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一、医院精神文明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二、医院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负责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工作。由医院党委书记任主任,相关领导任副主任,医院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委员。三、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秘书处是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具体组织、协调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四、各科室由主要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五、要把医院精神文明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党组织领导下,根据各自的特点,抓好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活动。六、要积极开展创建“文明科室”“文明窗口”活动,要把创建工作与创先评优结合起来,提高医院的文明服务水平。七、要坚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艺术、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