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有下列情况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向值班院领导报告,必要时向市卫计委和上级部门请示汇报。一、市委、市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紧急指示、命令或布置紧急任务时。二、市级以上领导来院视察工作、看望病人或体检身体时。三、重点人群,包括学生、现役军人、公务员及领导干部发生意外伤害或非正常死亡时。四、发生交通事故死亡1人、伤3人以上,中毒3人以上,出现甲类传染病人或按甲类传染病管理时。五、发生地震、洪涝灾害、突发疫情等重大自然灾害时。六、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丢失、损害贵重医疗器械及剧毒药品,或发生医疗纠纷影响医院正常工作时。七、医院发生大面积停水、停电,通讯中断、信息系统网络瘫痪或出现事故时。八、收治涉及法律或有政治问题的病人时。九、对“三无”病人实行紧急手术,出现复合危重病人需多科室会诊抢救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