B窗墙面积比时,对应墙的宽度应按照轴线2-4的宽度3300mm,而不应该按照轴线3-4的宽度1500mm。,1,2,3,开间应为1-3轴线,4.1.5 楼梯间及外走廊与室外连接的开口处应设置外窗或门,且该窗和门应封闭。楼梯间可不设采暖设施,但楼梯间隔墙和户门应采取保温措施。 4.1.6 保温材
7、料的燃烧性能、保温系统的防火构造设计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隔离带章节专门篇章讲述。,1、设置外门或窗防火防烟分区需要 2、设置门窗后增加热量损失,应封闭; 3、寒冷地区楼梯间基本上不采暖,为较少楼梯间隔墙和 户门热损,这些部位应采取保温措施。,考 虑 因 素,建筑与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4.2 围护结构热工设计,4.2.1 我省主要城市气候分区区属以及采暖度日数(HDD18)和空调度日数(CDD26)应按本标准附录 A 的规定确定。,表3.0.1 河南省主要城市气候分区,考虑寒冷或炎热的程度、 持续的时间长短的影响,4.2.2 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表4.2.2-1规定的限值,周边地面
8、和地下室外墙的保温材料层热阻不应小于表 4.2.2-1规定的限值,寒冷(B)区外窗综合遮阳系数不应大于表 4.2.2-2 规定的限值。当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参数不满足上述规定时,必须按照本标准第 4.4 节的规定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强条),本标准的核心,表 4.2.2-1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限值,建筑能耗达标与否的判断方法,规定性指标,性能化指标(即建筑热工权衡判断),2005-2006版标准,2012版标准,1、倾向于规定性指标; 2、注重建筑物的整体节能; 3、没有权衡判断的附加条件。,1、倾向于性能化指标; 2、建筑物的整体节能的同时,限制高能耗房间的出现; 3、增设权
9、衡判断的附加条件,区别,更加严格,热工权衡判断前须达到的附加条件:,窗墙面积比不得超过表4.1.4规定值加0.1; 分隔采暖与不采暖空间的隔墙不得 超过1.5W/(m2.K); 分隔采暖与不采暖空间的户门不得 超过2.0W/(m2.K); 凸窗的顶部、底部、侧面的传热系数小于或等于外墙的传热系数(4.2.4条) 地下室外墙热阻,参与热工权衡判断的围护结构:,屋面; 外墙; 外门窗(通往非封闭空间或户外的外门,常见的单元门) 地面(周边地面、非周边地面、不采暖地下室上部顶板、架空或外挑楼板) 通往非采暖封闭阳台的墙、窗、门,附录H给出3种形式、2类保温材料的屋面构造参考做法,产品认证或新技术推广
10、对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实行认证制度,对新技术新产品实行推广制度(河南省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使用认证管理办法、河南省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使用认证实施细则和河南省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办法) 体系推广河南省建筑节能技术体系重点推广应用管理办法 型式试验GB50411第4.1.3条“墙体节能工程当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按照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第659号)及河南省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优先选用重点推广的建筑节能技术体系,严格控制材料产品应用区域及应用部位。 从2011年起,我省重点推
11、广的建筑节能技术体系全面纳入市级备案项目; 各地要严格查验施工中的节能技术体系有无耐候检验报告,施工现场外保温技术体系公示牌中注明的配套材料是否和推广证书批准的生产厂家相一致。(建设部节能检查中存在问题之一) 对假冒伪劣的节能技术体系和匹配材料依法予以查处,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建筑节能效果。,墙体节能工程验收GB50411,截止到2012年8月,已获得河南省建筑节能技术体系重点推广的企业,省内企业31家,省外企业7家。,无机保温砂浆热工参数取值要求:,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技术规程JGJ253-2011第5.1.4条(正文) 当采用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进行外墙外保温设计时,无机轻
12、集料砂浆的导热系数、蓄热系数应按表5.1.4选取:,对应条文说明:系统供应商所提供的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型式检验报告导热系数的测试值,不能作为建筑节能计算的导热系数计算选取值。,按照常规做法保温砂浆基本不可实现,无机保温砂浆是用在楼梯间隔墙比较理想的保温材料,单元门及通往非封闭空间的门热工参数参照取值,表4.2.2-2寒冷(B)区外窗综合遮阳系数限值,表4.2.2-2寒冷(B)区外窗综合遮阳系数限值,遮阳系数: 实际透过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与透过3mm厚透明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的比值。 综合遮阳系数: 考虑窗框和窗口的建筑外遮阳装置综合遮阳效果的系数,其值为窗户本身的遮阳系数与窗口建筑外遮阳
13、系数的成绩。,非周边当量传热系数很低,故未提热工要求,4.2.3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墙的传热系数系指考虑了热桥影响后计算得到的平均传热系数,平均传热系数应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计算。 2 窗墙面积比应按建筑开间计算。(较原来要求有变化) 3 周边地面是指室内距外墙的内表面2m以内的地面,周边地面的传热系数应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计算。 4 窗的综合遮阳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SC = SCCSD = SCB(1FK/FC)SD (4.2.3),4.2.4 居住建筑不宜设置凸窗,北向的卧室、起居室不得设置凸窗。当设置凸窗时,凸窗凸出(从外墙面至凸窗外表面)不宜大于400mm
14、;凸窗的传热系数限值应比普通窗降低15%,且其不透明的顶部、底部、侧面的传热系数应小于或等于外墙的传热系数。 当计算窗墙面积比时,凸窗的窗面积和凸窗所占的墙面积应按窗洞口面积计算。,凸窗热工缺陷的存在往往会破坏围护结构整体的保温性能,更为严重的热工缺陷和热桥还有导致室内结露的危险。,4.2.5 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能。16层的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8中规定的4级(对应旧版标准的3级),7层及7层以上不应低于6级(对应旧标准的4级)。 (强条),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
15、方法GB/T7106-2008中规定在10Pa压差下,每小时每米缝隙的空气渗透量q1和每小时每平方米面积的空气渗透量q2作为外门窗的气密性分级指标。 6级对应的性能指标: 0.5m3/(mh)q11.5m3/(mh),1.5m3/(h)q24.5m3/(h)。 4级对应的性能指标: 2.0m3/(mh)q12.5m3/(mh),6.0m3/(h)q27.5m3/(h)。,2002版标准的3级对应2008版标准的4级和5级, 2002版标准的4级对应2008版标准的6级和7级,4.2.6 外墙与屋面的热桥部位均应进行保温处理,并应保证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低于室内空气设计温度、湿度条件下的露点温
16、度,减小附加热损失。,室内温度18 ,相对湿度60%的条件下,露点温度10.2 ,几种典型热桥: 1.外墙与内墙交接的构造柱; 2.外墙的阴阳角部位的构造柱; 3.凸窗顶板、底板; 4.不采暖地下室顶板或架空楼板; 5.空调隔板根部,阳台: 非封闭阳台隔墙、门窗均按照外墙、外窗考虑 封闭阳台视情况采取不同形式的保温和计算模式。,4.2.7 封闭式阳台的保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阳台和直接连通的房间之间应设置隔墙和门、窗。 2 当阳台和直接连通的房间之间不设置隔墙和门、窗时,应将阳台作为所连通房间的一部分。阳台与室外空气接触的墙板、顶板、地板的传热系数必须符合本标准第4.2.2条的规定,阳台的窗
17、墙面积比必须符合本标准第4.1.4条的规定。 3 当阳台和直接连通的房间之间设置隔墙和门、窗,且所设隔墙、门、窗的传热系数不大于本标准第4.2.2条表中所列限值,窗墙面积比不超过本标准表4.1.4的限值时,可不对阳台外表面作特殊热工要求。 4 当阳台和直接连通的房间之间设置隔墙和门、窗,且所设隔墙、门、窗的传热系数大于本标准第4.2.2条表中所列限值时,阳台与室外空气接触的墙板、顶板、地板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本标准第4.2.2条表中所列外墙限值的120%,阳台窗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3.1W/(K),阳台和直接连通房间隔墙的窗墙面积比不应超过本标准表4.1.4的限值。当阳台的面宽小于直接连通房间的开
18、间宽度时,可按房间的开间计算隔墙的窗墙面积比。,阳台作为 室内房间使用,阳台不封闭,隔墙及门窗按照常规外墙、外窗设计,4.2.8 外墙设计宜减少混凝土、金属等挑出构件及附墙部件。 4.2.9 外墙宜采用外墙外保温体系或自保温体系。外墙保温参考做法及热工计算参数可参见附录G。,减少不必要的装饰性构件绿色建筑节材设计要求,减少热桥,内保温缺陷,695号公告限制使用,4.2.10 屋面保温材料宜采用成品块(板)状材料。屋面保温参考做法及热工计算参数可参见附录H。(给出2种保温材料,挤塑板和泡沫混凝土),性能稳定,易于施工,4.2.11 外窗(门)保温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外窗(门)框与墙体之间的
19、缝隙,应采用高效保温材料填堵,不得采用普通水泥砂浆补缝(已形成热桥)。 2 外窗(门)洞口室外部分的侧面应做保温处理。 4.2.12 变形缝应采取保温措施,并应保证变形缝两侧墙的内表面温度在室内空气设计温、湿度条件下不低于露点温度。 4.2.13 采暖地下室外墙应采取保温措施。,4.3 围护结构遮阳和隔热设计 4.3.1 在房间自然通风情况下,建筑物的屋面和东、西外墙的内表面最高温度,应满足下式要求 imax temax(4.3.1) 式中:imax围护结构内表面最高温度()。 temax夏季室外计算温度最高值()。 注:imax、temax应按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规定进行取值计
20、算。 4.3.2 围护结构的隔热可采用下列措施: 1 屋顶和外墙的外表面宜采用浅色饰面。 2 设置通风间层,如通风屋顶、通风墙等。通风屋顶的风道长度不宜大于10m。间层高度以200mm左右为宜。基层上面应有60mm左右的隔热层。夏季多风地区,檐口处宜采用兜风构造。 3 采用双排或三排孔混凝土或轻骨料混凝土空心砌块墙体。 4 复合墙体的内侧采用厚度100mm左右的砖或混凝土等重质材料。 5 设置带铝箔的封闭空气间层。当为单面铝箔空气间层时,铝箔宜设在温度较高的一侧。 6 采用有土和无土植被屋顶以及墙面垂直绿化等。,4.3.3 寒冷(B)区居住建筑的南向外窗(包括阳台的透明部分)宜设置水平遮阳或活
21、动遮阳。东、西向的外窗宜设置活动遮阳。当设置了展开或关闭后可以全部遮蔽窗户的活动式外遮阳时,应认定满足本标准第4.2.2条对外窗的遮阳系数的要求。外遮阳的遮阳系数应按本标准附录D确定。,表4.2.2-2寒冷(B)区外窗综合遮阳系数限值,表 A.0.1-2 主要城市的建筑物耗热量指标,附录B 平均传热系数和热桥线传热系数计算,8种热桥形式,外墙与内墙交接处:如丁字墙,计算高度H; 外墙与楼板交接处:如楼板,计算对应长度B; 外墙墙角处:阳角、阴角,计算高度H; 外墙与屋顶交接处:计算对应长度B; 外墙与左侧窗框交接处:计算对应高度h; 外墙与右侧窗框交接处:计算对应高度h; 外窗与下边框交接处:
22、计算对应长度b; 外窗与上边框交接处:计算对应长度b,附录F 关于面积和体积的计算,F.0.1 建筑面积(AO),应按各层外墙外包线围成的平面面积的总和计算。包括半地下室的面积,不包括地下室的面积。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包括半地下室面积,不包括地下室面积 按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50368-2005)的解释,半地下室定义为: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地下室定义: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一半者。,附录F 关于面积和体积的计算,F.0.2 建筑体积(VO ),应按与计算建筑面积所对应的建筑
23、物外表面和底层地面所围成的体积计算。 F.0.3 换气体积(V ),楼梯间及外廊不采暖时,按V0.60 VO计算;楼梯间及外廊采暖时,按V0.65VO计算。 F.0.4 屋顶或顶棚面积,应按支承屋顶的外墙外包线围成的面积计算。 F.0.5 外墙面积,应按不同朝向分别计算。某一朝向的外墙面积,由该朝向的外表面积减去外窗面积构成. F.0.6 外窗(包括阳台门上部透明部分)面积,应按不同朝向和有无阳台分别计算,取洞口面积。,附录F 关于面积和体积的计算,F.0.7 外门面积,应按不同朝向分别计算,取洞口面积。 F.0.8 阳台门下部不透明部分面积,应按不同朝向分别计算,取洞口面积。 F.0.9 地
24、面面积,应按外墙内侧围成的面积计算。 F.0.10 地板面积,应按外墙内侧围成的面积计算,并区分为接触室外空气的地板和不采暖地下室上部的地板。,附录F 关于面积和体积的计算,F.0.11 凹凸墙面的朝向归属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某朝向有外凸部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如果凸出部分的长度(垂直于该朝向的尺寸)小于或等于1.5米,则该凸出部分的全部外墙面积计入该朝向的外墙总面积; 2)如果凸出部分的长度大于1.5米,则该凸出部分按各自实际朝向计入各自朝向的外墙总面积。 2 某朝向有内凹部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如果凹入部分的宽度(平行于该朝向的尺寸)小于5米,且凹入长度小于或等于凹入部分的宽
25、度,则该凹入部分的全部外墙面积计入该朝向的外墙总面积。 2)如果凹入部分的宽度(平行于该朝向的尺寸)小于5米,且凹入长度大于或等于凹入部分的宽度,则该凹入部分的两个侧面外墙面积计入北向的外墙总面积,该凹入部分的正面外墙面积计入该朝向的外墙总面积。 3)如果凹入部分的宽度大于或等于5米,则该凹入部分按各实际朝向计入各自朝向的外墙总面积。,附录F 关于面积和体积的计算,F.0.12 内天井墙面的朝向归属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内天井的高度大于等于内天井最宽边长的2倍时,内天井的全部外墙面积计入北向的外墙总面积。 2 内天井的高度小于内天井最宽边长的2倍时,内天井的外墙按各实际朝向计入各自朝向的外墙总
26、面积。,天井:四面有房屋或者三面有房屋、另一面有围墙或者两面有房屋另外两面有围墙时中间的空地,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夏热冬冷地区) DBJ41/ 0712012 围护结构部分,4 建筑和建筑热工节能设计,4.1 一般规定 4.2 节能设计专篇,5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4.1 一般规定,4.1.1 建筑群的总体布置、单体建筑的平面、立面设计和门窗的设置应有利于自然通风。,自然通风具有三种不同的功能: 健康通风:利用室外的新鲜空气更新室内被污染的空气,以保持室内空气的洁净度达到某一个最低标准水平。这是无论在任何气候条件下,建筑首先要保证的。 舒适通风:通过人体周围空气流速的增加
27、,而增强人体散热并防止有皮肤潮湿引起的不舒适感,以改善人的舒适条件。 降温通风:当室内气温高于室外气温时,利用通风使建筑内部构件降温。,4.1.2 建筑物的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南北朝向的建筑夏季可以减少太阳辐射得热,冬季可以增加太阳辐射得热,是最有利的建筑朝向。,4.1.3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不应大于表4.1.3规定的限值。当体形系数大于表4.1.3规定的限值时,必须按照本标准第5章的要求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表4.1.3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限值,4.1.4 建筑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不应大于表4.1.4规定的限值。当设计建筑的
28、围护结构中的屋面、外墙、架空或外挑楼板、外窗不符合表4.1.4的规定时,必须按照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热工权衡判断前须达到的附加条件:,分户墙、楼板、楼梯间隔墙、外走廊隔墙不得 超过2.0W/(m2.K); 户门(通往封闭空间)不得 超过3.0W/(m2.K); 凸窗的传热系数应比表4.1.5-2规定的限值小10%,参与热工权衡判断的围护结构:,屋面; 外墙; 外门(通往非封闭空间或户外的外门,常见的单元门) 地面(架空或外挑楼板) 外窗,4.1.5 不同朝向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表4.1.5-1规定的限值。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窗传
29、热系数不应大于表4.1.5-2规定的限值;综合遮阳系数应符合表4.1.5-2的规定。当外窗为凸窗时,凸窗的传热系数限值应比表4.1.5-2规定的限值小10%;计算窗墙面积比时,凸窗的面积应按洞口面积计算。当设计建筑的窗墙面积比或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不符合表4.1.5-1和表4.1.5-2的规定时,必须按照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表4.1.5-1 不同朝向外窗的窗墙面积比限值,应理解为权衡判断时,每套房间允许一个房间达到0.60,表4.1.5-2 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窗传热系数和综合遮阳系数限值限值,4.1.6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30、建筑物面积和体积应按本标准附录的规定计算确定。 2 外墙的传热系数应考虑结构性冷桥的影响,取平均传热系数,其计算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3 当屋顶和外墙的传热系数满足本标准表4.1.4的限值要求,但热惰性指标D2.0时,应按照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第5.1.1条来验算屋顶和东、西向外墙的隔热性能。 4 当砖、混凝土等重质材料构成的墙、屋面的面密度200kg/ m2时,可不计算热惰性指标,直接认定外墙、屋面的热惰性指标满足要求。 5 楼板的传热系数可按装修后的情况计算。 6 窗墙面积比应按建筑开间(轴线距离)计算。 7 窗的综合遮阳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SC=SCCSD=SCB
31、(1FK/FC)SD (4.1.6) 式中:SC窗的综合遮阳系数; SCC窗本身的遮阳系数; SCB玻璃的遮阳系数; FK窗框的面积; FC窗的面积,FK/FC为窗框面积比,PVC塑钢窗或木窗窗框比可取0.30,铝合金窗窗框比可取0.20,其它框材的窗按相近原则取值; SD外遮阳的遮阳系数,应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计算。,夏热冬冷地区夏季外窗遮阳对降低空调能耗具有比较明显的作用,因此遮阳形式较多。下面举例计算外窗的综合遮阳系数。南向一塑钢中空玻璃推拉窗(6+12+6),传热系数2.8W/(K),可见光透射比0.40,玻璃遮阳系数0.84。外窗采用附录C.0.1水平外遮阳形式,遮阳板为实心水泥板,
32、其中A=0.6m,B=1.8m,试计算该外窗的综合遮阳系数。 外遮阳特征系数x=A/B=0.6/1.8=1/3 拟合系数a、b按照附表C.0.1分别取0.50、-0.80 外遮阳系数SD=ax2+bx+1=0.789 SC=SCCSD=SCB(1FK/FC)SD,其中FK/FC取0.30,SCB取0.84, 则:SC=0.46 其他条件不变,仅仅遮阳板改为木质百叶板,木质百叶板的透射比*取0.25,外遮阳板的遮阳系数SD=1-(1-SD*)(1-*)=1-(1-0.789)(1-0.25)=0.84 此时,外窗遮阳系数SC=SCCSD=SCB(1FK/FC)SD=0.840.70.84=0.4
33、9,4.1.7 东偏北30至东偏南60、西偏北30至西偏南60范围内的外窗应设置挡板式遮阳或可以遮住窗户正面的活动外遮阳,南向的外窗宜设置水平遮阳或可以遮住窗户正面的活动外遮阳。 各朝向的窗户,当设置了可以完全遮住正面的活动外遮阳时,应认定满足本标准表4.1.5-2中对外窗遮阳的要求。(遮阳构造做法及相关计算方法参见本标准附录C),1 水平外遮阳:在太阳高度角较大时,能有效遮挡从窗口上前方投射下来的直射阳光,北回归线以北地区一般布置在南向及接近南向的窗口,北回归线以南地区一般布置在南向及北向窗口; 2 垂直式遮阳:在太阳高度角较小时,能有效遮挡从窗侧面斜射入的直射阳光,一般布置在北向、东北向、
34、西北向的窗口,北回归线以北地区一般布置在南向及接近南向的窗口; 3 综合式遮阳:为有效遮档从窗前侧向斜射下来的直射阳光,一般布置在从东南向、南向到西南向范围内的窗口,北回归线以南地区一般布置在北向窗口。综合式遮阳兼有水平遮阳和垂直遮阳的优点,对于遮挡各种朝向和高度角低的太阳光都比较有效; 4 挡板式遮阳:为有效遮挡从窗口正前方投射下来的直射光,一般布置在东向、西向及其附近方向的窗口。,4.1.8 外窗可开启面积(含阳台门面积)不应小于外窗所在房间地面面积的5。多层住宅外窗宜采用平开窗。 对外窗的开启面积作规定,避免“大开窗,小开启”现象,有利于房间的自然通风。平开窗的开启面积大,气密性比推拉窗
35、好,可以保证采暖、空调时住宅的换气次数得到控制。使用时,既要保证整套住宅总的自然通风开口面积,又要保证有自然通风要求房间的自然通风开口面积。,气密性能与节能性能的 综合考虑,4.1.9 建筑物16层的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8中规定的4级;7层及7层以上的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该标准规定的6级。,4.1.10 当外窗采用凸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窗的传热系数限值应比本标准表4.1.5-2中的相应值小10%; 2 计算窗墙面积比时,凸窗的面积按窗洞口面积计算; 3 对凸窗不透明的上
36、顶板、下底板和侧板,应进行保温处理,且板的传热系数不应低于外墙传热系数的限值要求。,同寒冷地区要求,4.1.11 围护结构的外表面宜采用浅色饰面材料。平屋顶宜采取绿化、涂刷隔热涂料等隔热措施。,4.1.12 当采用分体式空气调节器(含风管机、多联机)时,室外机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稳定牢固,不应存在安全隐患; 2 室外机的换热器应通风良好,排出空气与吸入空气之间应避免气流短路; 3 应便于室外机的维护; 4 应尽量减小对周围环境的热影响和噪声影响。,4.2节能设计专篇 4.2.1 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有节能设计专篇。 4.2.2 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设计专篇包括的内容 4.2.
37、3暖通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设计专篇包括的内容,同寒冷地区要求,5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5.0.1 当设计的居住建筑不符合本标准第4.1.3、4.1.4和4.1.5条中的各项规定时,应按本章的规定对设计建筑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热工综合判断的条件,5.0.2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应以建筑物在本标准第3章规定的条件下计算得出的采暖和空调耗电量之和为判定依据。,5.0.3 设计建筑在规定条件下计算得出的采暖耗电量和空调耗电量之和,不应超过参照建筑在同样条件下计算得出的采暖耗电量和空调耗电量之和。,合格条件,5.0.4 参照建筑的构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参照建筑的
38、建筑形状、大小、朝向以及平面划分均应与设计建筑完全相同; 2 当设计建筑的体形系数超过本标准表4.1.3的规定时,应按同一比例将参照建筑每个开间外墙和屋面的面积分为传热面积和绝热面积两部分,并应使得参照建筑外围护的所有传热面积之和除以参照建筑的体积等于本标准表4.1.3中对应的体形系数限值; 3 参照建筑外墙的开窗位置应与设计建筑相同,当某个开间的窗面积与该开间的传热面积之比大于本标准表4.1.5-1的规定时,应缩小该开间的窗面积,并应使得窗面积与该开间的传热面积之比符合本标准表4.1.5-1的规定;当某个开间的窗面积与该开间的传热面积之比小于本标准表4.1.5-1的规定时,该开间的窗面积不应作调整; 4 参照建筑屋面、外墙、架空或外挑楼板的传热系数应取本标准表4.1.4中对应的上限值,外窗的传热系数应取本标准表4.1.5中对应的上限值。,5.0.5 设计建筑和参照建筑在规定条件下的采暖和空调年耗电量应采用动态方法计算,并应采用同一版本计算软件。,谢 谢,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