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档案收集归档制度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由各部门兼职档案员收集齐全,分类整理,编制移交清单,按规定时间移交医院综合档案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或部门都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移交。一、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各部门一律在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并向档案室移交。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的三月底以前完成归档工作。二、基建工程、设备仪器在项目完成后或告一段落时,经办部门应将归档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经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室移交。三、每次专题会议、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归档文件材料向档案室移交。四、会计文件材料,一般次年的第一季度由财会人员完成整理立卷,在财务部门保存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五、声像材料要用文字标出摄像、录音、摄影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和作者,应及时向档案室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