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考勤制度第一条 考勤是医院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为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提供重要依据,特制定本制度。医院的考勤管理由院办公室负责,各科室(工会、离退休科、医务科、护理部合而为一,药械科、供应室合而为一)应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载考勤。考勤员职责:一、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二、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的问题。三、妥善保管考勤簿和各种休假凭证。四、及时汇总与报告单位考勤结果。第二条 全院在岗的所有正式聘用职工和临时工一律为考勤对象。各科室应在5日以前将上月考勤结果汇总报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或组织有关人员对全院考勤工作进行日抽
2、查、周巡查,月考核,10日前将上月考勤结果进行公示,将工资奖金核算表及罚款单报计财科。第三条 全院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办私事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公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第四条 工作时间规定:一、医院实行每周五天半(40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通常周六上午做为职工补休假日,遇工作需要时,另行特别通知周六上午半天工作。二、医院实行的作息时间:10月1日-4月30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00-17:00。5月1日-9月30日:上午7:30-11:30,下午 14:30-17:30。注:日常依据正式
3、通知的工作时间执行。第五条 事假规定:一、职工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电报、书信、带口信等方式请假。需超假期时,假满前也应提前办理续假。科室主管凭本人在请假单上说明的详细事由准假,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医院业务者,医院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准假。二、基层管理人员、工勤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请假3天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37天(含7天,下同)由分管院长审批;7天以上由院长审批。副科至副院级干部、中级职称以上医技人员、护士长、会计主办和人事干事请假一律由院长审批。请假人员事毕向批准人销假,不办理销假者,视为旷工。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
4、理。 三、因加班、代班、顶班等原故积存下来的补休假应在当月补休完,不准累积,超过三天或当月无法补休者,须报办公室备案,并由办公室与相关部门予以及时的调休。特殊情况者,经院长批准,可以薪销假,每日40元。需补休假者若无即时办理的备案手续,一般不给予认可。四、职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院长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五、凡请事假5天以下者,扣发事假日全部薪资。 凡请事假5天以上15天以下者,另扣发当月全部岗位津补贴。 凡请事假15天以上30天以下者,另加扣年终奖。凡请事假30天以上者,另加扣一倍岗位津贴。年度请事假15天以上或4次
5、以上者,失去年度优秀评选资格。请事假违反院规定外谋职业营利者,按旷工处理。六、职工直系亲属病危、逝世,凭亲属死亡证明复印件或病危通知书可请3天带薪事假,旁系亲属丧亡可请1天带薪事假,超过带薪事假规定时间,按本条第五款执行。第六条 病假规定:一、请病假须持市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二、副科至副院级干部、中级职称以上医技人员、护士长、会计主办和人事干事请休病假审批权限为:1天由分管副院长批准, 1天以上由院长批准。三、基层管理人员、工勤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休病假审批权限为:13天由科室负责人批准,47天以内由分管副院长审准,7天以上须经院长审批。四、院长休病假7天以内由行政副院长批准,7天以上报经省民政
6、厅批准。五、在医院工作的人员,休病假者均须由办公室负责备案,并由办公室负责核实假期时间。六、女职工人流、上环、引产等,视为病假处理。七、职工休病假工资待遇(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职务工资),按省人事厅皖人发(1997)83号文件规定执行,享受相应的福利费,不享受各项岗位性津补贴。取得资质的外聘人员减半发给月工资,享受相应的福利费,不享受各项岗位性津补贴。外聘临时用工人员按已定月工资按日折算发放。病假30天以上职工失去年度优秀评选资格。由省级以上医院认证并经院认可的因公负伤者,治疗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婚假规定:一、达到法定婚龄的职工(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结婚,凭结
7、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5天。二、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的职工(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23天。三、婚假须提前1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第八条 产假规定: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和被正式聘用的女职工享受产假。二、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和被正式聘用的女职工怀孕期间,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检查假,该假为有薪假。三、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和被正式聘用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持医院证明的难产为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孩,增加产假15天。四、在产假期间申请领独生子女证的,延长假期30天。产假结束后需续假的,按事假处理。五、符合国家计
8、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职工怀孕3个月以上流产或死产的凭医院证明休假15天,假期按70%发放工资。六、妻子分娩,夫妻不在一地的,男员工可享受20天护理假。护理假带薪,不享受卫生、岗位津贴、误餐补贴和院决定发放的各项补贴。七、产假、护理假均须提前一个星期凭生育指标和结婚证申请。八、产假、护理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九、产假期间不享受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第九条 年休假规定:一、 职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年假, 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请事假、病假者,须先用年休假冲销。二、每年元月一日为核定基准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数。在当年度3月31日前(含)入
9、职的职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职的职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入职的职工下一年度无年假。三、当年退休人员,春节以前退休者无年休假,春节后至9月30日前退休者可有8天年休假,10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者可有15天年休假。四、由办公室制作职工年休假安排计划表,以科室为单位每年2月底以前作出职工年度轮流休假计划,报办公室备案。年休假原则在11月以前休完,科室每月年休假者数额控制在以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为宜,原则上不得超过科室相应专业人员总数的1/3。五、确实因工作繁忙,经6月和10月两次向院报告备案且无法调休年假者,经院长批准后可转到下一年度正月(农历)补休假完毕。第
10、十条 迟到、早退、脱岗规定:一、上班推迟到岗10分钟以上至30分钟以内为迟到;二、提前离岗5分钟以上至30分钟以内为早退。三、工勤人员和业务人员擅离职守10分钟以上至30分钟以内,管理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务公事30分钟以上至60分钟以内,均视为脱岗,按迟到、早退等同处罚。四、迟到、早退、脱岗累计达月3次、或年12次者,失去年度评秀资格。迟到、早退、脱岗累计达月6次、或年24次者,年度考评视为不合格。第十一条 旷工规定:一、旷工最小计量单位为半天。二、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三、超过界定脱岗时限,视为旷工半天。四、无故不到岗,或者不请假不到岗,或者未获准假不到岗为旷工。五、旷工者
11、失去年度优秀评选资格;旷工2天以上,行政记过处分一次,年度评为不合格;旷工15天以上者辞退。考勤处罚按下表执行:项目员工类别 迟到或早退 旷工一次 两次 三次及以上 试用员工 扣薪20元 扣薪30元 辞退 辞退正式员工 扣薪20元 扣薪30元 扣薪60元 按旷工时间扣5倍工资中层管理人员 扣薪30元 扣薪60元 扣薪100元 按旷工时间扣5倍工资高层管理人员 扣薪30元 扣薪60元 扣薪200元 按旷工时间扣5倍工资备 注 以月度为考勤单位。第十二条 工作纪律:一、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并以此类推。
12、二、参加院、科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十一条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加班规定:一、加班申请由院安排加班的,需由拟加班科室(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办公室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请表须交考勤员汇总;二、加班时数原则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许超过16小时。三、申请调休对于加班的员工,可以视情况安排员工调休(调休限一个月内有效,倒休申请单上需注明冲抵加班日期)。四、加班工资:凡职工加班不能安排调休的,可以按以下标准核发加班
13、工资:(一)职工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内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上的,加班工资=实际加班时数*小时工资*150%;职工小时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8时。(二)周六、日和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周六、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200%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300%非正常工作延长的不足2小时临时加班工资=6元。(三)加班工资月核发天数:全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并需以“加班申请单”和考勤卡或考勤登记簿为依据,没有打考勤卡或考勤登记簿记录,一律不得计为加班。 (四)加班有直接业务收入提成者,加班费减半发放,或提成与加班费任取其一高者。第十四条 考勤
14、方式一、考勤采用指纹打卡、查验值班排班表和科室考勤登记簿模式,以指纹打卡为主。炊事员、门卫、值中、晚班和大、小夜班医护人员查验排班表,其他因公不能正常上、下班,及请假、出差、临时外出办事等工作人员查验科室考勤登记簿。二、指纹打卡机在上班时间开始前30分钟、下班时间开始前5分钟开启,上班、下班时间开始10分钟后关机。因公延时下班,应在科室考勤登记簿上说明事由,不登记并说明事由的,视为早退。三、各科室应在上月末将值班人员班次安排表报办公室,发生人员班次变更时,必须在考勤登记簿上注明。各类人员请、休假应将批准后的请假条呈交办公室登记;外出学习、出差、开会,由各科室在考勤登记簿上标注备查。院给各科室提
15、供考勤登记簿。四、考勤工作除采用第一条列举的三种模式外,由办公室牵头,每周进行2-3次不定时督查和一次核对。在门诊楼醒目处制作公示栏,每月对考勤情况公示。五、根据考勤公示结果,按照安徽省荣军康复医院考勤制度规定的处罚标准,对违反者直接在下月绩效工资中扣除罚款。同时记录在案,作为评优考评依据之一。六、科室考勤由科长(主任)负总责(工会、离退休科、医务科、护理部由工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药械科、供应室由药械科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推选1名兼职考勤员(报办公室备案)。考勤员不按要求考勤,或作弊考勤被查实1次者给予批评,2次者扣罚科室当月绩效工资100元,对经办公室查验认真履行职责的考勤员,由院奖励考勤员20元。七、职工的考勤情况,由各科室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对本科室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院办公会议决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于今年4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