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台帐单位: xxxxxxxxx 目 录 第一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防火检查制度二、消防设备器材维护管理制度三、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第二章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第三章 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记录第四章 消防培训档案 防火检查制度一、防火检查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 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负责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检查内容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5、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6、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
2、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8、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五、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整改记录,并督促整改。 消防设备器材维护管理制度一、场所消防设施、器材,由保安员统一进行日常管理。二、场所定期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三、消防设施、器材的周围,不得堆放物品,要便于提取使用。四、未经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动或动用消防设施、器材。五、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要立即进行维护保养、更新。六、非正当使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属
3、维护不当导致损坏的,连带追究负责人责任。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敷设应符合电气安装规程的规定。二、在增设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时,应重新涉及线路,方可进行安装和使用,严禁私自在电气线路上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三、建筑内不允许采用铝芯导线,应采用铜芯导线,在夹层或闷顶内敷设线路时,应穿管敷设,并将接线盒封闭。五、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应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结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六、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应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一、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不应小于2人,分工明确。二、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掌
4、握系统的工作原理和熟悉火灾操作规程,熟悉设备的按键功能,能熟练操作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编码表所对应的具体位置。三、值班人员应当保证在岗在位,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实时监控火灾报警及故障情况,处置报警信号,填写值班记录。四、严格实时交接班,交班时应通报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及主备电源切换,记录故障及报警处置等交接情况。五、及时报告设备故障情况,协助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故障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六、保持消防控制室正常工作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和操作消防设施,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七、认真做好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
5、真实完整。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为加强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全员对突发火灾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及处置能力,维护广大顾客及我场所的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严格执行消防工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充分调动全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参与消防工作。发生紧急情况时,全员都能处事不惊,有条不紊地开展报警、灭火和疏散等工作,各负其责、各尽其职,最大限度地控制火灾、疏散人员,全力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二、灭火力量形成流程(灭火救援基本处置程序)(1)第一灭火力量的形成任何人员发现火灾应
6、立即报警并呼喊附近人员参与灭火救援;火灾现场或附近区域的工作人员(包括失火附近的安保人员、巡查人员、管理人员等)听到呼叫后应立即赶往失火地点,自发组成志愿消防队即第一灭火力量。哪里发生火灾,就在哪里形成第一灭火力量,开展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具体任务要求是:第一发现火灾的人员就近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并大声呼叫周边人员报警、增援;附近人员距起火点近的负责利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进行灭火;距电话或火灾报警点近的向单位消防值班室(或消防控制中心)和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报警;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的立即引导人员向安全地点疏散等。(2)第二灭火力量的形成消防控制中心(或消防值班室)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开展灭火和救
7、援工作,并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告单位值班领导。具体要求参见本预案第4部分内容。本单位消防安保人员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向火场集结,到场后组成第二灭火力量,接应第一灭火力量进行灭火、救援。第二灭火力量应听从消防应急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并按本预案第5、6、7部分规定程序和要求实施灭火、救援。第一灭火力量应协助第二灭火力量工作。(3)第三灭火力量的形成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形成第三灭火力量。第二灭火力量应协助第三灭火力量工作。三、报警和接警处置的基本要求(1)无论任何人员(本单位)发现火灾,应立即向 “119”公安消防队报警。(2)向公安消防队“119”报警时要沉着冷静,应讲清以下内容: 报
8、警人的姓名、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失火的准确地理位置;尽可能地说明失火现场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行车路线、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如何方便地进入或接近火灾现场等;耐心回答接警人员的询问。四、应急疏散组织措施与基本要求(1)疏散引导人员应首先疏散被火势围困的人员,其次再进行火势周围的物资疏散。疏散后的物资要放在不影响消防通道和远离火场的安全地点。疏散引导人员应注意自己的安全,提前作好必要的防护。(2)疏散引导人员时要不断用手势和喊话的方式引导稳定人员的情绪,维护秩序。例如:对周围惊惶失措的人喊“请往那边走,那里安全”,并正确指示疏散方
9、向;或大声呼喊“请跟我走”,采用正确方式带领受困人员到达安全地带。(3)引导人员疏散应首先利用距着火部位最近的防烟楼梯,其次利用未被烟火侵袭的普通楼梯,或其他能够回到安全地点的途径,将人流按照快捷合理的疏散路线引导到场外。疏散引导组人员应逐层(逐个房间)检查,以防疏漏人员。(4)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五、灭火的基本要求(1)负责灭火职能的工作人员(或灭火行动组)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2)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救火;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3)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子等物品进行扑救;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的,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火场指挥部或消防机构指挥人员的调度。在未确认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是否能与水发生化学反应前,严禁用水扑救该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火灾。(4)灭火人员应听从消防应急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积极配合其灭火。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记录部位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有效期管理责任人消防知识培训签到表 培训时间授 课 人培训教材培训场地培训情况培训方式培 训 内 容 参 与 培 训 人 员 签 到